邹升平
(渤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 锦州 121000)
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来,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成为研究热点,并在短时间内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本文仅就近年来国内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情况做一综述,并就今后的研究趋势提出展望,以便进一步推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入研究。
根据我国的科研体制,学术界对重大问题的研究国家从中央到地方都以课题的形式予以支持。2011 年以来,从中央到各省、市科研机构课题申报研究指南中都设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的课题研究方向,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各个级别的研究课题都已立项。如,201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中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的课题立项,各个省市的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也有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的项目立项,还有教育部以及省、市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课题中也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的课题立项在研。2012 年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相关研究的资助力度,就2012 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情况来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关的课题相应增加,如代表性的项目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毛泽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研究》、《国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评析》、《瑞典社会民主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比较研究》等。此外,省部级项目中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关的课题也相应增加。因此,各个级别的研究课题中都有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的项目立项在研。可以预计,不久的将来,会有一大批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的成果问世。
较早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果是一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的博士论文,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题的硕士论文2 篇。当然以往还有很多关于中国制度变迁的成果,但这些成果大部分是以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对中国制度变迁的研究,真正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应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应该说起始于胡锦涛“七·一”讲话后。截止到当前,很短时间内学术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上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上可以检索到的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就有72 篇,中国重要报纸数据库就有36 篇,由于一些国家级、省级研究项目还正处于研究阶段,因此,专门性的著作暂时还未出现。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涵的理解和把握是研究的起点。胡锦涛在“七一”讲话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1]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指明了方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理解,主要有如下几种认识:一是制度体系说。如有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根本层面的制度、基本层面的制度、具体层面的制度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成。不同层面的制度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共同构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2]二是惯例—规则说。有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形成的为人们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为准则。它既包括正式的、成文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制度,也包括非正式的、不成文的、没有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各种习俗、惯例和规约。”[3]三是结合说。如有人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结果,是与时代同发展、与人民共命运的社会主义制度。[4]还有的学者从与其他社会制度的比较视角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有的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出发、从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视角去理解,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内容上包括“一个根本政治制度,三个基本政治制度,一个法律体系,一个基本经济制度,以及一系列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5]还有学者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立场、绩效、价值等方面去理解它的内涵,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始终坚持“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6]总的来看,学术界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涵的理解大体一致。
1.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的条件。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发展道路,学术界都给予关注,有学者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与发展是“成功地将从西方和东亚邻国学习到的经验与自身历史文化结合的结果。”[7]国外也有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主要在于“国家的开放带来了‘文化震荡’,‘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和多数亚洲国家的复兴成为内部和外部的催化剂”,[8]这种认识把制度形成的条件归因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挫折以及外部的示范效应。有的学者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首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为其提供了理论基础、苏联等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为其提供了历史借鉴、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探索为其提供了实践基础。[9]还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解决现实问题中形成的、是不断吸收世界各国进步因素的结果。[10]总的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是历史因素、环境因素、社会因素、文化因素、政治因素等综合作用的结果。
2.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建国以来在社会主义制度探索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30 年奋斗的实践结晶和历史成就。”[11]对制度形成的理解,主要有如下观点:一是历史过程说。如有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形成,是一个历史性的过程。其中,有两个重大里程碑,一个是新中国的建立,使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得以确立,一个是改革开放,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最终形成。”[12]二是基础说。如有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离不开两个“基础”,“一个是‘实践基础’,一个是‘制度基础’。我们在充分认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不能忘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基础’,这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也不能在一片制度空白中凭空生长出来,而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发育成形的。”[13]三是历史重构说。有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历经四个建构阶段,“转化性制度建构”(半殖民地半封建主义到新民主主义)、“超越性制度建构”(过渡时期总路线)、“返正性制度重构”(拨乱反正)、“创新性制度重构”(改革开放)。[1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新民主主义制度、传统社会主义制度之间是一脉相承、相互统一的关系,从中国社会制度历史变迁来考察,它们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当然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邓小平是改革开放以后第一个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领导人,他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15]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16]胡锦涛七·一讲话从五方面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17]有学者从制度体系比较的视角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相对优势,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保证国家机器高效运转的政治优势,具有凝聚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力量的思想优势,具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经济优势,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18]当然,目前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国际比较优势的研究还很薄弱,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点的概括,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有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三个特征,即“稳定性与活力性有机结合”、“公平性与效率性有机结合”和“统一性与多样性有机结合”;[19]还有学者从六个方面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实践性、条件性、创新性、系统性、优越性、开放性等基本特征。[20]还有学者从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出发,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形成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比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更高类型的民主,具有自己的制度优势和鲜明特点”。[21]还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决定了它鲜明的特点,指出“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社会主义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是它显著特色。[22]总的说,这些文章是对“七一”讲话的深刻解读,有利于我们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当然,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特点的研究还需要继续深化研究。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对中国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践证明,它有利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在世界范围内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具有世界性意义,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些可供借鉴的实践经验。
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立足于中国国情,源于制度的内生性创新,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有利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平稳快速发展,解决了中国社会发展中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面临的难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间内,我们在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中照抄照搬别国的模式导致了失误,因此,必须从实际出发思考中国社会主义的独特发展道路。邓小平指出:“我们既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也不能照搬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更不能丢掉我们制度的优越性。”[23]如有的学者所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是真正的科学社会主义,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性质和本质,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24]
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世界性意义,为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西方学者一直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制度和模式具有可复制性。国外有学者指出,“中国正准备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一个样板,这个样板将成为西方民主制度的一个独特的替代物。”[25]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成功经验中必然包含着某些普遍的规律和一般的意义值得别国借鉴和参考。比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开拓了经济学研究的视野,丰富了对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深化了对经济发展和制度变迁规律的认识,这一点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尽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形成和确立,但它的完善、巩固和发展任重道远,如十七大所指出的,“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而且,社会主义制度如果不能逐步走向完善,就无法证明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就无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就无法说服怀疑社会主义的人们、更无法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人们心中的认同感。邓小平指出,“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26]因此,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目前学术界研究的重要领域,其基本观点包括以下方面:
一方面是从制度体系的基本内容出发提出完善的路径。如有学者认为在新的时期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做到四点,一是“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制度建设”;二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三是“维护和贯彻各种具体制度”;四是“借鉴其他文明的成果”。[27]还有学者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措施:第一,强化制度理念,营造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氛围;第二,推进党的制度建设,以党的制度建设带动和促进社会制度的创新与发展;第三,切实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保人民代表大会拥有宪法赋予的最高权力;第四,创新制度设计,调整权力结构,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制约监督机制。[28]
另一方面是从存在的问题出发探讨完善的策略。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具体主要有:“制度体系不完备,制度运行机制不健全、不规范;基本的文化制度和社会(狭义)制度的框架和结构已形成,却还缺乏必要的理论概括和总结;不落实制度、不遵守制度、不按制度办事的现象比比皆是。”[29]因此,针对这些具体问题提出了解决的策略:“强化制度意识、营造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氛围;推进党的制度建设,以党的制度建设带动和促进社会制度的创新与发展;切实完善人民大会代表制度,确保人民代表大会拥有宪法赋予的最高权力;创新制度设计,调整权力结构,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制约监督机制。”[30]第二种观点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通过有效的制度改革实现优化整合,认为目前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存在三个“壁垒”,“首先是特权壁垒,即传统的等级制度的束缚;其次是垄断壁垒,主要指某些行业、部门对有限资源的垄断;最后是身份壁垒,主要指中国目前贫富差距拉大形成的‘富人阶层’和‘穷人阶层’的身份差别,他们之间存在着一系列的不平等,包括教育、医疗、维权等等方面。因此必须逐步打破这三个‘壁垒’,在此基础上实现三方面的民主,包括:政治民主,即保证人民平等的参与政治生活;经济民主,即保证人民在市场竞争中有平等的竞争机会,起点平等;文化民主,即保证人民在公共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的享有上平等。”[31]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的研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中的核心部分,也是与实际联系最紧密的部分,需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做系统的研究和考察,既涉及宏观的制度设计,又涉及制度体系内各具体的体制、机制、政策等的细节问题,必须把理论研究与现实的对策建议密切结合起来,才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相比,还仅仅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研究时间比较短暂,一些重大项目的研究成果还未出现,现有的成果基本都是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粗线条的勾勒。因此,研究中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
1.研究中存在重复现象。从现有的研究成果看,从总体上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形成与发展、优势特色以及坚持完善等方面的文章较多,研究视野基本局限在胡锦涛“七·一”讲话范围内,缺乏必要的创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若干问题的细化研究不够。当然,在“七·一”讲话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及其价值、形成与发展的过程等无疑是极其重要的内容和视角。但是,过多的将研究视野集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单一的某个方面就容易造成重复研究的现象。现有论文中,很多在没有新材料的情况下,简单照搬“七·一”讲话的内容,重复前人工作,或者有的文章只是简单对文件内容的解释,没有新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发展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它既是中国近现代以来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大环境下的产物,值得研究的问题和情况还很多很多。“七·一”讲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因此,需要研究者们开拓视野、具备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
2.研究方法单一、研究力量显薄弱。目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主要停留在基本概念和内涵、基本特征和优势以及形成与发展等方面,研究的视野还不开阔,研究的方法比较单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具体的、深层次的研究文章还很少,目前缺乏从多学科多角度展开系统的研究。与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刚刚起步,研究力量相对薄弱。从现有成果来源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专门性的研究成果少。
从目前的研究现状和特点来看,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存在着很大的研究空间,很多问题和领域需要做深入分析和研究:
1.在研究内容上,目前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还只是处于初级阶段,一些问题的研究还存在阐述不够深入、研究不够细致、视野不够开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存在着很大的研究空间。目前需要着重研究的课题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纵向上展开深入研究,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与发展的过程,重点在于深入挖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成因素及其形成与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与功能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指导思想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经验教训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新民主主义制度、传统社会主义制度关系研究等。在横向上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研究,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内部的关系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关系研究,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关系研究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中要认真把握好几个关系:一是要把握好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二是要把握好制度、道路与理论体系的关系;三是要把握好制度建设与国际国内环境的关系;四是要把握好理论研究与学习掌握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的关系;五是要把握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关系。
2.在研究方法上,改变以往单一的规范研究,除了继续展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规范研究以外,必须在研究方法上有所突破和创新。
第一,必须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证研究。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制度在实践中越来越体现自身的优越性,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具体调研和考察,对现状进行具体分析以便做出正确的判断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
第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比较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欧洲社会民主主义制度比较研究。“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与完善,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实践方面都积累了很多成熟的经验,因此,比较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当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差异,特别是比较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欧洲社会民主主义制度的本质差异,同时也应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某些具体方面与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与欧洲社会民主主义制度的相似之处,着重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当代资本主义制度和欧洲社会民主主义制度异同的深层次原因,挖掘它们之间差异的“背后因素”。通过比较,还可以突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与特色,增强广大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感。同时,既反对照抄照搬,又吸收和借鉴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与社会民主主义制度中的合理因素为我所用,以便更好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第三,必须开展多学科交叉和综合研究。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内容上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因而研究涉及的面很广,因而必须善于从多学科视角展开研究,以便进行系统的、多维度地分析和思考。综合应用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文化学等知识开展学科交叉研究,进行多层次的分析。既要注重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状、制度体系的结构等方面,又要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形成和发展中的经验教训;既要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整体的宏观的制度建设研究,又要注重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制度、体制。只有这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才能呈现多元化格局,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研究得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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