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2013年7月11日,我国公安部发表声明说,公安机关现已查明:近年来,作为大型跨国药企,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在华经营期间,为达到打开药品销售渠道、提高药品售价等目的,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个别政府部门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该案涉及人员多,持续时间长,涉案数额巨大,犯罪情节恶劣。现有证据充分证明,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和相关旅行社的部分高层人员已涉嫌严重商业贿赂和涉税犯罪,并称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该公司行贿的对象是:政府部门官员、医药行业协会、医院和医生。
葛兰素史克公司作为企业要谋求资本增值,利润最大化本无可厚非。可是,在追求利润最大化过程中,如果公司没有通过行动规范来约束自己,或规范过宽,或不严格执行规范,就会产生行贿等违法行为,对此,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严加查处,是合理合法的。然而,我国古语说得好:“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为什么会有部门官员、协会、医院、医生知法犯法?虽然这个案子还在处理之中,但我们有理由相信,相关官员、协会、医院、医生以种种名义收受本国或外国公司的贿赂是确定无疑的。我们的官员、协会、医院、医生,必须深刻反省,自己有哪些地方“自腐”,会堕落到知法犯法,收受贿赂的地步。那些还没有被揭发收受贿赂但曾经从公司那里捞到之中好处的人,也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有哪些地方发生了“自腐”?
但我们需要另外一方面的反省,即决策者的反省。“苹果”发生腐烂,可能是本身烂了,但也可能是“苹果筐”烂了,累及其中的苹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孙志刚副主任说得好:卫生改革,首先要改革政策。我们需要看看我们的政策在哪些方面会助长医药公司的行贿以及医院、医生的受贿行为?我们想到的首先是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政策至今存在很大的“缺口”:至今我们未能承诺给予公立医院充分的补偿,保证医生能过上体面的生活,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如果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毋庸置疑,那么为什么公立医院的医生不能至少在薪酬上享有更好的待遇?这种“缺口”虽然不能成为医院、医生受贿的理由,但至少形成对医院和医生诸如此类违规行为较为宽容的心理学口实,把这类灰色收入来源看作是一种补充或补偿。其次,虽然政府的文件明确了公立医院要回归公益性,但实际上不少的大医院至今还在追求资本增值和利润最大化,以便或者还清银行贷款,或者补偿医院开支或用作医生薪酬收入。这里一些经济学家和少数医学伦理学工作者在大帮倒忙,前者强调大医院是收入来源,政府不必补贴;后者扬言公立医院已经不可能回归公益性了,成为医疗卫生市场化的代言人。第三,相关部门对公立医院、医生与医药公司之间的利益输送关系疏于监管,一些公立医院的管理人员和医生心安理得地接受潜规则带来的非法收入,成为医药公司的推销员和代言人,最后将所有花费全部转嫁到病人身上。凡此种种都有可能成为“物必自腐”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