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婧奇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从“四位一体”扩展为“五位一体”,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重要议题,直面越来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适应人民群众期待良好生存环境的愿望,体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远发展眼光。
生态通常指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以及不同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文明是人类文化发展的成果,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标志。生态文明则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
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过程实际也是不断开发利用自然的过程,“敬畏鬼神”、“人定胜天”、“天人合一”等不同观点都是人们对自然曾有的态度。工业文明以来,人类凭借科技进步,对自然界资源进行征服式的改造和掠夺,一方面在较短的历史时期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譬如开矿挖井,削山伐林,填海造陆等等,解决了一段时期内人类的发展问题。但另一方面,出现了全球性的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危害人类现有的生存环境,也制约了人类未来的健康发展。
所幸人类已经有所警觉。在创造和获得更大的物质成果之时,一定要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在顺应自然生态系统内在规律的前提下,开发和利用自然,维护包括人类自身、社会、经济、自然系统的整体利益,并对目前业已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治理和改进。
我们所从事的水电建设和开发事业就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大内容。2012年三峡地下电站最后一台机组运行发电,总装机容量位于世界之首的三峡电站全面投产,以其为代表的中国水电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效益,也为节能减排和能源结构调整做出了重大贡献。据了解,三峡电站32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后,每年生产近1000亿千瓦时的清洁能源。与燃煤发电相比,可替代消耗5000万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2亿吨、二氧化硫100万吨,对我国温室气体减排贡献率约为2个百分点。(据新华网宜昌2012年7月5日专电)
水电作为清洁能源,可再生、无污染、运行费用低,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所建大坝和水库还可提供防洪、灌溉、航运等综合效益。在环保压力持续增大、电力需求快速增长的现实状况下,合理开发水电,并进一步开发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既是环保形势的要求,也是历史发展的需要。
如十八大报告所言,“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实现“天蓝、地绿、水净”关乎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水电作为我国目前可开发程度最高、技术相对成熟的清洁可再生能源,肩负改善民生、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为一体的重大使命。不难预见,在未来的能源发展中,水电等清洁能源将继续发挥重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