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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的《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指出,为适应煤炭工业发展形势变化,进一步推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我国将控制东部地区煤炭开发强度,稳定中部地区煤炭生产规模,加强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开发。
根据 《煤炭产业政策》 (修订稿),神东、陕北、黄陇 (陇东)、宁东基地将有序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重点建设一批千万吨级矿井群;晋北、晋中、晋东基地将加快整合煤矿升级改造,适度新建大型现代化煤矿;冀中、鲁西、河南、两淮基地将做好深部资源勘查,建设接续煤矿,限制1000 m以深新井建设;蒙东 (东北)基地将优先建设大型露天煤矿;云贵基地将加快建设大中型煤矿,大力整合关闭小煤矿;新疆基地将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战略后备基地,实行保护性开发。
针对煤炭产业准入规定,《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表示,国家将逐步提高煤矿企业最低规模标准,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促进有序竞争。其中,山西等地区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0万t/a,福建等省份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30万t/a,其他地区煤矿企业规模不低于60万t/a。
日前,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环境保护部研究制定了 《煤矿充填开采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意见》以安全保障程度不断提高、资源节约效果逐步显现、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主要目标,要求煤矿企业要通过科学论证,努力扩大充填范围,在确保生产安全和保护地面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实现"三下"压煤和各种保安煤柱、边角残煤等煤炭资源的充分回收。
《意见》要求,新建煤矿不再设立永久性地面矸石山,临时周转堆存的煤矸石要制订综合利用方案,优先用于井下充填。井下充填开采应采用机械化充填装备,减轻从业人员劳动强度。实施充填开采,应根据地面保护体和生态环境情况确定充填率指标,设计充填开采工艺,努力实现地面保护体免受扰动,最大限度降低对土地的损毁及对地表生态环境的影响。
《意见》指出,煤矿企业法人是充填开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的充填开采工作。总工程师是第一技术负责人,组织制订和论证充填开采方案,协助企业法人制定完善的责任规章和日常生产运行管理制度。实施充填开采的煤矿企业要按要求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加强充填开采效果监测,做好岩层地表移动观测,建立充填开采台账,确保充填开采有关数据真实可靠。煤矿企业实施充填开采应制定规划和设计,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每年要对煤矿企业充填开采工作进行考核,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的充填规模、置换原煤产量、充填效果做出鉴定。
目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指出,2012年,煤炭市场呈现供求平衡、相对宽松、结构性过剩态势。全国煤炭经济运行形势表现出"五增、四降"的特点。
"五增"包括:产量同比增长4%、进口量同比增长34.9%、全社会煤炭库存在2012年12月末增加到2.9亿t、成本增加、货款拖欠增加。"四降"包括:消费增幅下降、市场煤价下降、投资增幅同比回落21.7个百分点、盈利能力下降。
从中长期发展趋势看,我国煤炭供应短期宽松、长远产能不足将是主要矛盾;全国煤炭需求总量还将保持增加,但增幅趋缓;受资源、环境、安全等约束,煤炭总量增长的难度加大,对科技的需求增加。
2013年,煤炭行业要继续贯彻落实煤炭工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在具体的工作中,需要重点把握4个方面。
一是深刻理解"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的煤炭资源开发理念,促进我国形成煤炭资源梯级开发、梯级利用格局。考虑东部矿区煤矿深井安全开采、中部矿区生态环境、西部矿区煤炭外运和高效转化等方面的制约,开采难度加大,对煤炭科技的需求明显增强。要加大关键技术攻关,提高科技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是实施煤炭总量控制措施。引导企业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国及主要煤炭消费区总量控制措施,推广应用先进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和工艺,提高煤炭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特殊和稀缺煤种管理,鼓励煤炭按品种对路消费,控制优质炼焦用煤、化工用煤作为动力煤直接燃烧。
三是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当前,煤炭行业要抓住煤炭市场供需宽松的有利时机,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为抓手,加大煤炭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实现煤炭经济由产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坚持以大基地建设为依托,优化煤炭生产结构。
四是煤炭将全面走向市场,煤电联营和煤电一体化发展优势越来越明显。在煤炭完全走向市场化以后,煤电联营与煤电一体化发展将有空间、有前景、有效益。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 《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以下简称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这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规划。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提出的循环经济发展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循环型生产方式广泛推行,绿色消费模式普及推广,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资源产出率大幅度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循环经济发展的近期目标(到"十二五"末)是: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1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8万亿元。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提出的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是:
(一)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促进清洁生产、源头减量,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二)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在农业领域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三)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充分发挥服务业在引导树立绿色低碳循环消费理念、转变消费模式方面的作用。(四)推进社会层面循环经济发展,完善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化,发展再制造,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和绿色交通行动,推行绿色消费,实施大循环战略,加快建设循环型社会。(五)开展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实施十大工程,创建百座示范城市(县),培育千家示范企业和园区。
《发展战略及行动计划》还从完善循环经济政策、健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循环经济管理和监督、强化循环经济技术和服务支撑、建立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强化循环经济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加强循环经济交流与合作、加强循环经济组织领导等8个方面提出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