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刘毅军
作者系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教授、国际能源市场观察室指导教授
近期,一则“4月起我国天然气价格将大幅上涨”的报道引起市场震动。官方虽站出来说“消息完全不实,纯属无稽之谈”,但此事不断发酵,长春、西安、邯郸等地方政府对民用气价格仍推出上涨举措。这一现象有趣且耐人寻味,我们可以从民用气的角度观察中国天然气价改之难。这里谈两点思考。
首先,长春等地方政府“顶风”推出民用气价上涨举措,实属被逼无奈。
2010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文,要求统一提高国内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0.23元/立方米,同时另行发文要求各地力争在当年8月底前完成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但当时仅有部分地区及时对民用气价格完成了跟调,还有多地没有来得及调整。此后受多种经济发展形势的影响拖延至今,从而导致燃气公司在民用气业务亏损或盈利过低。
以长春为例,2010年11月16日发出公告,拟于当年12月下旬举行上调民用燃气价格听证会,但是受国家领导人“保持天然气价格稳定”,以及发改委电报要求暂时冻结天然气等调价方案出台的影响,只能再寻时机。又一次等到窗口期,2013年2月25日,长春开完听证会,等走完审批程序,正赶上国家发改委对上述报道引发的过度辟谣表态,如呼应国家发改委,打开的窗口期则可能再次关闭。所以,长春只能“顶风”而行。需要指出的是,长春2元/立方米的民用天然气价格1996年确定后,一直未变。
近年,有关部门多次提出要推进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近来有加快迹象。各地认为必须把之前没有上调的价格及时调整到位,免得当国家再次推进价改时,他们的差距更大,更难以调整,所以预先采取分步到位、先解决遗留问题的办法。近来CPI涨幅相对温和,也度过了采暖季节,是较恰当的调价时机。同时,国家发改委主导的是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地方调整终端价格并不需要通过发改委的批准。他们此次调价和发改委之前关于(上游)“涨价”的辟谣实际上并不矛盾。
其次,上游气价快调,倒逼终端适应安排,但是制度建立难、执行难。
2005年,发改委对出厂基准价格逐步提高的宣示及实施,促使地方政府在配气环节对居民用气建立下游与上、中游价格的联动机制,2010年7月发改委发文推动联动机制的建立。2009年,各地开始探索民用气阶梯定价办法,2012年步伐加快。可以看出,中央政府通过上游气价的快调行为并形成预期,从终端入手倒逼天然气价改制度安排的思路。
不过,民用气的价格联动机制,在宁夏2012年4月的听证会上被否决;北京2007年的听证批复已建立民用气的价格联动机制对2010年的上游提价,可是2010年11月听证会照开不误,价格联动机制似没有存在过,听证结果也是到2012年12月1日才突然执行。从各地的情况看,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的建立不平衡,已建制度多样性强、不规范、执行有条件甚至拖延不执行等。
民用气的“大头”是采暖。北方用煤炭相对低价供暖是长期形成的习惯,与福利是连在一起的,现在突然让居民用较之前要贵一些的天然气,并且采暖还得按阶梯算,北方的居民恐怕很难接受。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发现北方几乎没有推行阶梯气价。在南方,采暖季节较短,天然气供暖主要出现在追求较舒适生活的家庭。这些家庭承受能力也较高,能承担气价上涨带来的成本。所以,在南方推行阶梯气价较北方要更顺利。这就是为什么阶梯气价没有像阶梯电价那样有全国统一方案的原因。
如同民用气的价格联动机制和阶梯气价的推行受制于地区差异一样,价改也会受到地区差异的严格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