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翠萍
(亚布力林业局,黑龙江 尚志 150631)
林业企业实行财务报账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陈翠萍
(亚布力林业局,黑龙江 尚志 150631)
财务报账制是企事业单位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下级机构在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会计核算高度集中的一种财务管理模式。以黑龙江省森工林业企业为例,分析了林业企业实施财务报账制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林业企业实行财务报账制的对策建议。
财务报账制;林业企业;会计责任
财务报账制是企事业单位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下级机构在财务上实行统收统支,会计核算高度集中的一种财务管理模式。具体表现为实行报账制的下级机构不单独设置财务账套,所有会计资料都交上级机构,纳入上级机构财务账簿核算,上级机构在账簿中设明细会计科目或设部门对下级机构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报账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防下级机构财务风险。目前我国采用这种模式的行业主要是金融保险业、邮政电信业、运输业,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等对其基层机构或单位的财务管理中采用这种模式。
有关学者对财务报账制的应用方面进行了具体研究,黄凌云(2012)以科研项目建设发展为例,指出了为加强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部分科研项目实行财务报账制。但在实践应用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如报账业务真实性问题、支付问题等;同时在报账过程中,还要不断完善报账手续,采取正确支付结算方式,妥善解决垫付资金问题[1]。陈锋(2011)则以玉林烟草为例,指出随着我国对于烟草行业的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取消了县级烟草公司的法人资格这一举措,使得在企业会计的报账制度上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使得企业的财务管理方式由原来的分散型逐步过渡到集约型,财务报账制的应用对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2]。徐士博(2006)认为,企业的报账行为司空见惯,而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财务报账制度则是重中之重,不仅便于办事人员和会计人员正确进行业务操作,而且有利于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笔者大胆地构想企业财务报账制度,以期抛砖引玉,就教于同行[3]。王当海(2002)就指出了财务报账制作为一种财务管理办法的创新,变分散单一管理为集中统一管理,对优化财务资源配置,有效监控费用开支具有积极作用。其发展思路是:创新经营机制,提升集中采购工作力度,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加强成本管理基础性工作,打造财务管理专业人员队伍[4]。
随着我国森工林业企业职能的转型,木材产量锐减,国家相应投入大量的扶助资金,形成很多条块的专项财政补助资金,国家在对林业企业进行补助的同时,为了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及资金的使用效率,规定这些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单独设账,单独核算,实行统一管理[5]。黑龙江森工系统为了保证各种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了财务报账制,对分配给各林业企业的资金由各林业企业财务科集中核算。随着专项资金的增多和对财务体制改革的需要,大多数林业企业于近几年对其所有业务均实行财务报账制,包括木材生产和营林生产。林业企业将所有经济业务全部集中到财务科核算,取消基层单位的二级核算,取消基层单位的会计机构,只配备报账员[6]。经过几年的实际运行,发现报账制这种财务管理模式,在制度建设、报账程序、财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亟待进一步解决和完善。
2.1 各林业企业财务科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控制职能被弱化
实行财务报账制前,林业企业财务科的职能是:一是审核并汇总基层单位财务决算;二是编制林业企业对外会计报表;三是指导基层单位会计业务基础工作;四是监督基层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五是加强全企业财务工作管理;六是定期培训财务人员;七是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整改基层单位财务工作。实行报账制后财务科作为会计核算中心实行一级核算,林业企业下属的林场等基层单位取消二级核算,基层单位只设立报账员岗位,报账员负责费用票据收集,初级审核,对收集上报的票据登记现金备查账,并将初审合格后的票据上报财务科进行会计处理。这样全企业所有经济业务均拿到财务科进行会计处理,财务科工作量聚增,财务科工作人员对基层报账员收集上来的会计凭证进行审核,对合法的会计凭证进行账务处理、登记账簿,归集财务档案,相当于将基层会计的工作全部汇总到了财务科,财务科由原来的财务管理者变成了具体业务操作者,财务管理及监督职能得不到正常发挥。
2.2 会计责任难以划分,出现问题相互指责互相推诿
实施财务报账制后,财务科与各基层在经济活动、业务流程上脱离,虽然报账单位要对费用票据进行初审,但往往更多地依赖财务科对费用支出的认定,对财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弱,责任意识淡化,易形成消极、被动的管理方式,对费用支出,只要财务科确认,就不再分析费用支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如实行财务报帐制后,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及固定资产列帐全部集中在财务科,而实物管理仍然在报账单位,形成实物与帐务分离,可能会造成报账单位对财产的管理漠不关心,忽视对财产的保养和维护,有意无意地将有关责任转嫁到财务科[7]。而财务科只能对基层报账员提供的费用票据进行合法性、合规性的严格审核并进行会计核算,而无法对其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因此当林业企业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及纪检部门检查时,就会出现相互指责,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
2.3 大量使用现金,增加资金管理难度
基于财务报账制,基层单位往往先提取一定的备用金,然后在将票据收集起来进行核销结算欠款,提现时间和票据核销有一定的时间差,资金用途往往会改变,应该由银行转账的业务也由备用金支付,致使现金使用量大增,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的业务频频发生。
2.4 基层报账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影响林业企业财会队伍建设
实行报账制后,基层单位岗位编制中只有一名报账员,大的基层单位配备兼职出纳员,这些人员在选拔和任用上没有条件限制,这样就出现了很多单位无证无学历的财务人员,这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业务素质较低,对政策和财政法规的认知较肤浅,这样不仅影响了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也为财务科集中核算增加了难度。由于对报账员的要求较低,全企业基层财务人员的学习热情锐减,近几年来很少有人报名参加国家会计资格考试,即使参加考试通过的人员也寥寥无几,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林业企业财务队伍的建设。
2.5 违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不利于监管
实行财务报账制的主要目的是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减少违法违纪现象。但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基层单位只设置一名报账员,报账员即当出纳又行使会计职责,有的报账员还兼职单位工资员,收支业务一手办,大量资金一人经手,大大增加了贪污、挪用等违法违纪的风险,这种运行机制明显违背国家的内部控制制度岗位不相容的有关规定,也违背《会计法》的相关规定[8]。
3.1 尽快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报账制相关制度,明确报账制的适用范围和人员配备原则
目前,我国仅出台了试行的《财务报账制》,试行办法中只对实行财务报账制的单位在核销内容,核销程序以及核销票据作了规范,而对报账制的适用对象适用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当前很多企业是一种跟风心里,认为报账制是一种区别于传统核算的模式,只要是集中核算就可以高效、安全,不管是否合适自身都在执行,例如森工系统的各林业企业,本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林业企业下属的林场、学校、物业公司等基层单位规模都很大,年资金计划都在几百万以上,有的甚至上千万的收支,而且核算项目和内容非常多,既有一般费用也有工程建设,有些报账单位还是独立法人,还是纳税大户,像这样的大中型企业就不适合报账制[9]。制度对报账员的配置和人员素质没有作具体规定,实际工作中基层单位的报账员相当于基层会计,应当按照会计岗位配置,《会计法》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方面有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也明确指出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应当分别设置。根据岗位不相容原则应配备出纳岗位,起到互相牵制互相监督的作用。
3.2 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建立与报账制相匹配的监督管理机制
使用财务报账制企业的会计核算集中到林业企业的财务科,财务科自身的监管职能就随之削弱了,那么谁来监督和制约财务科的核算行为呢,这个责任就应该落到林业企业的审计部门,审计科应定期和不定期对财务科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并建立起一套适合报账制的内部审计管理机制。
3.3 根据单位经济业务量的和资金量的规模,确定是否实行财务报账制
有些单位虽然是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是国家财政资金的补助对象,但经济业务多,资金量大,会计核算项目繁多,这样的单位就不应该实行财务报账制而应该实行单独核算,单独核算够全面反映其经济业务的真实性,便于管理。
3.4 加强基层单位的报账员的业务培训,夯实财务基础工作
报账员业务素质的高低是做好财务报账制的关键,单位在选配报账员时应按《会计法》规定的财务人员标准录用,坚持持证上岗,定期培训,使报账员既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也熟悉有关的财政法规,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好财务报账制工作,才能为财务科的核算工作打好基础。
3.5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理力度
财务预算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工具,对合理使用资金,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内部控制和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林业企业应成立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明确责任分工,制定预算实施细则健全预算管理责任体系,完善预算考核机制,林业企业及各基层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制度认真编制财务预算,重点加大对货币资金、成本费用、在建工程等支出项目的预算管理,形成“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良好氛围,促进经营活动由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转型。通过财务预算管理可以有效调配林业企业所属基层单位的资金需要,确保资金高效,顺畅流动,这样不仅可以防范风险,还可以使有效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
[1]黄凌云.科研项目财务报账制初级探讨[J].会计之友,2012(33): 32-36.
[2]陈锋.烟草商业企业财务报账制的问题和应对方式[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5):24-30.
[3]徐士博.我国企业财务报账制度框架设想[J].商场现代化,2006 (12):45-47.
[4]王当海.对优化财务报账制的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2(2): 35-38.
[5]田月香.林业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林业经济,2010(3):14-17.
[6]张贵海.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企业经营方式转换研究[J].中国林业经济,2011(4):36-39.
[7]高峰.我国林业企业会计诚信问题探讨[J].中国林业经济,2008 (6):32-35.
[8]纪泽飞,董庆文,郭继艳.林业站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绿色会计,2013(1):33-34.
[9]姜长龙.森工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之我见[J].中国林业经济, 2006(2):53-55.
[责任编辑:郑德胜]
Simple Analysis of th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Suggestions on Forestry Enterprises’Financial Reimbursement System
CHENCui-ping
(Yabuli ForestryBureau,Yabuli Heilongjiang150631,China)
Financial reimbursement system is unified revenue and expenditure,accounting highly centralized financial management mode,which the enterprises use to strengthen financial management, improve the service efficiency of funds.Taking forestry enterprise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forestry enterprises implementing financial reimbursement system,and provides countermeasures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forestry enterprises’financial reimbursement system.
financial reimbursement system;forestryenterprises;problems;countermeasures
F326.25
A
1673-5919(2013)02-0060-03
2013-03-09
陈翠萍(1965-),女,山东广饶人,会计师,从事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