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奕,沈皓辰,缪鑫磊,张腊娥
(苏州大学商学院,江苏苏州 215006)
城乡关系是区域内极为重要的关系,和谐的城乡关系将通过城市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生存条件的改善,同时使城市发展获得广泛的支撑,其结果使城镇化的速度和模式与区域社会和经济发展相协调。近年来,为了保证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中央政府相继提出了“城乡统筹”、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等发展战略,其实质就是要建立一种新型的城乡关系。苏南是我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城镇化进程一直处于全国的前列,在实施城镇化战略的过程中,深入研究新时期城乡关系的新内容,引导城乡关系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无疑是今后苏南经济社会发展中必须考虑的战略内容。
城乡关系,简单而言是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一种互动,这种关系是由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在新时期,城乡关系主要表现以下4个方面。
城乡关系首先是一种空间关系。一个区域实质上是由城市和其周围的农村共同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城市和农村都有一定的区域划分,因此两者也具有特定涵义的区域概念,它们在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未来发展的趋势上都有着明显的不同于一般区域关系的特征。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城市的空间范围逐渐蔓延扩张,不断侵蚀着乡村区域。对于城乡空间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城市的扩张必须是有序的、均衡式的,一旦空间扩张失去控制,则会在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方面造成各种空间疾病,如城中村问题等。
城乡关系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经济关系。城市经济的发展需要农村资源的支持,农村的发展也离不开城市经济的影响,这在我国的城乡关系发展历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作为一个经济系统中的2个独立经济主体,经常会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争夺各种资源,例如对资金、人才的争夺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城乡关系经常表现为对抗和对立。但是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发现,两者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忽略任何一方都会遇到现实问题,如城市会遇到消费的限制、资源的短缺、空间的稀缺等;农村则会出现经济效率不高、技术落后、环境污染等问题。
城乡关系也表现在文化、教育、卫生、居民精神面貌等社会关系方面。城市和农村作为2个独立的社会个体有其自身的社会特征:城市人口分布密集,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完善,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比较发达,居民生活方式丰富多样;农村则人口分布分散,基础配套设施不齐全,文教卫生等方面的发展水平较低,人们的精神生活比较匮乏。正因为两者存在的差异性,才使得城乡之间在思想和精神方面的交流以及资源的调剂余缺具有必要性和可能性,通过恰当的引导,城乡关系完全可以表现为合作关系。如城市可以为农村的教育提供支持,农村特有的淳朴民风也会对城市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城市居民还可以分享农村的自然风景、休闲的生活方式以及传统的民俗风情,形成城乡居民生活方式上的融合。
城乡关系还是一种生态关系。城市和农村共处于一个生态系统当中,一般城市位于农村中间,农村包围着城市,城市和农村的大气、水及各种物质都是贯通的,城乡之间在生态环境方面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一个符合生态规律的城乡关系应该是城乡生态分布合理、“三废”统筹排放和治理、绿地系统完整一致、自然保护合理有效。城乡之间的环境系统应该建立在区域平衡基础上,任何忽略农村的城市生态治理只能取得短期效果,而没有城市的支持,农村的生态环境治理也将收效甚微。理想的城乡生态关系应该是城市及其周围的农村地区在经济、社会、环境系统上协调和谐,有统一合理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遵循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理念,调整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使城乡的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协调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可见,新型的城乡关系,就是通过制度创新,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机制,实现城乡之间在空间、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和谐健康发展,四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缺一不可。
苏南地区包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和南京,即江苏省长江以南的5个地级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苏南城乡关系也经历了从对立到融合的过程,大致可概括为3个阶段。
第1阶段,处于对立的阶段。这一阶段大致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1958年以后我国确立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农民原则上只能留在农村,只能从事农业活动。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政策相应调整,允许农民从事非农经济活动,苏南农民在全国率先兴办了乡镇企业,城乡的二元经济结构有了松动,农村工业化步伐加快。但二元社会结构依然存在,农民不能自由地从农村向城市流动和迁徙,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形成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状况,城乡之间仍然处于对立状态。
第2阶段,碰撞和摩擦阶段。这一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到2003年左右。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以集体经济为主的苏南乡镇企业逐步失云优势,迫切需要寻找新的区域发展动力和投资主体,而此时浦东新区的开发和开放为苏南地区的外向型经济提供了很好的机遇,苏南地方政府依托紧邻上海这一优势,进行招商引资,并兴办了各级各类的开发区。开发区的兴办需要征用大量的农民土地,动迁大批农民,但是当时政府对土地和房屋的补偿极为有限,农民的利益受到侵害。这一阶段有部分农民进入城市打工,他们尽管工作和生活都在城市,但其农民的户口和身份并未因此变化,不能与市民享受同等待遇,被排斥在城市化之外,人口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城市化,城乡二元结构反而在恢复和强化,城乡关系也走向了激励的碰撞和摩擦阶段。
第3阶段,缓和并逐渐走向融合的阶段。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要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此后,又提出了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在这一背景下,农村居民开始深度参与到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乡镇企业经过2次转制以后重新焕发活力,民营经济和股份制经济快速发展,苏南农民的创业潜能再次得以发挥,地区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开始向一元结构转变。与此同时,政府出台各种政策,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向“三农”倾斜,各级财政也拿出巨额资金支农惠农,城乡关系经过前一阶段的摩擦逐步走向融合,苏南的城乡一体化步伐走到了江苏省和全国的前列,个别地区如江阴的华西村和常熟的蒋巷村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甚至超过了城市,二元社会结构正在消失,城乡一体化新格局正在形成。
借助于经济发展的优势和先试先行的良机,苏南城乡关系的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跨越,成为全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排头兵和示范区。然而,在城乡互动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城乡空间规划的全局性不够,工业用地的增加和城镇范围的扩张速度惊人,导致人均耕地面积快速锐减,其中苏州市人均耕地已远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052 7 hm2的警戒线;第一产业占比过低,2010年苏南地区除镇江以外,4个市的第一产业比重均低于2%,苏州仅为1.7%,农业的基础地位亟待巩固;一些农村的路桥、煤气、公交和污水垃圾处理等的设施还很薄弱,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偏远村庄;担负生态功能的农村生态系统已遭破坏,部分城区与农村已经连成一片,原有的稻田、草地等农业用地在城市化进程中遭受分割,其对生态环境的调节和涵养能力也被削弱。
区域城乡关系的发展是伴随着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展开的。2007年,苏南地区就已经全面达到了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标准,2012年苏南又承担起了率先现代化的重任,为全国的现代化探路。在这一过程中,城乡关系如何演变仍需要继续探索,需要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走出一条多维融合的城乡关系新路。
一是要构建和谐的城乡空间结构体系。和谐的空间关系,需要规划先行,要进行全面的城乡空间立体规划,改变城乡无序发展的状况;同时也要注重规划和实施的有效衔接,避免规划和实施“两张皮”。
二是要进一步协调城乡产业发展。根据苏南的经济基础、资源条件和地缘优势,可以大力发展有机农业、设施农业以及休闲观光农业,在保证粮食基本自给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壮大农村的经济实力。
三是要实现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城乡无缝对接。尽管苏南尤其是苏州已经将农民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但对农民的低保标准、职业培训等方面还需要加大力度,专门针对农民的公共服务,公路、交通、健身、医疗、文化等还需要提高数量和质量。
四是要建立完整、连续、有机的城乡生态系统。在城乡之间通过森林、湿地或生态农业建立生态隔离带,防止城市病,使得“城市就是城市,农村就像农村”,形成城市和农村各具风貌、相互包容、相互渗透的城乡一体化景观格局。
[1]张腊娥.城镇化与城乡融合[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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