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天地
中药材二氧化硫残留限量实行分级管理
近日从国家药典委员会获悉,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将实行分级管理,标准已收载入2010年版《中国药典》第二增补本。目前,第二增补本已定稿,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颁布,预计将于今年6月底前出版。
据国家药典委首席专家钱忠直介绍,针对部分中药材初加工过程中使用硫黄熏蒸的情况,自2003年起,国家药典委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对中药材及饮片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方法和限量进行了立项研究。根据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和相关研究单位对2 000多批样品的检测和监测数据,国家药典委起草制订了二氧化硫残留限量标准:中药材及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150 mg·kg-1,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10种中药材及其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400 mg·kg-1。
国家药典委中药材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创新药物研究院副院长屠鹏飞表示,硫黄熏蒸在食品行业中有一定使用,亚硫酸盐类物质可作为保护剂、抗氧化剂添加到部分规定的食品和饮料中。对中药材加以适量且规范的硫黄熏蒸可以达到防腐、防虫的目的,但滥用或过度使用则会对中药材及饮片质量产生影响,目前国家禁止以外观漂白为目的的硫黄熏蒸。
钱忠直介绍,中药材及饮片二氧化硫残留限量实行分级管理,是根据有关规定、研究数据和鲜药材质地特殊性等制定的。参照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及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有关规定,即草药及香料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150 mg·kg-1”,比照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关于硫黄熏蒸的最大使用量标准等,国家药典委制订了中药材及饮片中亚硫酸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150 mg·kg-1的限量。另外,考虑到山药、牛膝等10种鲜药材质地的特殊性,其在产地加工过程中干燥十分困难,易腐烂生虫等,参照“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对蘑菇、豆类、海藻类等干菜以及种子类产品中亚硫酸盐“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500 mg·kg-1”的规定,结合国内相关研究数据,国家药典委制订了这10种中药材及其饮片中亚硫酸盐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不得过400 mg·kg-1的限量。
屠鹏飞表示,目前,种植农户小作坊分散式的硫黄熏蒸是一种落后的中药材加工方式。建议国家相关部门鼓励和引导其走向规模化、产业化,并逐步采用现代化、绿色环保的新技术来替代硫黄熏蒸中药材。
(信息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