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的规范
题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论文的特定内容,有助于选定关键词,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题名应该避免使用公式和不常见的缩略词、字符、代号等。必要时,可使用本行业通用缩写词。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字。若题名语意未尽,可以用副题名补充说明论文中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要用陈述句,因为题名主要起标示作用,而陈述句容易使题名具有判断式的语义,且不够精炼和醒目。少数情况(评述性、综述性和驳斥性)下可以用疑问句做题名,因为疑问句有探讨性语气,易引起读者兴趣。同一篇论文的英文题名与中文题名内容上应一致,凡可用可不用的冠词均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