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现代医药产业发展趋势之藏医药产业发展的思路和路径

2013-01-23 17:37樊海岩
中国民族医药杂志 2013年7期
关键词:藏医藏药医药

樊海岩

(金诃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青海 西宁 810000)

世界卫生组织多次呼吁,要在21世纪解决目前困扰人类的疑难病症,如癌症、艾滋病和工业毒害造成的疾病,肯定地讲,只有寄希望于传统医药。不少学者认为,天然药物最适合老龄化社会,是常见病最好的医药品。法国、美国、日本、韩国、波兰、捷克、泰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陆续成立了中药研究中心,开设了中药铺后,在高等医药院校还设置中医药课程,培养中医药人才。由此可见,医药“回归大自然”已成为各国医药学发展的趋势。

青藏高原总面积220万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500m,是地球上不可多得的一片净土,称为世界第三极。青海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具有高原长年积雪,高寒缺氧,气候多变,干燥多风,日照时间长,紫外线强,昼夜温差大,空气纯净度高,光合作用好等独特的高原自然条件,使得青海藏药材,具备有效成分多、生物活性强、低毒、无污染等特点,在祖国传统医药中占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伟大的藏医药是祖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源远流长的历史,博大精深的经典著作,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得天独厚的药物资源,神奇特色的炮制工艺,自成一体的组方结构、堪称瑰宝的珍宝类药品,在治疗心脑血管、肝胆、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免疫系统、妇科疾病等方面疗效卓著,从多方面日益显示出其独特的医疗价值、研究价值以及市场开发潜力和应用前景,为世界医学界所瞩目。

青海省藏药品种繁多,根据多年调查资料表明,天然药物有1660种,藏药材占1294种,其中植物药1087种,动物药150种,矿物药57种。有198个品种是国家和青海确定的重点品种。其中,青海的药用资源特别是一些特产、地产药材,如大黄、麝香、冬虫夏草、麻黄、贝母、鹿茸、甘松、藏菌陈、锁阳、塞龙骨、红景天、秦艽等,以其良好的质量久有盛誉,驰名中外。青海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药材品种共有188种。

以上情况充分说明,青海是一个资源丰富、潜力很大的藏药宝库。有理由认为青海已具备藏药产业化生产的基本资源条件。

1 藏医药产业发展现状[1]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民族医药政策得到了全面的贯彻和落实,藏医药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藏医药教育、医疗、科研、医药产业得到全面发展。

1.1 搭建了较完整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开放前,全省没有一所藏医院,藏医药人员都分散在民间和寺院,1979年8月我省成立了第一所藏医院。此后,各级各类的藏医医疗机构在全省相继建立。据了解,目前,全省已有藏(蒙)医医院37所,其中,省级1所、州级6所、县级22所、民营8所。藏医医院共开设病床1500多张,职工近3000人。此外,在各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内还设有藏医科、门诊部260个。全省6个自治州都有一所州级藏医医院,牧业区的每个县基本上都有一所藏医医院,80%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都能提供藏医药服务。自开展藏医院分级管理工作以来,已创建三级甲等藏医医院1所、二级甲等藏医医院9所、二级乙等藏医医院7所;全国示范藏医医院1所、全省示范藏医医院2所、全省藏医名院5所。在牧区的乡村,有80%的人寻医问药的第一选择是藏医药。藏医医疗机构遍布全省的牧区草原,藏医药已成为全省牧区卫生事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着极其重要的防病治病作用。

1.2 形成了独具特色优势的专业学科:组织实施了藏医药“振兴工程”、“名医名科名院”建设等工程。截至目前,共建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级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基地12个、省级特色专科6个、省级名科11个。形成了以治疗类风湿病、病毒性肝炎、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胃炎、皮肤病等为主的专科专病学科群,各类专科专病病床占病床总数的40%。创建藏医药工作示范县2个,向农牧区推广藏医药适宜技术50余项,编写了《青海省乡村藏医手册》。开展了藏医药进牧区、进社区、进家庭的“三进”工作。将藏成药及藏药制剂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和报销范围,藏医药服务项目补偿比例高于西医西药5个百分点。制定实施了《藏医疾病诊断疗效标准》等6个藏医行业技术标准,促进了藏医药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1.3 建设了一支专业技术队伍:1978年以前,全省有藏医药人员640人,其中属于国家编制的只有78人,大部分是民间、个体的藏医药人员。1981年创办了藏医中等专业教育。1987年1月,国家批准建立青海藏医学院,2000年设立了藏医专业硕士授予点,2006年设立了藏医专业博士授予点。编写出版了藏医药中等专业和本科教育规划教材,现代化的藏医药教育体系初步形成。目前,全省共有各类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3900名。其中,具有中专学历2800名,大专以上学历560名,硕士生22名,博士生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88名。实施了名医培养战略和“两培双带”项目,培养全省名藏医24名。通过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培养高层次藏医药人员38名。建设乡村藏医药人员培训基地,藏医药在职培训工作逐步规范化、标准化,80%的在职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得到了培训和提高。

1.4 科研和学术工作成绩显著:1983年成立了省藏医药研究所,2008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省藏药研究院。藏医药古籍文献研究成果斐然,先后整理、翻泽、出版了《四部医典》、《晶珠本草》、《帝玛尔·丹增彭措医著选集》、《中国藏医药大典(60部)》等180余部古典医著。省藏医药研究院的藏药工艺、藏药药理、藏药分析实验室被确定为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藏医临床研究取得新进展,开展了藏医治疗类风湿、放血疗法、火灸疗法等临床研究。30年来,全省共承担省部级藏医药科研课题50项、获得各类科技成果奖160余项。1986年成立了省藏医学会,各地也相继成立了基层藏医药学术组织机构,先后与美国、日本、奥地利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藏医药学术交流与合作。开办了中国藏医药门户网站。2006年建设了中国藏医药文化博物馆。2007年创办了《中国藏医药》杂志,藏医药学术日趋活跃,学术水平不断提高。

1.5 藏药产业化规范初步形成:在青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藏医药产业快速发展。藏药企业从手工作坊到工业化生产逐步发展壮大,组建了集医疗、教学、科研、生产、文化为一体的金诃藏医药集团公司。开展了传统藏药新品种、新剂型的研究和开发,各级藏医医院先后建设了一批符合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的藏药制剂室,省藏医院被确定为国家藏药临床研究基地。目前青海省企业生产销售情况,2012年底全省有医药工业企业27家。其中藏药生产企业占18家,藏药生产企业7家,化学药生产企业1家(青海制药厂),药材生产企业1家 (青海明胶厂),获得国家批准文号的藏药共223种。年总产值已达5亿元人民币,藏药品生产占66.7%,比80年代初期产值翻了3倍。并积极创建国家藏医药产业支撑平台,形成了传统藏药与新技术藏药共同发展的新型产业格局。其中金诃集团已发展成为藏药领域乃至全国知名企业。

青海藏药药品的销售与其它药品销售情况一样,已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势头。全省药品批发企业78家,药品零售企业450家,其中129家联合起来办起了10家连锁店,占零售药业的28.7%。另有厂家药品全部销往省外(如金诃藏药“七十味珍珠丸”30多种藏药产品)。藏药的市场前景十分乐观。

近年来,青海省政府把藏药材作为优势产业后,各级地方政府掀起了藏药材种植热潮。最新资料表明,2012年我省在耕地或退耕还林 (草)地区改种中药材6219.9亩,年增幅94.6%,全省种植藏药材近6万亩,已签订销售合同47838亩,订单种植比重达6.9%。

2 藏医药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2]

藏药产业事业,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近几年来,对藏药的植化、药理、毒理的研究,使传统藏药从单纯而神秘的藏传佛教的医道中,起步向现代医学发展,开辟了藏药产业发展的新天地,使藏药作为重要的民族医药,在更加广阔的天地里传播、应用,受到了国内外医药界和广大患者的普遍欢迎。

藏药产业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的确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由于种种原因,青海藏药事业的发展并不平衡,机制也不健全,藏药队伍显示出日渐萎缩的趋势,且缺乏对藏药人才必要的规范培养与提高。科研经费严重不足,产品开发专利保护不完善,加上旧的传统观念的束缚,致使藏药的发展依然滞后。存在的具体问题有:藏药产业依然存在品种多、档次低、标准不统一;原料质量得不到确切保证;生产过程管理离GMP达标要求相差甚远;对产品质量评估的观念和方法不尽完善;药品临床疗效的测定离现代科学评估方法相差甚远。进行体制改革,实现强强联合,依托藏药资源优势,实施产业兴医、科技兴药、人才兴事战略,以推动藏药事业的快速发展是青海藏药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2.1 藏医医疗机构设置与广大群众医疗需求不相适宜:藏医药历来是青藏高原重要的卫生资源。由于藏医药服务的廉价、安全、有效,历来受到藏区广大群众亲睐。我省是藏医药的发祥地之一,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藏医药与西医比,处于绝对弱势和从属的地位。藏医医疗机构设置、藏医药人员比例配备等卫生资源与广大民众对藏医药的医疗需求不相适应。一些州、县目前尚未建立藏医专科医院;县级以下的藏医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条件差,人员编制及床位不足和使用不当的弊端。调查显示,全省藏医的医疗服务工作量占总医疗量的33.9%左右。而藏医卫生技术人员仅占全省卫生技术人员的19%左右,地(市)以上藏医院病床占全省病床总数的7%。由于现代医药科技的冲击,不少地方在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存在“重西医轻藏医”、“重藏药轻藏医”、“重藏药开发,轻藏药材保护”的倾向。

2.2 藏医药行业管理体制不健全:藏医药尽管已经有了很长的发展历史,但并未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表现为:一是行政管理机构不健全。省中藏医药管理局目前为处级建制,人员仅2~3名;有些地(市)卫生局尚未设立藏医药管理科;县级(含县级)以下没有专门的藏医药管理机构,由藏医院代行行政管理职能,政事不分,政企不分。这种状况造成了对藏医药事业发展缺乏客观管理、组织、监督的局面,服务职能空缺。二是省有关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相互沟通协调不够,没有形成部门联动机制。三是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保障措施不到位,制约了藏医药事业的协调、快速发展。

2.3 藏药产业化发育程度不高:藏药产业化是藏药发展的趋势和必然选择。而藏药产业化发展主要存在以下3个核心问题:

一是政府在产业化过程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藏药产业化的实现,政府必须起到关键的主导作用。但是在藏药产业化方面虽然政府在促进藏药产业化方面虽作了大量的工作,但主导作用仍不足。主要体现在政策制定、产业规划、企业整合等方面发挥的主导力不够,尤其是在利益重新分配、行政干预方面作用有限。目前,藏药企业虽数量不少,但规模小,资源分散,形成不了拳头产品,难以实现产业化。

二是藏药生产企业重复建设,传统藏药品种低水平重复。截止2012年,全省共注册中藏药生产企业19家,总体规模都较小,缺乏大型龙头企业,表现为“弱、小、散”,品牌混杂,部分企业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较落后,开发和创新能力较弱,在市场上难以形成竞争优势,不具有规模效应。调研发现,全省共有299个药品批准文号,而品种仅有148个,核发了587个制剂批准文号,品种只有195个,其中有相当部分为同品种。大部分厂家都主要生产同品种藏药,形成家家生产、厂厂销售的局面。

三是藏药标准是国家药品发展水平的体现,是药品监管工作的技术依据。我省药品标准建设滞后,其主要原因是企业制定藏药标准工作中的主体意识差、积极性不高,加上研发资金严重不足等诸多因素,从而制约了我省藏药的市场准入和推广。调研发现,我省有2000多种藏药材品种,而古典藏医药医籍记载的藏药方剂多达上万种,目前,已经多年在临床使用的只有五、六百个品种,各藏药生产企业常规生产仅300多个品种。由于藏药标准建设滞后,到目前为止藏药进入中国药典、中药保护品种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部颁标准的品种分别为18个、20个、36个和200个,进入国家标准的藏药只占临床常用药的1/3左右,还有大量常用、疗效确切的藏药方剂没能纳入国家标准。省内目前尚无专门的藏药审评机构,国家审评标准和办法考虑藏医药特殊性不够,套用国家现行中西药评价标准来评价藏药以及国家药物目录藏药品种,直接制约着藏药的产业化进程和市场准入,不利于藏医药的继承和发展。

2.4 藏药材资源开发和保护矛盾突出:藏药材资源开发与保护直接关系着藏医药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我省藏药材资源开发与保护工作存在两个突出问题:

一是家底不清。目前我省藏药材具体分布及其储量不清楚,对各药材品种的市场需求量和人工种植最佳地的认识等仍存在很多盲点。

二是重开发利用轻保护建设。藏药生产取材的基本特点是95%的原材料来源于野生药材资源,主要原料来自于省内野生药材,还有大量的原料依赖外省区采购或进口。随着对天然藏药材需求的旺盛,天然药材供给与需求矛盾日益突出,乱采乱挖现象严重,有的藏药过度开发,使宝贵的藏药材资源濒危枯竭,药材资源的后续供给减少。此种状况极大地影响着藏药的产业化发展及对藏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2.5 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根据调研了解,目前全国只有青海大学和西藏大学设有藏医学院,培养本科层面的藏医药人才。由于对藏医药人才培养投入不足,使得目前藏医药技术人才力量远远不能满足藏医药事业发展需求,尤其是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表现尤为突出;藏医药教育起步较晚,对于如何改革课程设置以及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还处在探索阶段;对于如何培养高层次人才,如何面对基层藏医医疗机构的需求,培养复合型藏医药人才也处在探索阶段,加之藏医学院部分毕业生流失严重,学非所用,改行情况较多。藏医药的继续教育条件差,影响了藏医药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制约着藏医药新技术,新项目的应用和推广。随着藏医医疗机构的建设,尤其是基层藏医医疗机构的发展加快,藏医药培养人才模式的多样性、阶梯式、复合型已提到日程,刻不容缓,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就结构而言需要立足未来培养主要针对广大基层藏医医疗机构从中专到本科甚至研究生层面的藏医药人才。就专业而言,我省缺少基层所需的大量藏西医结合的复合型人才。

另一突出问题是高精尖藏医人才稀少,随着大批名老藏医药专家相继谢世或年龄老化,权威藏医药专家严重匮乏,目前全国国医大师中藏医仅一人,出现人才断档,使名老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2.6 产学研传统模式继承不够,现代模式尚未完全建立:藏医药发展传统是医、药、学、研不分家。从产学研角度,传统藏医药产学研结合模式主要为“三自”(自采、自制、自用)和“师承制”。调研中发现,在制药和看病上有着突出特点的“三自”目前很少存在,在后继人才培养和药物临床研究有着突出特点的“师承制”也大大削弱。传统藏医药发展的产学研结合模式没有得到很好的继承和发扬。

现代产学研结合模式主要是“医、药、学、研”的相互融合和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造价值。调研发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利益冲突等原因,目前我省藏医药“医、药、学、研”各单位产学研结合的意识不强,“医、药、研、教”之间缺乏有效沟通与技术力量的整合和合作,形不成合力。现代产学研体制机制尚未建立。

3 关于藏医药产业发展需要关注的几个突出问题[3]

我们认为政府有关部门首先应该加强藏药现代化发展的整体规划。加强对推进藏药现代化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加强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市场间的沟通协调,促进相互合作,形成有利于推进藏药现代化发展的高效、协调的管理机制。

3.1 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围绕青海藏药现代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将藏药产业作为重大战略产业加以发展,加大对藏药产业的政策支持。对藏药产品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支持临床效果好的藏药品种的产业化开发,鼓励企业采取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设备,提升藏药产品的科技含量。

3.2 制定有利于藏药现代化发展的价格和税收政策。价格主管部门要制定鼓励企业生产经营优质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藏药产品的价格政策,在新开发的产品上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以提高藏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要把藏药的发展作为医药工作的重点和青海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来抓,让青海藏药的发展走产业化道路。产业化发展必须建立在藏药材及产品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基础上,走集约化发展的道路,产业化发展尤其要注意突出树立创造民族品牌的思路。

3.3 产业化发展在机制上,要多学科并举,利用高科技手段,发掘传统藏药的理论基础及临床经验,研究、探讨藏药学的现代化科学内涵。组织建立藏药现代化的科技产业集团,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引进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和经验,结合青海省传统藏药优势,加快藏药产业化步伐。

3.4 科学开发利用藏药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青海藏药发展应该长期坚持的方针。藏药药用植物生长缓慢,其质量和疗效受地理环境的制约因素较多,药用动物也因过度捕杀而逐年减少,甚至濒临灭绝;药用矿物也因资源有限面临困境。因此藏药产业产业化必须在资源持续利用的基础上进行开发,藏药产业化发展必须与资源战略相适应,不能掠夺式地使用资源。应当以藏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作为发展大型藏药生产企业的根本保障。

3.5 藏药材的开发和利用要在自然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实施综合治理的前提下进行。尽管藏药产业资源相对丰富,但也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药品开发,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开发利用藏药资源。从长远来看,如果仅仅靠用野生藏药材生产藏药品,只能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不会持续太长的时间,不少资源将会相继短缺,甚至枯竭,不能与规模开发和产业化生产相适应。加强人工栽培技术和管理措施已经提到议事日程上。在药材栽培、种植的品种上,要注意起点要高,不能再搞低层次的重复建设,造成浪费,重点应放在开发三类、二类新药上。

青海藏药保护与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宗旨应符合西部经济开发、治理保护三江源头生态环境的战略思想和国家高新技术重点发展方向及加快青海经济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要求,是集环境保护、资源开发、退耕还林、还草还药、体现高效益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

青海藏药的现代化方向是青海医药产业发展的希望所在。因此应对青海藏药产业现代化发展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一定的政策倾斜,加强对藏药发展的帮助和指导,促进藏药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为青海藏药走向国内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青海藏药发展必须与时俱进,走现代化发展的道路。藏药的生产研制不但要继承传统,还要开拓创新,这样才能真正使藏药产业上规模、上档次,增加科技含量,实现快速发展。

青海藏药发展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应该是藏药本身的提高与发展,而藏药的提高与发展又必须医药相结合,既要充分利用传统的医药学理论,又要使这种理论有所创新。

青海藏药要走现代化管理道路,管理部门应明确职能,完善设施,加强领导,理顺体制,搞活机制,充分运用市场规则,使科学研究为医药生产服务,为人民的健康服务,为弘扬祖国的传统文化服务,以促进青海的传统医药在全面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创新。

青海藏药现代化还要高度重视培养、引进现代化的专业人才,尤其是多学科结合的学术带头人,跨领域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熟悉藏药专业知识的藏语和外语人才。要以人为本,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藏药的发展,归根结底在人才,要大力培养多学科结合的学术带头人,跨领域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通晓藏医药专业的外语人才,以及熟悉国内外专利、注册等法规的专门人才。

青海藏药产业的发展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我们这一代人有责任、有能力做好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农工党青海省委坚信,在国家有关方面的关心、支持下,藏药产业事业的发展一定能为全国医药科技、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4 对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思路和路径[4-6]

藏医药学迄今已有2300多年的悠久历史,是藏族人民通过长期生活和医疗实践,并博采祖国中医学、古印度医学和古阿拉伯医学之长,逐步积累形成的具有完整的理论和丰富临床实践经验的,具有特色的传统医学体系,是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最为完整,最具影响的民族医学之一,是藏民族祖先贡献给世界的宝贵文化遗产之一,也是中华民族文化园中的一朵奇葩。藏医药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使用人群覆盖西藏、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内蒙古、新疆等省区,为藏族人民、全国乃至人类健康作出了贡献。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都对藏医学有着不同程度的需求,并开展了对藏医药的科学研究。传统藏医药正走向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民族医药的传承和发展,并相应制定、实施了许多有效政策。尤其是近十年来更是加大了对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为人类健康服务”的战略决策。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青海金诃藏药强调:“你们的工作是一项光荣的事业,祖先留下了这样宝贵的藏医药学,希望能继承下来,发扬光大,为全人类的健康事业做出贡献,你们的事业大有作为”,对藏医药文化为全人类健康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去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这些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对传统民族医药(藏医药)的保护与继承发展是非常重视的。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青海省委、省政府对藏医药事业的发展给予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尤其是2000年以来,更加注重藏医药事业的发展。1999年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我省藏医药事业的意见》。2001年发布了《青海省中藏医药事业“十五”发展规划》。2002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青海省发展中药藏药蒙药条例》、《青海省发展中医藏医蒙药条例》。2004年提出了《青海省中藏医药资源开发及产业发展纲要》。2008年12月又出台了《关于加强中藏医药继承与发展工作的意见》。这些法规政策的出台,为我省藏医药的发展提供了长效的政策保障和宽松的发展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颁布的发展民族医药(藏医药)的规章条例,抓住国际国内对藏医药需求的新时期,把发源于青藏高原这一珍贵的为人类健康作出贡献的民族医学奇葩发扬光大。为此,各部门要加大力度,强化责任,明确目标,扎实工作,把我省这一特有的文化资源、社会资源、经济资源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实现省人大九届二次会议提出的“要把高原特有的藏药材加工业发展成为最具特色的战略产业”的目标。

为使我省藏医药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大做强藏医药产业,立足本省,面向全国,走向世界,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青海特点的发展路子,建议重点加强和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4.1 高度重视藏医药事业的发展:认真制定规划我省藏医药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为人类健康服务”的战略决策,落实中医药发展的各项政策。坚持“藏西医并重”原则,在新医改政策方面多体现扶持藏医药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藏医药对人类健康的保护作用。

其次应强化观念,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认识藏医药在民众身体健康、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方面的重大作用,把藏医药事业发展列入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具体工作中从经费投入、制定优惠政策、宏观管理等方面予以重视和适当倾斜。

4.2 依法推进藏医药事业科学发展: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藏医药事业发展需要,走有中国特色,青海特点的发展路子,真正做到管理科学,规范运作,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更好地为各族人民健康服务。迫切需要加快藏医药法制、法规建设步伐。建议我省尽快研究制定《青海省藏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青海省藏药材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青海省藏药材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条例》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快藏药质量标准,藏医诊治及临床疗效评价标准等行业性的技术、质量和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同时,省政府应制定并下发我省《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4.3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藏医药管理体制

4.3.1 成立省藏医药事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针对藏医药产业涉及行业多,利益主体多,历史遗留问题多,出现部门多头管理、主导协调作用不到位等问题,省政府应当成立非常设的省级高层协调机构,即青海省藏医药事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省藏医药事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应由卫生、药监、财政、人事、劳动、发改委、教育、科技等部门组成,主要从事对藏医药工作的宏观指导、配套政策制定、部门协调和组织推动及必要的行政干预。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综合协调职能,重点研究制定并解决藏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重大政策措施。

4.3.2 强化藏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应该将现有的藏医药管理局升格为副厅级建制,增加人员编制,扩大其管理职责和权限,实行归口管理;各州地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增设藏医药管理科,增加编制并扩大其职能和权限;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藏医药工作。

4.3.3 成立青海省藏医药协会领导下省藏药标准委员会:全省应尽快建立青海省藏医药协会,在协会的统一规划下,把藏药产业要做大,藏药实现产业化并长足快速发展,藏药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势在必行。就必须尽快建议成立藏药标准委员会,由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事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管理者和藏医药界资深权威专家组成,同时兼顾与药品相关的政策研究与管理、药品产业发展、科研规划、价格体系、医疗保障、藏医学研究等部门的专家,结合藏药发展实际和药品监管的总体部署开展工作。藏药标准委员会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国家药典委员会指导和授权下,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藏成药方剂、藏药材标准的起草意见,提出现行版藏药标准增补意见;负责对藏药标准(含藏药名称)进行初步审核;负责审核藏药法定名称;发布有关藏药药品标准的信息等。

4.4 健全藏医医疗网络,完善服务体系:建议把工作重点放到农牧区基层,以农牧区为重点建立健全藏医药服务网络。除六州和所在县设立藏医院外,在人口较多的东部县也要设立县藏医院。除县所在乡(镇)外,其它所有中心乡(镇)卫生院开设藏医科(室)或配备一定数量的藏医技术人员。形成以省、州、县藏医院为龙头,以综合医院藏医科为重点力量,以乡镇卫生院或藏医药服务网点为纽带,以村卫生室为网底,以社会力量举办藏医医疗机构为补充,涵盖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功能的藏医医疗服务网络。

4.5 政府主导,加快藏药产业化发展步伐: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在保持藏医药特色的前提下,优化藏药产业布局,推进藏药产业化进程,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应以金诃藏药集团为龙头,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兼并、重组、联合、引资嫁接改造等多种形式,以资产为纽带,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支持企业整合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逐步形成技术先进、装备精良、管理有素、新品倍出、具有开拓精神的藏药核心企业和企业集团;调整、优化藏药企业布局,实行“扶优扶强”的倾斜政策,支持骨干藏药企业进行技术装备改造,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引导中小型藏药生产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鼓励企业间进行同品种藏药的品牌整合或分工,防止低水平重复生产。

除对全省藏药材利用和保护进行立法外,建议组织专业人员对藏药材资源开展普查,摸清家底,弄清藏药材的品种及其分布区域,尤其是弄清濒危灭绝的品种以及其分布区域,并建立全省藏药材品种分布图和藏药数据库和种质资源库,保护藏药种质和遗传资源,加强优选优育和藏药种源研究。加强藏药材重点生产基地建设。对藏药材集中生产地设立藏药材保护区。加大对不可再生藏医药药材资源的保护性研究和可替代资源的研究、人工培育及应用。

建立区别于中西药的藏药评价标准体系。主要应包含四个方面:一是挖掘传承老药方,增加现有藏药品种;二是新药开发要突出创新,注重临床价值;三是改剂型品种要体现临床优势;四是要提高质量控制和安全标准。

4.6 增强创新开发能力,加速藏药产业现代化:加速藏药产业现代化,必须依靠科技和体制创新。当前,我国藏药企业创新能力弱,新药开发迟缓,无法适应竞争的需要,尤其是随着我国加入WTO后,藏药参与国际竞争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此,必须要在继承传统藏医药理论的基础上,以提高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为中心,引进吸收先进的生产技术,加快藏药生产新技术、新工艺 的推广应用。如在藏药提取、分离和纯化新工艺、新技术方面,大力推广絮凝分离技术、高速逆流色谱技术、超临界萃取技术、微波辐射诱导萃取技术,提高藏药提取、分离、精制技术水平。藏药制剂方面,开发应用中药颗粒剂的制剂技术、薄膜包衣工艺技术、缓控释剂技术等,以实现我国藏药生产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藏药引种栽培方面,大力推广应用繁殖生物学和植物栽培技术,建立和形成一整套具有适合高寒地区环境地点,规范化和标准化的人工引种栽培综合配套技术,为藏药植物资源的一级开发提供技术支撑和保证,促进我国藏药植物资源的持续利用。加强藏药新药的开发研究,利用转基因、细胞组培、多肽合成、超临界萃取等高新技术手段,大力开发心脑血管疾病换代产品、肝炎注射系列产品、风湿类疾病防治的藏药新药品,扩大藏药在防治呼吸道疾病和肿瘤方面的运用。同时,搞好冬虫草、花锚、大黄、塞龙骨、红景天等到藏药材精深加工的研究,开发系列抗疲劳、抗缺氧营养保健品,积极开发枸杞多糖、白刺黄酮、牦牛血提取卟啉铁、凝血酶等保健品和高类别生物药品,使生物制品带动植种、养植业发展,促进藏药业的产业化和现代化。

4.7 积极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大力培育特色拳头产品: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推出新的科技成果并将其转化为商品,是企业赖于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企业和政府都必须把提高企业科技水平做为培育高科技产业的关键环节来抓。企业要真正树立科技创新主体的意识,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增强科研力量,并通过与相关科研院所联合、聘请专家担任技术顾问等多种途径,提高科研开发能力,推动企业技术进步。要树立科技投入是生产性、战略性投入的意识,突出主攻方向和主打产品,加大科研开发投入,力争把企业5%以上的销售收入做为科研开发费用。要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用现代科技装备企业。要充分发挥高原生物资源优势和产品市场优势,不断延伸产业链,培育具有高科技含量、高技术附加值和市场竞争优势的产品,以主导产品带动藏药产业的发展。

4.8 充分应用现代营销手段,积极扩大市场占有率:藏药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市场的认同程度。让藏药这一优秀的民族医药精品走向广阔的市场,就必须走开放的路子,打破封闭,消除神秘感。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都要加强合作,切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同打一张牌,避免各自为阵,甚至相互抵毁,导致一败俱伤。同时,要以科学的药理和精确的有效率来提高消费者对藏药的认同,敢于创名牌和精品,树立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提高品牌知名度,提高藏药的市场知名度。要重视产品的外包装设计,以美观的包装外形取胜。此外,要加强企业营销,强化营销基础管理,规范营销运作方式,不断提高营销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样化的的营销网点,扩充医院、专业批发商营销渠道,大力开发非处方药市场。要充分应用代理、联营及网上等一系列现代营销手段,提高藏药的市场占有率。

4.9 继承传统,健全现代产学研结合体制机制:在新形势下,积极探索“医、药、学、研”各单位通过控股、合作、协作等多种方式组成全省范围内“密集型”或“松散型”结合的现代产学研创新模式和新体制机制。特别是迫切需要实施对名老藏医师承秘决的学习、继承与挖掘工作。总结藏医药师承教育经验,制定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藏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落实名老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与专业学位授予相衔接的政策。妥善解决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4.10 继续实施藏医药“名院、名医、名科”的“三名”发展战略。

4.10.1 建成一批名院:以省藏医院为龙头,州县藏医院为重点加大投入,建成一批藏医特色优势突出、医疗科研水平高、综合服务能力强的藏医院,使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4.10.2 培养一批名医:实施多层次的名老藏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发掘工作和优秀藏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等,通过读经典、跟名师、做临床、攻读学位等方式,加快培养优秀名藏医。组织评选活动,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名藏医药专家。

4.10.3 建设一批名科:加大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科建设投入,将其建成特色突出、疗效显著、信誉度高的重点专科。各级藏医医院要突出藏医专科特色优势,建设好一批院内重点专科。县级藏医医院要走“大专科、小综合”的发展模式。支持各级藏医院及专科开展藏医临床和藏药新药研发工作。

4.11 建议制定扶持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4.11.1 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调整充实各级藏医医疗服务机构:建议省人事、编办和卫生部门对藏医医疗机构进行调整,合理规划各级藏医院机构布局。明确州、县、乡藏医医疗机构的建制,实行定编、定床位、定内设科室。以满足藏医药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

4.11.2 加大对藏医药事业的投入

4.11.2.1 对藏医医疗服务机构实行财政全额核拨。

4.11.2.2 省财政设立“藏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并保持一定的增长幅度。重点支持各级藏医医疗机构的重点学科、重点专科以及藏医药人才培养建设。省发改委设立“藏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藏药研发、藏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等。

4.11.2.3 规划和实施一批藏医药重点项目。

按照规划先行的原则,有关部门对“藏医药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列入国家和省“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

4.12 藏药产业发展在国家政策层面上给予必要的倾斜

4.12.1 根据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宏观政策,在科技政策方面,应把西部地区的特色优势产业与环境保护提升到国家层次,制定相关的科技导向使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趋于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和藏药材资源保护政策,鼓励支持其根据自身特色,加速技术创新和产业化。

4.12.2 西部医药产业的布局应主要放在立足资源优势的中藏药药业、有代表性和产业潜力的民族药业以及有资源特色的功能食品(保健食品)产业,这些产业要振兴或加速成长发育,关键在科技开发能力 、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因此应当在国家层次有针对性、有区别的制定更为具体的科技导向政策、科技扶持政策和科技组织政策。推进西部发挥药业资源优势,密切与东部在科技资源方面的联合和协作,增强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提高创新水平。

4.12.3 藏医药系统完整,自成体系,具有资源、技术和市场优势,是西部特色产业中有代表性、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产业。对藏药药业应当在国家科技政策方面给予特别的关注和扶持。使其既保持特色优势,又加速其现代化和产业化;既不断创新,又保持民族医药特色。既充分吸取其精髓,又积极引入先进技术,推进研制、开发和生产工艺技术的现代化,以产品和工艺技术创新带动产业结构的调整。

一是重视藏医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开展濒危、珍稀藏药植物、动物的繁育和种质资源的研究;加强具有显著环境与生态效益的藏药植物研究与种植技术推广;加强野生药材变为家种家养研究,提高藏药材的综合利用率;研究藏药材的育种栽培、规范化种植、加工炮制及贮存技术。优先支持对青藏地区藏药药材资源实施保护性开发的专项研究,为青藏地区藏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重点支持进行对藏药传统炮制工艺的系统的专项技术研究,形成完整的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我国藏药专有专利技术体系。

二是加强藏药化学成分、活性成分、有效成分的基础研究;重视源头创新,开展藏药生物活性评价与临床疗效评价以及安全性评价的研究,建立高效、微量、快速的组分药药效筛选系统。国家应优先支持对传统经典藏药进行现代藏药的二次开发和产业化。

三是加强组方合理、疗效突出、特色明显的藏药复方研究,促进新剂型工艺在复方藏药研究中的应用,强化藏药临床研究的监督审查,切实减少藏药研制中的低水平重复。加强藏药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技术研究,建立和完善符合藏药自身特点的藏药(藏药材、藏药饮片、藏药提取物、藏成药等)质量标准与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国家级的藏药研究开发中心,整合各方面优势力量,整体提升民族医药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构建传统藏医药信息创新平台,加强藏医药系统挖掘,实现藏医药技术的跨越发展;

四是重视藏药提取、分离技术的自动化、智能化及相关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重视藏药制药新技术的引进和自主创新,为藏药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

五是充分发挥藏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研究开发针对亚健康状态、重大疾病、老年疾病、慢性疾病、难治疾病等的保健、预防和治疗的现代藏药。以具有疗效优势的藏成药品种为基础进行技术创新,开发新产品。

六是尽快制定和藏药产业发展规划,引导藏药药业健康有序发展。藏药产业尚处在起步和发育阶段,增长潜力很大,但必须有序发展。不能一哄而起,炒概念、争资源、抢市场。否则,特色可能被毁于一旦,失去的将不仅仅是一个产业、一个市场,而且将会给几千年积累起来的藏医药文化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对此应从深层次和宏观方面给予充分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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