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供血机构血液标本的采集与管理

2013-01-23 10:32:43李志平
中国医药指南 2013年15期
关键词:检验科血站冰箱

李志平

(河南省焦作市中心血站,河南 焦作 454000)

采供血机构血液标本的采集与管理

李志平

(河南省焦作市中心血站,河南 焦作 454000)

血液标本,采集,管理

确保无偿献血者血液标本检测结果准确可靠,是为临床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及血液制品的基础。根据《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必须建立和实施检测前、检测中、检测后过程的管理,确保标本在采集、运输、接收、保存、销毁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1]。试验前质量控制是安全输血的关键控制点,是保证检验信息正确、有效的先决条件,是检验质量的重要内涵之一[2]。笔者根据工作中的体会,对正确、规范地采集和处理血液标本进行了探讨,现报道如下。

1 明确职责

应对各科室在血液标本管理工作中的相应职责,进行明确规定。体采科负责血液标本的标识、留样、运送、交接工作;检验科负责全血标本和机采成分血标本的接收、处置及检测工作。

2 标本试管贴签及血液标本留取

应根据每项试验的技术要求,采用相应类型的真空采血管留取检测标本。试管应无裂痕、无渗漏,容量应满足检测项目要求。献血者采血完毕后,采血护士取真空采血管2个(含不同抗凝剂的真空采血管各1个,2个真空采血管颜色不同,规格为12/13mm×100mm),分别贴上献血码标签,核对无误后,留取血样4~5mL,立即轻轻颠倒混匀5~8次。

采血及标本留取操作过程,须在一个连贯时间段内完成,以保证采集的标本与血袋内血液的一致性。一次只对一袋血液和同源血样管贴签,在留取血样后静脉穿刺针分离前核查献血登记表、采血袋、血液标本、献血证所标识的献血条形码应一致。确保同一献血者的血袋、标本管、献血记录一一对应。采血工作结束后,核对标本数与登记数、体检表数、血袋数一致

3 标本运送

标本应置于牢固的专用器具内运送,运送过程中标本应加盖,以防止标本倾倒、溢出、交叉污染。建立《血液标本运送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采血日期、采血车、采血点、温度、标本数量及记录人。标本的运输环境应与血液的运输环境一致,存放于2~8℃冰箱内运送。

4 标本的交接

体采科工作人员执《标本送检交接单》将两个试管标本送交检验科,双方工作人员对血液标本应进行当面交接。接收标本时应核查:①标本来源、数量、采集时间;②标本采集管使用正确与否;③标本是否满足既定的质量要求(标本容量、是否溶血、标识是否清晰、完整、规范);④标本与送检单信息对应、完整。检查合格后检验科工作人员进行标本条码信息录入,打印《标本交接及检验信息》,再次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各自保存1份。

对于交接后需立即检测的献血者血液标本,如手工血小板等,体采科应在试管和导管标本上加以标识。

5 标本的质量要求

体采科按照《采血操作规程》、《贴签管理控制程序》,负责血液标本的采集、标识,应保证采集的标本与血袋内血液一致。应按血液标识和可追溯性规定建立标本的唯一性标识,并应在2~8℃条件下运输,对运输过程的冷链效果进行确认并定期监测。

拒收标本的情形有:①检测申请关键信息缺失或不符;②标本管上无标识或标识不清、不正确;③标本管选用错误;④标本量不足或被稀释;⑤不符合试剂说明书要求的情形。

6 问题标本处置

不符合要求的标本,送交人员应及时予以纠正,重新留取或标识,并与检验科人员共同填写《问题标本登记处理记录表》。

7 血液标本处理

检验科工作人员负责血液标本的离心、排序工作。标本接收后,应进行离心处理。标本离心速度2000转/分,时间15min,离心完毕后,按血型进行排序,并填写《血液标本处理记录表》。

暂不检验的血液标本应储存于2~8℃冰箱内,保证标本在实验过程中不发生变质和损坏。对储存标本的冰箱温度持续监控,并记录。

8 血液标本检测

采用自动化检测设备操作时,标本和试剂加样以及试验过程自动完成。应保存自动化检测设备运行记录,并每月对运行状态进行审核,填写《自动化检测设备运行状态审核记录》。自动化检测设备运行时,如果需要人工辅助或干预,应对实施人工辅助或干预的人员、人工辅助或干预的时间和内容、与自动化检测设备运行的衔接等进行记录。如果是采用手工操作标本和试剂加样或试验微孔板,应完整记录每一加样和操作步骤,填写《手工操作试验记录》,保证标本分配的正确性及标本的溯源性,以保证实验准确可靠。

9 标本保存

检测后的血液标本,其保存期为全血或成分血使用后二年[3],以备患者输血后发生输血反应等问题时查找原因。检验科将留样辫管血液标本保存于4℃冰箱,至全血有效期。按采血日期将所有血液及血液制品的辫管血清标本装入适当容器内,存放于-20℃冰箱;除“冰冻红细胞”外的所有血液及血液制品的标本,按月装入适当容器内,置于-20℃冰箱,保存三年二个月,并建立标本保存记录;制备成“冰冻红细胞”的相应标本拣出后装入适当容器内,置于-20℃冰箱,按季度存放,保存至该季度所有该类血液制品使用后二年二个月,并建立标本保存记录。

10 标本销毁

检验科将检测后的血液标本及保存至血液有效期后的留样辫管标本,填写《血液标本销毁记录》并经科室负责人批准,由科室工作人员负责与医疗废物专职收集人员交接,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并填写医疗废物交接记录。

高质量的血液标本是保证检验质量的重要前提,搞好标本的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和完善标本采集、运输、接收、保存、销毁过程的标准操作规程(SOP),并认真贯彻实施,是确保实验室血液筛查质量的重要手段。自本站对献血者血液标本实施全面质量管理以来,未发生血液标本差错事故,保证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临床用血的安全性、可靠性,使本站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医发[2006]183号,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M].3版.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3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医政发[2009]28号,卫生部关于对《血站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进行修订的通知.

R446.1

A

1671-8194(2013)15-0396-02

猜你喜欢
检验科血站冰箱
冰箱里的那些“食”
中华环境(2021年10期)2021-11-22 06:47:40
浅析检验科常规生化检验的室内质量控制
冰箱里的夺命派对
趣味(数学)(2020年4期)2020-07-27 01:44:06
冰箱是谁发明的
肩上冰箱
大学生(2017年9期)2017-09-08 13:51:21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
浅谈信息技术在血站工作中的应用
中国市场(2016年45期)2016-05-17 05:15:31
血站院感知识系统化培训模式探讨
南通市中心血站
血站建立和实施审核组模式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