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是一类化学结构和药理性质与肾上腺素相似的苯乙醇胺类化合物,其作为饲料添加剂能够降低动物脂肪提高瘦肉率,同时能够提高饲料报酬。
农业部发布176号、193号、1519号公告,禁止在动物饲料和饮水中使用“瘦肉精”,目前农业部公布禁止使用16种“瘦肉精”种类为:
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硫酸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盐酸多巴胺、西马特罗、硫酸特布他林、班布特罗、盐酸齐帕特罗、盐酸氯丙那林、马布特罗、西布特罗、溴布特罗、酒石酸阿福特罗、富马酸福莫特罗和苯乙醇胺A。
“瘦肉精”在动物肝、肺、肾、脾等内脏器官中残留量较高。人摄入残留在食品中的“瘦肉精”,会产生心跳过快、心慌胸闷、不由自主颤抖、双脚站不住、四肢肌肉颤动、头晕乏力等神经中枢中毒后失控的现象,甚至死亡;其慢性特点会导致儿童性早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