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中中国著者汉语拼音名字可以缩写吗?
答 可以。虽然GB/T 7714—2005规定,“用汉语拼音书写的中国著者姓名不得缩写”,但是著录实践比较混乱:缩写和不缩写并存,有的将缩写名置于姓之前,有的将双名缩写为1个字母,等等。有些编辑同人曾建议“一律采用缩写”,但因没有标准依据,响应者寥寥。
最近发布的GB/T 28019—2005《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的5.1.4指出:“国际体育比赛等场合人名可以缩写。汉语人名的缩写,姓全写,首字母大写或每个字母大写,名取每个汉字拼音的首字母,后加小圆点,声调符号可用省略。”参照这一条款的规定,我认为,在著录文后参考文献表这一特殊场合,为了做到简明、统一,也不至于给检索文献带来多少不便,在著录中国著者汉语拼音姓名时,同欧美著者的姓名著录一样,名字可以采用缩写,且缩写字母后的小圆点及声调符号均省略。例如:将“Yáng Wèimín”著录为“Yang W M”或“YANG W M”,但不得著录为“W M Yang”“YANG W”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