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磊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社会学家卢曼把信任定义为社会复杂性的一种简化机制。他认为,“不管组织与理性计划怎样努力,人们不可能根据对行动后果的可靠预测来指导所有的行动。仍有剩余的不确定性有待处理,信任就是妥善安排这些不确定因素的角色,把可能性用括弧括起来,就像它们不存在一样行动。”[1](33)信任是人们相互交往过程中的一种行动机制,也是嵌入在社会系统和制度之中的一种功能化的社会机制,显现出人们在社会交往活动中的相互预期与认同关系的状况。“在个体的层面,它是相信某人的行为或周围的秩序与自己的愿望相符合的一种心理预期和态度,在某个社会场域中,它是一个共同体得以生成和维系的非实体结构,属于一种内隐性要素。”[2]基于善意,信任者甘愿使自己处于易受伤害的一端,并对被信者的意向和行为进行积极的预期[3],而信任的生态链之困正在于此,即信任者甘愿冒遭受某种背叛和损害风险,而被信任者的易诱性会辜负信任者的信任,且局部信任默契的断裂,极易生成传导的“蝴蝶效应”,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气候,由此,实践为个体之间交互关系的不信任的普遍化,会导致社会共识的瓦解及社会合作向心力的衰弱,与此同时,相反会加剧社会离心的张力,由此,不信任作为一个社会问题被突显。
由于无法妥置的不确定性因素,赋予了社会信任的脆弱属性,这在一个社会的脱域演进的过程中表现地尤为突出,“脱域”是学者安东尼·吉登斯针对现代社会的系统特征提出的概念,意指 “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从通过对不确定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作为脱域机制中的象征标志是指相互交流的媒介,它将信息传递开来,用不着考虑任何特定场景下处理这些信息的个人或团体的特殊品质。”[4](18−19)而中国在社会大转型的历史情境中,也表现出某种“脱域”的特征,人们的生活场景从“在场”的地缘关系共构走向“流动”的业缘关系勾连,维持社会信任的传统有效纽带不断地式微,而作为替代性的现代信任规范的缺位或尚未获得有效地遵循,使得社会出现了价值失序、道德失范、信仰失落等社会综合性焦虑症,加之当下日益分化的社会断裂态势,信任存在的社会性基础土壤便丧失。时下社会“助人恐惧症”就是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感和不信任感的集中体现,“助人为乐”与“诬告风险”之间的道义落差,是划在信任镜面上的一道裂痕,“彭宇案”后“助人需三思而行”成为此事件留在人们内心的隐告诫,而“小悦悦”事件则反映了环境恶化后的惨痛悲剧面貌。
信任是人而非自然的话语,它促进了沟通的扩展,能有效地缓解集体行动的“众人致误”,它鼓励对陌生人的宽容和接受,抑制群体内的敌对和陌生人的恐怖症,产生合作与互助的愿望,而不信任则关闭了沟通的通道,并动员防御性态度,呈现的是一种刻板的敌对印象,流言、偏见、以及彻底的陌生人感。[5](141)在一个脱域转型的现代生活的通道,由于新敞开的财富资源、权力、机会和声望及其相伴而生的利益倾轧,导致了广泛存在的失范和价值观的混乱,使得社会信任黯然离场,社会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文明代价,而社会信任的当代缺失作为一面镜像,也映射出了整个社会的道德颓势。因此,分析变迁社会中信任侵蚀的演绎路径,并在厘清这种演变逻辑的基础上,提出可能的化解之道,是本文的意旨和重心所在。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主流的经济形态是小农或自然经济,它深刻地影响着社会关系的建构,并作为思想观念的沉淀,一些已经融进了民族的性格当中。在传统的农耕文明中,社会发展的动力不足,生产停留在自给自足的温饱期许,因此,对土地有较强的依赖性,整个社会的流动性差,这就导致人们日常交往的地域色彩浓厚,大多局限在以乡里为半径的狭窄范围内,以血缘、亲缘、乡缘为纽带的宗族聚居使得交往得以经常化、熟悉化,一些社会规范往往表现为自觉的责任意识,因而社会信任的根基简单而稳固,但也带有地域局限性和封闭性的特征。而社会的现代性转向,成为传统社会形态解体的动力机制,它不断地瓦解着传统社会的信任结构,并生成新的社会信任环境。现代社会中,社会共同体的同质性较弱,异质性则逐渐增强,社会表现为高度流动性,业缘的弱关联取代了血缘和亲缘的强关联成为人们日常人际互动与社会交往的主要生活关联形态,现代社会的功能系统是信任的依托主体。但现代社会中缺乏深度互动沟通的“论事”导向的交往形态,不利于深度信任的培育,并使得制度规范在结构上不断地精细复杂化,而在功能上超载,且生活在此环境中的个体容易发生意义漂移。
因此,传统社会是一个安土重迁、缺乏社会纵横流动、关系相对稳固的“熟人社会”。社会个体之间的交往互动不仅表现为时空一致的“在场”,而且交往双方的彼此知晓或对第三方知晓,部分地革除了信息不对称之幕。在熟人社会的人际交往中,存在着内部规制的压力和信誉连带机制,违背信用的行为不但会遭受周围人的数落和背弃,以失信者为中心的差序列格局中的其他人的信誉也会受影响。由此,人人都是“道德警察”,“口碑”就是不成文字的信用记录。[6]而信任在现代社会结构的格局中,由于社会的高度流动性,内部责任缺失以及外部契约约束力的失灵绝缘了可能存在的情感依赖,即使在有限的交集空间内,人们之间的人际交往也日益的理性化。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蜻蜓点水”式的一次性交往关系难以满足重复博弈的条件,而如果信任的建构仍然遵循多次交互——相识、相知、相信,从初步相信再到深信——的重复博弈法则,那么信任双方的合作将会陷入非常低效的状态。[7]因此,现代社会未能有效地整合社会信任,在陌生人社会的场域,信任的失落反而导致了社会信任的“内卷化”,即信任回溯到以血缘及泛血缘化为基础的差序信任系统,疏离出越来越多的不可信任的“他者”,进而躲进“自己人”的港湾,裙带关系日盛。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关系的裙带运作部分地也脱离了纯粹的互助信任,而沦落为利益共谋,作为报偿或今后获取报偿的“道义”资本。
现代社会同样也是一个多元复杂的风险社会,潜在风险的不可预测加深了人们的焦虑和不安全感,这也就加大了信任建构的难度。当交往主体走出熟悉的地域空间,流动到一个开放的交往世界,“在场”的承诺不总是那么安心有效,必须得辅助于具有法律效力的纸质契约,并事先要详尽地考虑到各种可能。而以互联网技术革新面貌呈现的虚拟空间面相,则使得社会的脱域性质更加显性化,它进一步抽离和模糊了时空的界限。作为一个沟通、交流、表达以及获取认知的场域,网络可以以其即时地符号化表达获得在场的体验,又因其匿名性而获得一个低度的责任顾虑,人的群体遵从性降低。网络表达的身份隐匿名与弱责任顾虑,一方面使得社会信任笼着一层网纱,偏见、谎言得以寄生,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作为能够自由发声的争鸣空间,网络有利于形成多源的信息流,促进公共论辩,凝聚社会共识。
信任作为一种人格化关系的心理感受,它反映了一个社会的契合水平,信任度越高,社会的摩擦系数就越低,冲突的势能就越小,而如果一个社会蔓延着对抗、不妥协以及价值的虚无主义,在社会生活领域维持着低度的认同感、习惯性地偏见和防御姿态,则表明这个社会面临着某种程度的信任危机,这在转型时期尤为明显,且信任危机似乎激活了不断增长的悲观主义、大众的猜疑和冷漠疏离的一个非良性循环。
当一个社会的信任资本匮乏,并呈现出不断流失态势的时候,其会表现出诸多症候,若截取一个观察面,由内及外其显露为核心家庭层、熟人层、角色层、制度层以及陌生人层。不信任的广度不断扩展,深度依次减弱;强度不断增强,烈度依次减弱。当基于血亲关系的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度下降时,对外群体会表现出更加的不信任,强度在增加,但内群体的信任背叛对于个体的伤害远大于来自外部群体的信任辜负,烈度依次递减。信任的内核存在于核心家庭,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其健康与否关乎社会机体的健康。当下社会攀升的离婚率以及不断涌现的家庭情感财产纷争,甚至家庭暴力,都表明家庭核心成员之间情感归属的弱化以及互不信任,这种信任危机是根基性的。同属于信任内圈的亲缘及熟人层,不信任文化的蔓延体现为“杀熟”现象,典型的如传销杀熟,这是因为在社会转型期,熟人之间的情感纽带长期得不到维系而变得荒芜,人际关系获以陌生化重构,而市场的功利谋划取向又进一步使人格信任系统松弛化。
在社会共同体中,一些社会角色、组织因其特殊的职业属性,往往具有较高的信任度,如教师、医生、法官、专家学者、公益慈善机构、政府等,他们被认为是社会公正的捍卫者、社会良心的守护者或是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者,总之,他们被赋予种种的社会角色期待。理想应该具有较高的道德自持,敬畏和悲悯之心,而在现实社会中,部分专家学者滥用话语权,充满了反智主义的言论,挑战着大众的常识和底线。[8]“民族复兴完成百分之 64%”“和谐权是第四代人权”这样的逢迎以及更多既得利益式的沉默,抬头的学界浮躁之风,使得知识和技术精英的权威与信任,在大众质疑和调侃的喧嚣中消解殆尽。医患的不信任,作为一面“风向标”预示着社会信任稀缺并不断恶化的态势,首先是患者对医生信任的缺失,在“看病难,看病贵”的时代背景下,医生被贴上的负面标签有“过度检查”“敷衍治疗”“开大处方”“收受红包”等,患者承重着病痛和高昂的医疗费用;而面对病患家属的医闹压力以及可能面临着的人身伤害,医生对患者也产生了隔阂,并因对潜在医疗风险的畏惧而采取保守治疗,进而导致临床经验的匮乏而过度依赖医疗设备,此外,医生的防御性医疗又确证了患者对医生“敷衍”的刻板印象,导致医患不信任的恶性循环。当社会不信任蔓延开来,担当社会公正判决的法官也难以幸免,“嫖宿幼女罪”这样的定判,作为个案引发的却是对整个群体信任的“晕轮效应”①,而近年来网络上追踪热议的公共司法要案,无论是“许霆案”“药家鑫案”还是“吴英案”都演化成了网络的大众舆论与司法的博弈,其背后所可解读的社会心理是大众对法官能够公正审判不信任。公益慈善组织也往往被寄予高的廉洁与公正期待,而由于自身组织的不透明、监管虚位以及存在的专业化偏跛,在大众传媒的聚光灯下,公益组织腐闻迭出。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青基会“中非希望工程”、慈善总会“尚德诈捐门 ”以及河南宋庆龄基金会违规事件等,是公益慈善组织信任溃败的一张张“多米诺骨牌”。没有什么比爱心受到伤害更让人不信任。
社会不信任脱离对组织角色的人格化期待,则表现为对制度规范的不信任。制度规范天然具有值得信任的属性,它能提高社会能见度,而其刚性又能防止着混乱和任意的行为,具有稳定性、确定性和可靠性,是实现民众心理预期的去人格化“公器”。[9](113)然而,存在于现实社会的处境是,社会问题制度化解决通道的阻塞或是制度维权的高成本低效能,使得制度权威也开始衰弱,人们越来越习惯于越级上访、媒体求援、网络泄愤以及“开胸验肺”这样的自我摧残等方式进行制度外围的舆论维权。基层政权制度规范的政治整合权威的弱化,导致了社会压力的上移,此外,在一些地方甚至形成了非法的黑恶势力主导裁决纠纷的生态。“这种基层政权的软化及合法性侵蚀现象突显为对警察等社会维持的强制力量的不信任。”[10]对制度规范不信任的背后推导,是对政府公权力的不信任,公权力的资源垄断并自我利导是腐败现象滋生的温床,而脱缰的权力恣肆,则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反弹。网络频发的公共事件能很好的佐证,无论是“华南虎”“飙车70码”及系列PX事件,还是瓮安的“俯卧撑”、晋宁的“躲猫猫”、巴东邓玉娇案,亦或云南孟连、甘肃陇南、湖北石首事件,以及陕西的“表叔”、番禺的“房叔”,统计的“被时代”之说、周克华替身一事、“至于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等等,都集中传递出政治不信任的信号。“公权机构与社会信任的关系,不仅在于政府公信力衰落本身,还在于其行事逻辑所传递的社会规则信号的外部化以及公众对于制度、法律等规则有效性的不信任。”[11]当然,社会不信任更普泛地还是存在于商业经济活动中,市场化浪潮带来的逐利波创造了巨大的财富剩余,但也把社会信任的藩篱冲得七零八碎,随市场一同而来诚信和契约精神被遗忘在了角落。日益增多的消费纠纷,假冒伪劣商品泛滥、价格陷阱,商家之间彼此互不信任的恶性竞争。其中对社会信任影响最深刻的是发生在公众生活前沿的食品药品安全卫生事件,从早年的苏丹红色素、“三聚氰胺”奶粉、席卷多省的瘦肉精,到遍布全国大小餐馆的地沟油,以及流通在各大药企的皮革毒胶囊事件,这一切都在普通公众生活的最平面瓦解着社会信任。吉登斯认为,“如果一个人对他人是否对自己心怀歹意而总是处于苦闷当中,且无法将这种事关风险的想法置之脑后,并深受这类焦虑的困惑,那么‘正常人’就会将这种焦虑看成是非理性的情感过敏,即本体性的不安全感。”[12](81)公众在直接生活层面上的安全担忧和焦虑是不信任得以在整个社会蔓延的心理土壤。
转型时期不信任综合征之所以如一股文化流般蔓延开来,与其所置身的脱域历史情境不无关系,人们对于有约束力的规范、价值,有效习俗和生活正确道路的普遍地迷失,使得行为无所适从,为使自己免受伤害和减轻不适感,人们倾向于退缩到相对封闭的自我圈域,而对圈外进行着不信任的预设和保持着一种旁观者的姿态。现实生活中,人们追赶式地功利谋划掩盖了责任担当,一方面表现出强烈的道德焦虑,另一方面又表现出道德的不驯化,社会道德底线的每况愈下,都离不开普罗大众对“平庸之恶”主动或被动的漠视,逐而劣币驱逐了良币。需要注意的是,群体的声誉处于木桶的绑定状态,最短的木板影响着集体信誉的存量和增量空间,群体信任的恶化常常源始于个体的偶发事件,这也可以用“坏苹果效应”和“涟漪效应”②加以理解,一个坏苹果往往会影响一筐苹果的质量,而一颗小石头又常常会波及整个湖面的平静,日益发达而高效地传播媒介是其中的催化剂。回归到个体的生存面,信任是建立在对未来预期基础之上,而未来系统的模糊形状存在着一种扩张的“风险”环境,就业、税负、通膨、医疗、教育、住房等所带来的生存性焦虑、不安全感、挫败感和系统的压力感耗尽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想象,而获得一种自我告诫式地怨懑或索然。此外,基于同质性生存的对比,失衡性地社会不公,日益逼仄的社会流动机会,个人资本某种形式的耗尽触及到相当大的人群,期望与现实的鸿沟在扩大,信任背叛的风险也在提升,这一切都使得信任的边缘化。
1. 市场经济道德的不稳定性
市场的广阔性正展示出它无穷的魅力,随着交易范围的扩大和流动性增强,维持与关系网络中长期合作的边际效用逐渐递减, 从而利用合作者信任的机会主义倾向增强,[13]这透支着市场信任。且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善,信息系统的失真及不对称,价格欺诈的杀生行为,“囤积居奇”的哄抬行为就会出现,成为市场道德缺陷的注脚。此外,在精明的商业思维中,“语言陷阱”的泛滥侵蚀着社会信任,我们会被许多词汇套牢,“低价”“促销”可能意味着低质过期,“恭喜中奖”可能表示坑你不含糊,“返券”可能意味着进入更疯狂地循环消费。[14]自由竞争市场的早期,是一个资本动力原始积累的时期,一些未驯服的商业行为,如制假掺假、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劳动成本压榨等变成了行业共同惯例,甚至达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市场对利润的追逐,而规范及惩戒机制的缺位,为市场失灵留下了太多的机会主义空间,从而也把信任逼进了无足轻重的角落,因此,急功近利的、不成熟的工商精神的弥漫,熏就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失信。
2. 制度规范的缺位及失调,使得信任的制度化维系力度羸弱
“社会制度的基本功能表现为: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整合,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并具有消除不确定性,建立个人与社会群体、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提供激励等功能。”[15]由于规范的缺位使得人们的行为进退失据,而基于规范的多变和不一致性是人们面临无所适从的尴尬,而制度自身之间的配合度不高,一些制度的欠缺、重叠、相悖,使不断出现的新的社会事实和现象无据可依,制度的前瞻性和一致性不高。转型时期由于公允的规则尚未健全,商议、合作和信任的态度便散失了生根发芽的支撑平台。相反,规范的缺位及其在执行阶段有效性的搁浅,使社会弥漫着焦虑和不确定性,为不信任综合症的膨胀留出了空间。加上背后政治权力非制度化的僭越与自我谋划取向以及体制性的迟钝在获悉公众意见上的倦怠,也使得这种不信任带有某种无奈的怨恨情绪。
3. 信息通裕的网络媒介时代与传播取向的放大效应
网络媒介的兴起作为一场技术革命开启了一个信息无障碍流通的时代,它构筑了一种社会的拟态环境,在媒体的聚光灯效应下,“围观”无所不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多的隐现象,得以大范围的显性化和集结。而伴随着信息启蒙的是社会期待的变化,大规模的媒介接触普及了知识和信息,民众对一些现象容忍的阈值下移,并产生了高的社会期待,值得注意的是,当高企的社会期待不断受挫,就会产生期待疲劳或者说见怪不怪的麻木情绪,导致社会容忍的阈值上升,不信任开始固化。此外,现代媒体的信息传播一方面使得问题得以成为公共议题,有利于社会的自我净化;另一方面,不可忽视的是,在激烈的竞争格局中,一些媒体一味地追求新闻的奇异和轰动效应,且为调动受众的阅读兴趣,极尽标题的渲染,导致了负面新闻的过度“受宠”,作为过度负面新闻报道的副产品,不知不觉中媒体也制造出了信任焦虑。媒体的作用还体现为议程设置的功能,即它能够在公众中突出某些议题,使得这些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和思考的话题,产生无限放大的媒体效应。通常新闻媒体在使人们“怎样想”方面很难奏效,但在使人们“想什么”方面却很成功。缺乏公共责任的媒体炒作,释放出的是“负能量”。
在一个缺乏信任的环境中,作为逆向的行为学习机制,保持不信任似乎更符合理性,那些表现信任的人将在游戏中受到损失而且将因轻信、天真和简单的头脑被责难和嘲笑。犬儒主义、欺骗、利己主义、逃避法律在智慧上胜过系统变成了某种意义的能力,而在结果事实上倍受赞誉,这只能导致信任受到更深的侵蚀。信任是理性的,它明确地预知到潜在的风险,并蕴含着休戚与共关系,但信任又是主观的心理判断,因为毕竟存在着风险。因此,迅速变幻的情势与滞后的制度结构、潮流的引领与观念的固守,都使得转型时期形成一个巨大的张力场,不可避免地分化出大量的疏离分子。同时“基本信任的缺失造成了“人人提防”的社会恐慌心理,并通过社会传导机制放大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增加了社会冲突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了社会成员的心理安全感和幸福指数”。[16]
信任机制作为社会关系和社会系统中产生并维持团结的整合机制,是社会有序运转和人际沟通交流的必不可缺的情感纽带,它呈现出非线性对称的特征,信任向不信任的转变比不信任转变成信任更容易。如果清楚地看到信任背叛,对他的信任也将终结。然而,如果值得信任的人在某个场合表现良好,我们不会轻易地做出信任的判断。“怀疑是信任建立或信任破坏的前奏,也可能是不信任结束的预兆,由违背信任产生的怀疑,很容易导致完全的不信任,而由没有正当理由的不信任的消除到建立完全的信任则非常缓慢。”[17](23)此外,信任的非线性对称性还体现在,信任促进信任,当信任和实现信任的惯例变成信任者和被信任者双方都遵守的标准规则时,信任就会为彼此敞开更多的机会空间,呈现出正势巩固的态势,因而是一个良性循环。然而,如果起支配地位的情形是被证明合理的不信任,面对普遍的不可信和不断地信任背叛,那么不信任文化将不可避免地出现,而且一种自我增强的、加深的玩世不恭和怀疑的恶性循环。不信任产生不信任,不信任有一种在互动中认可并加强自己的内在倾向,不信任在逆势中是一个溃败的态势。人在面对信任与不信任的风险时趋向理性避害,因此,某种情境式的不信任文化氛围一旦形成,便会以传染的方式扩散在整个宏观环境。相反,信任文化的形成是相当缓慢的,情境中具有一定传播面的信任事件的影响面是有限的,其作用很难内化到行为层,信任的培育需要多重信任事件的确证强化。
以“公正”为社会运转的中轴重建社会信任,首先要在一个宏观的社会环境加以保证,社会失衡性的不公,日益加深的结构性压抑和生存性焦虑,都使得信任的培育缺乏相对温和的社会心态。社会分化加剧了社会不妥协的习惯,怨恨取代了同情,因此,如何化解既得利益阻隔,重新找回改革共识,理顺社会结构,排释社会压抑,在收入分配领域更加注重知识和劳动回报,使税负合理化,在社会保障域更加关注民生,恢复民众生活的信心,是横亘在转型社会的正题。匮乏的资源表现出弱控制性和易受伤害性,他们更倾向于拒绝信任,当下社会冲突的一大症结在于,权贵阶层如何达成改革共识,疏通资源流,使上抽的资源有下泄的渠道循环,从而激活社会活力,改善底层生态。因为“匮乏的资源,狭仄的生存空间,会从根本上扭曲以尊严作为支撑的价值观与是非观。在匮乏的资源和局促的生活空间中,尊严得不到维护,沦陷甚至堕落的过程也就悄悄开始了,因为没有了尊严,也就意味着堕落没有了代价”。[18](145)此外,人们对于社会公正的判断不仅在于对资源的合理分配的期待,还存在于分配过程中制度规范的有效性以及机会的均等,即程序的正义。社会不公正影响着共同体的社会“合意性”认同,呈现出没有妥协和共识的敌对生态,公正是安顿社会情绪的良药,也为社会信任铺平了道路,是重建社会信任的根本之举。
当下社会不信任的危机很大一部分表现为政府公信力的衰落,作为赋权意义上的权力代理人,政府理应意识到权力意志的合法性所在,从而为权力定轨,履行相应的公共责任;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尤其是呼声高涨的官员财产及公共预算公开,遏止腐败的“沉疴”;避免刚愎的权力“独白”话语,增强社会民意的回应性,并通过与民众的坦诚沟通,消除隔阂,增进理解。此外,法律制度、道德规范、风俗习惯是构筑社会信任的有效框架,而以经济生活为引领的现代生活领域,在政治辖区内树立稳固而有效的法理权威是信任建立的核心构件,作为维持社会正义的场,其内在机理是一种去人格化的治理,蕴含着某种人性恶的预设,并通过制度化不信任进行反向建构的机制。通过“授予”“禁止”“惩戒”的规范机制,危害社会的行为得到审判或惩戒,有益行动得到认同和鼓励,从而为社会生活的安全、秩序提供了坚实的参照点或固定的脚本,清晰的蓝图或逻辑被遵守。但法理权威的有效性对于社会信任的影响并非是一个线性上升的关联,学者认为,“法理形式的权威塑造了某种策略意味的信任,它规定了合约行为的脚本和毁约的代价,从而强化了契约的履行,却没能教会信任,正式的制度安排使得非正式的信任显得多余,制度规范挤压了交互信任的空间。”[19]
作为一种文化范式的大众传媒,应该发挥其环境监测功能和社会整合、解释的功能,担负起其应有的社会责任。首先,媒体应发挥好其社会监督的天职,揭露社会问题,对公共事件进行客观、公正地报道,启发公共论辩,而对公众质疑的信息详细地梳理、认真地求证;客观地看待事件的概率的“正态分布”③,避免过度地标签化渲染,并发挥其专业、深度报道的优势,总之,应遵循基本的新闻原则。其次,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新媒体都应考虑到新闻报道的社会效应,平衡报道题材,发现身边平凡的感动,激发社会善念,融化心灵坚冰,从而传递社会正能量,重塑社会信心。
信任的给予者若得到回应,预测的信任被证实了,委托的东西被偿还了,而唤起的信任得到报偿,这个过程倾向于信任的建立和强化,被授予信任使得正常的社会约束和禁止的暂时悬置,[17](162)彼此基于信任的合作获得一个默契的经验体认。如果信任一贯地得到满足,信任冲动就慢慢地扎根于他的人格之中。因此,在一个逐渐恶化的社会信任情境中,信任的复归说到底还存在于社会公众点滴的日常生活实践,社会分工精细化的今天,我们对他人有了前所未有的依赖性,我们生活的品质与幸福体验都取决于每个人都应履行的一份集体责任,只有加强社会沟通,才能消除社会隔阂与偏见。“信任也是定义在客观及匿名的陌生关系条件中的社会资本,它跨越了契约或亲属关系的建构,从而为高效地社会交换和一致性地社会协作缓解了压力。”[20]时下壮大的民间公益行动及社会自治组织,表明了社会公众对信任创伤的自救,信任的恢复同样需要先行者。此外,家庭和学校对信任品格的形成具有不可替代的型塑作用,影响着社会信任的长远未来。
注释:
① 晕轮效应(Halo Effect):指在人际知觉中所形成的以点概面或以偏概全的主观成见印象。如果认知对象认定是“好”的,他就会被“好”的光圈笼罩着,被赋予一切好的品质,相反,他所有的品质都会被认为是坏的。
② “涟漪效应”:往一池平静的湖水里扔进一块石头,泛起的水波纹会逐渐波及到很远的地方,即由一个出发点引发周围的点持续性震动,如果没有任何阻力,震动会波及很远的距离。
③ 正态分布(Normal distribution):是应用于自然科学与行为科学统计中的概率分布现象,若概率密度函数的随机变量X服从一个数学期望为μ、标准方差为σ2的正态分布,则其期望值μ决定了其概率大小,其标准差σ决定了分布的幅度。在概率论上,大量统计独立的随机变量的平均值的分布趋于正态分布,其他概率分布可以用正态分布作为近似。
[1] 尼克拉斯•卢曼. 信任: 一个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
[2] 程倩. 论社会信任与政府信任的适配性—结构化视角中的信任关系考察[J]. 江海学刊, 2007(4): 101−107.
[3] Vicente Martínez-Tur, José M. Peiró. The trust episode in organizations: Implications for private and public social capital[J]. Social Science Information, 2009, 48(2):143−174.
[4] 安东尼•吉登斯. 现代性的后果[M]. 南京: 译林出版社, 2011.
[5] 彼得·什托姆普卡. 信任: 一种社会学理论[M]. 北京: 中华书局, 2005.
[6] 孙立平. 信用管理: 从熟人社会到隐名匿姓社会[J]. 中国电子商务, 2006(5): 96−97.
[7] 牟永福. 信任的存在场域及其困境[J]. 学术论坛, 2005(3):110−115.
[8] 傅然可. 精英主义与大众政治(专家之殇)[J]. 南风窗, 2012,472(20): 39−47.
[9] 柯武刚, 史漫飞. 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 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2: 113.
[10] Ivan Sun, Rong Hu, Yuning Wu. Social capital,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and trust in the police in urban China [J].Australian & New Zealand Journal of Criminology, 2012, 45(1):87−105.
[11] Bo Rothstein, Daniel Eek. Political corruption and social trust [J].Rationality and Society, 2009, 21(1): 81−112.
[12] 安东尼•吉登斯. 现代性的后果[M]. 南京: 译林出版社, 2011.
[13] 张含宇. 中国社会转轨时期失信与败德现象的制度分析[J].社会科学家, 2006(3): 152−155.
[14] 管健. “语言陷阱”泛滥侵蚀社会信任[J]. 人民论坛, 2010(9):44−45.
[15] 李晨光. 中国当代社会信任失范及其矫治[J]. 消费导刊,2008(15): 25−26.
[16] 雷晓康. 社会信任: 实现合作收益的社会契约[J].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9(4): 45−51.
[17] 彼得·什托姆普卡. 信任: 一种社会学理论[M]. 北京: 中华书局, 2005.
[18] 孙立平. 重建社会: 转型社会的秩序再造[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9: 145.
[19] Francisco Herreros, Henar Criado. The stat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trust [J].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2008, 29(1): 53−71.
[20] Florencia Torche, Eduardo Valenzuela. Trust and reciprocity: A theoretical distinction of the sources of socialcapital [J].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Theory, 2011, 14(2): 18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