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计量”定义为“将数字用于加、减、乘、除运算”正确吗?
答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3.1节中确实将术语“计量”定义为“将数字用于加、减、乘、除运算”。这里混淆了“计量”和“计算”2个含义不相同的概念。
《现代汉语词典》的普及性释义:“计量,把一个暂时未知的量与一个已知的量比较,如用尺量布,用温度计量体温。”更为科学的定义是:“实现单位统一和量值准确可靠的测量”称为“计量”。可见,计量的目的是确定被计量对象的量值,计量本身是一种测量。这里的“量”是物理量的简称,指的“是现象、物体或物质可以定性区别和定量确定的一种属性”,不同于日常生活中常用的数事物的个数、统计数目的术语“计数”。计量使用的是计量单位,如米、千克、秒、安[培]等;而计数量使用的是计数单位,如个、只、次、条、种、根、件、遍等。计量的普及性定义中的“一个已知的量”,其实就是计量单位,凡是测量得到的量值,都应包含有计量单位。而“将数字用于加、减、乘、除运算”的结果,仍然是数字,并不是量。很显然,“将数字用于加、减、乘、除运算”作为“计量”的定义是错误的,它仅可以作为纯数学的术语“计算”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