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财政监督战线上的一面旗帜——湖南省常宁市财政监督工作纪实

2013-01-21 08:30
财政监督 2013年6期
关键词:常宁市财政监督专项资金

●本刊记者

绩效评估汇报

常宁市财政局

走进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大大小小的荣誉奖励挂满了墙头。“衡阳市财政监督检查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财政系统先进单位、全省财政系统监督工作年度考核一等奖……如果说前五年的财政监督工作是在摸索与尝试中前进,那么,近五年来常宁市财政监督工作已日趋完善,步入正轨。

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人简单向记者介绍了该局的情况。作为财政局所辖的副科级二级机构,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现有编制9 名,其中1 正3副,会计师3 名、注册会计师1 名。近年来,该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按照“收支并重、内外并举、监管结合”的工作思路,构建了“全面覆盖、全员参与、全程监控”的财政“大监督”格局。

整合职能,强化财政监督动态管理

纪检、监察、审计与财政各部门各司其责,形成多方联动、通力协作的日常监督检查网络体系,实现了财政监督与财政管理的紧密融合,不断强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

一是加强了预算编制监督审查。对全市104 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了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所有收支都进了财政笼子,增强了单位自主理财的积极性,规范了财政预算分配程序,缩小了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差距。

二是对部分重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审批。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对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购置保险费、丧葬抚恤金以及扶贫救灾、农业开发、社会保障、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重点项目资金,通过专项审批和跟踪问效,确保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教育危房改造资金、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和惠农补贴资金财政专户,对这些项目资金实行封闭运行,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严格财政资金拨款程序。按照核定的预算指标,坚持用款单位按用途申请、财政业务股室按预算审查、主管领导按进度掌握核批、临时性项目报政府集体研究,由市长、常务副市长、财政局长共同审批的财政性资金拨付制度,把预算内外资金捆在一起使用,有效克服了资金调度上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了财政性资金分配程序。

关注热点,强化财政专项监督检查

2011年,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市官岭镇不少商家盗用农户资料骗取国家家电下乡补贴资金。针对举报情况,该局受理和查实了商家利用农户资料骗取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案件,为财政挽回了损失,有效堵塞了收入流失漏洞。2012年,根据群众举报反映的情况,该局又对房产、规划、国土、建工等部门存在乱收费、越权减免等问题进行了检查。

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把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投诉的办理作为检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好坏的标尺,特别是对涉及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村组调查了解,查找原因,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解释政策,消除群众疑虑,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内容涉及扶贫、社保、计生、教育、民政、退耕还林、粮食补贴等多项资金,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帮助单位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近些年来,每年由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乡财、预算、农业、经建、社保、外经等涉农口各股室相关人员,分组对全市涉农惠农政策资金和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救灾、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村级运转经费、教育“两免一补”、扶贫资金、“家电下乡”和“汽摩下乡”等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确保了各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结合年度工作特点和重点,2008—2012年,该市财政监督检查局重点对全市林业、教育、农业、建设、劳动系统和经管局等单位的银行账户和现金管理、会计基础工作、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两条线、业务招待费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财务工作基础薄弱,工作质量不高,财务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违规操作,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指导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自2008年以来,共检查单位97 家,查出违法、违规、违纪资金总额5000 余万元,督促缴存非税收入205 万元。

从2009年6月中旬起至2011年底,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和有关要求,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及时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从成员单位抽调16个业务骨干,分成四个检查小组,对50个市直单位和4 个乡镇实施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达到纳入治理范围总数的35%,共查处违纪违规资金3561万元,收缴违纪违规资金109 万元。

此外,该局还组织开展了重点建设项目财政绩效监督检查。从财政、审计、发改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由该市纪委牵头,于2011年9月上旬至10月中旬,对市直12 个部门60 个建设项目会计账簿、收支凭证和财务报表资料进行了调阅审查,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初步审计,内容涉及国债投资基金、扩大内需专项资金、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以及一批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等方面,对检查发现的项目会计核算信息不能全面反映项目资金运行全过程、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衔接不严密、会计账面“暂付款”科目发生频繁且数额过大以及项目建设资金财务进度考评和财政绩效评价基础资料不全面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为促进项目资金规范管理和发挥最大财政绩效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关口前移,强化财政监督源头治理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为指导,把深化财政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作为防治腐败的重点工作抓实抓好。

一方面,通过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到2012年止,常宁市104 家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实现资金的下达、管理使用、均衡拨付网络化。通过实行综合预算改革,首次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指标化管理。2012年,常宁市共完成政府采购活动210 批次,采购项目由货物、服务类向工程类拓展和延伸,实现采购金额10156 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1200 万元,节约率达11.81%。另一方面,大力强化内部监督。通过认真学习《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令第58号)以及《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财政监督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内部管理。同时,严格执行《常宁市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办法》,每月对业务工作进行抽查,从预算指标下达、预算执行及专户管理等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业务办理流程,夯实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确保财政内部人和资金“两个安全”。自2009年以来,财政监督检查局每年都组织对局属二级单位、支出股室和乡镇财政所,进行内部监督检查,内审覆盖面达到90%以上。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常宁市财政局还积极探索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新办法,制订出台了《常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政府相关分管副市长签批、政府统一下文、财政拨付的管理模式,从源头上杜绝专项资金再分配现象的发生。同时,全面清理整顿财政资金专户,对不符合规定的财政专户予以撤销,对性质相同的财政专户予以归并,将所有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实行业务股室“管事”,国库“管钱”的专户管理模式,确保财政专户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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