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3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4年经济工作,听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情况汇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做好2014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改革促创新发展,完善调控方式手段,强化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生动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要抓好对中央改革总体部署的落实,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要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着力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投资合理增长和结构优化,改善投资管理和服务。要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积极拓展出口市场,强化多边双边及区域经济合作,推动对外开放向纵深拓展。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保持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发展,支持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新进展,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下大气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要坚持绿色低碳清洁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狠抓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毫不放松抓好节能减排,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出台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落实和完善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能力,扎实推进海洋强国建设。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做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接待单位审批控制制度、公务接待清单制度、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强化公务接待管理。要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
为解决社会救助中救助面窄、救助水平低的“短板”,民政部正在完善相关政策,拟进一步放宽救助范围及标准等,因疾病灾难等因素致贫困的支出型贫困家庭今后将可获得救助。
今后将从四个方面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要编好“网”、补“短板”、筑“网”底、联好“网”。具体来说,编好“网”是指采用法治化的方式来编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并综合构建涵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以及医疗、住房、教育、就业、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在内的制度体系框架。相关人员表示,目前民政部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这方面的法规,待成熟后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该政策的主要思路包括: 进一步放宽救助的范围,将目前对低保、五保家庭的救助,放宽到低收入家庭,也包括医疗支出巨大、使家庭陷入困境的一些支出型贫困家庭; 适当放宽救助的标准和限制,主要是对病种、用药目录、定点医院等方面适当放宽; 适度提高救助的标准,提高救助的封顶线和个人承担部分的救助比例等。
“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情况。”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则中增加了上述条款。
据国家外汇总局网站刊载的专家解读稿件称,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度不断加深,中国居民个人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存量也在不断增加,但对于这类数据无法完全通过金融机构采集,为保证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完整性,需要纳入统计监测范围。《办法》规定,“拥有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中国居民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申报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有关状况”。相比原《办法》,此为新增条款。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还未对个人如何申报对外资产负债进行规定,预计未来将结合实际情况出台细则,可能要求拥有一定金额以上对外金融资产、负债的居民个人报送相关信息。
预计于本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为明年的经济工作确定基调。改革将是2014年经济工作的重点,其中最有希望获得重大突破的是公共产品价格改革,资源税、消费税以及“营改增”的扩围也将同步进行。此外,行政体制改革、财税改革、金融改革和国企改革等重大改革均会稳步推进,国家和地方的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有望继续展开,国企改革方案也有望推出。
国家将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凡是能够由市场决定价格的,都要由市场来决定,特别是要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与公共产品价格改革相关的是扩大资源税改革范围。有报告建议,煤炭资源税的从价计征改革于2014年上半年内实施;到2015年末,资源税的从价计征改革扩展至其他矿产资源;2016年到2017年,将资源税征税范围扩大至水、森林等资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6日对外公布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从2014年起各地廉租房建设计划调整并入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两房并轨后,主要建设小户型住房,严禁面积超标。
公租房政府资金渠道也将整合。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调整用于公租房建设。原用于租赁补贴的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明年起,廉租房与公租房还将统一轮候配租。
从2010年2月起,深圳市行政机关已全面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新进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跟企业一样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标准是月工资的21%,其中有13%由单位代缴,个人只需缴纳8%。2012年8月开始,深圳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已经开始全部实行这一新制度。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