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南
2013年1月6日,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在一篇报道中自揭其短。该报称,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在2005年和2010年与中国国际航空和中国东方航空两宗总额高达20亿美元的发动机交易中,分别向一位名叫陈新的中方高管实施了商业贿赂。
如果说八年前巴黎航展期间罗尔斯·罗伊斯公司与国航签的价值8亿美元的遄达700发动机订单,更接近于一宗“普通生意”,那么2010年11月与东航签署同款发动机12亿美元的订单,因为发生于英国首相卡梅伦访华期间,就多少令宾主双方显得有些尴尬。这不仅缘于卡梅伦那时还将罗罗公司奉为“英国的骄傲”,更重要的,此类政要出访背景下的“外交订单”,原本就被赋予其他意义,一般无需再为此做更多的“情感沟通”。
在这两宗相隔五年的商业贿赂案中,中方的涉案人均为陈新。2005年,陈的头衔是国航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到了2008年,他已过档东航出任规划发展部副总经理及营销委副总经理。
此人并非航空公司最高管理层,为何能对10亿美元级订单发挥重要作用?陈氏会否只是更高层人士台前的“白手套”?长达五年或者更长时间内,罗罗公司究竟如何确信这位关键人脉的能量“续航力”,且能保证这种“超常规友谊”在其跳槽后仍能继续?这一切至今未有答案。
有数据显示,跨国公司涉华商业贿赂率中近八成来自海外其本土监管部门的自我曝光。吊诡的是,罗罗公司一案不在此列。事实上,早在2011年末,陈氏已被中国纪检部门带走。此后长达1年时间内,此事未有任何信息公布,更未见处理,直至英国媒体报道揭出此事。
2011年之于东方航空,是一个多事之年。有报道称,当年2月下旬,该公司驻韩国办事处总经理黄舒生因涉嫌受贿3630万元人民币及贪污公款2662万元人民币遭韩国警方逮捕。随着黄氏被捕,东航高层旋即进入动荡期,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张建中、周礼国等一干人士陆续辞职。而陈新当时被调查,多数分析认为是受“韩国事件”的影响。
自2008年宣布全年巨额亏损近140亿元并被二度“ST”后,以“救火方式”亮相的东航总经理刘绍勇曾宣布要用三年时间“活过来,站起来,跑起来”。从其公布的2008年年报来看,这家航空公司上市十二年,仅分红2.9亿元,亏损却高达162亿元。
无论是北京方面注资70亿元,还是同以上海为经营本部的上海航空,因出现航油期货操作失误亏损而被迫以吸收合并方式归属东方航空,均可视作国资委和国家民航总局对这家大型航空公司的救援。
但是,一连串贪腐案件的曝光表明,依靠外部输血和并非市场化的资产整合,并不能解决其企业管理的沉疴。
有意思的是,《星期日泰晤士报》引述国航的回应称,陈新的逮捕与其在东航的行为有关,而东航则表示,行贿案主要与国航有关。
无疑,它们均与此有关。航空业与电信、石油等高度垄断、权力集中的领域,都是跨国公司以商业贿赂谋取最大利益的重灾区。同时,以第三方离岸公司名义邀请旅游、赠送关系企业股权、办理子女海外游学甚至支付攻读EMBA的学费等方式,也令商业贿赂变得更加隐匿和不易察觉。集中的权力常常带来腐败。因此,这些领域更需要放开管制,令更多民营企业参与进来。
且不论陈新最终将受到怎样的法律惩处,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恐难逃巨额罚款的命运。2008年,德国西门子公司决意支付13亿美元天价罚款以了结因该公司海外商业贿赂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诉讼,这也是历史上该类事件最高和解金额。
相较之下,国航、东航除了担负一起丑闻之外,还有啥可担心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