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要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则,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作者结合本院在应用电子专业学生中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实践,对高职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模式进行了实践与探索。
关键词: 高职教育 校企合作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教育。”高等职业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要按照教育规律和市场规则,积极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加强和推进校外顶岗实习力度。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行“订单式”培养,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本途径;企业不仅为学生提供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而且参与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支持学校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承担专业课和实践教学任务,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
为进一步加强和发展我院与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校企合作关系,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企业适用的急需人才,我院与广州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以保证专业培养目标更为准确和切合实际的需要。从08级到09级共招收“国光定向班”学生81人,一年多来,进行了以下的实践和探索。
一、校企合作的内容
1.广州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院开设“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定向班”,该班的培养模式为“2+1”,即在校学习2年,按照专业教育计划组织宽口径的专业基础教育活动,在广州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习实训1年,对学生进行有职业针对性的岗位教育。
2.我系为该班提供学习场地、师资、负责日常教学、行政管理。广州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该班提供实习实训设备及场地。
3.本着“联合办学,共同参与”的原则,双方共同确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大纲、培养目标等。可根据企业自己的特色和需求增设课程,双方根据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共同开发课程、编写教材、共同实施教学。
二、校企合作中的招生、教学、实习管理
1.广州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我院在2008年秋季专门招生录取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定向班,每班约50人。以后在每年招生简章中留出专门版面为该班招生重点宣传。
2、定向班施行“2+1”培养模式,实习期为1年,即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双方共同组织学生实习管理机构,负责学生实习、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定向班在校理论学习阶段,广州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临时用人需要,尽可能为该班学生在节假日、寒暑假提供教学计划外的实习机会,学生享受同岗位员工的薪酬待遇和安排住宿。
4.学生在广州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习期间,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指导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进行传、帮、带,并为学生开设讲座。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安排学生进行转岗实习。(如:不同车间,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位)
5.在产品研发、科研立项、企业管理等方面进行协作研究。我院在广州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培训提供教学上的支持,以期实现“产、学、研”一体化,校企双方共同发展。
6.学生在毕业实习期满后,如无其他特殊原因,乙方应直接录取学生为正式员工,并按国家有关法规签订劳动合同。
7.学生在理论学习阶段和实习阶段,有如下情形,乙方可以取消甲方定向班学生的资格和实习资格,不予录用:①违反国家法律刑事犯罪的。②严重违反企业劳动纪律的。③未获得毕业证的。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乙方多次培训,仍不能达到技能标准的。
8.广州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允许和支持学生在实习期间,参加专插本、公务员、技能证书考试。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人事接受函,办理终止实习的手续。学生如有参军、出国、结婚、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实习的,可凭有关证明办理终止实习手续。
9.学生实习期满后,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由广州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实习考评。
三、校企合作的学生学习和实习期间的福利待遇
1.对品学兼优、考试成绩、实习成绩突出的学生给予适当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2.在学生一年的实习期间,广州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学生发放适当的生活补贴,其标准等同于该岗位的员工薪水平,免费安排住宿,提供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3.实习学生的上、下班时间,节假日与正式员工一样。
4.为保障学生在广州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另外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保障个人安全协议”。
5.为保证校企合作的顺利进行,另签订“学校、企业、学生三方诚信协议”。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企业对各种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对各种人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方面,企业的快速发展需要各方面的大量人才,另一方面,企业在招聘人才时发觉,普通的大学毕业生很多,但符合企业要求的人才却很少,出现了普通本专科学生一职难求,企业招聘时人才难求、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难求的现象。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是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型人才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缺口很大,这对各个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进行新的探索。下面就“订单式”培养模式进行探索。
四、“订单式”探索
“订单式”培养模式是让学生进入学校后以企业准员工身份接受职业教育,形成招生与招工结合、实习与就业同步的校企“零距离”合作新模式。校企合作中,将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计划与学院的教学计划、大纲对接,使企业人力资源开发和学院教学环节紧密结合,教学针对性更强、教学效果更好。
五、“订单式”实践
积极探索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是高职高专教育的发展方向,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1.在“2+1”人才培养模式中突出“1”的培养
学校在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前,往往会考虑到教学计划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由于平时企业参与教学的可能性不大,学生不喜欢中间穿插实践任务的模式,大学3年时间,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6个月的实习时间标准,又不让学生对教学任务视而不见,学校必须把实习工作集中安排到了最后一年,也就是所谓的“2+1”培养模式,通过最后一年在企业的实习,学校可以派出优秀的指导老师给予指导,可以通过补课扩大学生知识面;企业可按照生产的需要作适当的轮岗和集中给予学生各方面企业知识的指导。学生包含职业技能的指导,经过半年的实习基本能独当一面,大大有利于大学生的职业生涯。
2.校企双方签订人才培养协议
“订单”项目包括合作内容、合作对象、合作方式、合作协议等方面。在确定合作方向过程中,应在摸清企业需求的前提下,对学校的条件与能力进行全面分析,找准双方合作的最佳结合点,确定合作内容。选择适当的“订单”合作对象,要考虑对方的实力和基础,学生毕业后是否愿意去;要考虑对方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学生能否学到知识与技能,能否学以致用;要考虑对方对合作教育的积极性,这是合作稳定性的前提条件。合作内容、合作对象、合作方式等是通过合作协议体现的。
“订单”是“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核心要素,也是区别于其他产学研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要素,它要求校企双方在充分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通过签订用人及人才培养协议(“订单”),形成一种法定的委托培养关系。通过签订用人和人才培养的“订单”,明确校企双方职责,学校保证按照企业需求培养人才,企业保证录用合格人才,促使高职院校进行深层次的教学改革。“订单”教育在根本上不是订数量,而是订质量和特色,实施“订单”教育摆在学校面前的是如何培养出真正受企业欢迎的高素质人才,找准“订单”教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订单”教育是一种产学研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可以达到学校、企业、学生“三赢”效果,既可以使学校的教学更加具有针对性,又可以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为学生的就业找到出路。
3.校企双方共同制订人才培养计划
学校和企业必须根据市场变化、企业及学生的需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遵循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共同制订一个符合三方(培养方、委托方、受教育者)利益的人才培养计划,作为对“订单”的具体细化,这种人才培养计划有很强的岗位针对性,能大大缩短学生就业后的岗位适应时间。
人才培养计划必须适应企业的用人标准,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实用性,必须在认真研究高等职业教育的规律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基础上确定教学内容和教学安排。学校与企业达成协议,双方共同制订专业教学计划,注重实践性课程的比重和安排,同时,对专业课的理论教学和实训教学在内容上侧重企业的实际要求。
4.利用双方教育资源培养人才
根据“订单”的约定,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是一种合作、互利的关系。为使培养出来的人才真正符合“订单”及职业岗位的要求,保证企业用人的质量,企业应全方位、深层次地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即不仅参与培养计划的制订,而且参与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的全过程。为此,校企双方都会充分利用现有的一切有利条件,投入相应的人力、财力、物力,提供相应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因此,这种人才培养模式更能充分整合社会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效率。
课程与教材开发过程也应有企业专家的参与,其控制要求主要包括:深入了解企业的工作岗位要求,进行职业岗位分析,明确知识、能力结构及职业道德要求;开发方案应与用人单位共同拟定或以学校为主拟定并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开发方案应具有前瞻性,避免实用主义,防止课程基础过于狭窄而影响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与企业协商决定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理论课和部分专业课选用公开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产品设计与生产理论课和实训课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用自编讲义或教材,同时积极编写国家部委级“十一五”规划教材。专业教师在企业进行挂职锻炼,企业技术人员来学院进行专业讲座。
5.针对岗位要求强化实践能力培养
教师与用人单位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共同承担实践环节的指导与组织;校内实训基地应有足够的“仿真性”,用人单位应提供符合培养目标的工作岗位,实践环节的时间必须得到保证。
专业课的教学改变以前先教授理论课,然后进行实验实训的传统教法。先让学生到生产一线实习,由企业的技术人员进行讲授,对生产的实际情况有所了解,对今后所要学习的知识有一个比较直观的认识,然后进行理论课的教学。这样学生学习的效果比较好,老师教学的效果也比较好。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出发点是以就业为导向,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是校企双方共同关注的焦点。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让企业获得“用得上、上手快、留得住”的人才,保证人才培养的优质高效,必须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评估。例如,企业参与学生综合评价;开展以企业挂名的技能竞赛;在专业中设立了奖、助学金,用于奖励综合表现好的学生。校企双方达成协议,学生的专业实习在企业进行,并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六、校企合作“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成效与思考
通过学校与企业密切协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解决了学院在办学中师资、设备、教科研等多方面的困难和不足,解决了学生的学习和就业问题,实现了企业、学院、学生等的多赢,但目前还处在积极探索阶段,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1.由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繁忙,因而技术管理人员的教学活动难以做到前后一致,校企之间的联系还不够顺畅。
2.企业的生产机动性较强,随着季节性的可能性较大,加上学校教学存在许多按部就班的硬模式,存在着学生教学与见习、顶岗实践之间的突出矛盾。
3.由于我国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法规和制度,没有负责设计、监管、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
4.各级政府还没有出台具体的、可操作的校企合作对企业的奖励机制和具体的实施规则,如免税的优惠政策、资金支持等。还有一些企业出于对安全风险的考虑,不愿接纳学生实习。
5.有些企业还没有认识到培养高技能人才是学校和企业共同的责任,实际上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方面。大多数企业只是选择人才,而不参与人才的培养。
校企合作的“订单式”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探索与尝试,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完善、不恰当的地方,我们将进一步拓展思路,扩大校企合作形式,培养更多企业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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