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谣言在大众生活和意识形态领域内不断地发生和蔓延,并逐渐产生了一些新特点。网络谣言不仅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诸多不良影响,也给政府公共治理带来极大挑战,影响了社会稳定。本文通过对几例较为典型的网络谣言案例的深入评析,进而梳理出网络谣言区别于其他谣言所独有的特点,以此来告诉公众防堵治理网络谣言已是一件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事情。
【关键词】网络谣言 防控机制 信息公开
2011年2月17日,网络上出现了一篇名为《内地“皮革奶粉”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文章。文章说,销声匿迹数年后,内地再现“皮革奶粉”踪影,疑有不良商人将皮革废料和动物毛发等物质加以水解,再将产生出来的粉状物掺入奶粉中,意图提高奶类的蛋白质含量蒙混过关。文章一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全国奶制品企业和监管部门的神经立刻紧绷起来。事后,经有关部门抽检,没有检出皮革水解蛋白等违禁添加物质,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很显然,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谣言事件,谣言虽然破了,但消费者对我国乳制品的信心却再一次遭遇重创。
2011年3月11日,日本发生里氏9.0级大地震,随后福岛核电站发生核泄漏事故。谁也没有想到这起严重的核事故竟然在中国引起了一场令人咋舌的抢盐风波。从3月16日开始,我国部分地区开始疯狂抢购食盐,许多地区的食盐在一天之内被抢光,更有商家趁机抬价,市场秩序出现混乱。引发这起抢购潮的是两条在网络上传播的消息——“食盐中的碘可以防核辐射”、“受日本核辐射影响,国内盐产量将出现短缺”。事后,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这又是一起利用网络渠道传播谣言的恶性事件,它直接导致了一场席卷全国的辐射恐慌和抢盐风波。
以上两起事件是近年来较为典型的利用网络渠道进行谣言传播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我们把这类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的话语被统称为网络谣言。
当下,互联网凭借其快速、海量的独特优势已成为人们获取新闻和资讯的最主要媒介。随着BBS、博客、微博等新应用技术的不断涌现,以往仅仅作为信息接收者的网民转而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互联网媒介开始屡屡介入人们的公共生活,并不断制造出各种网络新闻事件,催生热点话题,对社会生活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在人人都是新闻人的当下,谣言信息已逐渐成为互联网快速发展背后的深刻隐忧之一,并且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逐渐体现出更新的特点和更大的危害。
与一般谣言相比,网络谣言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第一、传播速度更快。网络谣言与其他网络资讯一样具有传播速度迅捷、传播范围广泛的特点,从谣言形成到产生社会影响的时间已大大缩短。如2008年的一条短信在很短的时间内便使全国第二大水果柑橘出现了严重滞销的局面。这条短信是这样的——“告诉家人、同学、朋友暂时别吃橘子!今年广元的橘子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四川埋了一大批,还撒了石灰……”,也就这短短的几十个字,通过一部手机向另一部手机、一台电脑向另一台电脑的发散式的传播,迅速辐射开,加剧了人们的恐慌心理。在湖北,大约七成柑橘无人问津,损失高达15亿元;在北京最大的批发市场,商贩们开始贱卖橘子,头一天还卖每斤0.8元—1元,次日价格仅剩一半;在山东,商贩为了证明自己的橘子无虫,一天要吃掉6至7斤以“示众”。由此可见,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之快是社会公众所难以预期和想象的。
第二、传播范围更广。由于技术手段的变革,全球性的互联网络逐渐构建起来,受众通过点击便可实现跨地区的相互连通,整个世界就好像一张巨大而又无形的网将每个人的生活紧密联接在一起。在这种媒介环境中,几乎所有的网民都成为了谣言潜在的传播对象,谣言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可由点扩张成面。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方便快捷的媒介技术和数量众多的接收群体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更加便利的载体和更加广阔的空间。2010年,来自山西的五名造谣者,几条短信便使太原、晋中、长治、晋城、吕梁、阳泉六地几十个县市数百万群众走上街头“躲避地震”。事后,这五名造谣者被分别处以5至10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和一定数额的罚款。对这一事件加以分析不难看出,其实他们也并没有十分险恶的目的,有的是为了起哄、有的是为了提高点击率、有的纯粹就是为了开玩笑。或许他们自己也没有想到不经意间的一个举动会造成如此大的后果。但这就是网络,这就是网络对信息的蒸腾所产生出的巨大能量。
第三、传播时效更短。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对网络的重视不断加强,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做得更加充分,以及社会各界及公众对信息判断力的提升和网络媒介技术手段的加强,使得网络谣言的寿命也越来越短。比如说在“蛆橘事件”当中,四川省农业厅在谣言一出就立刻召开新闻通气会,将所查实的事件实情予以公布;在“山西地震”事件中,山西省地震局多次发布公告进行辟谣,公安机关立即对谣言来源展开调查;在“皮革奶粉”事件中,农业部在官网上多次声明,抽检的生鲜乳样品、奶站、运输全部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检出皮革水解蛋白等违禁添加物质,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良好。正是因为政府部门的快速反应和信息联动,才使得谣言在很短的时间内迅速消亡,没有产生更大的群体性事件。
除此之外,网络谣言还具有匿名性、可复制性、片面性、煽动性和反复性等特点。其在信息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具有着极大的破坏力,它可以损害一个人的名誉,阻滞其个人的发展,进而导致个人的身心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它也可以影响一个单位、一个企业甚至一个行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使之产品形象受挫,蒙受巨额经济损失,甚至面临破产倒闭;它甚至可以左右民众的情绪,进而触发某些公共事件,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不难看出,合理有效地抵制网络谣言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且十分必要的艰巨任务。
谣言止于智者。在网络媒介中,如何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应对谣言的传播,需要社会公众、各级政府和新闻媒体的共同努力。笔者认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对于防范网络谣言的产生、消解网络谣言的破坏力会起到十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第一:建立全面、可行、有效的防控机制。笔者认为,如能建立起一套融法律、预警、奖惩、反馈、协调于一身的工作机制,那么谣言的生存空间便会被大大压缩,危害程度也会随之降低。
要建立机制首先就要有法可依,有法可依的机制才具有严肃性,具体执行起来,才更加公平、更加透明、更加有力。我国《刑法》对以造谣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捏造并散布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虚伪事实、编造恐怖信息等等行为作出有罪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也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中不得含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对于“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的行为,将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有了法律机制,还要建立一定的预警机制,防患于未然。在社会转型期内,谣言增多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都有着自己的目的和需求,当其理想的需求与现实之间存在一定差异的时候,编造一些谣言对他人进行无意的中伤或恶意的攻击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我们改变不了一个人的社会属性,但是,我们可以建立一定的预警机制,对这部分人加以关注,比如建立预警档案、心理干预等手段都是比较好的方式方法,通过这些方式方法,及时化解他们的负面情绪。而作为网络谣言主要载体之一的网站,更要建立相应的协调和工作机制,通过有效的沟通、协调行动,构筑起针对网络谣言的防堵体系。各类信息发布级别也应相应提高,把好编、审、发等工作关口,从源头杜绝网络谣言产生的可能。而对于通过一些即时通讯工具传播的谣言,更要不断提高网络监控技术手段,更大程度上地减少谣言的传播。
第二、政府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疏导,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众发布真实信息。政府是治理网络谣言的最大推动者,在第一时间内对外发布真实信息,用尽可能详实、清晰的事实证据阐释事件的来龙去脉,澄清迷惑,取信于民,这是政府部门首要的职责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是应对包括网络谣言在内的一切公共事件的基本原则。只有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社会各方协同配合,形成应对网络谣言的整体合力,才能尽可能弥合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三、新闻媒体要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和0IXwzglZ6z4WkDx1co57Hw==正义。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问题不断出现,楼市、贫富差距扩大和腐败等社会问题很容易激发群体性事件,进而演变成公共危机事件。当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的时候,谣言往往就成为民众表达真实意愿或抒发不满情绪的载体。从某种意义上说,谣言产生的根源在于民众的心理预期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落差巨大。而以捍卫真相为准则的媒体人,在这样的背景下,更应主动地站出来,理性地对待网络谣言。在采写和播报新闻时,要注意掌握舆论监督的度,什么能发、什么不能发要有严格的管理规定。面对网络谣言的冲击,媒体人不能背离自己的职业初衷,更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抛弃新闻的本真。
综上所述,治理网络谣言的路还很长,这条路上或许还会遇到更多的艰难、更多的挑战。但是,我们只要笃定信念,坚强而勇敢地走下去,就一定能到达和谐幸福的彼岸。维护新闻真实,控制网络谣言,不仅是每一位网民所必须履行的职责,更是每一位公民所必须承担的义务。抵制网络谣言已十分必要、十分紧迫。
(作者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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