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文章着重从叙事学的角度探讨鲁迅文章中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当中有关自传体的叙述,有严格的固定式内聚焦和变换式内聚焦叙事两种。并进一步揭示第一人称内聚焦的两个特点:全知全能的落幕和留白。指出了鲁迅不仅在个人自由欲望和人民伦理宏大叙事的鸿沟中架起了桥梁,还原为世俗合理的人性,而且推动了中国文学的叙事从传统向现代的演进过程。
关键词: 鲁迅小说 第一人称 内聚焦 全知全能 留白
一、内聚焦的忠实与变异
“鲁迅小说的叙事模式基本上经历了可谓两次大的嬗变。一次是,如果将鲁迅从整体上置入‘文学革命’的滚滚大潮中进行外部动态观照的话,他挟晚清小说界革命之威引领风骚,推动了中国小说叙事从传统渐次步入了现代的转变,这主要是以《呐喊》、《彷徨》为代表;另一次则发生在其小说内部,鲁迅以其《故事新编》部分实现了他更新小说叙事、创设小说类型的企图。”[1]本文就第一次嬗变的过程中讨论鲁迅在《呐喊》、《彷徨》等集子中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及特点。
(一)固定式内聚焦
鲁迅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中,严格遵守着固定内聚焦而没有聚焦转移的文章有《一件小事》。在《一件小事》当中,文章的视角始终是围绕恪守着“我”来观察这个世界的。从“我”的视角出发,耳闻目睹国家大事,对于社会周围的冷漠。但由于车夫对于老女人的热心举动,又使我感到自己对于自己日渐麻木的情感产生愧疚之心。尽管在叙述中文本插入了“车夫”、“摔倒的老女人”、“警察”等多重人物,但视角的出发点一直是以“我”为中心观察这个世界的,严格按照第一人称的视角观察车夫、摔倒的老女人、警察等人物行为投射到“我”内心的感受。严格遵守着固定内聚焦的模式——叙事者=人物。
(二)变换式内聚焦
在《兔和猫》、《社戏》、《故乡》、《头发的故事》等文章当中,并不是严格遵守着第一人称固定内聚焦的叙述方式,而是从第一人称内聚焦的叙述形式转移到第三人称当中。有的甚至以第一人称内聚焦的视角,却用两个人对白的引言成文,这其实是打着第一人称叙事方式的幌子却用着第三人称交换叙事的方式。
《兔和猫》中是以“我”的第一人称叙事方式为主线的,但其间有视角的滑脱和转移。比如从“我”的叙述视角转移到“兔子”、“孩子们”、“鸦鹊”等视角。从“我”的视角滑脱开来,分别叙述了兔子、孩子们、鸦鹊对于整个事件产生的反应,增加文章的信服度。
“这小院子里有一株野桑树,桑子落地,他们最爱吃,便连喂他们的菠菜也不吃了。乌鸦喜鹊想要下来时,他们便弓着身子用后脚在地上使劲的一弹,砉的一声直跳上来,像飞起了一团雪,鸦鹊吓得赶紧走,这样的几回,再也不敢进来了。”[2]
这一段当中,从“我”的叙述视角滑脱到“兔子”的视角——爱吃不爱吃桑子和菠菜。然后从兔子的视角滑脱到鸦鹊的视角——吓得赶紧走,来来回回几次就不敢靠近了。从“我”的第一人称叙述当中滑脱到兔子、孩子们甚至鸦鹊对于这个事件的反应和回答,扩大了读者对于文章信息量的认知度。如果只是以“我”第一人称叙事的方式则不能全部知晓文章中每个当事人对于猫偷吃兔子的反应,以“我”的视角看这个问题则会有“以偏概全”的嫌疑。
《故乡》当中,以成年后的第一人称“我”叙述回到故乡看到的状况,所以这里的叙事方式是以成长以后的“视角”回望过去的故乡。在“过去”和“现在”的时光象限中以过去和现在的故乡做出了一个极端的对比和反差。在这里,是严格意义上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因为是同样一个人“我”的叙述。但又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它还包括一个圈层叙事结构——以“经验自我”(经验视角)的叙述模式和“叙事自我”(叙述视角)的双重聚焦模式。除了现在的“我”对于现在故乡和过去的故乡有了差异和对比的感受外,还有现在的“我”的视角下回忆过去的“我”对于过去故乡的感受。对于时态的混合运用,能给读者传达一种时效性——当时性、实时性。突出证明了作者并没有因为现在“我”的叙事影响了过去的“我”对于故乡的感受,更能进一步表达了“回不去的故乡”的主题。
《头发的故事》则着重以第一人称“我”带入我和前辈“N先生”的对话中,躲避在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的变奏第三人称叙事当中。从第三人称直接引用我和N先生的对话,把辛亥革命之后社会的现实状况描绘得淋漓尽致。头发的“剪”与“不剪”里外都不是人。此时以第三人称的直接引语更能突出文章的信服度,忠实诚恳地传达叙述者想要表达的内心,直接与读者沟通对话。
二、第一人称叙事特点
(一)全知全能的落幕
《一件小事》中以第一人称固定内聚焦的叙述视角方式描述了“我”由于耳闻目睹了很多所谓的国家大事,因此对于人性也日渐冷漠无情起来。在车夫载“我”的途中遇到一个女人摔倒了而“我”却麻木不仁。而相对比的却是车夫的行为——扶起摔倒的老女人往巡警分驻所走去。于是“我”产生了自己矮小的愧疚之心。文章中的我由于受到了所谓“国家大事”的熏陶对于人性却是日渐麻木起来,而在“我”的视角下没有多少文化的车夫却能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我”的叙事视角代替了上帝“全知全能”的视角做了一个裁决——“我”的渺小和车夫的高大。唯此,才能突出当时的环境下人与人的关系处于一种紧张和压抑的状态,而不是以一种“全知全能”的视角去说理。这种视角下的文章更显得真实和具有说服力,彰显了文章人性的光芒。
同样,在《故乡》当中也运用了不完全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方式。以第一人称“我”的真实经历叙述了那个回不去的故乡。纪伯伦曾说:“我们已经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什么而出发。”从现代性演进的角度看待故乡,它只属于时间象限中的“过去时”,城市则是人们生生不息的现代时。人们在城市中碌碌无为劳累奔波,却始终不肯回顾过去和故乡。从离开故乡的那一刻开始,故乡,注定成为回不去的过去时。我作为一个城市的“入侵者”,与故乡中的人格格不入。于时光的象限中怀念故乡,却始终无法回归,融入故乡。因为,故乡故乡,是“已故”的“乡村”。正因为“已故”,所以无法回去。正因为无法回去,所以怀念。也因为怀念,所以一直美好。以“离去——回归”这样的叙事方式表达了一个外来人“我”对于故乡不再适应的状态,描述了回不去的故乡。而以一个“外来入侵者”的角度叙述故乡发生的变化,更显得“回不去”的真实性。在这“回不去”的真实性中,只能以“怀念”的方式去祭奠——“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记得的故乡?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3]
“建立终极美好的社会的事业是历史的宿命,愿意的人跟着走,但不会拖着不愿意的人走。历史进步的脚步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愿意为这事业献身的个人会被历史车轮碾碎,没有什么好稀奇。历史宿命的事业编织的生活伦理像一具吸血的僵尸,吸干了生活中单个的人身上的生命想象的血液。个体不应该有自己关于美好生活的想象,不应该有别的选择,只应该选择社会主义事业,因为个体命运的在世负担已被这种事业伦理背后的历史进步的正当性理念解决了。”[4]
在刘小枫对人民伦理叙事和个人关系的精辟阐释背后,我们看到的是个人在宏大的人民伦理叙事当中渺小的身影和沉默的语言。中国的文学历史上,说书人的“全知全能”上帝“类”视角往往占主导地位代替了个人的视角发出声音。个人的声音被淹没在“群”、“族”、“国家”等宏大叙事的背景之下。而鲁迅小说中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开拓了“个人”这片荒漠,为“个人”的声音发出了“呐喊”。
中国的人学观念往往建立在森严的等级制度和伦理道德为基础的宗法血缘之上。在中国宏大的人民伦理叙事当中,个人的声音被淹没在群体的“类”当中,个人必须“臣服”于“人民”这样宏大的“共性”当中才能生存。“存天理,灭人欲”便是个体自由被压抑到极限的最好证明。五四时期强调以人为本的民主并没有得到发展,而是被社会主义的人民国家“群”和“类”中遮蔽至消亡。鲁迅用第一人称内聚焦的叙事建立起个体关于自己生命意志(感情,欲望等)的表达,在个人的自由欲望和人民伦理的宏大叙事的鸿沟当中架起一座桥梁,疏通了个人关于自己欲望、情感、无意识的描述和表达的疏通。同时也使得第一人称“我”的诉求得到表达和宣泄,而不是成为“沉默的他者”JUGhpcg0aoCFMAYqIX7Gng==淹没在历史理性当中。以“人”的主体性地位取代了“上帝”的全知全能的角色。
没有第一人称“我”的发声体的“合音”成为多部发声体,而只是“国家”的独奏版,读者看不到“个人”对于欲望和情感的诉求——关于个人的反省和自责(《一件小事》,关于个人对于“回不去”的故乡的怀念(《社戏》,《故乡》),关于个人在社会中被压抑的欲望而不能排解的情绪(《孤独者》,《在酒楼上》)。需要人民伦理的宏大叙事拖着个人沉重的步伐一路向前,同时也需要兼顾个人对于欲望和伦理的诉求和排泄。鲁迅的第一人称内聚焦叙事在工具理性和道德理性之间打开一个出口,给个人寻找到一个宣泄平衡点。
(二)认同与留白
《鸭的喜剧》没有沉重的生死对立、爱情婚姻等宏大的母题叙述。全文只是以平平淡淡的第一人称“我”的叙述视角关照盲诗人爱罗先珂君在北京“沙漠似的寂寞”般生活,期待回到俄罗斯的国度。在那个国度有人和自然的和谐相处——“在缅甸是遍地是音乐。房里,草间,树上,都有昆虫吟叫,各种声音,成为合奏,很神奇。其间时时夹着蛇鸣:‘嘶嘶!’可是也与虫声相和谐……”在我的视角下出现了三个圈层。第一个圈层是爱罗先珂君买的鸭子吃掉了之前养的蝌蚪。表明了在北京这样沙漠般的环境中,动物与动物是无法和谐相处的。第二个圈层是爱罗先珂君在看到这样的情景下匆匆离开了北京回归他的俄罗斯母亲。因为无法忍受自己因为鸭子可爱而酿成了蝌蚪死亡的苦果。第三个圈层则是站在“我”的视角去关照“我”自己。我突然对于北京这样的环境惆怅和苦恼起来。由于是站在“我”的视角目睹第一圈层和第二圈层的整个过程的发生,因此更显得异常孤独。
胡亚敏在《叙事学》中指出固定内聚焦形式的特点:“这种内聚焦型视角与那种交代得明明白白的非聚焦视角是不同的。由于视野的限制,它难以深入地了解其他人的生活,难以把握整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因而在有些情况下它不可能提供明确的答案。这种聚焦方式在赢得人们信任的同时也留下了很多空白和悬念,而这些空白和悬念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对读者的一种解放。”[5]
《鸭的喜剧》以三重的圈层结构叙述一个“人与自然”求证与和谐的平淡无奇故事。在平淡无奇的故事背后,更凸显出了触目惊心的孤独感和失落感。第一个圈层只是直白陈述一个事实:鸭子吃掉了科大搅翻了周围的一方净土。第二个圈层则以“我”的视角叙述了爱罗先珂君匆匆离开北京回俄罗斯的事实。而在这个事实当中爱罗先珂君始终处于沉默的未发声的状态。第三个圈层则是以我的视角来关照我自己。从我自己的感受更表达出静默无言的孤独感。同时也以“我”的视角反衬爱罗先珂君匆匆离开北京的孤独感。以“我”这一层的视角遮蔽了爱罗先珂君匆匆离开北京的原因,给读者留下了很多空白和悬念。同时又以“我”这一层的视角反衬了爱罗先珂君为什么离开北京。更映衬了“人物自我求证”的方式,静观不语。一切表达尽在其中。
如果没有建立在第一人称内聚焦“我”叙事的基础上,就不会真实还原一个辛亥革命十年间中国农村经济衰退农民生活状况每况愈下的境况(《故乡》);也不会有自传体下我对于故乡江灯烛火的原始古朴农村意象下的回顾和留恋(《社戏》);更不会有旧知识分子面对未来穷途末路的惆怅抒发和感慨(《在酒楼上》);同时也没有鸭的喜剧,是喜剧也是悲剧(《鸭的喜剧》)。在“我”的基础上,使得“叙述者”和“我”等同合一,加深读者对于文章的认同感,弥合读者对于“叙事者”和“我”之间的裂缝。
在此同时,对于“我”以外的事情,一概以沉默和留白的方式,给读者以“填空”的想象和悬念。这使传统的“全知全能”小说从万能的上帝之眼的神殿中走下来,还原为世俗合理的人性。
参考文献:
[1]朱崇科.张力的狂欢[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6.
[2]钱理群.王得后.鲁迅作品全编:小说卷[Z].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4.
[3]鲁迅.鲁迅名作鉴赏辞典[M].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
[4]刘小枫.沉重的肉身[M].北京:华夏出版社,2012.
[5]胡亚敏.叙事学[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