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蚕共育得到许多知名企业家和一些有养蚕技术的干部和相关机构的认可,纷纷加入到小蚕共育开发队伍之中,小蚕共育逐渐推广开来,但在实际小蚕共育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笔者简要分析存在的问题后提出改进小蚕共育五点主要措施,仅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小蚕共育 问题 改进措施浅谈
中图分类号:S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3(a)-0000-00
1小蚕共育存在的问题
1.1 推广力度不够,共育率低
小蚕共育是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小蚕饲养新技术,它利于小蚕共育户的消毒防病和小蚕饲养管理,有效防止蚕病的发生,可达到稳产高产的目的,俗话说养好小蚕一半收。我县从20世纪80年代大力推广,作为广西的产茧大县,到2011年底,我县的小蚕共育率只有87%,在边远山区及新推广区,小蚕共育率更加低下,在共育过程中还出现消毒不好致使病害出现的情况发生,,导致小蚕共育效率降低。
1.2 成本较高,建造困难
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新建一个能共育50张左右的小蚕共育室,约需3万元。过去依靠国家和集体,而现在集体拿不出,蚕农觉得投入成本高,而收回成本时间长,利润不稳定,都不愿出钱投入。虽然近年来市里县里有一些扶持政策,但乃是杯水车薪,远水解不了近渴。
1.3管理放松,技术较低
对小蚕共育管理上不严谨,较为放松,小蚕共育户饲养人员在技术水平上还不够专业。小蚕共育所涉及的范围较广,数量很大,有时出现意外无法应对,管理手段相对松弛,缺少面对失误的对策和法规,另外在忙于蚕种款收缴和蚕种发放时,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及时的相应的技术指导,有一些小蚕饲养技术得不到很好的贯彻。比如,小蚕期一至三龄都应该根据蚕体大小切叶喂蚕,但在小蚕共育产业化经营后,由于切叶工作量太大,往往省去一些切叶的工序,小蚕期直接喂整张叶,这就容易造成小蚕发育不齐;还有诸如省去提青分批的工序等,这些都会影响育蚕的质量。参加共育的技术人员不确定,常常出现漏岗现象,有很多饲养人员心不在焉、缺少责任感,分蚕结束后还有剩蚕,张种蚕头数明显不足,在费用方面还常常偏高;由于疏于管理技术较低小蚕总会出现生病、中毒等一些不该发生的问题,严重的影响到共育质量。
1.4共育室小蚕叶质下降
专业化生产后,共育室不再饲养大蚕,桑园中的桑叶全部用于共育小蚕,但由于桑叶的生长发育与小蚕生长发育不同步,往往出现小蚕嫩叶供应不上,而老叶偏多的现象。共育室饲养员只能用偏老叶喂小蚕,使小蚕生长发育不整齐,体型小,体质弱,入眠迟,入眠慢,严重影响小蚕的正常发育。
2改进小蚕共育主要措施
2.1 加强小蚕共育配套技术研究
积极开展小蚕共育产业化专用桑树品种研究和专用桑园的培肥管理技术研究。积极开展小蚕共育产业化防病技术体系研究。一是按蚕病隔离的技术要求开展共育蚕房的结构与布局和批次安排的研究,使滚动式共育小蚕后共育蚕房的结构与布局仍具有良好的蚕病隔离效果。二是研制优质、高效、安全的蚕用消毒药物,进行小蚕共育室高负荷状态下的高效消毒。三是研制优质、高效、安全防治蚕病药物,进行蚕病早期预防与控制。
2.2加强小蚕共育技术培训
小蚕共育的关键就是需要育蚕专业技术人员,这些技术人员要有正确的小蚕共育的方法和熟练的专业饲养技术。这也是搞好小蚕共育的首要条件,要想达到这一必要的条件就一定要组织人员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可以先组织集中按时按节授课的形式,首先要打好小蚕共育理论知识基础,之后再结合实践进行操作指导,可以进行跟班学习的方式逐步开展,学习要透彻、认真,并及时进行考核评价合格,才允许进行实际工作指导。在养蚕专业户中挑选文化水平高养蚕能力强的人进行统一培训,培训内容要有理论知识,但一定要结合实践操作。用养蚕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养蚕专业户的专业技术水平,增强技术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使养蚕技术逐渐走向专业化、规范化。按规定内容学完理论知识以后,要统一在共育室跟班实习来检验和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小蚕共育实践操作水平。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实力要统一进行小蚕共育理论和实践知识考核验收,只有考试达到合格才可以得到上一级发放的小蚕共育上岗证,结合管理制度的执行,实现小蚕共育员持证上岗。
2.3制定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
小蚕共育实际上是一种蚕种经营行为,因此,应该把其纳入蚕种经营的管理范畴,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是十分必要的。所以,推广小蚕共育一定要慎重,要制定好技术规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县级蚕业技术推广部门应根据《桑蚕丝茧育养蚕技术规程》(DB45/T87-2003)制定适合本地的小蚕共育室建设标准,规范共育室的建设,保障共育室场地、设施、蚕具及周围环境符合要求。执行共育室认证制度,不达到规范要求的不发共育资格证。以技术规程规范操作,按制度进行管理,方能趋利避害,使小蚕共育能很好地发挥长处,真正为发展桑蚕业服务。
2.4 建立小蚕共育示范机制
示范是农业技术推广与普及的一个重要手段。要规范,先示范,示范也是实现规范管理的重要保障。各地在推广小蚕共育时,应当先按《桑蚕丝茧育养蚕技术规程》(DB45/T87-2003)或地方性小蚕共育技术规程所规范的建设标准,建立标准化的小蚕共育室、小蚕专用桑园,配套实施相应的技术规程,充分展示小蚕共育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群众学有样板,做有路子。
2.5 多种渠道发展小蚕共育
小蚕共育要依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进行较大范围的推广和宣传,尽量采用多种多样的方式和方法深入百姓生活。有较多一部分群众养蚕已有很多年,对小蚕共育认识不足,不愿接受这种饲养方法,对这些顽固养蚕户可以适当发一些补助资金,或者是在应用设备上进行鼓励支持,通过参观小蚕共育示范室,处于徘徊状态的这些守旧养蚕户看到小蚕共育的优势和效益,进而使百姓积极踊跃的参与小蚕共育,放心的进行经济投入。市县级蚕业技术部门还要派专门负责的技术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以村屯为单位组织蚕农采用非经营性的联户共育。还有以蚕茧收烘企业或缫丝企业为主投资开办小蚕共育室,把小蚕的供应以及大蚕饲养技术服务、蚕茧的收烘等结合起来,形成“企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密切企业与农户间的联系,实现企业与农户双赢的格局。
总之,要想解决小蚕共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就要对小蚕共育的技术进行专门的研究,进而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技术人员是相当关键的,直接决定着小蚕共育经营的质量好坏。另外还需要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在规范经营中树立小蚕共育示范,尽量多渠道发展小蚕共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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