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教育投入机制 着力推进教育公平

2012-12-29 00:00:00王朝君
基础教育参考 2012年21期

教育投入是支撑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发展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规划纲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起点公平是指每个人都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过程公平客观上要求同类学校教育设施一致,主观上要求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和人格;结果公平,指学生接受教育后都能达到基本标准,获得学业成功,得到全面发展。近年来,江苏省泰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促进了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发展。

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是推进教育公平的坚实基础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我们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教育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是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方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教育投入方面重点抓住三个环节。

一是切实保障“三个优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性,努力做好教育投入各项工作,确保经济社会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二是依法落实“三个增长”。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年初安排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时增加教育经费预算,保证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省政府核定的要求。

三是合理安排“三个倾斜”。注重解决教育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问题,统筹城乡、区域、校际之间教育协调发展,教育经费重点向农村地区学校(办学点)、经济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

二、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

是推进教育公平的根本措施

一个区域的教育是否公平,体现在对教育的投入方向,体现在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我们在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方面,主要从学校布局规划、放大优质资源、薄弱学校改造、骨干教师交流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规划。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们编制完成《泰州市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依照国家规范,充分调研,科学规划,广泛征求市人大、政协和各区政府以及社会各界代表意见,经专家论证会、市规委会讨论通过后,由市政府批复实施。通过实施布局规划,将逐步实现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科学合理。

二是积极放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效应。多年来,主城区实验小学、大浦小学、城东小学、省泰中附中和实验学校得到群众普遍认可,引起择校热。我们在推行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过程中,通过多种途径放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效应:省泰中附中和实验学校先后进行扩建增容,实验小学、城东小学、大浦小学分别在城区的北部、东部设立新校区,以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三是强力推动医药高新区薄弱学校改造。由于历史原因,泰州医药高新区原有教育基础较弱,明显滞后于该区域经济发展。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推动该区域薄弱学校改造。目前,医药高新区康和学校已进入内装修阶段,泰墅园学校即将主体封顶,向阳小学正式启动建设,新建学校设计先进、设施一流,这些学校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学校硬件将会得到极大改善。

四是稳妥推行校长骨干教师交流制度。优秀的教师队伍,是优异教学质量的保证。“十二五”开局以来,我们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城乡交流、校级交流,努力改善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师资配置,201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级干部交流256名,骨干教师和专任教师交流分别为470名、2697名,交流比例分别达19.8%和10%,有效地促进了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是推进教育公平的制度保证

《教育规划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为我们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提供了政策支撑。在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文件过程中,我们因地制宜,逐步建立健全了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办园体制,逐步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特别是农村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市委、市政府将补助幼儿生均公用经费列入改善民生实事项目,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按照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拨付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

二是健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从2010年起,我们根据省政府制定的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结合我市实际,在省级基准定额基础上上浮10%左右,制定各市(区)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指导标准,保证了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稳定增长。

三是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保障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年生均公用经费稳步增长。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明确制定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设立专项经费,重点支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师资培训以及实训基地建设。

四是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化解机制。随着普通高中择校生指标逐步减少,学校偿还债务能力逐步下降。为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今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印发了关于化解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的通知。市财政每年从预算内新增财力、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土地出让收益计提教育资金等渠道安排化债资金,偿债资金原则上按1:1的比例,由财政和债务学校共同筹措。同时,财政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对高中阶段学校建设债务需要支付的利息给予50%的贴息。

四、全面落实扶困助学政策,

是推进教育公平的工作重点

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均等,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近年来,我市积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体系,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特殊教育到职业教育全覆盖;各类教育助学工作做到“应助尽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贷款做到“应贷尽贷”,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组织的全省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评价中,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多次获得省表彰。

一是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费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学生减免住宿费、社会实践费,普通高中学生减免学费、书本费,同时,对新考入普通高校的贫困生再给予一次性资助,本科生3000元,专科生2000元。

二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每人每年资助标准为1000元,平均资助面为10%。

三是补助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对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公办、非营利性民办及特殊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切实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营养状况。

四是发放高中、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按照15%的比例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平均每生每年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500元。为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将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政策范围。

五是实现残疾学生接受教育全免费。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全市5所特殊教育学校全部达到合格学校标准,其中2所达到现代化特校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是省定普通中小学定额的2倍以上。特教学生住宿费、生活费全免,实现了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15年免费教育。

六是完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保障机制。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在教育经费拨付等方面一视同仁,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作者单位 江苏省泰州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 尹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