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开出巨额罚单,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因严重破坏国家药品价格招投标制度,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687.7万元和15.26万元。据悉,此案为首起垄断重罚案。
——经过长达14年的立法长跑,肩负公众的期望,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实施,人们在纷纷猜测:《反垄断法》将会以谁祭旗?如今,反垄断的巨额罚单开出,被制裁者却是此前公众远未耳熟能详的两家地方私企,也许会让观察家大跌眼镜。
当下社会经济生活中,有几种显而易见的垄断性力量存在,公众也早已怨声载道,但消费者对通信、石油、电力等行业的反垄断起诉始终不能获得良性反应的事实,容易让人产生《反垄断法》“只打蚊子不打老虎”的猜测。
一部实施未久的法律,起初只“打蚊子”未必完全无法理解,但问题是要维护法律的权威,就不能总是停留于这一阶段。我们期待从“打蚊子”开始,中国的反垄断能够渐入佳境。
(摘自《南方都市报》社论)
“被协调”
据参与乳品标准制订的专家表示,乳品新国标初稿由蒙牛、伊利及光明集团等起草。送审稿中菌落总数、蛋白质含量这两项关键性标准在国标出台前被“莫名”推翻,新标准被指“倒退”——据说标准改变是各部委协调的结果。
——呜呼!原来有些食品安全标准出台的依据,竟然无视公众生命健康,而是要维护行业和个别大企业的现实利益,并且可以协调、变通!能否这样猜测:乳品新国标出台的“内幕”,仅仅是食品安全标准制订的一个“缩影”,其他诸如水饺新标准、食品添加剂等标准的制订,是否也被一些既得利益者绑架和操纵,其出台基本遵循这样的路径:先是行业龙头企业起草,然后是专家讨论走走形式,最终却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会协调“拍板”。假如是,那么,有些食品安全标准的合法性值得商榷,公众的生命健康则无从保证。
针对乳品新标准之争,有专家呼吁公开会议纪要。其实,这样的呼吁很有必要,只有公开,才能解除公众疑虑,还原真相,也才能让公众参与监督,透视新标准是否科学合理。假如其制订与出台真存在程序上的瑕疵,就应该推倒重来。唯如此,才能服众,也才能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公民的健康。
(摘自《中国青年报》 惠铭生/文)
“天价内存条”
媒体披露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所购买的打印机内存条价格高达6274元,而市场价只需300—600元。
——如今中国科学家走到哪,都会见到外国同行羡慕的眼神。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在科技方面的投入,令外国人又羡慕又惊讶。加大对科技投入无可厚非,只是好钢必须要用到刀刃上。因此,需要扒清“天价内存条”的具体采购方和经费来源,以便对症下药。当然,无论哪种形式的经费支出,都暴露出资金管理上的漏洞。
(摘自《西安晚报》 燕 农/文)
“拼装电梯”
杭州萧山区存在一条报废电梯回收、翻新、贩卖的利益链,而“拼装电梯”居然得到当地质检部门杭州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萧山工作站出具的“合格报告”。
——“拼装电梯”,又是一个可怕的名词,一如地沟油、毒奶粉直接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一样。电梯有严格的准入、批准、验收程序,且质监部门每年都要强制年检。但在萧山地区,违法翻新、贩卖报废电梯却形成地下产业链。监管部门非但没当好“门神”把“小鬼”赶走,反而为拼装电梯出具“合格报告”。难道我们还要经历毒奶粉那样的惨痛教训,才能下定决心整治拼装电梯吗?
(摘自《东方早报》 沈 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