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出版物的质量问题频发,其中既有从业人员能力、出版社制度落实不力等原因,也存在新形式、新技术等导致的新原因,为保证出版物质量,出版单位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出版物质量保障制度。
[关键词]出版单位 出版物质量 质量保障制度
出版物出现质量问题,出版社作为出版物的生产主体,承担质量责任毫无疑义。为避免质量风险,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早已从各个方面设立了诸多规定,但这些年来,从捏造作者的“伪书”到某些危害公众健康的“养生书”,再到各类出版物层出不穷的“差错率严重超标”,质量问题反倒呈现蔓延之势。出版物质量问题为何如此严重?
一、出版物质量事故的症结所在
导致出版物质量问题频频出现的原因,既有从业人员能力、出版社制度落实不力等原因,也存在新形式、新技术等导致的新原因。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与新技术导致的编校难度有关
在传统出版中,作者创作的手写原稿是编校尤其是校对的底本。但目前这一情况已经发生了改变:作者原稿本身就是已经录入的电子稿,无需出版社进行录入,由此,比照手写原稿进行校对异同的“对校法”几乎名存实亡。与此同时,电子稿将作者写作疏漏和录入差错合二为一,两类差错都将以“是非”的形式出现,校对者接下来进行的校对,既然无原稿可比照,只能通过是非判断才能发现差错。今日编校工作的起点,已经由“校异同”转为“校是非”,而这项工作对一般校对人员来说要求甚高。编校质量差错率过高,与新技术带来的这种校对难度、传统工序有所失灵有关。
2. 与出版量大导致的出版节奏有关
编辑出版任务量大,是近年来的普遍现象。截至2011年3月,全国上报新闻出版总署2012年度选题计划品种前100名的出版社,上报选题计划总量110244种,这100家出版社的图书品种平均超过1000种。根据实际调查,超过100名编辑的大型出版社一年的图书出版量一般在3000种以上,平均一名编辑出版图书20~30种;50名编辑以上的中型出版社,一般出版图书为800种左右,人均年出版图书也在20种左右。全国各出版社年出版图书低于200种、编辑人均出版图书低于10种以下的寥寥无几。这一出版量已经远远超过之前的编辑人均3~5种的基本标准。出版总量的极大提高,催生出极快的出版节奏,编辑超负荷工作,编校合一,校对环节缺省等,在出版业内属于普遍现象,编校质量滑坡也就是自然结果。
3. 与利益追求导致的出版环节缺失有关
图书出版物传统的“文化价值/优秀质量”追求,在以经营、利润为导向的当前情势下,逐渐为“市场价值/销售速率”所代替。“十年磨一剑”“坐穿冷板凳”不再作为编辑职业精神的圭臬,而畅销书、销售利润被作为编辑的职业价值。这种导向调整,不仅让编辑对出版物质量丧失专注,也让出版社在组织架构上做出调整:节省人力成本,砍掉校对、印制、美术设计、质检等部门——这些部门的原有业务要么完全交由编辑负责,要么委托给社外人员或公司。而这些部门恰好是出版生产流程中与出版物质量最为密切相关的环节:缺少专负其责的人员或部门,关键生产环节出现疏漏,不仅意味着内控力的严重降低,而且意味着对出版物质量放松警惕。
4. 体外循环导致质量保障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
出版社与民营出版公司合作,在业内已不是秘密。民营公司与出版社进行合作,基本上属于“两头在外”,即选题策划、书稿编辑加工和图书印制发行均由民营公司掌握,出版社提供书号并保留“三审权”。但“三审权”的保留基本流于形式,没有认真加工的一审、二审乃至三审,根本无法清晰掌握内容质量;出版社不参与编辑加工、排版校对、设计印制,也无法掌控图书成品的生产状况。应该说,在民营出版“繁荣”和出版物质量滑坡的表里之间,出版社容忍丧失掌控权的体外循环,是其深刻的原因。
5. 信息沟通系统不及时导致出版物质量管理疏漏
比如在选题内容方面,近年来频频出现的“抄袭”以及“伪书”现象,即在于对选题的作者信息没有充分复核,对书稿的写作内容缺乏细致的比对。再如,书稿一到印制环节,基本上交给第三方,出版社人员无法随时在场。此时如果出版社建立有完善的信息系统,倒可起到及时监控的作用。
二、出版物质量把关的制度建设
1. 建立健全出版物生产流程
这一系统涵盖了选题从策划开发到印装完成、发行上架的全流程。概括起来,其基本流程如下:编辑填写选题策划方案——选题论证委员会集中论证并做出决策——选题立项——编辑签署合同——责任编辑初审加工书稿——责任编辑开具设计通知单——排版设计——编辑部主任对完成加工的书稿进行二审——总编室申请书号——总编辑终审后的书稿进入校对——印制部门确定印厂并签署印刷协议——经设计部门完成排版设计、校对部门完成三校的书稿,编辑进行清样核红、比对胶片——出版印制部门进行印前复审(检查蓝样)——出版印制部门检查印厂预装书——印厂批量装订——质检部门检查样书——发行部门与印厂接洽入库——库房验收入库单并抽查入库图书——发行部门接洽运输公司并签署运输协议——发行部门督办各地书店上架发行——发行部门负责信息反馈——质检部门定量抽检。
2. 生产流程中各环节责任到人
按照以上生产流程,以总编辑为代表的选题论证委员会肩负着内容导向和价值的主要责任;编辑部门肩负着书稿内容编辑加工的责任,责任编辑为内容的第一责任人,签署终审意见的总编辑负最终责任;美术设计部门肩负图书排版设计质量责任;印制部门承担图书印装质量的责任;发行部门承担图书销售构成以及售后质量回馈、服务责任;质检部门定期定量抽查图书,做出质量差错记录,以便再版时修改。在这一过程中,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应建立专门的审读质检部门。其功能除了帮助社领导进行常规审读,还要针对重点图书在总编辑完成终审后进行抽审抽检,为图书整体质量增加一道由“第三方”行使的终审关。印制部门的功能,不仅要履行当前出版社惯常的“印后质检”做法,更要进行“印前质检”,以便将可能的质量问题和印制损失降到最少。
3. 涉外合作务必要签署规范协议,明确责任权利
出版社对涉外校对、设计、印制、发行等事务,常为口头约定,并不重视签署协议。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往往难以清晰划分责任。无论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是从规范出版物质量来说,签署正式协议都是最好的办法,这些协议主要是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相关权利,也将可能的风险纳入其中。同时,这些协议既可以一书一签,也可以签署长期协议,具体出版物按照长期协议的条款执行即可。这些协议还要与《出版物选题立项书(策划方案)》《出版物三审报告》等归档保存,既可为出版物建立一套“生命档案”,又可在责任管理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4. 建章立制,确立通行的出版物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
尽管国家行政管理机构针对图书质量做出了诸多质量管理规定,鉴于时时提醒、随时对照的需要,出版社仍需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既将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纳入其中,又可增强对本社的针对性。这些规章制度可包括《编辑业务管理制度》《出版物质量管理规定》《特殊出版物(如地图、涉台图书等)质量规定》等。这些管理制度和办法应作为出版社全社通行的办法全面执行。
5. 在出版物质量管理中实施特别措施
实践表明,至少有三大措施在众多出版社的质量管理中起到重要作用。一是各季度质量通报措施。主要根据一段时期的质检情况,整理典型差错案例编成简报,向全社发布,以起到警戒作用。二是图书质量相关资料归档制度。每一种出版物除建立如上的“生命档案”之外,还要专门就图书质量的相关情况记录在案,这些资料包括历次校对差错记录、印装差错记录、读者对图书质量的反馈记录、奖罚情况记录等。三是重点图书“特别管护”措施。从全社众多选题中遴选出重点图书,专门抽调精干人员针对该图书的编辑、校对、印制、发行等实施特别“管护”,增加校次,专人到印刷厂盯班,专人监控发行销售和读者服务。这种特别“管护”措施,既可以保证出版物的质量,又可以起到激励作用。
6. 由人工转向智能,建设ERP审批检测系统
数字化出版已成为出版业发展趋势。传统出版单位转型应该从基础做起,将出版物的传统生产流程植入ERP系统,既可以加强管理的规范化,又能为数字化出版的开展奠定重要的基础。ERP系统在出版物质量管理方面,最大的优势是其“记录”和“审批”功能,各环节不在系统中完成“记录”,则无法开展下一环节;各环节之“记录”不够准确或者不到位,则不通过“审批”,同样无法开展下一道工序。在当前出版物生产总量“野蛮”增长的情况下,实施简便可行的ERP系统,可以起到管理规范、提高能效的作用。
7. 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编辑的工作技能
不可否认,一些出版社出于生产紧张、节约成本的需要,对于编辑参加各种业务学习并不支持。在这方面,新闻出版总署对从业资格证、责任编辑注册、编辑年度培训学习、总编辑年度培训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出版社除履行这些规定之外,还要“因材施教”“因社施教”,采取特别的培训办法。以下办法可以考虑:(1)建立导师制。组成业务骨干和新编辑一对一的导师培训制,帮助新编辑在业务实践中成长成才,同时针对培训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2)建立岗位培训制。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专门针对一些重要岗位进行培训,组织社内外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一支专家队伍,定期讲授业务知识和质量把关技能。(3)实行案例共议制。选择优秀出版物和质量低劣出版物作为案例,组织相关专家和编辑共同交流、分析讨论,以鲜活的案例来比照各自的工作,从而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
(作者单位:华文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