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以来江苏民生建设刍议

2012-12-29 00:00:00冯鹰
唯实 2012年1期


  作者简介:冯鹰(1977- ),女,安徽合肥人,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干部,主要研究方向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史。
   摘 要:为政之要,民生为本。新世纪以来,江苏各级党委、政府一直致力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回顾和梳理江苏民生建设的历史过程,探索和总结民生建设的经验和规律,对于新时期进一步推动江苏民生建设、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新世纪;江苏;民生;实践;经验
   中图分类号:C9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2)01-0081-03
  
  所谓民生,就是指民众的基本生存和生活状态,以及民众的基本发展机会、基本发展能力和基本权益保护的状况等。对民生问题的关注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目前,我国已跨入全面改善民生的新时代,民生呼唤是最突出的时代特征。作为率先发展的经济大省,江苏的民生建设也先行一步,新世纪以来,在实践经验、理论研究、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等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的探索,群众普遍得到实惠、共享发展成果正在成为全省人民的幸福体验。
  一、新世纪江苏民生实践的历程
  改革开放30年来,江苏紧紧跟随中央的脚步,经济始终保持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势头,进入新世纪,更是不忘将民生建设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推出新的政策举措,从“富民强省”口号到“富民优先”方针,再到“普惠共享”理念,江苏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最高准则。
  1.“富民强省”口号的提出
  2001年,是21世纪的起步之年,也是实施“十五”计划的开局之年。江苏省第十次党代会将原先的“强省富民”口号改为“富民强省”,要求“以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总揽全局”,要求“在全省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始终把‘富民强省’放在核心的位置”。在中国的文化背景下,“富民”和“强省”二者之间顺序的这一颠倒,意义非凡。与此相适应,2002年底,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战略部署,江苏省委、省政府又号召全省干部群众努力奋斗,实现“富民强省,两个率先”,不仅继续把“富民”放在“强省”之前,而且在“两个率先”中将“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置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之先,突出的都是改善人民生活。
  当时,江苏正处在告别温饱、达到小康、向富裕迈进的阶段。一方面,经过20年的奋斗,江苏1997年的GDP比1980年翻三番,1999年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三番,在这一时刻提出让江苏人民尽快富起来的目标,是贯彻邓小平共同富裕战略构想的最好体现。另一方面,美中不足的是,江苏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一直徘徊在全国第七和第五位,特别是南北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同群体利益矛盾较突出。因此,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富裕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称这个难题,就成为全省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责无旁贷的紧迫任务。
  省委、省政府顺势而谋,将“富民”置于“强省”之首,凸显了江苏在发展指导思想上的历史性转变,即从偏重“物质化”发展转向注重“人本化”发展,归根到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2.“富民优先”方针的确立
  “富民强省”必须“富民优先”。在“两个率先”的推进中,江苏用“不含水分”、“人民得实惠”、“老百姓认可”来定位江苏的全面小康。2003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全面小康的4大类18项25条指标,在这个指标体系中,针对江苏GDP总量高而老百姓不够富的实际,将“富民”放在了突出位置上,首次明确把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美元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美元,与人均GDP超3000美元一起,作为全面小康的核心发展指标,从而真正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作为全面小康的核心内容。
  不久,十六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提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江苏很快把它具体化,根据省情确定了以“富民优先”为首的“四个优先”方针,成为江苏科学发展的鲜明导向。2006年,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进一步提出,“坚持把富民作为优先发展目标,加快提高江苏人民生活水平”。在措施上,江苏围绕改善人民生活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这两个核心,研究制定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创业富民、就业富民、培训富民、社保富民四大举措,积极实践与实现“富民优先”。具体包括:弘扬“三创”精神,鼓励“百姓创家业、企业创实业、干部创事业”,努力增加人民收入;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政府工作的优先位置,使绝大多数人通过劳动就业提高收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以富裕农民为中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把调整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分配结构统筹起来考虑,合理调控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在大力发展高技术、高效益产业的基础上,逐步形成高劳动者素质、高劳动者报酬的“双高”就业及分配机制;加快完善养老、失业、医疗和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构筑广覆盖的社会安全网。
  “富民优先”方针的确立,在发展动力上有了新的突破,引导江苏经济由政府推动发展转向民众创业发展,这对促进全社会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活力充分迸发起到了巨大的激励作用;同时也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和发展前景,让每一个社会成员有能力和机会幸福生活。
  3.“普惠共享”理念的形成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十七大要求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江苏对富民优先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那就是让发展成果普惠于民,由全体人民群众共享。在政策取向上,全面落实“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不但继续促进人民群众经济收入的增加和物质上的富裕,而且致力于满足群众对教育、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和产品的需求,不但强调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开始关注并促进人的全面进步与发展,使民生的内涵比富民更为丰富,使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具备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和明确的落脚点。
  为此,江苏推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把民生工程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地方一把手的重要指标,连续四年确立并完成省政府改善民生的年度具体实事,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从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2008年7月,省委、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一《决定》是省委、省政府经过近一年的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数易其稿,最终形成的改善民生新蓝图。“以人为本,普惠于民”,是新蓝图核心精神;“适应新形势、适应新期待、适应新追求”,是新蓝图的显著特征。按照新蓝图的规划,江苏的民生建设将让温暖守望着每一个贫困生成长,让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捧上稳定“饭碗”,让农村居民就医“小病不出村镇”,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惠及广大农民,让城市所有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让城乡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有保障。2011年8月19日,又在全国率先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形式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把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作为最大的民生实事,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药卫生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六大体系”为保障,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普惠共享”理念的形成,标志着江苏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把民生问题摆在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并且采取“系统化解决,制度化安排,长效化推进,项目化落实”的方式全面改善民生。随着经济发展水准和公共财力的大幅度提升,随着现代制度的全面确立,江苏力求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使生活质量得以全面提升的福利。
  
  二、江苏民生建设的基本经验
  江苏民生事业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1.经济发展是民生改善的基础条件。新世纪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了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为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国内外许多事例证明,经济发展并不能自动实现民生的改善。解决好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问题,要求既做好“蛋糕”,又要分好“蛋糕”。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让发展更好地为改善民生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快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江苏实践的可贵之处在于把“富民”与“强省”结合起来,并随着实践的发展,适时调整富民与强省的顺序,探索了一种包容的、可持续的、以创业就业为基本导向的经济发展模式。在这样的发展模式中,经济的增长有效创造就业,而经济的发展又是在个人就业、全民创业的基础上实现的,人民群众能很好地融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实现经济发展带动民生改善。
  2.循序渐进是民生改善的基本路径。民生问题是与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紧密联系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民生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初,民生问题主要是生存层面的物质生活问题,主要表现为基本生活用品短缺、生活水平低下,改善民生的重点是解决“吃饭”和“穿衣”问题。新世纪以来,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提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民生理念,民生问题体现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包括就业、教育、出行、医疗、环境、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并开始突出公平正义、尊严,更加强调人民群众的主观感受。民生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民生由保障到改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提高民生改善程度、不断扩大民生覆盖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江苏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抓住不同时期民生问题的核心,找准突破口,循序渐进地推进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满足了人们群众的新期待。
  3.统筹协调是民生改善的重要理念。民生问题是经济问题,它关系消费的持续增长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民生问题是社会问题,它涉及千家万户和社会稳定;同时,民生也是政治问题,它关系“民心”,关系党执政的基础。因此,在循序渐进推进民生建设的同时,注重制度设计、实行统筹兼顾至关重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以政府职能来保障民生所需,就需要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江苏在解决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问题中,依靠制度不断规范、有序解决。在推进民生改善中,注重了两方面的统筹协调。一方面是实现民生建设体系内的统筹协调。通过“一个计划”、“六大体系”向各个具体实施部门提出了指标性的要求,提高了民生改善的效能。另一方面是推进民生建设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在应对金融和经济危机中,民生的改善对于克服经济波动起到了重要作用。
  4.民主创新是民生改善的根本动力。民生问题实质是“民心问题”。人民群众不仅是民生改善的受益者,而且也是民生改善的实践者。民生改善的最终成效是以人民群众的感受认同为检验标准的。以民主促民生,以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力来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江苏民生实践的重要经验。其中最根本的一条是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推动民众参与社会管理,如党政领导接待日、省长信箱、政风热线、“万人评议机关”等一系列制度的实行。2011年,在11月6日省委书记罗志军代表十一届省委所作的报告中,“注重网络民意”的话语非常引人注目,这说明在创新社会管理中,民主参与决策的机制体制更加健全,“民意上达、政情下达”的渠道更加畅通。从民意中提炼决策动议,从民情中感受决策方向,使公共政策更能贴近民意、符合民情,有效地推动了江苏民生事业向前发展。
  三、江苏民生建设的展望
  2010年10月18日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揭示了未来五年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彰显了民生在“十二五”期间的地位和意义,也给江苏的民生建设指明了道路。江苏现阶段的民生状况明显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是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中如何全面升级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新时期解决民生问题,要从当前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手,通过稳定、合理的制度安排,不断提升民生保障和改善的水平,努力建设人人享有、更加美好的幸福江苏。
  1.进一步加大就业促进和扶助力度。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困难、工作不稳定是公众面临的主要生活压力之一。今后应当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对创业者在资金、产品、技能、税收等方面的援助,降低创业门槛;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创业培训;教育应当更好地应对未来就业市场的变化,积极发展培养技术人才的职业教育,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多样的就业服务;发展新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吸纳更多的就业人口。
  2.继续完善医疗、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要以人人享有基本社会公共服务为方向,更加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有效帮扶。今后社会保障事业的重点,一是进一步扩大医疗、养老保险的城乡覆盖面,使更多的家庭具有规避生活风险的能力;二是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的统筹层面,制定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三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中低收入者提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3.加强社会风险的监控与监管。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暴露出政府长期以来对产品安全监管的不足。对此,在操作层面上,不仅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更应该强化对产业的监管职能;在制度层面上,应该尽早建立企业和公民的社会诚信体制;在战略层面上,应该着重思考在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产业链条化、媒介大众化的背景下,如何应对各类社会风险的问题。
  4.建立权力制衡机制。一些社会不公现象,已为公众长期诟病。究其根源,主要在于权力缺乏制衡而导致的权钱交易。因此应该加快防治腐败的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登记与申报制度,建立公务人员的就职、离职和换岗的财产审查制度;要建立公平合理的社会分配机制,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扭转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消除不合理、不合法因素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加强廉政、勤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以高效、亲民、廉政、公开的政府形象促进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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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黄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