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看到一个数据,说2011年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业人口。
城镇人口过半,其社会意义不言而喻,因为衡量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的最关键指标就是看这个国家中城镇人口在农业人口中的比重。但尽管如此,我国城市化水平依然很低,国际排名大约在114名,名落非洲国家加纳之后。
而最关键的问题是,在我国18岁以上的人口中,有19.7%的是具有农村户籍但居住在城镇的人口,这一数量相当于目前四成的城镇常住居民的数量。换言之,大约有1/3的所谓城镇人口在城里工作、居住、生活,却依然被视为“外来者”—他们就是外来务工人员。而他们的生活状况,远不如城市中的“原住民”。
一份《新生代进城务工者生活状况调查》显示,在全国范围,进城务工人员中,男性月均收入2364.9元,女性月均收入1968.1元。扣除房租、水电、日常开销后所剩无几。
更值得注意的是,“半城市化人口”的家庭分割现象十分严重。据调查,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家庭中间,大概有60%会面临着一个家庭的分割,或者是夫妻不在一起,或者是夫妻和子女不在一起。然而,即使在全家都迁移到城镇居住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在城市居住也不意味着居住在同一个城市,可能丈夫在北京,妻子在广州,儿子在河南的老家,也存在着家庭成员不同城镇务工的情况,因此,这种家庭分割的现象在农村外出的劳动力家庭当中,60%的比例可能只是一个低估的现象。这是一个很严重的现象,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城市化的进步,应让那些城市建设者、那些真正做出贡献的人得到他们应得的“一杯羹”。城镇人口比重过半是一个进步,让那些身在城市的农民告别“半拉子”市民的困境,真正过上城里人的生活,才是更大更重要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