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途同行

2012-12-29 00:00:00漆雕醒
啄木鸟 2012年5期


  一
  
  这是一次没有目的地的逃亡。
  直到看见第一个高速路收费站我才知道自己正驶往成都的西南方,眼泪已经彻底风干,车窗玻璃映出一张黯淡恍惚的脸,模糊造就的陌生感让我在一瞬间错觉那并不是自己的影子——而是一只如影随形的幽灵。
  其实我常常羡慕那些偶尔歇斯底里的人,撕心裂肺地大喊、撒泼、摔碎东西、倾倒脏话……适时把那些潜伏在体内的怨气通通排泄干净——于是它们便可以避免因日积月累而炼成致命毒药——最可怕的毒药都是慢性的,因为等你发现时它们往往已经深入骨髓,唯一解脱痛苦的方式就是同归于尽。
  “疾不可为也,在肓之上,膏之下,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不可为也。这段话的意思是,病已没办法治了,病位在肓之上,膏之下,用艾灸法攻治是不行的,扎针又无法刺到那个位置,吃汤药,药效也达不到,实在是无能为力了。那么什么是膏肓呢?所谓膏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心尖脂肪……”医学院的教室,讲台上的老师滔滔不绝,旁边的学友打着瞌睡,窗外的阳光就如此刻一般性烈,翻开的书页被照得白亮,几乎看不清上面的铅字,摸上去是滚烫的,仿佛马上就要燃烧起来……
  十年之后,我在高速路上想起了一幕完全不相干的场景。大脑会记得一切:你所看见的,你所听见的——每一个瞬间,所谓的遗忘只是记忆的沉睡,如果那些负责承载信息的小家伙们得不到足够多的刺激,它们就会把这些信息认定为无用而使其进入休眠状态,每一个沉睡的记忆都像一个等待王子亲吻的睡公主——可惜并非每个沉睡的公主都美丽。
  毫无疑问这就是一个被认定为无用的记忆片段,但是现在它的出现把我带离了现实,就像这辆车把我带离那座城市一样。是的,我在逃。
  ——蓄谋已久但到最后执行时却无比狼狈的逃亡。
  
  二
  
  警笛声由远而近。倒视镜里出现一个白色的长方形,它们越来越近,然后——漠然地从我的身边呼啸而过。那不是警车,只是一辆救护车。我把车停到路边,伏在方向盘上不断地喘气。恐慌没有散去。这仅仅是开始。
  晚上八点,我在汉源县城停下来。这个县城最为著名的是花椒——川菜的必用品。其实这里还有其他很多值得游赏之处: 海棠书灯、玉渊灵泉、富林文化遗址、南方丝绸之路、茶马古道……比起花椒来似乎更值得被人记住——可惜人们通常只会记得那些和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东西。我停下来不是为了花椒,也不是为了这些景色——连续开了六个小时的车,我需要一间有着干净床铺的房间,热水澡、方便面、睡眠……
  小旅馆的接待台后站着一个小姑娘。“你运气还好咧,还有个双人房有床位,住了一个刚好是女的,六十块一张床哈,到明天中午十二点。”
  我几乎要怀疑她是一个妖物——六十元,刚好是我钱包里现金的数字。除此之外,里面有一张银行卡和一张身份证——银行卡里有三万五千元的存款。不过现在,我只有六十元——而这小旅馆是无法刷卡消费的。
  我转头望着门口,黑暗压在大地上,路灯的光芒只能撑起微弱的一角亮处,不仅仅是那些潜伏在夜色中的危险气息,还有我身上已经无法忍受的疲惫也在阻止我走出去。我说服自己这是值得庆幸的,因为幸好有人与我平分最后这一间房的房费,使得我不用因为无法马上拿出另一个六十元而尴尬。
  临时室友是一个大约六十岁上下的老太,专心致志地坐在床上,盯着电视屏幕上一位穿着民国服饰的中年女子,后者正展示一个特写的泪眼蒙蒙:“你懂一个母亲的心吗……”
  观看者的眼角也挂起了泪珠,直到这个镜头完结,一段广告跳出,她才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眼泪被擦去,戒备从里面钻出来。
  她的个子很矮,最多一米五,身材很瘦,蓝色碎花的短袖棉衬衣过于宽大,从袖口甚至可以直接窥见她洗得发黄的白色背心,手背及手臂上的血肉已经被岁月啃噬殆尽,一层深黄的皮肤包裹在不再坚硬的骨骼上,深重的老人斑,眼圈的颜色黑得很不正常,空气里弥散着一股变质苹果的甜味,我注意到她的床上放着一个手提式的白色小冰箱——这确认了我的猜测:她是一个糖尿病U6klAdYISc/ZouuL7JpctObDN+piv3NMpDh7Xd8iwCE=人。
  她不会比她身上带着的病菌更危险,而她身上的病菌未必会多过我即将要躺上去的那张床。洗旧的床单上有很多可疑的污痕,枕巾散发出被湿气孕育的霉酸味,我嫌恶地将外套脱下来,盖在枕头上。其实我在更恶劣的环境里待过。躺在医生值班室的小床上,闭上眼睛,竖起耳朵——敲门声随时会响起。消毒水的味道弥漫在梦境里,伴随着隐隐约约的呻吟——在癌症病房时,我曾经一夜八次被同一个病人的家属叫醒,他祈求我给他患了脑癌的父亲再开一剂哌替啶——因为这样他们都可以好好地睡上一觉。比厌烦更让我难以忍受的是沮丧,因为我没办法把癌细胞从他们的身体里驱逐出去,到最后唯一能让他们减轻痛苦的办法竟是把他们推给毒品!
  我憎恨那种无能为力,于是离开了医院——到处都充斥着无能为力的地方。
  
  三
  
  热水从头顶灌下,水流把一日的风尘洗净,如果记忆也能被清洗该有多好,如此我们便可以不必为失去而痛苦,抓住眼前的每一分钟快乐,你甚至可以不用去思考未来,反正今天的顾虑到了明天就不再被记得。
  我没有使用浴室里的免费沐浴液,它们的味道像是过期了,任何事物都有期限——食品、药品、爱情……没有人喜欢过期的东西,我不想自己闻起来就像是一个过期的女人——十六岁到三十岁,这十四年就是青春的保质期。
  我走到镜子前,用手掌抹了抹,脸慢慢地浮出来。恍恍惚惚的轮廓里承载着古怪的五官,眼睛畸形地大——加倍了这张面容上的惊恐。我急促地拿起衣服,神经质地抹干所有的水珠。镜子发出刺耳的嘎嘎声——像是魔鬼的冷笑。
  走出浴室,电视依旧开着,室友已经躺在床上打起了鼾。我搜索着四川本地的新闻台,没有任何特别的新闻报道。打开一直关着机的手机,没有短信,也没有遗漏电话的提示。我给母亲发了一条短信:妈,我和朋友去旅游几天,有事打电话。很快,回复来了,只有一个简短的字:好。看不出喜怒哀乐,也琢磨不出关切。最近我一次比一次更强烈地抗议她对我生活的控制,在青春期我从未叛逆过,其实现在爆发出来的力量是从那个时候累积下来的。此刻她的纵容不是妥协,而是报复。她故意一并收回那些我不想失去的东西——为了让我后悔。心理学家说母女之间的感情其实是最复杂的感情:相生、相克、相需、相斥……
  我走到窗前,推开窗户,深吸气。楼下,一辆白色的警车停在旅馆门口。冷汗从背上嗖嗖地钻出来。
  “笃笃笃笃……”外面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我推开卫生间的窗户。它很小,需要很吃力才能把身体塞过去。骑在窗框上,我开始头晕目眩——虽然只有五层楼,跳下去非死即残。
  “开门!开门!”有人高喊了。
  “找谁?”我咬咬牙,硬着头皮问。
  “开门!警察!”没有退路了。
  我整理了一下衣服,打开门——不管怎样,也要维持最后的尊严。
  门外站着一个年轻警察。他瞪着我:“为什么这么半天都不开门?”
  他没有大叫:席菲,你被捕了!
  他的眼神说明他并不认识我。
  “我,我在洗澡,没,没穿衣服。”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头发正滴滴答答地滴着水,我身上的衣服已经湿了一大片。
  老太太醒了,坐起来看了一眼门口吹胡子瞪眼的警察,捂着胸口呻吟了一声,倒了下去。“喂!”年轻警察跑过去,“有紧急情况!”
  年轻警察手忙脚乱地摸着后者的鼻息,大声朝外喊着:“这里需要急救!她快没呼吸了!”又有两个警察冲进来。
  年轻警察举起拳头就要砸向老太太的胸口。
  “不能做打击式复苏!她是老年人,骨头太脆,会砸断她的肋骨的!我是医生!”我说,然后补充,“我以前是医生!”
  
  老太太的脸色发绀,心跳停止了,但颈动脉还有搏动。顾不得多想,我将她的枕头移动到颈下,抬高下颌——脑细胞对缺血缺氧最为敏感,超过四分钟就会发生不可逆的损害,我开始进行心肺复苏和人工呼吸。这是最让我厌恶的事,被救者被动呼出的气体总是臭不可闻。幸好我已经不是医生了,所以不必为厌恶而感到内疚。
  两分钟后,她醒过来。我满头大汗地跌坐到地上,老女人恍惚地转头看着年轻警察,她发着抖:“你,你要干啥?”
  “对,对不起,老人家。”年轻警察松了口气,接着又涨红了脸,“我,我们在抓罪犯……”
  隔壁房间传出嘈杂声。“走!老实点儿!”两个衣衫不整的女人和一个光着上身的男人被手铐铐着,低着头从房门前走过去。一个队长模样的中年警察走了进来。“这边没事吧?人怎么样了?”
  “没事了。幸好有个医生。”年轻警察指着我。
  “以前做过医生,”我镇定地解释,“现在改行了。”
  “哦!”中年警察把视线集中到伏在枕头正喘气的老太太身上,“不好意思,让你们受惊了。老人家有没有事?要不要叫辆救护车?”
  “不要!不要救护车!”老太太大声反对,“我不去医院。”她的声音如此有力,很难想象它们的主人在几分钟以前正处于死亡的边缘。
  “你需要正规治疗。”我说,“你现在的情况必须去医院……”
  她的脸色越发难看了:“我,我没钱!”
  “给你家人打个电话吧。”我建议道。
  她沉默了半分钟,然后摇头。警察们也没有坚持,他们带着战利品离开了。屋子里又只剩下我和老太太两个人。
  我也不打算再劝她。她的顾虑是对的,没有人替她支付住院费,去了医院也没用——那里不是慈善机构,没有钱就没有床位也没有药品……
  我是不会为她垫付这笔钱的——别说我现在已经自顾不暇,就算是身家百万,也不愿意。过去的我曾经这样做过,在满怀激情穿着白大褂觉得自己是天使的时候,也曾经借钱给那些WxB12vD51LvSwM2atvArR1fSDX9DeI2TZKBfzpPnPP8=需要紧急手术又无法马上拿出钱来的病人,但是结果呢?那些人脱离了危险,却在某个深夜偷偷地逃走。
  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人回来还钱,也没有一个人对我说过一声谢谢或是对不起。
  是的,也许是因为他们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穷”实在是一个充足的理由,人们以此为理由做了很多事,因为穷而拖欠债务只是其中最常见最普通的一种,因为穷用肉体去做交易,因为穷而兄弟反目,因为穷而拒绝赡养老母,因为穷把自己的救命恩人诬陷为肇事者,因为穷而坐享四面八方的善心捐款,因为穷而抢劫杀人……道德之箭射过来,却因为见了这个大大的“穷”字,便惊得调转了方向。
  被穷苦囚禁着的大众们集体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他们站在一条战线上,谴责这个物质化的社会,谴责万恶的金钱,自以为找到了主要矛盾,可是人们似乎忘记了,一栋大厦是被一大群白蚁所摧毁的。
  而组成这一大群的,是每一只。
  我无法入睡。对面那张床上的女人同样辗转反侧。我放纵着好奇心:她的家人呢?他们为什么会让一个身患重病的老人独自出门?她是一个离家出走的老人吗?忽然间我有种罪恶感——尽管我和母亲的关系恶劣,尽管她有着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外加丰厚的退休金,尽管她比我更善于照顾自己……但那些本应该由我自己去承担的麻烦,它们很快就会找上她……
  她曾经恨恨地骂:总有一天你会气死我。将会一语成谶吗?我心惊肉跳。人们说母亲常把女儿作为自己的替身,她们那样努力地去控制这个新生命,就是希望通过这些带着她们遗传基因的、还保有战斗力和机会的生物来完成她们未能完成的梦想,如果不能,她们将竭尽全力去惩罚——就像惩罚她们自己。
  眼前这个老女人的心里或许也有无数希望,有多少希望便有多少怨恨,疾病让她无力去实现,孤独扩大了她的失败几率。
  
  四
  
  早上九点,我将所有的钱从银行取出,剪短了头发,买了新衣服新手机新号码,旧的手机扔进垃圾桶,细节决定成败,我不想冒险。
  我为什么要急着逃跑呢?如果像对那个老太太一样对其施以急救,送他去医院,也许还不算晚。应该摸摸他的颈动脉……或许应该更冷血一点儿,确保他死去——死人不会说话,不会控告——因为即便只是严重伤人也可能会让我在监狱待上一辈子。如果他侥幸地活下来我便失去了侥幸的机会。
  是的,我可以伪造现场。我为杂志写过那么多侦探推理的小说,我完全可以为自己制造一个完美的不在场证据:指纹不必擦掉,作为一个频频出现在死者家里的人,没有了我的指纹才会惹人生疑,可以用橡胶手套在窗户处留下一些具有迷惑性的纹路,我应该拿走他的笔记本电脑——他有很多的秘密,他曾半开玩笑半炫耀地说过,有些秘密非同小可,价值连城。还记得当时他的神情,脸上布满清教徒般的狂热,我想他对于主宰这些秘密很有成就感。警察迟早会查到他是一个有秘密的人,这样,我就可以成功地转移警方的视线。
  我应该开着车从容地离开他所住的小区,镇定自若、面带微笑地和保安、物管打招呼,十分钟后带上点儿什么东西回来,正戏开演,装作打不开门,给屋子里的人打电话,最后请求保安撞开门,然后人们就会看见那具尸体,我可以哭泣或是晕倒……人们会以为凶案发生在我离开的那十分钟……是的,我应该这么做。
  可是我没有这么做。我大脑空白、面色苍白、脸部僵硬地开着车驶出小区,我不敢去看保安的眼神,最最糟糕的一个环节:我在公用电话亭打了电话给120……警察会去询问保安,然后他们会从种种证据推知那是我——目击者应该报警而不是逃走,保安会记得我的仓皇……真凶的形象在他们的脑海里一点点浮出——很快被影印到纸上,被贴得到处都是……
  啊!我尖叫起来,不是为我的想象,而是因为一个身影从车头前方跌下去。一个老太太倒在地上,不过她已经坐了起来,揉着腿——我的车离她还有三公分,这说明她不是被车撞到的。
  “哎哟,可吓死我了。”她抱怨着。这是一张并不陌生的脸,几小时以前,我救了她的命。
  “你怎么样?”我低声下气,“我送你去医院?”
  她也认出了我。“原来是你哦!”她摆摆手,“算啦,算啦!又没撞到。你走你的!”
  “要不得哦!”人群里有人起哄,“没撞伤不等于没摔伤,老人家你想清楚哦,要是以后有啥子就找不到人了哦!”
  “没事就是没事嘛!”老太太在我的搀扶下站了起来,似乎是为了替我向众人证明,她狠狠地踢高腿。
  交警疾步走来。他的警服刺激了我,我的心跳加速——也许通缉令已经发出了,只是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所以他们没有在媒体公开,但是这些警方的关联单位可能都已经接到了通知。该怎么办?冲进车里,冲出重围?
  “没事没事!”老太太连忙朝他挥着手,“我自己不小心摔了一下,人家都以为我遭车撞了,其实不是这个女娃的错,这个女娃我认得的,她是好人。”她费尽口舌,是为了报恩。
  交警狐疑地打量我:“哦?”
  我硬着头皮与他对视:“我也以为是我撞的……”
  老太太继续:“同志,你莫要怪她,真不关她的事……”
  他会扣下我的车吗?然后我藏在后备厢里的花瓶碎片就会被发现,上面还有血迹!我为什么还没有把它们扔掉——因为每一个我想扔掉它们的地方都有一双眼睛盯着我!——因为我害怕再去触碰它们,上面不止是鲜血,也许还有怨灵。
  “那还堵在这儿?赶快走了走了!你最好把老人家送到医院检查一下,老人的骨头脆,摔倒了也不是小事。”他放了我一马。
  
  五
  
  “我要去云南,我儿子在云南当兵,好几年没回家了,”她唠叨着,“我儿子乖得很,自己省着钱不花,都寄了回来给我,我说不要了够了够了,他还是要寄……”像所有的母亲一样,一谈起自己的子女便脸上发光。
  
  “到了,到了。”她忽然指着一个小站台叫起来,“就在这儿下了。”这里离长途车总站还有不到一站的距离。
  “我送你进站吧。”我提议,“在这儿等不一定有座位……”
  “我就在这儿下!”
  “总站不远……”
  “我就在这儿下!”
  “其实我可以送你去火车站,你其实更方便些,我没什么急事,就是绕一些路……”
  “停车!”她竟来抢我的方向盘了!老人家的执拗有时候是不可理喻且无可救药的。
  我停下车,看着她蹒跚着走向那个空荡荡的站台,竟有些鼻腔发酸——隐约的,我明白了她的意图:现在不是客运旺季,有些长途汽车会在沿途再收揽些客人上车,他们会提供一张小木凳,安在过道上,当然,这是违规的,不过票价肯定会比总站售出的票价低得多。她害怕进医院,拒绝去汽车总站,明明可以坐火车直达的地方,她却选择这样辗转地乘坐汽车。为了省下三十元?二十元?或者这样反而更贵?所谓节省只是她单凭感觉得出的结论?也许这些衡量并不重要——我们总是以自己的经验去衡量。辗辗转转,吃苦咽泪,为的是去见一个在远方的儿子,这是属于一个老人的浪漫。
  真奇怪,我竟会对一个萍水相逢的老人倾注如此多的注意力,或许,是因为我救了她,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给了她第二次生命——嗯,我杀了一个人,又救了一个人,这是否算是扯平了呢?道德或许承认这场交易,法律绝不会。好吧,不管怎么样,她走了,告一段落了,现在我又该回到我的轨迹上去了。我看着眼前圆圆的方向盘——这是某种象征吗?方向并不是前后左右,而是一个圆——我们就这样从起点走向起点,永无止境……
  车的旁边有一个垃圾桶,我走下车,拉开后备厢,从里面拿出那个装着凶器和碎片的垃圾袋。“哗啦——”我听见碎片声撞击着进入垃圾桶,心里忽然一阵紧痛——刚才扔掉的似乎是我已经碎裂的人生。
  再见了!永别了!我的过去。
  走吧!走吧!我催促着自己,逃亡也是一种开始,只是它会更迅速地冲向终点——反正那个终点是我们所有人都会去的。不论我们如何保养补给身体以图让它长寿,不论我们如何采集多少经历来填充进我们的生活——更久或是更丰富,但仍然是暂时的,没有人躲得掉最后的那个结局。我没有去自首,不是因为我没有罪恶感,而是因为我不甘心。
  席菲,女,三十岁,中人姿色,毕业于医学院,却改行做了自由撰稿人,不论是做医生还是当写手,都没有任何杰出的成就,一生没有受过任何处罚——除了两次闯红灯的记录,没有遇到让她觉得心动要嫁的男人,却因为一时冲动失手杀死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而被判处死刑……我为笔下的人物安排了那么多精彩的人生,却让自己的人生如此苍白。
  我的床下一直藏着一个很大的旅行背包,背包里有帐篷、手电、饮用水、压缩饼干、急救包……这个包放在那里已经五年了——我一直以为我可以随时背起它,去往任何一个我想去的地方……从五年前开始,我就对自己说,我要离开现在的生活——我厌倦了被固定在一个地方,厌倦了日复一日的重复和枯燥,厌倦了这些没有变化的生活,厌倦了每天夜里对自己说明天会更好梦想一定会实现,厌倦了第二天一睁眼看见的还是同样的天花板……
  可是当我厌倦了这些厌倦的时候,我却还是没有离开。直到我把花瓶砸到孙浩秦的头上去。之所以那样做也并不是因为我看见孙浩秦和另一个女人神情暧昧地走进宾馆。我不爱孙浩秦。他不过是从那些众多相亲对象中稳定下来的一个,只是因为我们在第一次见面后并不排斥对方,于是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约会——过程还算愉快,但是也还没有到打情骂俏的地步——或许这就是他劈腿的缘故,他总是在抱怨进展太慢——在这个见面两小时就可以上床的时代,我的态度显然让他很没有成就感。
  我不爱孙浩秦,但是那并不代表我不会受伤——事实上,那个女人的年轻漂亮的的确确刺激了我——不论人们如何推崇道德与才华,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男人依然会以拥有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友为荣,而至少百分之八十的女人会认为年轻美貌是自己最值得炫耀的资本——因此这几乎就成了世人公认的事实——孙浩秦正是利用这种公认来挑衅——当女人的价值被具有绝对人数优势的群体所定性的时候,不管你如何理性,在对抗中都必然会处于弱势。
  我哭了——躲在我小小的甲壳虫一样的小车里。不是因为嫉妒,而是因为悲哀。我找不到可以倾诉的人。好友们全结了婚,有夫之妇和一个未婚女子之间有着比代沟更宽的距离,她们总是迫不及待地想把我拉进同一个圈子,她们在痛骂男人的同时施舍居高临下的同情,外加炫耀或抱怨自己的婚姻生活——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抱怨也可以归于炫耀的范畴。
  丈夫、孩子、公婆……已婚女人们永远的话题——我不想听——因为在这些话题里我听不到她们——那些怀着梦想的、有着鲜明个性的、自信或是任性的、独一无二的女人们,她们到哪里去了呢?生活是一个巨大的搅拌机,它把她们绞碎了,和其他的种种混合在一起,然后人们把这个称之为命运。
  “哼,谁叫你不在自己年轻美貌的时候嫁人?咎由自取。现在知道了吧?三十岁的女人,只有被别人挑挑拣拣的份了,你还想找条件多好的男人?”母亲如是说。没有安慰,只有冷酷——也许是激将法,但不管那是什么,它精准犀利。
  我为什么不在自己年轻美貌的时候嫁掉呢?我问自己。因为我没有再遇上一个想要嫁掉的人?因为我的胆怯或是高傲?是因为我没有机会嫁掉吗?难道没有向我求婚的男人吗?——不,只是我以种种借口把他们赶离身边,其实是因为我恐惧婚姻——害怕那个巨大的搅拌机把我变得血肉模糊,我害怕自己成为生活中一个面目难辨的混合物。我害怕自己有一天会像我的母亲一样去对我的女儿说:你要趁着年轻美貌嫁个条件好的男人,那样你才不会受苦,留住一个有条件的男人,生下将来可以给你养老的孩子,那才是女人的前途。这就是我为什么想要逃走的原因——因为我害怕这些话成为预言。
  可是我没有逃走。我像中了魔咒一般朝着我害怕的东西走近——魔笛声响起,我像中了咒语般身不由己地迈出步子,心甘情愿地走向我所唾弃的命运。我没有告诉孙浩秦我看见了他和另一个女人去开房。因为我在衡量——衡量当我说出事实之后的后果——分手,毫无疑问的。
  孙浩秦为我端来咖啡,他喜欢炫耀自己煮咖啡的手艺,以此突出自己的品味。“喂?张总啊!哈哈,正想给你打电话呢……放心放心,没问题……已经拿下了……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嘛……”在不久以前,他在我面前还会有些避讳,因为知道我不喜欢,现在他不再避讳了,甚至不再拿眼神偷瞄我的反应——是的,他已经看穿了我的衡量。我转过头,电视柜上有一个花瓶,白瓷的底子,华丽的大红牡丹,绘画精致,却没有灵气,所以它不是艺术品。
  “……什么大作家啊!别听人家瞎说,也就是出了两本书,哈哈哈……我哪里是藏着她啊!你知道这些写文章的,性格都有点儿怪,不太会应酬人……成,改天大家一起吃饭,我就把她带来……成……我把书也带上……”
  花瓶大约是一个足球的大小,里面没有鲜花,纯粹是个摆设。中国人的婚姻大多数都是摆设,男人找一个上得了厅堂的女人,女人嫁一个拿得出手的男人——我也不过是一个摆设。他并非是因为爱上了我的内在,他只是看上了我的身份——作为他在某些人面前炫耀品味的工具。但同时这又不妨碍他在背后去寻找一个不代表品味的女人。
  “……哈哈哈……这个你放心,她可不是记者,她写的那都是瞎编出来的东西……自传啊?好事啊,我跟她说,没问题的,这是她的荣幸……”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你要学会容忍。那么,这就是我必须要容忍的吗?容忍肮脏、龌龊、卑劣、狭隘、腐烂……让它们与我生活为伍……现实是一条皮鞭子,别等到遍体鳞伤的时候才投降——你没有青春了,想想那些因为你的年龄而转身离去的男人,想想那些孤独的日子,情人节没有鲜花和巧克力,只有一夜漫长的连续剧和一个被眼泪湿润的抱枕……他至少会送你漂亮的手袋,会和你一起去听音乐会,会听你讲故事,会在你哭的时候给你递纸巾……朋友们会说:嗨,你们看上去很相配!亲戚们会说:哟,看不出来你还真能找个好的……这些不值得妥协吗?
  
  愤怒跳出来——但是我恨的是自己。我抱着花瓶站了起来,它的冰凉冰凉着我的手、我的意识。他背过身子。“……成,找房子的事儿就包在我身上了,保证能租一个环境又好又隐秘的……好好,这种事儿咱们不在电话里说……女人不能太惯着,惯狠了就上头了……哦,哦,等一下,我换个地方,这儿信号不好……”他终于用眼角的余光瞥着我,这意味着我成了信号不好的原因。
  他往厨房里走,声音压低——可以暴露的已经不堪,何况连他都要躲闪的东西呢?“知道了,我会亲自去办……”原来妥协并不代表你不必付出代价。
  我看着他的后脑勺。它离我越来越近。这是一个噩梦。敲碎它,敲碎它你就醒过来了。哗啦——花瓶碎了——血从后脑勺冒出来,他转过身,手上沾满从他后脑勺流出的血,鲜红一片,血腥味如此刺鼻。他的嘴在一张一合,但是我听不见他在说什么。是在谩骂,抑或是诅咒?他的双手紧紧掐住我的脖子。我抓住茶几上的水果刀……他倒在地上了,紧闭双眼,一动不动……刀子插在他的腹部……他不动了……
  
  六
  
  我在公用电话亭给母亲打电话。“我要去丽江,换手机了……”
  “奇怪了,你不要我管你,你又跟我汇报什么?”电话被粗暴地挂断了。也好,愤怒至少是一种有起伏的情绪。在生命检测仪上,直线代表死亡——这个判断依据也适合感情。
  我开着车,前往丽江——传说中的美丽地方,有着美丽的传说。当一个地方成为传说的时候,它就不仅仅是一个地方,而且也成为一个符号了。这种符号似乎有一种魔力,它打开一扇门,你走进去,那么你就走出了现实,近似于鸦片或毒品的作用,因为现实于我是一个体积数千倍于我的怪兽,我根本没有胜出的可能性。
  暴雨拳头一般地砸在地上。没人知道它们为什么这么愤怒。一辆车从前方驶过来,司机伸出头冲着我喊:“赶紧掉头吧!前面塌方了,路都堵死了!”他是好心人。但却也像一个面目狰狞的妖兽,受了魔鬼的命令,刻意来阻拦我。
  我继续往前开。越来越多的车子迎面驶来。渐渐地,我看见了排成长龙的车队,大巴车、小巴车、面包车、货车、轿车、越野车……喇叭声和雷雨声响作一片。
  道路很窄,只能勉强容纳两辆车并行,等待或是后退,大家都在焦虑地做着选择题。一些乘客从一辆大巴车上陆陆续续地走下来。隐约听见叫骂声,大意是那车偏在这时候出了毛病,阻碍了原本可以进行的疏散工作。我很庆幸自己有机会回头。
  左面的山坡上传来可疑的声响,碎石头沿着坡壁不时滑落——很可能就在我犹豫的一念间,就会有泥石流从天而降。也许我会被卷入那团污泥,从此“下落不明”,也许只是“好运”地被困在这个没有食物没有房屋的地方等待救援。
  真是好笑,我有了方向,加满了油,却无前路可走。我往后退着。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张熟悉的脸。她撑着蓝色的伞,背着旅行挎包,吃力地提着那个白色的小冰箱,走在从大巴车上离开的人群里。行人走到路边,敲着排在最末尾的几辆车的车窗,乞求搭便车离开。她离我越来越近了,步履缓慢。
  我摇下窗户,冲着那张不断在风雨中眨巴着双眼的女人喊:“哎!你上来!我送你一程!”她认出了我,这一次是毫不犹豫地小跑过来,我帮她拉开车门,她钻进车厢,座椅皮套上立刻湿润了一片,一股不太悦鼻的气味弥散开来。
  “我会朝云南那边开一段路,有路有车站就放你下来。”我不想告诉她我和她是同路。
  “谢谢,麻烦你了。”她怯怯地说。
  车窗外再一次出现来时路的景色。泥泞不堪,坑坑洼洼,绝不是一条康庄大道。她脱掉衣服。我很好奇是什么给了她安全感,让她认为裸露在这个四面透风的空间里是不需要羞耻的,她的脸上没有害羞,倒是我满脸通红发热,紧张兮兮地摇起所有的窗户。
  我尴尬且厌恶地瞟了一眼她赤裸而干瘪的身体,像一个孩子的身体,像一个男人的身体,像一段没有生命的身体。
  时间慢慢剥除女人的青春、女人的尊严、女人的形体、女人的生命——它给了你一切,最后却全部都要了回去。
  人生就是时间和命运共同的玩具。
  她响亮地放了个屁,然后漠然地把头扭开,仿佛这样就可以证明她与此无关——尽管车厢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忍住恶心,将车窗打开。她没有教养,没有羞耻,没有文化,愚昧——可是她不是罪人。孙浩秦虚伪、龌龊、卑鄙、肮脏,也许他做了见不得光的事——但是他没有杀人。即便是在动物界,杀戮也只是因为生存之争。一面用文字去宣扬道德的力量与法律的尊严,可是另一面我又用双手去掐死它们。我在故事里审判恶人,安排力量去惩罚作恶者,现在我却找出种种理由不让自己因恶行而受到惩罚……我才是魔鬼。
  “我要解手。”后面的声音说。
  “什么?”我恍惚着。
  “我要撒尿!”她提高音量,语音里带着焦虑,但绝对没有不好意思的成分。
  左边是山坡,右边是小灌木丛,并没有公共厕所。“我记得前面有个公……”
  “不行了!不行了!等不得了!”她跺着脚,已经做出要去解裤带的动作。我吓得连忙刹住车,她打开门,矫健地跑出去几米,然后又跑回来——拿起那个白色的小冰箱。“你莫要走了哦!”她看着我,另一只手已经下意识地要去拿她的旅行包。
  我苦笑着走下车——为了让她放心。“我不走。”她一步三回头地跑进灌木丛里去了。
  我有一种恶作剧的冲动,如果这个时候冲回去发动汽车,她会不会像一只兔子一样哭着跑出来?然后捂着心口倒下?我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另一条人命——我在脑子里杀死了她。不论多么渺小的恶念,它都具有夺走一条生命的潜力——现实里游荡着它的同谋们,当它和它们相遇,就会发生某种化学作用,我们无法控制的结局因此而出现。我下意识地抱紧了胳膊——寒冷正侵袭而入。
  一道冰凉攀爬到我的脖子上:“不许动!”那冰凉压在我的颈动脉上,微小的痛楚承载着最大的威胁。说话人的口气喷吐在同一个地方,烟酒口臭的混合物。这不是想象,也不是幻觉。我知道自己遇上了什么。我立刻闭上眼,不让自己有机会看到对方的样子。“要什么就拿走,我什么都没看见,不要伤害我。”
  “嘿,这女的还挺懂规矩。”声音绕到了正面,我感受到不怀好意的眼神从头到脚地打量着我。
  刀子缓缓地滑过我的额头、鼻尖、下巴、颈子……“模样还不错哩。”怪笑声中,另一双卑鄙的手开始搜身。我发抖,但忍住不睁开眼,可以确认这里至少有两个抢劫者——实力悬殊的对抗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危害。“快一点儿!”一个声音不耐烦了,“有人快来了!”
  “嘿!看!”声音兴奋起来——那是因为他们发现了我放在腰包里的三万多现金。金钱的刺激大概冲淡了肉欲,我被推倒在了地上。发动机的声音轰鸣起来——当我转过头的时候,只能看见它颠簸的背影。
  我一生中遭遇了三次抢劫。时间抢走了我的青春。一个念头抢走了我的人生。现在,两个劫匪抢走了我最后的财产——现在我是一个从精神到物质都一无所有的人。灌木丛里瑟瑟缩缩走出一个人影。她刚才就躲在那里,把一切都看在眼里。
  “我的包包!”在确定处境安全之后,她坐到了地上,抱着她的小白冰箱号啕大哭,“里面还有衣服,还有吃的喝的!”
  我把脸贴在地上,让沙土摩挲着我的皮肤,它们还是湿润的,我在它们的表层——地下有古怪的声响,像是什么在召唤我——我不想安慰她,因为她现在比我富有——她没有提到钱,我相信像她那样的人,金钱和贵重物品都一定会随身带着,也许缝制在内衣的内侧……她的声音越来越小,我把自己放逐到模糊之中,突然觉得自己能和这些烂泥融为一体,它们不再让我感到不适。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双手把我从地面上拖拽起来。“女娃,不管咋样,能活还是要活下去。”她流完了泪,自哀完毕,终于有余力来安慰我。女人的坚强是用泪水来培育的。我还是不想看她——那张脸真难看,即便是在这个时候,这个女人拉着我要我往活路上走,可她依然不像天使。
  
  
  七
  
  我站起来,貌似在行走,却感觉仍是在爬着,贴着地面,像一只肮脏的蜥蜴,脸上的泥土味从皮肤渗进去,从鼻腔里出来——它们像蚕茧一样包裹着我。但我永远都没可能从一只丑陋的毛虫化身为蝴蝶。
  老女人在我身后走着,她不敢离我太近,也不敢离得太远。这一路越发荒凉,差不多每半个小时才会有一辆车经过,而且全是疾驰而去,它们从没有表现出停下来的打算,大概把我和我后面走着的人都当作了危险因素——或者他们说服自己相信我们是危险因素。事实上我们是危险的,至少我是。当一个一无所有的人遇上一个拥有点儿什么的人——如果在我的小说里,这会是一个罪案的动机,我真的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所以当车子们绝情又恐慌地离开时,我没有愤怒。
  步行一个小时,我始终没有看到屋舍或农田,眼前晃动着一根根粗大野蛮的树干,我似乎是被困在一个庞大的绿色监狱里。饥饿蚕食我的身体,五脏六腑自私地瓜分着我的能量,腿在发软,身体在痛苦,但大脑却终于清醒了过来。我终于离开麻木,开始正视现实。现实就是,我需要食物。古人说,食色,性也。食物是为了能活下去,色,是为了生命的繁衍——其目的都是为了延续生命。生物学家认为是直立行走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社会学家则说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人类会使用工具,哲学家们因人类在有意识地创造和改造着世界而把这种生物敬奉为独一无二,但事实上直立行走的还有公鸡,猩猩也会使用石头砸碎核桃,其他生物没有改造世界是因为世界原本不需要被改造——看看每天的报纸就知道人类的改造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
  此刻,当那些繁华喧嚣都被隔离在一道山的外面,当远离了人类的社会,当万念俱灰,当所有的希望都化为齑粉,却唯独这个欲望仍然存在,并且更加强烈。不管我有多憎恨我的人生,但是求生的本能却依然强大到可以麻痹掉所有自残的念头,我毫不怀疑它可以驱使我做出任何事——一只黄褐色的松鼠晃着它的大尾巴从我的眼前闪过去——我热爱小动物,可是在我看见它的那一瞬间脑子里想象的是它被蒸熟了放在盘子里的样子。
  我咽下唾沫,用饥饿的目光搜索着所能看到的一切:树叶、树皮、暴露的树根、树身上的菌类、不知道名字的浆果、泥土里拱起的小虫……一切可以放入食物链的物种。原始的本能领着我一步步回到原始的状态,对于人们讨论了千百年的话题我忽然有了答案:人类与其他生物的不同就在于除了最原始的食欲和性欲之外,他们还有各种各样别的欲望:在果腹之外要求美味,在性欲之外要求爱情,在肉体之外要求灵魂,在生存之外要求生活,在安全之外要求安全感——于是他们要美丽、要金钱、要权力、要地位、要尊严……欲望越来越多,多到这个星球都承载不了,于是他们便只能通过杀戮来减负……
  魔由心生。人类根本无须去寻找魔鬼,因为对于世界上大部分的生物包括人类本身来说,人类就是魔鬼。我下意识地抬起手腕,但手表已经不见了,是那两个劫匪干的。表是孙浩秦七天前送给我的,很漂亮精致的一只女式古董表。如果它不被劫走,我迟早也会扔掉它,但不会是现在,时间的缺失让时间变得加倍重要起来,最让我愤怒的是这重要性与孙浩秦有关。
  “现在几点了?”我终于回头看着那个沉默的尾随者,这是出事以来我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她慌张又遗憾地摇头,遗憾不是因为她不知道答案,而是因为她无法回答的人是我,她挤出讨好的笑容,这种卑下态度提醒了我现在所遭遇的其实都与她有关。如果不是她执意要在这鸟不生蛋的地方下车,如果她不是在那灌木丛后磨磨蹭蹭地耽误那么久的时间,如果我没有让她搭便车……这一切都不会发生。3UESl9zC2bTRpSabCChkzg==
  我捏紧了拳头,想把它砸到这个给我带来厄运的女人脸上去,我想看见她的鲜血喷出来,不管是从嘴里也好,从鼻子里也好,从皮肤上也好,我想看见她的痛苦——饥饿是催化剂,我的整个身子都在发热,热浪吞噬着我的理智……她仿佛预感到什么,戒备地往后退了一步,此刻的我大概是目露凶光的。
  “你,你要做啥子?”混浊的老眼里闪过一丝泪光。微弱的,渺小的一滴眼泪。我的心惊了一下,又惊了一下。我在做什么?或许冥冥中真有那么一股力量,它一直跟着我。我救过这VOoVU0f7xBSS6sQP8WRuUg==个女人,我对她做过好事……但那不能改变我的处境,事实上无论我做什么,无论我救了多少人,也改正不了我已经做错的事,也偿还不了一条人命,惩罚就是惩罚,它不能被抵消掉。我不能要求法律放我一马,也不能收买命运——但凡和你做交易的绝不是神佛,只能是魔鬼。
  愤怒被沮丧打败了,我跪下来,双手撑在地上,眼泪敲打着地面。一双满是泥泞的凉鞋飞快地跑过我眼角的余光,同时伴随着其主人独特的体味。她逃得像一只受惊的兔子。席菲,这就是你的结局,到最后,连这样一个卑微如蝼蚁一样的人也会选择放弃你。然而脚步声又回来了。“前面,前面有户人家!”她像个孩子般兴奋地大喊着。
  与其说面前的建筑物是一座房子,不如说它貌似一座房子。它有顶、有墙、有窗、有门——所谓的顶不过是铺着些大小不齐的残瓦,瓦片不足数,阳光透过天花板的空隙投射到地面上,两三个小时前,透过它们进入这间屋子的是雨水——地板上还残留着大量的水迹。唯一被天花板完整覆盖的干燥区是床摆放的地方。
  墙体已经变形了,明显的左高右低,像是得了面瘫,我毫不怀疑一个力气稍大的男子就能让它土崩瓦解。屋子里有两处窗户,一处窗户的玻璃缺失,用了报纸将整个窗框糊起来,另一处的玻璃则碎了一块——可以看出是被石头之类的物品砸碎的。最讽刺的便是门——相比之下,它完整得过分,完整得格格不入,完整得失去了任何作用。
  这里的主人看起来比我们更像乞丐。他大约只有十三四岁,头发蓬乱黏结,穿着污秽的蓝条纹T恤,黑短裤的裤边伸出数根线头,不停地扫在他发黄的大腿皮肤上。他好奇地打量着我们,看来我身上大片的泥土并没有吓到他,也没有引起他的嫌恶。“你们坐嘛!”他指着的是他的床,也是这间屋子里唯一一处干净整洁的地方。
  我不忍。但另一位则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上去。“娃娃,你家大人呢?”她开始拉家常。
  第一个问题就让男孩儿冷了脸:“死了。”他走出屋子,拿出一把斧头,从屋前的木柴堆里拿出一块手臂粗细的短木头,将其劈成两块。我看见他的牙咬入下唇内。
  “对不起。”我在他旁边蹲下来。他抬起头,眨眨眼,显然是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我们不该问。”我解释,“对不起,让你难过了。”
  他低下头,劈开了另一块木柴。“你没有。”
  “你叫什么名字?”我摸他的头,后者灵巧地一偏身躲过,我想他不太习惯这种亲昵的表达方式。
  “沈科。你呢?”
  “我叫——”我犹豫着,说出真名会带来可以预想到的后果,不论对我还是对他都不是一件好事,而谎言则会立刻毁掉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平静心态,任何谎言都意味着罪孽的加深,我深悔自己提了这样一个问题。“席圆圆。”我最后说——圆圆是我的小名,因此不算是假名。
  “圆圆的圆圆?”沈科比画着,被我的名字逗笑了,虽然这并不好笑。
  “是的。”我也笑,“圆圆的圆圆。”
  “那我叫你圆圆姐姐?”
  “咕噜——”一声怪异从我的身体里冒出来抢答——之前被打断的饥肠辘辘的感觉又重新回来了。
  这次沈科的微笑变作了大笑。他走回屋内,从床下拖出一个纸箱,箱子已经空了一大半,两包方便面和两瓶矿泉水被拿出来后就露出了纸箱底的黄色。“放心吃,有包装的,我没动过。”
  我愣住了——我相信他是在用自己储存的珍贵财产招待我们,但让我狐疑的不是他的慷慨,而是他的解释。为什么他要强调“放心”两个字?沈科似乎自觉多嘴说错了话,脸涨得通红,匆忙离开我们,回到劈柴的地方,木块碎裂的声音急促地传进屋内。
  
  “这咋吃嘛。碗也没有,水也是冷的……”老太婆气呼呼地下了床,小跑到门口,“娃娃,借个碗嘛。”
  “我只有一个碗。”沈科拒绝了,把劈好的木柴抱到了灶台边,所谓的灶台不过是用几块砖头砌出的U形,一口盛满水的大铁锅被放在灶台上。他往灶台里熟练地添加柴火——这说明他生活在这远离人群的地方已有相当的时间。
  一个人!在城市里,这样大的孩子会对着满桌饭菜发脾气,只要没有他喜欢的味道。火呼啦啦地烧着。我们尴尬地沉默着,最后我拆开方便面的包装袋,咬下一大口,艰难地咀嚼着——很难吃,也谈不上营养,但它是食物,这一日来第一份食物下肚,胃肠激动得近乎狰狞。
  那一位磨蹭了一阵,也终于勉强咬了一口,第一口下去她便开始呻吟。“哎哟,我的牙啊,要崩掉了啊!”她暂停了几秒钟,观察我和沈科的脸色,但肯定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于是她咬一口,抱怨一声。
  沈科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但是他没有说话。老太婆自以为和我在同一战线,不断地向我使着眼色,我把头转开——远处,夕阳正缓慢落下,像一只充血的眼。
  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地冒出泡来。“那就借个杯子,喝口热水总行吧?”老太婆贪婪地看着腾起的热气,面块已经吃完了,她已知道沈科的倔强不是她能改变的,于是退了一步。
  “杯子也只有一个。”沈科仍然一脸为难,“还是我用过的。”
  “没事!”老太婆哈哈说。
  “有事!”沈科跺着脚,激怒这样一个孩子本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她做到了——老人和小孩儿,也许是天生的敌人。
  “我想洗个脸,”我摸摸自己的面颊,上面的泥土已经干透。“你有盆子吗?”
  沈科几乎要哭了:“你不能用的,我前天切菜切破了手,流了血,就是用那个盆子洗手的……后面林子里有溪水,你到那边去洗嘛……”
  我震撼地看着他的眼泪。作为一个医生,不,应该说曾经作为一个医生,我知道这句话代表的可能性是什么。
  “是什么?”我问,“乙肝?”
  听到这句话,老太婆惊得连手里的矿泉水瓶都差点儿掉在地上。然而沈科摇摇头。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你带我去溪边好不好?我不认识路。”
  沈科犹豫了一下,最后点点头,转头嘱咐:“你不要乱动我的东西!”
  “她肯定不会的。”我意味深长地瞟了她一眼,她的脸上全是惊魂未定——对于一个怕死的老人来说,这个病已经够她烦恼一阵子了,估计在我们回来之前,她都还会站在原地。
  我不停地将水浇到脸上,尘垢被洗净了,身上也湿了大半。
  “你不如在这儿洗个澡,衣服放在石头上一会儿就干了,”他小声地说,“我在林子口帮你看着——这里都没人来的。”
  “是艾滋?”我轻轻地问。
  最后两个字像一记耳光,沈科脸色发青地低下头。“他们说我生下来就带毒,”仿佛是为了撇清自己和这个病没有直接的联系,他辩解道,“我妈妈是得这个病死的,我爸爸也是,是他先传染我妈妈的,可是他死得比我妈妈晚……”
  母婴垂直传染。他从一出生就被定义为可以致人死命的小魔鬼,这也是此种病在普通人眼里的恐怖程度,所以这个艾滋孤儿才会被迫离群索居。“还有其他亲戚吗?”
  “表哥,大伯,二伯,外婆。”他简短地回答,“他们每个月都会送吃的穿的来,村上每月会补贴我一百元。”末了他补充,“表哥对我最好,他一个月要来好几次。”
  一百元,它的含义再明显不过了——如果他是一个健康的孤儿,也许有人会把他带回家,孤儿院也能收留他,他的童年或许会因缺失父母而遗憾,但绝不会畸形至此——这一百元上面写着四个字:自生自灭。孩子的心是明镜,所以他把“一个月来好几次”的表哥排在亲人的首位,把给予他情感支持的人定义为对他“最好”的人。
  “没有上学吗?”我问。
  他摇摇头:“学校不同意,村上跟学校说了好几次,后来他们同意了,但家长不干……说要是我去,就转走,全部转走……学校就不要我去了……”
  家长的顾虑并非完全蛮横无理,谁愿意自己的子女和一个艾滋病毒携带者共处?那无异于抱着一颗没有定时的炸弹,是的,艾滋病是通过体液传染,平常接触是安全的,你可以拥抱他,与他握手,甚至可以吻他,但是你不能接触他的血液或是其他体液——可是谁能保证时时刻刻都是平常接触——谁能保证这个孩子在学校里不会受伤不会流血?谁能保证不会有人意外地沾染到这些有毒的血液?
  我站起来,伸出手臂,向他做出拥抱的姿势,然而他表情骇然地退了一步。“不不,不!”他几乎是逃似的跑走了。不是我的同情伤了他的自尊——因为我看见了他眼里拼命忍住的渴望。从医学常识的角度来说,这个动作没有危险,但是我忘记了他的常识是由一群害怕他的人灌输到他大脑中的。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通常都会夸大病毒的力量,人们把他当作妖魔,他自己也是,于是这个孩子把一切亲密举动都视为魔鬼的诱惑——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伤害到任何人,正是这一点让他保留了和正常人最后的一点儿联系,而一个可能造成危险的举动将会毁掉这一切,他像一个苦行僧一般压制着自己体内对爱与感情的需求,把它们视为洪水猛兽,在它们萌芽的时候就踩碎,如此,别人安全了,他也会安全——同时,另一个原因——或许是他不敢尝试,有些东西一旦发芽就无法终止,而我只是一个过客,我所能给予的只是一分钟的温暖,他的渴求却不会终止于那一分钟,最后他会被逼疯——他在尽力阻止最后那一刻的到来,用他十三岁的力量。
  十三岁,生活同样如此残忍。
  
  八
  
  黑夜压在屋顶上。昏暗的电灯悬挂在一根长长的绳索上晃荡着。老太婆蹲在一个她认为安全的墙角,坐在地上,打开了那个小冰箱,它现在可以说是这间屋子里最奢侈的物品。沈科好奇地睁大眼睛看着它。老太婆拆开一次性针具的包装,熟练地将针尖刺入药瓶,吸入药水……
  身边的人影忽然跳了起来——那是沈科,他的眼里同时闪烁着愤怒与恐惧,他像小豹子一般扑向了正朝手臂静脉里注射药液的老人。“啊!不,不要!不要!”老太婆恍惚地看着暴跳如雷的小豹子,她的反应力不足以阻止那小子出人意料的动作——他一巴掌打掉了老太婆的针管,然后从地上抢起那玩意儿,奋力地扔出了屋子。针尖挑破了静脉管,血从干瘦的手臂上骇人地冒出来。老太婆开始尖叫。沈科也在尖叫,几乎是歇斯底里。“啊——不要!不要!不要!”他跺着脚从屋子里冲了出去。
  老太婆被吓得面无人色,对那条在她手臂上蔓延的红线束手无策。血迅速地滴在地板上。我疾步走到老太婆的身边,蹲下,小冰箱里有一包棉签,但是棉签止不住血。没有什么可以用于包扎的东西——至少在这间屋子里不可能有。我掀起她的衣服,不出所料——她的裤子果然是老式的婆婆裤,我解开裤带的活结,将带子从里面整根抽出,然后迅速地紧扎在她的伤口上方。“别再叫了!尽量别动,要不然没办法止血。”我恐吓她。这招很有效,她立刻就闭上了嘴,喘息着盯着自己的胳膊。
  沈科并没有跑出太远。他蹲在屋外的槐树下,抱着头,脊背弓得像个小馒头——小馒头急促地起伏着。很显然,他受了剧烈的刺激。“……他就是那样死的!我亲眼看见他死的!”
  “谁?”
  “我爸爸!”他把声音藏得很深,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他把所有的钱都用去买那个了,妈妈说就是那个害死他的……他手臂上全是针眼,都没地方打了……我看见他在抽筋,不停地抽……好吓人,好吓人……妈妈把我的眼睛蒙住,她说不理他,就过去了,就过去了。妈妈把卧室的门锁上了!我听见爸爸在外面叫,他叫得好吓人,好吓人……啊——他死了!啊——他死了!”
  他抬起大汗淋漓的脸,看着四周,确定自己并不是身处于他所描述的那个噩梦里之后,他开始大口大口地喘气。我知道这个噩梦一定曾经真实地存在过。一个吸毒成瘾的父亲,感染了那可怕的病毒,传染给妻子,妻子又传染给儿子,最后吸毒者抽搐着死在毒品手上,出于报复,妻子没有救他——或者,她认为那是一种解脱。可是那恐怖的一幕却永远无法从这个孩子的记忆里消失,它成了一枚炸弹,任何类似的刺激都会让它爆炸。
  
  “那阿婆不是要吸毒,她生病了,要打针,生病了都要打针对不对?这里没有医院,所以她只好自己给自己打针了。”我把他拉起来,带进屋子,我拾起地上的空药瓶,指给他看上面的文字。“Insulin,是胰岛素,是一种药,不是毒品,这位婆婆得了糖尿病,如果不按时注射这种药她就会很难受……”
  沈科的神色依旧是狐疑的:“我爸爸也是不打针就会很难受……”
  “那不一样,他那不是病,是……”是什么,我忽然语结,发现自己无法解释,吸毒也可以被视为一种病——灵魂之病,精神之病。百多年前,中国人曾经因为集体患上这种病而几乎亡国灭族。百多年后,即便是最严酷的死刑也无法阻止毒品的走私和贩卖。
  
  沈科睡着了。带着他的疑惑,蜷缩在他那大而破烂的床上,紧紧抱着枕头,眉头一直拧着。心理学会解释这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焦虑。
  屋子里的另一个人和我一样,长久地凝视着睡着的孩子。她的神情很怪异,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危险,我告诉了她实情,但此刻我在她脸上看见的却不是恐惧。也许这个年轻的生命让她想起了自己的孩子。“他能活好久呢?”
  让我没想到的是,她问了我一个我根本不愿意去思考的问题。“可能是十年,但也可能一辈子都不发病。”
  “那就是能活啰?”她松了一口气,“能活就好。”
  “未必。”我毫不客气地泼出冷水。
  对于风烛残年,半身入土的人来说,多活一天,就是多赚了一天,生命的乐趣就是和死亡的这场战争,但是对于那样一个还没有真正见识过世界美妙的孩子来说——这就只是动物的意义,虫子的意义。是的,他能活下去,也许和正常人一样寿终正寝,但是他永远都不能和正常人一样,永远不可能。
  她叹了口气,低下头来,解开衬衫的纽扣,她掀起惨白的背心,露出上面一个加缝上去的布包,她从里面掏出一张五十元的人民币,犹豫了一下,又掏出一张五十元的,小心翼翼地把钞票塞在了沈科的破草席下。
  第二天中午,我们按照沈科所指的道路到达了一个小镇。“你去找派出所警察嘛!”老太太不停地唠叨着,“叫他们把车子给你找回来嘛……”当然,他们会去找那辆车的,也许会找到,但在那之前我可能早已被送进监狱。报警,那意味着自投罗网。我不会用下半生的自由去换一辆车——人与物,没有可交换的点。
  “就在这儿分手吧。”我冷冷地说,“你去找你的儿子。”
  她犹豫不决地挪动步子:“那,那你呢?”
  “我会自己想办法。有手有脚,又不笨,饿不死。”我几乎要和她一样啰唆了。但这话不是对她说的,是对我自己讲的。她转身走了。
  “喂!”我叫住她,“喂”的后面其实是一个难以启齿的请求。可以借我点儿钱吗?不,正确地说,是可以给我一点儿钱吗?借了就要还,但我和她也许永远都不会再相遇。我救过她,在她的记忆里我会永远是一个好人——我或许逃脱不了监狱的宿命,很多人都会因此而鄙视我,憎恨我,但是至少,会有一个人在想起我的时候,只记得我的好。我需要这个人。在将来的某个时候,我肯定自己需要知道有这样一个人存在。但如果我开口借钱,就会毁了这一切。“再见。”我咬着牙说。她点点头,但没有说再见。
  
  九
  
  我独自一个人走在小镇街道上。时光似乎陡然倒退了二三十年,灰蒙蒙的老式房舍和遍是垃圾的街道,嘈杂的讨价还价声,人来人往,人往人来……我把小小的手放在母亲的掌心,后者高大得我只能仰视,事实上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必须把头垂得很低,或是蹲下来,才能发现我的存在。那时的她是温柔的,世界对我也没有恶意。
  我想念那些没心没肺的纯真年代。累了可以回家,坐着躺着靠着,饿了可以溜进厨房翻盆倒柜,馋了便撒泼哭闹,自有人不忍心地把你想要的送到嘴边来。最大的烦恼不过是作业没做完,考试不及格,邻家姐姐的新裙子过分漂亮了……
  街对面的一个蓝底白字的牌子暂时引诱了我的注意力。两名穿着制服的青年警察拿着饭盒走出来,有说有笑地走进街对面的面馆里去。现在是正午。他们哧溜溜地吃着面条,满脸被辣得通红,卫生纸不停地往脸上挥舞着,汗水把它们都染湿了。
  到处都飘散着食物的味道。面条、饺子、包子、锅里炒着的香辣菜肴……味觉刺激着肠胃,昨天的食物已经消耗殆尽了。这不是我第一次挨饿,在城市里那间舒适的公寓里,我曾经试着让自己沉睡二十四小时滴米不进,饥饿让我两脚发软,但是从来没有让我像此刻一样对食物有着无法控制的占有欲。因为那时候食物唾手可得,可是现在却咫尺天涯。越是缺乏,就越是需要。挨过饿的人和没有挨过饿的人,世界观和价值观都是不同的。让一个人区别于另一个人的正是他们的观点,我们怎样对这个世界做出反应决定了我们是怎样的人。胃酸开始加倍消耗我的力量,但同时,另一种力量却在加强。
  卖包子的女人有一口大黄牙,她谄媚地冲着我笑。一伸手就能触到的食物,一撒腿就能得逞的犯罪。道德,不,正确的说法是我的羞耻感在与我的本能做最后的搏斗。最后的搏斗或许会换来最后的尊严,但最后,就是最后。
  夜晚驱逐了一日的热气和喧哗,小摊贩们离开了,食客们离开了,路上几乎没有了行人,杂货店里的老板坐在柜台后看着电视打着哈欠。街道像盛宴后狼藉的餐桌,无人收拾。我蹲在墙角,在对面的那堵墙下,蹲着一只体形硕大的野狗。它和我对视着,微微敞开的嘴里露出一点儿粉红的舌头和锐利雪白的牙尖。那表情绝对算不上友善。饥饿让我没有力气害怕,或者应该说,它已经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最应该害怕的。我站起来,狗退了一步。
  水果摊位的后侧靠墙部位有一个烂筐,筐里扔了很多客户挑剩不要的烂水果。我运气不错,有两个只烂掉一半的苹果,我拿着它们走到公厕门口,公厕都配有水龙头,我把苹果放到水下冲洗了一会儿,然后避开腐烂处咬下去。我近乎悲愤地啃光了这乞丐和野狗都不愿意吃的食物,身体的感觉还是虚脱,但是总算有了一点儿力量可以撑到明天。明天,假如明天能够来临。我摇摇晃晃地走着,昏暗的路灯边围绕着许多追随者——飞蛾们不屈不挠地扑向灯光。
  “多少钱?”一转身,我看见一根点燃的香烟。说话的人把香烟从嘴里取出,轻佻地喷出一口呛人的白烟,同样轻佻的眼神正上下打量着我。他的脸依稀是丑陋的,脸上有很多橘皮坑。“二十块,干不干?”我现在明白他的意思了,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恐惧,我扭头小跑起来。但脚步声从后面追上来,他竟然抓住了我的胳膊。“五十,五十!”他可耻地强调着。我毫不犹豫,举手就给了他一耳光。一张一百元的钞票被强行塞进了我的衣领,我愣了一下。一百元,那意味着我可以有一顿饱餐,一张床……那家伙紧紧抱住了我,充满烟臭的嘴几乎贴到了我的鼻子。
  “啊——”我反应过来,并为我一刹那的衡量与犹豫感到耻辱,我尖叫。但我的嘴立刻被捂住了,他用胳膊勒住了我的脖子,架住我往偏僻处拖行。
  “救……命!”那声音只有我和他能听见。我被抵在了墙上。
  “老实点儿!再叫老子就捅了你!给脸不要脸的臭婊子!老子弄死你!”他狠狠地骂着,同时一把刀在我眼前明晃晃地闪过去。
  这就是我的下场吗?你越是想避开什么就越是避不开什么。“杀了我吧!”我撕心裂肺地大叫起来,“杀了我,我就解脱了!反正你也逃不掉的,我死了,很公平,你去坐牢,也很公平,我们一起下地狱!”有几处民宅的灯光亮了,但没有人出来。“我教你杀人!往这里割!”我指着颈动脉,“别他妈拖泥带水,一刀下去,十秒钟就完事!来呀!”他退了一步,眼里流露出恐惧。
  “哈哈哈哈哈!”我狂笑。之前和我对视的那只野狗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它狂吠。猥琐男在狂笑与狂吠声中落荒而逃。我在笑声中跌坐到地上。一个畏畏缩缩的影子慢慢地靠近我。我抬起头。那是一张熟悉的脸。她把手伸给我——我一把抓住,接着扑到前者怀里大哭起来。
  
  她叫李萍香,六十岁,出生于四川遂宁一个小村子里,务农,不识字,丈夫在她三十岁那年被泥石流卷走,被列为失踪人员,她始终没有称自己为寡妇。“我在云南认识一个人,他专门帮那些走投无路的人……”她不傻,一个丢了车子丢了钱包一无所有的人,宁可饿死也不去报警,只能说明一个问题——是的,正如她猜想的,我心虚得要命,我走投无路了。
  “……莫要怕,到了他那儿,我求他给你找个活路……”在四川话里,活路通常就是工作的意思,但是在此刻——我听出了说话者的双关之意。
  
  十
  
  这是一个服装厂。十几个提着旅行包,风尘仆仆的女人排队站在厂区里的一道小门前。现在是八月,按理不是招工的季节。但让我吃惊的不是这个,而是我发现这群女人中的大多数人都是老人,年纪在六七十岁之间。通常来说,这个年龄段的人几乎已经被排斥在可用劳动力的范畴之外了。
  我在厂区门卫室里等候着李萍香。她正在跟队伍外维持秩序的一个男子交谈。门卫是个秃顶老头儿,大约五十来岁,体形还算健壮,一双眼睛犀利有神,他穿着白背心,赤裸的右臂上竟有一片龙形的文身——我猜想他年轻时的身份,他朝我怪笑了一下。这里的一切都让我觉得不安,厂区的大门口站着两个漫不经心的保安,他们抽着烟,聊着天,但是他们的漫不经心里都潜伏着和这老头儿惊人相似的气质——某种一触即动的爆发力。
  大概十分钟之后,李萍香回来了,和她一起出现的是一个穿着黑T恤的年轻男子,他的相貌原本应该算是相当不错的,只是左眉的上方有一大块类似烧伤的疤痕,让人望而生畏。“走吧,走吧,老板要见你啦。”她兴奋地好像做成了一桩大事,一面走一面小声嘱咐,“他们要问你问题,问啥子你就答啥子,多说几句漂亮话……”走进厂区我便听不见她说的话了,至少上百台缝纫机的针在敲打着布料。哒哒哒哒哒哒……
  厂长办公室里有四个人。三个歪在沙发上,一个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大班椅上,一只脚踩在黑亮的桌面上,另一只则发报机般地抖动着,而那一脸又黄又黑的横肉在颠簸中波涛滚滚。他眯缝着眼打量着我。“叫什么名字?”
  “谭馨。”我随口胡诌着,对这样一个人撒谎我没有丝毫内疚。
  “谈心?”他伸出脖子扭动着,“还他妈聊天呢!”屋子里的人一起哄堂大笑。
  我没有笑。“名字是假的,因为我不能用真的。”
  他直了直身子:“好吧,谈心,说说吧,你犯什么事儿了?”
  “杀人。”笑声戛然而止。
  “不要乱说话。”李萍香在旁边低声说,眉眼都快被皮肤挤掉下来了。
  我没理她:“你信吗?”
  脚从桌面上拿下去了,那张庸俗不堪的脸上终于浮出一种与众不同的东西。“我信!”屋子里又蹿出半声大笑,在听到“我信”这两个字后,后半声笑被原主人生吞了回去。
  “你信?”
  “我信。”他重复,“因为我觉得我们俩有点儿像。”他的言外之意让我打了个寒战。
  “留下吧。”他点燃香烟,“听说你当过医生,我这儿正好缺个医生,你有用,可以帮我省不少麻烦。以后跟着他们叫我刁哥吧。”
  “你不怕?”如果他不怕一个杀人犯,那么我就要害怕了。
  他歪着嘴坏笑:“没走到绝路的人我还不用呢。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只有一条生路可走,能给你机会的人只有我,所以要怕的人是你。”屋子里的人都在沉默。所以我想他这番话不止是说给我一个人听。
  “你不该那么说。”走进刁哥为我安排的房间,李萍香开始埋怨,“杀人这种话咋能乱说哦。”
  我打量着我的新居——一室一厅,有独立的卫生间。“他们究竟是什么人?你怎么会认识这些人?”
  李萍香展示了她从未展示过的智慧:“你管他们是啥子人,只要他们给你活路。”
  两个人的沉默持续了五分钟,最后她站起来:“我该走了。”
  “去看你儿子?”我叹了口气,“当兵的那个。”
  她笑得极古怪:“呵呵,是啊,当兵的那个。再见。”
  气氛突然变得有些伤感。“再见。谢谢你。”
  “唔?”她一脸心不在焉地回过头,“什么?”
  “我想活。”我说。
  她点头:“好死不如赖活。”
  门关上了。屋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可以活下去了。我推开窗户,窗外的视野很开阔,正好可以看见厂区的围墙和大门。三天以前,我失去了前途;两天以前,我失去了希望;昨天,我失去了尊严;今天,我进了这道门,又会失去什么?
  
  我列出一张清单,刁哥的手下用两天的时间就买到了清单上所有的东西。客厅被改造成了医务室,药柜数个,病床两张。我住在里间,一张单人床,一张旧桌子,一张椅子,一个脸盆架,一个开水瓶——三餐去食堂和工人们一起吃。经历过生存底限的人就会知道要活下去其实需要消耗的物质并不多。
  我的心如死水。水不动了,不流了,不去大海了,就会被称为死水,和人的尸体一样,水死了也会腐烂,会发臭。我的身体就是它的棺材,而日子,就是填埋这副棺材的黄土。每天黄昏我都会坐到窗台上看着楼下发呆——常常会有人从楼下走过,其中包括刁哥——那个给了我现在生活的男人,这个服装厂里藏着很多秘密。他不可能只是一个单纯的商人,直觉告诉我已不止一次发现这里气氛诡异。
  制衣车间的工人们每天都在忙碌,但我从没看见货仓里的货物被运出过,而作为老板的刁哥据说是从未进过车间,我也从未在他的脸上看见与此有关的焦虑;总有中老年女人频繁出入厂区,但基本上都是当天来当天走,没有任何人留下过夜,她们总是会排队进入厂区的某个固定的屋子,十分钟后舒眉展气地离开。这期间所有的保安措施都会变得异常严格,通常来说,大门口会有三到四个人,队伍附近有六个人目不转睛地盯着——这是最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之处——监视一群风吹就倒的老太婆?
  若是传销,时间未免太短,行动未免太自由,而她们离开时的行李也并不见得比她们来时更多。这一切都很异常,但异常并不是证据——装聋作哑,是此刻最理智的选择,如果我早点儿学会这个本事也不至于沦落至此。我终于明白,妥协并不是不会付出代价,但它可以让你不必付出最大的代价。
  有人狠狠地敲着医务室的木门。来人叫阿健,二十四五岁左右,是随时跟在刁哥身边的四个手下之一,或者,应该称之为保镖——这是另一个异常之处,一个小小服装厂的老板,护驾队伍竟然如此豪华。阿健已经是第三次来医务室,七天之内。第一次是感冒,第二次是刀伤,伤口在掌心,这一次也是刀伤,伤口在左臂,是竖着的,五公分,皮肉翻出,需要缝合。他并不是很得宠,有时候刁哥出门会让他留守。我用过氧化氢冲灌伤口,棉签毫不客气地塞入伤处,阿健痛得咬牙切齿。
  “拜托!这不是马桶!”他另一只手拳头紧握,看样子随时会砸到我脸上来。
  “病菌要没清洗干净,被缝合在里面,厌氧菌可就高兴了,过不了多久你这胳膊就真成马桶了。”
  他的手臂静脉处有几个结痂的针眼,傻瓜也知道那代表什么。壮实的二头肌和三头肌,针孔就像是大厦下白蚁的巢穴。缝合针刺入皮肤,他杀猪般地大叫。“你他妈要人命啊!”
  “怕痛就别让自己受伤。”我故意没打麻醉针,一个人只有狠狠痛过才会懂得如何避免去痛,如果他能伤得更重一些,也许反而会离死亡更远一些。
  阿健沉默了半晌。“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受伤?”
  “你们不就是怕被人问所以才把我留下的吗?”我把一大把消炎药包进纸包扔到他身上,“一天三次,一次两颗。”
  阿健站起身往门口走,走了两步他停下来。“来了之后就没出去过吧?不觉得身上的衣服该换换了吗?”
  
  十一
  
  我呆看着街道上的公用电话亭。“是不是想家里人了?”阿健摸出一元硬币,“去吧。他们肯定在等你。”
  没有和母亲联系已经整整十天了,纸包不住火,炸弹应该已经炸开了,只是不知道那边乱成了什么样。母亲会怎么样呢?愤怒、伤心、忧虑……这混合物是重口味。不知道她要如何吞咽。彻底的蒸发远比一声软弱的“对不起”要好——警察一日找不到我,就一日无法认定所发生的一切与我有关,而她也就能一直抱着一丝侥幸。“与其让她绝望,不如让她哭泣好了。”
  
  我摇头,把阿健的手推开——我知道他是被派来试探我的,从一开始就是。那伤很明显是他自己刻意制造的,如果是在搏斗中被划伤,有攻有闪,他不会站着不动任人宰割,所以伤口肯定有一定的倾斜度,不会如此规整,前深后浅,说明下刀时候用力重,收刀时用力轻,这是自伤者不可避免会出现的情形,皮肉上的疼痛会让人产生本能的自保行为,更何况,如果真是一场激烈的搏斗,又怎么会只伤到一处?
  刁哥并不是一个轻率的人,不会只凭李萍香和我的一面之词就将我留下,他没有问,不代表他没有疑心。所以这个电话更加不能打,他们会从号码追踪到我的家人,那么我给他们带去的就不仅仅是麻烦了。
  “席菲!”竟然有人在喊我的名字!我一把抓住了阿健的胳膊——后者一脸恍惚,似乎之前一直在失神发呆。
  二十米远的地方,一双眼睛正与我对视——仇恨的眼神。孙浩秦!青天白日之下!我一阵眩晕,胃肠翻江倒海。“哇”的一声,我吐了出来。“喂喂喂!”阿健拍着我的背,“你怎么啦?”我抬起头,人群里已经没有了孙浩秦——陌生的人们捂着鼻子转过身。
  “哎呀呀,臭死了,怎么在大街上吐呢?”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迎面走来。我慌了神,赶忙再次低下头,但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呕吐。阿健的声音很镇定:“她中暑了!”
  “你女朋友?”
  阿健连连点头:“是啊,我女朋友。”
  一个警察皱着眉头:“看样子有点儿严重啊,赶紧送医院吧。”
  “嗯嗯,谢谢,我们这就去。”
  警察们唠叨完,终于离开了。我的双腿依然在发软,几乎是被阿健拽回了服装厂。
  我是真的看见了,还是幻觉?鬼怎么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出现?就算他活着也不可能知道我在这里,没有人会知道。也许我是真的中暑了。高温、酷热、压抑——这一切都可能导致幻觉出现。
  我冲进卫生间,镜子里的女人有一张濒临疯狂的脸,眼下的黑眼圈像极了两座坟影。头埋在水龙头下,冰冷沿着头发渗入头皮。水声中掺了杂音。门在嘎嘎地轻响——我记得它已经被锁上了!
  现在是午夜十二点半。我屏住呼吸。水池边上的垃圾桶里插着一把长腿夹——那是我唯一的武器。我抓起它,转身,尖叫,砸出——脚步声已经近在咫尺,我的手被一只粗壮的手抓住了,来人在大笑:“看来你是真的杀过人。”
  刁哥。
  他放开我,走到病床上坐下。“你的新身份证。”他把一张卡片放在床头柜上,我拿起身份证,照片是我的。
  朱明菊,1984年6月18日出生。
  “她比我年轻。”
  “你现在就是她。”刁哥补充,“号是真的,不过放心,现在只有你一个人在用这个号。”
  我打了个寒战,想问号码的主人现在在哪儿,但理智告诉我这不是一个理智的问题。
  “第一次杀人?”他忽然问。
  我没有回答。
  “做噩梦了吧?”他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瓶子,瓶子里装着白色的液体,“要是实在扛不住,就试试这个,很有效。知道怎么用吗?就跟打针一样的。”
  我怔住了,我知道那是什么。白色的魔鬼,比幽灵更可怕的东西。“你试过吗?”我反问。
  他再次大笑:“你是个聪明人。”他走出门,我走到窗口。
  这一夜的风很凌厉,怒号着。厂区里的两条狼狗叫得很厉害。保安居然还站在大门口,两个黑影被灯光拉得老长。似乎是觉察到了什么,两人居然不约而同地朝楼上看了过来。
  我能看到他们的脸。两个人的面容一模一样。那是孙浩秦的脸。我惨叫了一声,跳到床上,缩进被子里。突然发现,我的手里紧紧握着一样东西——装满白色液体的小瓶子。
  
  十二
  
  天亮了。
  狗还在叫。
  口里干燥得像是被火烤焦了,但是水瓶里却一滴水也倒不出来。
  我提起水瓶走出房门。脚步声异常清晰地敲打着地面——整栋宿舍楼异常地安静。听不见工人们踩着缝纫机的轰鸣声,车间里空无一人,食堂里空无一人,门卫室里空无一人……
  整座工厂安静得像一座巨大的坟场。出口的铁门被一把加了铁链的大锁锁住了,我摇晃着铁门,它也摇晃着回应我,但是我出不去。
  我往厂长办公室里跑。门虚掩着。可以看见一双脚高高跷在桌面上晃动着。坐在办公桌后面的却不是刁哥,而是阿健。他正往自己的左臂注射针剂。“你是做医生的,见过很多很多怪事对吗?有没有人在死之前就会感觉到自己快死了?”他的声音很怪,像是伴着回音。
  “出什么事了?他们到哪儿去了?”
  阿健的瞳孔在放大,神情涣散。“答应我,不要告诉任何人……不要告诉任何人,求求你……”
  我看见有红色的液体从他的胸口流出来。“阿健!”我扑过去。
  “快跑!别忘了答应我的事!”他喊出两个字,然后瞪大眼,拿着针管的手软弱无力地垂了下来。
  我转过身。满目的红。熊熊的大火如同怪兽一般向我扑过来……
  啊——
  我尖叫……
  
  “血压平稳——心跳恢复到80——体温38.6度。”我睁开眼,几个穿白大褂的围在我身边,他们俯视着我。这里有我熟悉的消毒水味——这儿是医院的病房,不是工厂。
  原来刚才的一切,都是梦境。我长长地松了口气,但是困惑并没有因此而减轻。我怎么会在医院?刁哥、阿健还有其他人呢?头在剧烈地发痛,而且重得如同塞满了石头。我扶住它,却摸到了满头的纱布。“躺下,别乱动。”一个护士侧身阻止我,“你的头受了伤,还有,你断了三根肋骨。”
  头部受伤?三根肋骨?这个梦还没有醒吗?“好的,你们进去问吧,不过她刚脱离危险期,身体很虚弱,时间不要太长。”我抬目看向门口,两名警察径直朝我的病床走过来,一个四十多岁,一个二十多岁。
  “我姓谭,我希望你能把所有的事一五一十地都说出来。”四十多岁的警察开口说道,“席菲,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该知道我们的政策是坦白从宽。”
  我惊了一下,他竟然叫出了我的名字!“说什么?”我的声音在发抖。
  “别装傻!”年轻的警察掏出笔记本,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问你什么就说什么。”
  “告诉我们,你为什么杀死孙浩秦?你和刁小东又是什么关系?前天在百安岭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知道了!他们知道了!我最后的记忆是一口喝下了那瓶白色的液体——是的,那是毒品,我不会吸毒,我不想靠它活下去。这貌似平静的生活就是我的毒品,我以为自己可以自欺欺人地活下去,但是原来我做不到。
  孙浩秦的鬼魂来了——不,应该说他的鬼魂是由我的内疚制造出来的,我的良心不允许我在杀了人之后依然平静如昔。如果要结束噩梦只有两种选择,一是结束良心,二是结束生命。我选了后者——那个小瓶里的毒品剂量应该是分几次使用的,一次性吞服将足以致命。
  我没有死,却受了奇怪的伤——或许是在幻觉作用下导致的——刚才的梦境其实更像是幻觉——也许我跳了楼,所以才会头部受伤,肋骨断裂。我大概是在早上十点左右服下药物的,之后的意识便一片浑噩。估计是刁哥派人把我送进医院,所以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他们查出了我的身份……可是他们在说什么百安岭,百安岭又是怎么回事?
  “别以为你不说话就可以把一切撇清了!”年轻的警察对我的敌意明显,“你的车子我们已经找到了,车里的三具尸体我们也已经找到了!你总不会说你的车子被人偷了吧?”
  “小吴!”姓谭的警官严厉地瞪了一眼前者。
  我惊得睁大眼睛:“三具尸体?谁的尸体?”
  谭警官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冷笑:“你说是谁的?”
  
  十三
  
  警察在我那辆被抢的QQ车的后备厢里发现了孙浩秦的尸体。照片上的孙浩秦被五花大绑着,睁大眼睛,眼神里的惊恐并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散去。
  “不可能!”我大叫,“不可能!”是的,不可能。我逃走的时候他还躺在地板上,流着血——就算那个时候他还没死,也不可能在这种身体状况下追上来——他也没必要这么做,只要他活着,打一个电话就能让我成为丧家之犬。
  
  在车子里还有另外两具尸体,样子大概十八九岁,但我通通不认得。“你怎么解释?”
  我无法解释。“能不能告诉我,他是什么时候死的?”我问道。虽然只是照片,但我注意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孙浩秦的尸体并没有腐烂的现象,照片把他的眼睛拍得很清楚,他的角膜没有任何混浊现象,可是人死后四十八小时内就该出现角膜白斑融合成片,届时角膜将变得完全不透明。我出逃那天是8月2日,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三天,而天气一直很炎热,如此高温,尸体按理应该在三天左右就会出现腐败的巨人观。照片上的这具尸体,死亡时间绝对不会超过四十八小时。
  “怎么?还想着从我们这儿套信息啊?”被称为小吴的警察横眉冷笑,“你也太会顺着杆子往上爬了吧?我说不会有人偷了你的车,你就说有人抢了你的,问你百安岭上的事你就玩失忆,现在又想搞什么花样?哦,对了,我想起来了,你是写小说的,最擅长的就是编故事嘛!我警告你,最好还是老实点儿,不要以为自己有本事就可以钻法律空子。”
  我没有回答,陷入沉思。抛开一切的不可能和非科学因素,单从我所见到的来讲,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孙浩秦根本没有死,而且他带着伤追上来找我,那天和阿健一起出门的时候,我看见了孙浩秦,他不是我的幻觉,就是活着的孙浩秦,可是后来他不见了——在我低头呕吐的时候。在那两个警察出现的时候他离开了!
  一个受害者不该害怕警察。一个被我重伤过的人,不去报警,而是自己亲自追踪凶手,在遇到警察的时候不但不呼叫帮助反而躲开——最后,这个人还蹊跷地死在了我的车里。如果我离开他的时候他还活着,那么现在杀他的就是另有其人。也就是说,我没有杀他!
  “哈哈,我没有杀他!他没死!他不是我杀的!”我大叫大笑着。
  “我再次警告你别玩花样啊!”年轻的警察被激怒了。他们永远也不会明白我的感觉——从最沉重的罪孽里解脱的感觉。原来我早已在坐牢——良心就是最大的监狱。
  “我原来也以为我杀了他……”我决定说出一切,我缺失了太多信息,警察也是,只有把这些信息综合起来,我们才有可能找到真相,虽然这意味着我将面临因严重伤人而被起诉和处以刑罚。但至少不是因为谋杀——两害相权取其轻。
  “……我有证人。”我说,“在我被抢劫的时候,李萍香就躲在灌木丛中,我没有看见抢劫犯的样子,但她一定看见了。”
  “你知道李萍香的儿子在哪个部队当兵吗?他叫什么名字?”
  我摇摇头:“我没问过她。”
  “那不是大海捞针吗?”年轻的警察咕哝着。
  “还有沈科,那个艾滋病小孩儿,他虽然不能证明我被抢劫了,但至少可以证明我们当时是徒步去他那里,是徒步离开的。他一直住在那里,你们应该很容易找到他。”
  谭警官在思考:“你说是这个李萍香介绍你到刁小东的服装厂去的,她跟他是什么关系?你知道刁小东是做什么的吗?”我摇摇头。
  “你们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是我因为伤人被通缉了吗?”他们是本地警察,我不是什么大名人,没有特写照贴得满大街都是,出了汉源县我就没再使用过身份证,那么他们知道我真实身份的唯一渠道就只剩下一个——我遗失的证件——而那东西应该在劫匪的身上。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是在车里发现了我的身份证或是驾驶证,如果我是凶手,怎么会把这些留下?还有,我怎么会选择自己的车子?车牌号一下就能查到我,虽然我不知道你们是在哪里找到我的车子的,但能被你们发现就说明它不难找,真要毁尸灭迹,我干吗不烧了它?所以,杀死孙浩秦的人不是我,是另有其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这个人肯定想嫁祸给我……”这句话一出口,忽然间一个念头闪入脑海,我愣住了。
  “哦?那你觉得谁有这个可能性?”谭警官问道。
  “车子!”我叫起来,“他先找到车子,然后才找到我!”
  谭警官的眼中闪过一道光,姜到底是老的辣,他立刻明白了我的言外之意:“你是说,车子里有追踪器?”很快他们便确认了这一点——车里的确有追踪器。这追踪器必须在我打伤孙浩秦之前就已经安装好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孙浩秦是不是一个嫉妒心很强的人?”
  我苦笑着摇头,如果我的作用于他不过是一个展示品,那么嫉妒这种情感就是不存在的。
  “那你是不是拿了什么不该拿的东西?”谭警官是个厉害角色,这一句话在我的脑子里轰然炸开。
  我没有拿走他的东西。但并不代表我的身边没有他的东西。那只女式古董表!我想起孙浩秦在把它戴到我手腕上的时候说了一句奇怪的话。“也许这是一个很有故事的手表,也许有一天你会为它写一个故事,也许有一天它会因此而价值连城。”
  “我曾经写过一本小说,小说的男主角把一封情书以芯片的形式藏在送给女主角的戒指里,孙浩秦说他很喜欢那个故事。”我咬咬牙,“也许,那只手表里……”
  孙浩秦不会把情书放进去,倒是有可能把他的秘密藏进去。“也许有一天它会因此而价值连城。”那就是答案——谁会想到他把秘密藏在女友的手表里?
  如果是这样,一切疑惑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他没有报警是因为他不敢报警,他要在警察之前找到我,拿到那只装着他秘密的手表,他之所以在我的车里安上追踪器就是为了随时掌握我的行踪,于是他找到了那辆车,找到了劫匪,然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个秘密是别人的秘密,也许他正是因此而死于非命!
  “我们没有看见什么女式古董表,”谭警官摇着头,“车里没有。”
  “这不正说明它就是目标吗?”我打了个寒战——如果那只表在我身上……怀璧其罪,如果不是劫匪抢走了它,也许在车里的尸体就会是我。“某人得手了。”我颤声得出结论,“他杀死了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孙浩秦,然后企图栽赃给我——这很容易也很自然。”
  谭警官在沉思,看来我的推论让他有些动摇了。“那百安岭上的事,你一点儿都不记得了?”他换了一个问题。
  “百安岭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十四
  
  阿健死在百安岭上。一枚子弹射入他的太阳穴。他的真名叫徐子健,真实身份是警察,是安插在刁小东身边的卧底,时间还不到三个月。警察早就怀疑刁小东在暗地从事毒品交易,属于某个毒品网络的一环,只是一直没有拿到证据。于是徐子健混了进去,由于刁小东为人多疑,所以他一直只能充当外围打手,却没有办法接触真正的核心内幕。
  “还记得阿健带你离开厂区去买衣服那天吗?”谭警官说道,“那天其实是他找机会出来送口信的,刁小东那个人实在太狡诈,所以他不能打电话,不能发短信……”
  “所以他故意向刁小东要了一个试探我的差事,”我恍然大悟,“其实他是想借机会传递消息。”所以一直有警察跟着我们,所以孙浩秦看见了我,却又急着逃走。
  那天,阿健带给他的同事一条消息:刁小东在最近两天内会有毒品交易。而就在我吞下毒品的那天傍晚,公安局接到一条由他的手机发出的短信。短信只有七个字:今晚交易,百安岭。然而等警察们赶到百安岭的时候,却只看见阿健的尸体和吐着白沫气若游丝的我。可以想象得出为什么阿健会死——他冒险发出了短信,在同事赶到前不幸被发现了。
  “我们去工厂了解过,出事的那天清晨,刁小东带着人离开,大概傍晚的时候返回,有人看见你被塞进一辆面包车,你看起来受了伤,他们原本以为是送你去医院。但是从那天以后,出去的人就再也没回去过。我们不明白的是,如果是毒品交易,他们为什么会带上你?你和这起交易有什么关系?”
  我捂住头——缺失的一环在里面沉睡着,在抓到刁小东那帮人之前,我就是唯一可以告诉人们发生了什么的人,但是现在,我做不到。
  “就算是残片也好,”谭警官叹了口气,“总有机会能够拼出一点儿什么。我们得给死去的人一个交代。”
  
  在我昏迷期间,医生在我的血液中检测到美沙酮——是的,是美沙酮而不是海洛因或是可卡因——刁小东不会那么慈善地使用美沙酮。“我猜他本来是打算用海洛因控制你,不过有人偷偷换成了美沙酮。”谭警官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我想能做这件事的只有阿健。”
  是的,只有他。我能猜到他为什么用了美沙酮而不是其他药物——那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他一定一直在尝试着摆脱魔鬼的控制——他不想让他的同事知道他染上了毒瘾,他想干干净净地回来。不管怎么样,我欠了他一个人情,如果不是他,当我从噩梦中醒过来的时候面对的就将是人间地狱。
  
  我接受了催眠治疗。但是过程并不顺利,我能勉强回忆起来的始终只有几个混乱的片段:
  片段一:枪声,有人倒在我的旁边,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但是却听见他在对我说话,他说话的声音像是通过机器扭曲过的:答应我,别告诉他们……
  片段二:我听见有人在问:这女人怎么办?好像快死了!另一个人恶狠狠的:活该!麻烦都是她惹出来的!
  片段三:车子在呜呜地发动着,有人在吼:货怎么办?回答者只说了三个字:老办法!
  “虽然不完整,至少还是有些收获的。”对于这个结果,谭警官并不失望,“至少证实了我之前的猜测,你听到有人说‘麻烦都是她惹出来的’——这就是为什么你会被带到现场的原因,你仔细想想,你会给他们惹什么麻烦?”
  “我唯一的麻烦就是孙浩秦!”我睁大眼睛问道,“和那只手表里的东西有关?”
  “也许那个杀死孙浩秦的人也没有找到那只手表,孙浩秦在路上看见了你,他悄悄跟踪你到服装厂,他知道你在那里,那个杀死他的人也知道,”谭警官分析着,“那个人认定了东西在你手里,中间不知道出了什么变故,他杀死了孙浩秦。他不知道你和刁小东是什么关系,事实上,你知道吗?有很多工人都认为你是刁小东的情妇。”
  “什么?”我几乎要跳起来。
  “这个人也许得到了类似的信息,于是他找到了或者抢夺了某种让刁小东很在意的东西,他决定用此作为交换,而交换的地点就是百安岭,但这个人最终也遭了刁小东的暗算,或者是被刁小东绑走了,或者是尸体被处理掉了,前者的可能性较大。”
  “那,那只手表到哪儿去了?”
  谭警官耸耸肩:“不知道。我们现在最想知道的是刁小东去了哪里,他把那些要交易的毒品带到哪儿去了,‘老办法’指的是什么办法?”
  老办法?
  那些奇怪的老人,奇怪的队伍……
  “我想我大概知道老办法是什么了。”我开始发抖,为我的猜想,“阿健有跟你们提过,工厂里常常会有一些老人出入吗?”
  谭警官点点头:“刁小东说那些老人是他一些死去的朋友的家人,每月会定期给那些老人发安家费,刁小东这个人虽然阴狠,但确实是个比较讲义气的人,这在他们那个圈子里也是比较出名的。”
  “既然是讲义气,为什么不用银行或是汇款,而让老人千里迢迢地到工厂来领钱呢?”我问道,“太兴师动众了吧?”
  “刁小东那个人很爱炫耀,这么做是为了让别人知道他讲义气,估计同时也是做给他身边的人看的。”谭警官眯缝起眼睛,“那个人很狡猾,不然阿健也不会三个月都进不到他真正的圈子里。”
  “也许其中确实有他朋友的家人,但肯定没有那么多,”我说道,“我在想,他很有可能就是利用那些老人运送毒品。那个李萍香,她身边有一个寸步不离身的小冰箱,我本来以为那是她装胰岛素药品的,但是那天她给自己打针的时候我动过那个冰箱,里面的药品不多,但是箱子却很重——我看着她从四川一路来到云南,最近最方便的火车她不坐,坐长途车不进站,宁可坐在过道的临时小凳子上,最开始我以为她是为了省钱,但是现在看来,那真的十分可疑,她可能是为了避开火车和长途车站的行李检查,所以才采取这样的方式。”
  “这很可能就是他们的老办法——谁会想到那些风烛残年的老人居然会是毒贩?如果这是真的,”谭警官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那这招太毒太损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相信一定会在公路上找到和李萍香举止相似的老人……”
  “只要跟着他们,就能找到刁小东,甚至藏在幕后的那些家伙!”谭警官的脸上闪过难得一见的兴奋,“那么,你就算是帮了我们一个大忙。”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暗示,意味着我为我的未来搏出了一线光明——但这光明并没有伴随着快乐,因为在某种意义上,这其实是一次可耻的交易——如果我的猜测正确,那么那些老人,包括李萍香的命运都将会因此而改变。
  或许有人会说罪有应得,因为用罪恶来苟延残喘的生命本身就是罪恶的,更多的人会说你应该这样做,因为你在终止罪恶,是的,我也可以用同样的言辞说服自己心安理得,但自欺欺人从不会持续很久,永远不会。
  
  十五
  
  一个月后,我和李萍香在看守所里重逢,刁小东已经被捕,而她是第七个落网的贩毒老人,我们只见了一面,第二天她便被送进了医院。
  肝癌,晚期。
  “老大说没钱给我治病,他把钱都拿去盖房子了,他说那是给孙子留的……说啥子养儿防老,都是骗人哄人的,儿女到头来还是会为了儿女,没有为父母的……好,我不拖累他,更不能拖累老二,他在当兵,不能分他的心,等他出来了就好了,现在我自己的病自己挣钱治,活一天就赚一天……”
  谭警官告诉我,其实她只有一个儿子,所谓的老二——那个在云南当兵的儿子,竟完全是她幻想出来的:高大、强壮、孝顺,不会因为她再不能操持家务而嫌恶她,也不会因为她有病而抛弃她——之所以他不在她身边,是因为他身不由己——“他在当兵呢!”她为这个永远不可能见面的“儿子”找到了一个最完美的借口。在树立了这个精神支柱之后,她把毒品藏在了冰箱的底层,在公路上不断辗转往来,挣着一份“救命钱”——她知道这是不可告人的,但从不觉得这是罪恶。
  “我只是想活。”她说,“想活也错了吗?”
  她问我:“你被判死刑了吗?”
  我说:“没有。”
  她就笑:“你杀了人都没判死刑,那我肯定很快能出去。我就知道他们在吓唬我。”
  我很想告诉她真相,但是我没有办法向她解释她所犯下的罪是这世界上最邪恶的罪孽之一,因为她不懂得杀死一个人不止是用刀一种方法,她不明白灵魂的堕落比肉体的消亡更可怕,她不知道有一个词叫饮鸩止渴,人类有太多的欲望,或者说有太多不能满足的欲望,现实不能满足,有些人就用毒药来满足,毒药帮助欲望主宰了身体,于是人类就成了傀儡,而傀儡的世界就是地狱;她不明白我们的身体里都住着一个魔鬼,它时时刻刻等待着取代我们,而那白色的粉末就是喂养魔鬼的食物之一,她不知道我们的良知远比我们的身体更脆弱。
  这便是刁小东的阴毒之处,他选中的老人大多没什么文化,基本都是法盲,高龄且无收入来源,每个人都有需要用钱来解决的问题,有的是为了自己,有的是为了子女……他们看不到未来,但眼前的困境却是实实在在的,于是刁小东成了他们的救星,他们则为了保护他而守口如瓶。
  2011年8月25日,李萍香死在医院里,到死她也不知道是我出卖了她。
  刁小东于2011年9月1日执行死刑。
  
  十六
  
  在百安岭上发生的事情并不复杂。有人跟踪刁小东,拍下了他毒品交易的录像,并以此要挟刁小东用我去交换。刁小东愤怒地殴打了我,我身上的伤正是因此而来,后来正如我们之前所推测的,那个人落入了刁小东的圈套,阿健在混乱中被杀。
  神秘人则被刁小东带走,后来亦被杀焚尸。对于我来说,唯一有帮助的,就是在被杀的时间段,我正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李萍香从照片上认出了劫匪,但真正决定我命运的却是一个我永远都想不到的人。
  命运总是会选择你猜不到的情节来作为你人生的转折点。警察在沈科的家里找到了一只手表。
  女式古董表。
  我丢失的那一只。
  手表是他的表哥送给他的——他的表哥叫林俊——抢劫我的劫匪之一。
  我被抢劫的那一天正好是沈科的生日,林俊将这个战利品送给他做了生日礼物,他不知道它的来历,只是把它藏在了床下的箱子里。
  警察在手表里果然找到了一枚小小的芯片,上面全是偷拍的重要人物的艳照和视频记录——估计孙浩秦并非想敲诈,只是保存用来作为护身符的,没想到最后它们却成了他的催命符。
  
  终于可以回家了。
  我对母亲说,别来接我,在家等我。她在电话的另一头大哭。
  我坐在长途汽车上,来时路一点点地出现——这一路我丢失了太多的东西。
  烈日的炎热透过车窗玻璃覆盖在我的全身,我没有拉上窗帘——但愿阳光能焚毁我身上所有的阴暗,因为我期望这归途,不再有魔鬼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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