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朋友一年前失恋了,他的女友去国外深造,在南半球转了半圈,回望故土,觉得大学本科学历的哥们已经配不上她,于是带着订婚戒指挥手告别。
黄金周回家,听说这位朋友开始了新的恋情,发展的对象是他心目中的新晋女神,我没有亲眼见到她,但听说那姑娘眉目里就是他前任的样子,顶多是下巴尖一点,或者眉毛淡一点。
“前任”这个词有点意思,一股满不在乎的味道,一旦镶嵌在性伴侣的前面,当事人的形象顿时飘逸起来。另一方面,无论是妻子还是男友,加上前任二字,顿时像没有了生命,沦为毫无生命力的曾拥有过的物品之一。前任简直如同不可侵犯的“已过期”,宣告着无可挽回的结果;前任也像工商局在猪肉上盖上的检疫印章,令当时的月亮也变得寡然无味。
有关前任的最早成语大概发生在3000年以前,那时80多岁的姜太公帮助武王灭纣,成功封侯,可不凑巧的是,姜太公的前任,年过半百、曾主动提出离婚的马师奶这次主动要求复婚。结果,姜老爷子淡然地叫人把一盆水倒在地上,说:“你如果能把水重新收回盆里,我就和你复婚。”马师奶绝望地为后代留下了“覆水难收”这个成语,然后消失在了茫茫的历史长河里……
台湾歌手林宥嘉有首奇妙的歌曲,名叫《伯乐》。大意是说,现在爱你的那一个,曾经伤害过你的那一个,都是你爱情中的伯乐,因为他\她们曾让你成长。不知道和“千里马常有,伯乐不常有”是否有关,所以高级动物们一旦找起伯乐,乐此不疲是一方面,最好还要和上一个伯乐有一点关系,例如我的那位朋友。
真人真事一则。小学同学在外混了5年混出人模狗样,驱车千里回故乡找前任晚宴,美酒配咖啡,觥筹交错,四目相对,天雷地火,情到浓时,伊人莞尔:“要买车险啵?”——所以说,即便有再多再好的伯乐,好马也别吃回头草。
一艘船在海上航行万年,其间船上的大小零配件不断翻新,那最后它还是那艘船吗?这个例子放在感情生活上,则可以表述为当你换了七八个性伴侣之后,醒来时你肯定连睡在旁边的是谁都忘了。除了感情之外,这个例子可以放在建筑学上,例如常修常新的岳阳楼,同样,这个例子也可以放在潮人们的手掌里,例如那些三星Galaxy手机:它们比把下巴削成锥子的女星的脸还要大。
有张漫画,画的是未来世界的三星和苹果出产的手机:苹果的iPhone手机越来越长,变成了长矛,而三星的Galaxy手机则越变越大,变成了一张盾牌。如果现在有哪个玩惯了三星的铁杆粉丝转手用回当年的前任经典C268,他一定会无所适从,那时三星产品大多以精致小巧取胜,代言人是在舞台上扭动细腰的李孝利,也是韩国的型男靓女们手中的靓丽风景。然而现在横空出世的Galaxy,彰显的不仅是三星产品外观的改变,韩国人的审美观也在变化,至少,大叔骑马舞的《江南Style》已经战胜一排光鲜少女的《Nobody》。
不久以前BBC播放的纪录片《超级品牌的秘密》里有这么一幕,科学家对苹果粉丝亚历克斯·布鲁克斯进行了测试,结果神经学家发现这位“超级果粉”看到苹果产品后,大脑被激活的区域,与宗教信仰者看到与所信仰内容相关图片后被激活的大脑部分相同。
其实,对于这个纪录片的真实性我深表怀疑,因为不少我认识的人都在这些群体里漂浮不定,是如同前阵子还穿着黑色袜的女乡村非主流,说不定半年后摇身变成了素颜小清新,如网络段子所言,网购一个作坊生产的三无产品,也要不忘标榜自己买的是手工无添加的化妆品。
也许苹果粉、谷歌粉们昨天还在对骂,明天就交换了身份,接着互骂,而且骂起架来一点也不高端,即使行为很统一,精神依然很分裂,他们不断地刷新着“前任入手的产品”,却又不断地遗忘了自己追求的是什么。
微博上常有“我的前任是极品”的活动,它希望人们投稿爆料,把前任的糗事公之于众,于是,在唾沫横飞里,人们纷纷在将前任开涮和自我解嘲里,直面经历过的真实感情,大肆透露出劫后余生的幸运感或者玩腻就扔的优越感。
然而大概鲜有人在把苹果iPhone、三星Galaxy当成前任以后,再洋洋得意地掏出一款金立荷塘月色吧,哪怕他是寡然无味的暴发户,这一点倒是和世人“晒前任”的习惯大相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