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姚明退役、刘翔再度伤退之时,伦敦奥运会让孙杨成为新的“体坛一哥”。然而,就在人气飙升之时,孙杨却屡屡惹出麻烦。在成为世界冠军后仅一个月,孙杨就在商业代言问题上与国家游泳中心产生分歧。他通过微博爆料,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言”。孙杨遭遇的尴尬,其实是孙杨个人利益最大化与部门利益最大化的冲突,也带出了体育明星是否应拥有自己经纪团队的问题。
孙之队,必须有!
游泳中心认为,既然国家承担了运动员培养中的基本费用,国家自然就拥有了运动员人力资本的全部产权。基于这一观点,要求运动员为体育事业献身,个人服从集体,服从国家荣誉。奉献和牺牲,成了运动员的首要道德标尺和行为准则,而运动员个人的意志和利益需求,则往往被淹没在“为国争光”崇高口号声中。我国很多运动员从小就终止了文化学习,被选入少年体校进行专业训练,他们把最好的青春岁月奉献了出来,为国家或地方赢得了各种各样的荣誉。为了成绩、金牌和荣誉,这些运动员除了训练、比赛之外,很少有机会接受正规的文化教育。一旦他们退役离开自己的“老本行”,文化知识的缺乏将使得他们无所适从,甚至成为社会的“废人”。
我国竞技体育就是“献身”体育,运动员从小进入运动队,受到的教育就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自己一生的任务就是为国争光,多拿金牌,直到退役。但拿到大赛金牌的运动员毕竟还是极少数,绝大部分退役运动员只能带着一身伤病默默终老。从这个角度看,运动员在运动训练过程中付出的时间、健康以及机会成本是巨大的,他们理应在商业开发中获得一定的收益。孙杨这个价值不菲的偶像资源,相关方面也想从中获利。但是,孙杨的商业价值和正面形象必须存在于大众的广泛认同之上,而不是被塑造成高高在上的体育精英。建立一个优秀的孙团队,打造好体育偶像,既能收益,也能为社会树立榜样,这样才是双赢的结果。
姚之队,真没有!
当年,在姚明奔赴NBA之际,姚明就为自己成立了一个以他为中心的团队,帮助开发、提升和维护自己的品牌,挖掘其中的商业价值、社会价值。除了姚明外,中国网坛“金花一姐”李娜也拥有自己专业、高效的经纪团队,正是在这样的先进模式之下,李娜在世界网坛创造神话的同时,在体育营销方面也赢得巨大成功。那么,孙杨能不能有类似的“姚之队”呢?如果孙杨可以像姚明那样成立属于自己的团队,就意味着孙杨将跳出国家游泳中心的“管理模式”,而成为一名真正的职业体育选手,像李娜那样变成“单飞”巨星了。那么今后他与国家游泳中心、省体育局就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谈判合作的关系,意味着孙杨将自己决定品牌代言等商业开发计划。那么,这可能吗?
我国竞技体育“一条龙”训练体制资金虽然来自国家和地方财政的投入,但和公共教育系统投入的区别在于:公共教育系统是公民普遍拥有的权利,而我国竞技体育训练体制并非是人人普遍享有的权利,运动员的选材、培养等过程具有高度选择性。竞技体育人才和体委系统通过“双向选择”机制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按照常规,培养一名运动员大约需要花费七八年的时间,从运动员的选材、培养、优胜劣汰,到培养成才、奥运夺牌等过程所有的费用基本由国家负担。运动员按照“自愿”的原则接受竞技体育训练,其首要任务是不断攀登世界竞技体育高峰,在国际赛场上创出佳绩,为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服务。从这个角度看,孙杨还是要以国际赛场上披金戴银为主要任务。既然如此,姚之队的单飞模式就不可能有了!
翔之队,可以有!
姚之队不可有,那么翔之队呢?与姚之队相比,翔之队颇为神秘,因为刘翔与孙杨一样,不被准许成立自己的团队,但外界又明显感觉到,刘翔背后的确有个团队。所谓翔之队,最早来自“2008刘翔备战奥运工作小组”,成员基本上由上海田径队及国家体育总局的工作人员组成。整个“翔之队”分为生活保障组、科技攻关组和指挥决策组等,全面负责刘翔的训练、比赛和生活。训练的决策者是师傅孙海平,刘翔生活点滴的“托付者”则是李国雄。作为刘翔生活保障组的组长,他的工作原则是让刘翔“休息好、恢复好,吃得好、极富科学营养,排除各种干扰,一心无二用”。与姚之队不同的是,翔之队关注的只是刘翔能否出成绩,而在姚之队,姚明是老板,掌控一切,姚之队所关注的不仅是姚明的训练和比赛,而且是能否帮助自己的老板达到人生的目标。也许孙杨更喜欢类似姚之队的团队,不过,翔之队才是他现实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