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盖等人得宋江报信搭救,逃入梁山,事业红红火火,他们不忘宋江救命之恩,派刘唐给宋江送来一百两金子和一封感谢信,这反倒把宋江吓得不轻,他把金条留了一根,以示并不见外,其余依旧退回刘唐。然后慌忙送走刘唐,赶紧回下处来。
原来,刘唐送来的一锭金子和那封要命的梁山来信,就装在宋江身上的招文袋(一种挂在腰带上装文件或财物的小袋子)内。这封信上面写满了晁盖及梁山上的种种事务,一旦泄露或落入他人之手,宋江将死无葬身之地。宋江是一个谨慎的人,这样的信件他本来要在第一时间处理掉;但宋江又是一个周全的人,他怕当着刘唐的面烧掉他千辛万苦带来的梁山感谢信,伤了刘唐以及梁山兄弟的情面。所以,他送走刘唐之后,就要赶紧回到下处销毁。
没想到,他一出门,却叫阎婆撞上了。阎婆死缠烂打,硬是把宋江拽回了家,让他和阎婆惜和好。
但是,已经勾搭上张三的阎婆惜对宋江已经毫无情分,宋江委委屈屈在阎婆惜的床头蜷缩半夜,天不亮就满怀怨恨赶紧离开,出了门,却又发现招文袋留在阎婆惜那里了。阎婆惜是个识字的人,宋江走后,她看到了这封信,得悉内情的她觉得抓住了宋江的把柄,以此要挟宋江答应她三件事。
一,给一纸休书,任从改嫁。
二,婆惜身上穿的,家里使用的,都是宋江办的,也委一纸文书,全部归阎婆惜所有,不得讨要。
这两件宋江都依了。
接下来,阎婆惜提出了第三个要求:“有那梁山泊晁盖送与你的一百两金子快把来与我,我便饶你这一场‘天字第一号’官司,还你这招文袋里的款状!”
这第三件宋江依不得。因为宋江根本就没收那一百两金子。
这我们相信,但是阎婆惜不相信。
我们相信宋江,是因为我们知道事情真相。
但婆惜就是不相信,为什么呢?因为她也知道真相:她知道的是官场的真相,包括官场中“公务员”的道德真相。
且看她说的:“可知哩!常言道:‘公人见钱,如蚊子见血。’他使人送金子与你,你岂有推了转去的?这话却似放屁!‘做公人的,那个猫儿不吃腥?’‘阎罗王面前须没放回的鬼!’你待瞒谁?便把这一百两金子与我,直得甚么?你怕是贼赃时,快熔过了与我!”
她甚至设身处地猜想宋江担心是贼赃,于是建议“熔过了与我”,她就是不信宋江会拒绝别人送给他的金子。
宋江真冤。但是,宋江还真不冤。
因为,宋江身处的官场,确实如同婆惜所说,没有什么干净的公人。宋江平时是否也贪滥?这就是个说不清的问题。
有人就说宋江一定贪滥,不然,凭着他做押司那一点收入,以及他家中的几口薄田,他哪有那么多的银子去资助江湖上、市井中的各色人等?即使宋江不会主动索贿,但是,官场潜规则、惯例等等,也会给他带来滚滚财源。但是,也正是这些,在给官场上的公人带来滚滚财源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的社会形象和社会评价。
所以,我们说,阎婆惜这样挤对宋江,宋江冤,也不冤。但,再一想,还是冤!
社会成了大染缸,官场成了一“尘网”(陶渊明喻官场语),芸芸众生,落入滚滚红尘,皓皓之白,污迹汶汶官场,就不能喊冤?!
身处如此世道,连做干净人的机会都没有了,泥巴滚到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了,这是多大的冤!
宋江没办法,提出三日之内,将家私变卖一百两金子给阎婆惜。
但是阎婆惜还是不相信宋江。并威胁宋江:“明朝到公厅上,你也说不曾有金子?”
宋江绝不贪财,也信守承诺。但是阎婆惜不信。他们已经在一起几个月了,一开始还颇为亲密,每日一处歇卧,但是阎婆惜根本不了解宋江,不相信他的为人,这固然是宋江的失败,这不也是大宋官府的失败?她不信宋江,根本原因是不信大宋官府。我们看看她和当时普通百姓认知中的“公人”:“公人见钱,如蚊子见血”,“做公人的,那个猫儿不吃腥?”她固然是一棒子打翻一船人,但问题是,这是什么样的船?为什么这艘船上的人,轻易地就被一个年方十八的烟花女子一棒子打翻且不能叫屈?
堂堂官府的皇皇招牌,被一个烟花女子随手点成一地碎片;衮衮诸公的岸然道貌,被一个淫贱戏子随口唾为千年溷厕——何等的淫贱的官府,才能招致这等淫贱的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