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公司发展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2012-12-29 00:00:00蔡旭
中国市场 2012年44期


  [摘 要]目前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发展势头迅猛,已经有四百余家保险经纪公司,他们活跃在全国保险市场的各大角落,但是保险经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保险经纪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其次,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就如何有效加快保险经纪公司稳定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建议和看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保险经纪公司;发展;问题;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44-0039-04
  1 前 言
  我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保险经纪人在我国也主要是以保险经纪公司的形式存在,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再保险经纪业务;为投保人拟定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国外成熟发达保险市场上大量实践证明,保险经纪人能够深化保险市场分工,减少保险交易成本,优化配置保险市场资源,推进保险市场科学发展,有利于维护投保人利益,解决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是成熟保险市场中的重要环节。我国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正式确立了保险经纪人制度,1998年有了第一部保险经纪人的专门法规《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1999年举办了第一次保险经纪人资格考试,1999年首批保险经纪公司成立,出现了第一批保险经纪从业人员,伴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经纪、保险顾问与风险管理的概念逐渐在国内保险市场盛行,由此,国内保险经纪行业迅速成长,经过十余年的发展,至2011年,全国保险经纪机构已增至416家,涉及经纪保费达308.1亿元,保险经纪公司的身影越来越多地活跃在我国保险市场上。但是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自身存在不足、违规违法现象等问题严重羁绊着保险经纪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这些问题不容忽视,急需各家保险经纪公司,乃至整个保险经纪行业进行研讨解决,以积蓄能量,畅通我国保险经纪行业的发展前途。
  2 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保险经纪行业虽然取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但与保险市场发达的国家相比,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的规模还较小,专业水平还较低,在发展过程中不仅受外部市场与政策环境影响,也受内部自身股东背景单一、组织架构不完善、人才匮乏、专业服务能力较低等问题限制。另外违规操作、从业人员职业与道德教育缺失等其他问题也不断困扰着保险经纪行业,这些亟须解决的问题,均不利于我国保险经纪行业的良性运行,也严重制约着我国保险经纪行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外部环境对保险经纪公司的不利影响
  外部环境对保险经纪公司的不利影响有两个方面,一是保险经纪认可度不高,二是保险经纪监管政策不完善。
  2.1.1 保险经纪认可度不高
  国内保险市场虽然已经引入保险经纪公司10余年,保险经纪公司的发展也十分迅速,但是相对于国外保险经纪行业,我们的存在时间仍较短,规模仍太小,宣传力度仍不够,社会认知度仍不高,差距仍较大。体现在保险市场上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大部分客户不知道保险经纪公司是做什么的,或者直接与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混为一谈,或者被认为是保险公司的“代理或展业”的渠道之一,非常不利于保险经纪人体现应有的价值。
  2.1.2 保险经纪监管政策不完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不断完善,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保险行业乘着祖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列车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各大企业集团对风险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视,保险经纪人的需求也日益增多,保险经纪人作为保险市场重要的一分子无可替代。2001年和2002年,国家为了鼓励保险经纪公司的发展,在新出台的《保险法》和《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中明确了我国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基础,极大地鼓舞了保险经纪行业发展的信心,但是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和行政法规可执行度不高,保险经纪监管政策仍需进一步完善。
  2.2 自身不足对保险经纪公司的限制
  在受外部环境不利影响的同时,保险经纪公司还受股东背景单一、经营机制不完善、人才较为匮乏、专业服务能力较低等自身不足问题的限制。
  2.2.1 股东背景单一
  目前,国内各大企业集团纷纷组建自己系统内的保险经纪公司,为金融战略的实施进行布局。此举虽然充实了保险经纪人员队伍,也壮大了保险经纪行业的力量。但是这些具有行业背景的保险经纪公司成立,本身存在着较大的限制性,他们的业务资源是靠行政手段获得的,技术程度较低,不利于保险经纪公司提高专业服务能力与展业能力,对保险经纪公司立身市场的根本理解不够,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保险经纪公司的发展。
  2.2.2 经营机制不完善
  投保人在和保险经纪公司签署了相应的经纪合同之后,保险经纪公司应严格按照保险经纪业务链条,为投保人提供风险评估、风险管理、保险方案设计、协助办理投保手续、协助索赔,提供防灾、防损等服务。但是有些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机制不完善,不能充分发挥保险经纪人的核心价值,基本业务流程未能按业务链条将保险经纪服务有序进行下去,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如一些保险经纪公司的分支机构由于缺乏长远规划、经营机制不完善,导致无法在当地正常经营,只能被迫撤点,使得保险经纪人不能有效地履行为投保人提供保险经纪服务的职责,合同纠纷时有发生。
  2.2.3 人才较为匮乏
  国外的保险经纪公司已经发展了数百年,早已十分稳健和成熟。但是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发展时间太短,人才大量匮乏,部分从业人员几乎是在没有任何的演习和操练的状态下就进入了保险市场,与高速发展的保险经纪行业相比,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落后于业务发展的实际要求,还没有完善的管理经验与经营技能,具体来说就是无商誉可言、无经验可谈、无历史可论,保险经纪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都受阻于人才的匮乏。
  2.2.4 专业服务能力较低
  保险经纪公司是衔接保险公司与客户的重要环节,其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前期风险管理与后期协助索赔服务。前期风险管理就是要求保险经纪人能够全面、科学、有针对性地揭示投保人风险,针对不同的风险制定不同的风险管理办法。对于可转移风险为投保人量身拟定科学、合理的保险方案,并提供信誉和服务最优的保险人;而后期协助索赔服务就是要求保险经纪人在保险标的出险后,能够迅速向保险人递交出险通知书,根据保单提醒被保险人注意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安排完成索赔申请,协助被保险人准备有关文件,必要时参加事故查勘、索赔谈判等工作。但由于目前国内保险经纪行业的准入门槛本身相对较低,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与风险管理数据库不健全,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风险管理与协助索赔服务捉襟见肘。另外国内保险经纪人发展方式单一,基本上没有自己的业务特色,要么只做股东业务,要么就是四面出击、盲目揽客,营销手段仍然停留在关系营销、人际营销的初级阶段,忽视了立身于市场的根本职能,提升自身专业服务能力的动力不强,也导致专业服务能力较低。
  2.3 其他问题对保险经纪公司的困扰
  外部环境与自身存在问题在影响着保险经纪公司发展的同时,违规操作、职业道德缺失等问题也给保险经纪公司的发展带来了困扰。
  2.3.1 违规操作严重
  部分保险经纪公司法律意识淡薄,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惜违规开展业务,存在代收保费管理不规范、未及时办理重要事项变更手续、为保险公司虚构中介业务、未按规定使用保险中介服务发票等问题。如国内某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相关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未约定佣金比例,仅进行口头约定,《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形同虚设,存在额外要求保险公司支付高额佣金,或保险公司支付佣金金额与经纪公司收到的佣金不一致,中间差额不入账等违规操作问题。
  2.3.2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职业与道德教育不完善
  一些保险经纪公司对其从业人员考核业绩偏重,忽略了职业与道德教育,导致一些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巧取豪夺,以牟取暴利为目的,无视客户利益,任意挪用客户的保单,开具假收据、出具假保单,甚至一小部分具有保险经纪公司从业经验的不法分子,从事非法保险经纪业务,这些人也就是所谓的“自由经纪人”和“黑经纪”。他们在市场中假借保险公司或以保险经纪公司的名义开展保险经纪业务,制造虚假材料,私刻公章,索取高额佣金,职业道德低下,严重扰乱中介市场和保险市场,更有甚者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如某保险经纪公司负责人完全无视职业道德,在全国14个省区以传销手段骗取群众钱财,最终受到法院的严厉制裁。
  3 如何进一步加快保险经纪公司发展的思考
  国内保险经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虽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但是保险经纪人的产生是经济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保险市场日益复杂化和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情况下的必然结果。他们高度精通保险市场和保险技术,能够有效识别投保人风险,帮助投保人选择除费用最为合理、保障最为全面、服务最为优质的保险方案和保险人,能够更好地维护投保人利益,是保险市场的重要一分子,行业发展前景非常广阔,我们对此充满信心。但是我们应该正视我们面临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对策,以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为此,本文作如下探讨。
  3.1 营造环境,扫清保险经纪公司发展障碍
  保险经纪公司应努力为自身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大保险经纪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监管部门的支持与理解,并建议监管部门尽快完善保险经纪相关法律法规,扫清前途发展障碍,加快保险经纪行业的科学、快速发展。
  3.1.1 加大保险经纪行业的宣传力度
  对于保险经纪市场认可度不高的问题,应加大保险经纪行业的宣传力度,具体可有以下几个宣传方式:
  (1)加大展业宣传。一方面让投保人充分了解和认识到保险经纪人作为保险市场中重要的一个衔接环节,在其进行保险安排工作时能够起到的作用与价值,树立市场形象,引起客户对保险经纪人的关注。另一方面让保险人了解保险经纪人作为规范的、专业化的机构,在营销渠道上,能够降低其展业成本,扩大其公司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并能够更好协助其与客户沟通,为其与客户之间搭建起顺畅合作的“桥梁”,减少纠纷。
  (2)联合成立保险经纪行业协会。保险经纪公司应联合成立保险经纪行业协会,一方面以行业协会形式向客户大力宣传和普及保险经纪行业知识,使广大社会群众真正了解保险经纪人的价值所在,扩大保险经纪行业的知名度;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可以联合各保险经纪公司的力量,提高保险经纪行业在保险市场上的影响力,提高保险经纪行业的话语权,间接宣传保险经纪人。
  (3)加大技术和品牌优势宣传。保险经纪公司应加大技术和品牌优势的宣传,以实实在在的有巨大价值的服务为实例,将保险经纪人作用与价值向市场充分宣导,赢得社会认可。例如:某保险经纪公司在2008年南方大面积冰灾中,协助客户进行了现场查勘、受损资产清查、准备索赔资料、与保险公司谈判、定损协商、催付赔款等服务,最终协助客户索赔近18个亿,充分彰显了保险经纪人的价值与作用。
  3.1.2 完善保险经纪公司相关法律法规
  当前绝大多数保险经纪公司对于业务管控、业务开展、人员管理等都不严格,内部规章制度执行力不强,“散、杂、差”现象层出不穷。为规范保险经纪公司的发展方式,整顿行业,建议监管部门尽快完善保险经纪公司相关法律法规。一是规范保险经纪业务经营区域要求,禁止以常驻业务人员外派模式提供服务,保护投保人利益,如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后,分支机构的经营区域均不得超出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二是提高保险经纪行业准入门槛,如提高注册资本金和保证金的要求;三是在提高准入门槛后,删除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增资要求,加快推动保险经纪公司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四是明确保险经纪公司坐扣佣金作为一种交易结算方式的合法与合规性等。
  3.2 苦练内功,积累保险经纪公司发展能量
  保险经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应对自身不足的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积极应对,苦练内功,为进一步快速发展积累能量。
  3.2.1 加大业内交流与融合步伐,组合与优化专业服务能力
  目前国内保险经纪公司受股东背景影响,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股东型保险经纪公司,他们一般精通于某一个行业的保险经纪,尤其是在后续协助索赔与保单咨询服务;第二类是市场型保险经纪公司,他们一般营销能力较强,有着一批高素质、专业的营销队伍;第三类是技术型保险经纪公司,他们一般网罗着众多行业的技术专家,在前期风险识别与风险评估上能力较强。由此可以看出,市场上各家保险经纪公司均有着属于自己的特色,若能形成保险经纪联合体共同发展,加强相互之间交流与沟通,或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成立中介服务集团,取各家之长,补各家之短,组合和优化专业服务能力,从而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3.2.2 完善经营机制,提高可持续发展与服务能力
  保险经纪公司除应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管控机制外,还应遵循能够充分保证保险经纪人的基本业务流程按业务链条得以协调、有序进行的原则,完善组织架构,充分彰显保险经纪人专业能力特点,正确处理内部管控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具体可从国外保险经纪行业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中汲取精华,首先根据市场形势,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建立以围绕营销团队为中心的技术支持团队和资源管理支持团队,充分体现保险经纪人“以技术为根本,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确保业务正常有序进行,其次建立配套内部管理制度,完善风险研究、风险识别和风险管控体系,提高可持续发展与服务能力,切实有效履行保险经纪服务职责。
  3.2.3 加大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巩固发展基础
  21世纪是人才的竞争,保险经纪公司作为服务行业之一,人的因素在公司发展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巩固发展基础,解决人才较为匮乏的突出问题显得极为必要。具体解决方式可从两个方面考虑。
  (1)加大人才的培养力度。保险经纪公司应加大现有人才的培养力度,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发挥平台,不拘一格,注重人才潜力的挖掘,做到人尽其才,并加大继续教育的培训力度,培训内容不仅包括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保险专业知识与技能、业务拓展能力、各家保险公司保险条款讲解等专业知识,还应进行适合公司发展、有利于提高员工知识水平的其他培训,并在公司内部建立图书室,全面储备管理、业务、财务、市场、法律和运营等方面的学习资料,便于员工随时查阅,提高工作效率等。
  (2)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保险经纪公司在大力培养现有人才的基础上,还应加大人才的引进力度,一方面可加大引进国内外保险行业高层次、高素质人才的力度,全面提高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能力与专业能力;另一方面还可广开渠道,积极引进其他行业高、精、尖的顾问式专家人才,提高保险经纪公司的研究能力与专业能力,充实风险管理数据。同时还可广泛吸收大量应届毕业大学生,整体上提高保险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为保险经纪公司的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与活力。
  3.2.4 建立保险经纪的服务标准,提高专业服务能力与创新能力
  保险经纪公司作为服务行业之一,服务是其生存的基石。由于国内保险经纪公司发展还在摸索阶段,全方位提高服务能力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可通过做精做专一个或几个行业的保险经纪服务,积累服务经验,将包含风险评估、保险方案涉及、选择承保公司、协助索赔、保单维护等服务内容标准化,树立行业服务典范。以此为基础,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提高专业服务能力,逐渐向其他社会行业延伸,逐步解决国内保险经纪行业无经验可鉴、无历史可论、无信誉可言的现状。如某保险经纪公司在多年服务单一行业的过程中,协助客户建立了该行业的《协助索赔操作指引》,极大地方便客户索赔的同时,还建立了不同险种的不同保险经纪服务标准,不断进行研究修改,不仅树立了公司的专业形象,专业服务能力与创新能力也得到有效提高。
  3.3 加强规范,树立保险经纪公司良好口碑
  目前,我国有的保险公司口碑不是很好,导致客户信任缺失,业务开展较为困难。保险经纪行业作为我国的新兴行业,也应加强规范经营的意识,诚实守信,避免陷入投保人信任危机的怪圈。
  3.3.1 加强规范,明确合理佣金比例
  保险经纪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大部分没有严格的佣金比例范围限制,监管部门也未明确合理佣金比例范围,产生了部分险种佣金比例过高的现象。这样虽然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但间接加大了保险交易成本,不利于保险市场和保险经纪行业的财务监管和规范发展。保险经纪公司从加强规范的角度出发,明确合理佣金比例,实行佣金披露制度,使佣金水平受客户、保险公司、社会公众监督,遵守承诺,推动保险交易成本透明化,杜绝财务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树立诚信规范的职业形象。
  3.3.2 加强从业人员法律与道德教育培训,树立良好的业界口碑 保险经纪公司在加强从业人员展业能力、专业能力培训的同时,应加强法律与道德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与道德意识,进一步维护好投保人的利益,保持行业的廉洁性与严肃性,廉洁从政,清白从业,从源头上杜绝从业人员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的意识,树立良好的业界口碑,诚实守信,避免误入歧途,陷入投保人信任危机的怪圈,充分体现保险经纪人专业、守法、合规的形象,为保险经纪行业的整体健康、规范、和谐、高效发展打好基础。
  保险经纪人是随着保险业发展,展业竞争日趋尖锐化、承保技术日趋复杂化,保险业务日趋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必然而生的,他们有着立身市场根本职能的天然优势。随着市场对保险经纪人认识的逐渐加深,监管部门对保险经纪人监管的日趋精细,国内保险经纪公司若能积极有效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坚持“以技术为根本,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固地站在维护投保人利益的立场上,必然能够取得更长久、更健康、更和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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