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宝鑫,栾敬东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合肥,230036)
绿色壁垒对我国果蔬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韩宝鑫,栾敬东
(安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安徽合肥,230036)
运用经济学理论和知识,分析我国果蔬产品的贸易现状,以及主要发达国家采取绿色贸易壁垒后对我国水果蔬菜产品出口的影响及原因,最后提出应对国际上绿色贸易壁垒的方法和策略。
农产品贸易;果蔬产品;绿色壁垒
绿色贸易壁垒,是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应运而生的新生事物,又称环境壁垒,是一些国家和地区出于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的目的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近些年来,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已经越来越突出(见表1),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同时也是农产品贸易大国,必须及时地采取相应地措施,积极地应对挑战和考验,正确合理地处理好绿色壁垒同农产品出口的矛盾,争取在国际农产品贸易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1]。
表1 2007年我国农产品出口受主要国家绿色壁垒影响情况
水果及蔬菜产品在我国农业生产及贸易领域内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带动我国农产品贸易快速发展的主要力量。由于蔬菜及水果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我国广大农村拥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发展蔬菜水果生产具备了低生产成本的绝对优势,因而我国果蔬产品在开展对外贸易方面具备了较强的比较优势[2]。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水果蔬菜产品产量分别达到19220万吨、5.65亿吨,产量继续位居世界首位,并且继续保持在世界所占份额的稳步提高(见表2)。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商品结构得到了不断的改善和优化,出口的产品以蔬菜、水果、畜产品以及水产品等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2008年蔬菜出口量达624万吨,水果出口量达395.3万吨,比2007年增长1.8%,其中浓缩苹果汁占到世界出口市场的45%左右。2008年蔬果产品合计在总体出口中的比重达到27%,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类型。
我国农产品出口较多的是果蔬产品等,日本、美国、东盟、欧盟以及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是主要的出口目标市场,出口到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果蔬产品数量占据着果蔬产品出口规模的70%以上[3]。在这其中,日本与美国又是主要的贸易伙伴,每年我国出口到日本的果蔬产品约占出口总量的1/3,同时对美国的出口也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见图1、图2)。
日美两国是我国每年果蔬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尤其以鸭梨、苹果、荔枝出口美国以及菠菜、蘑菇、黄桃等果蔬产品出口日本为典型。由于我国果蔬产品物美价廉,畅销日美两国市场,出口规模逐年攀升,引起了日美果蔬产品生产者的不满,两国国内果蔬生产厂商纷纷要求限制对我国果蔬产品的进口,由此而出现了一系列针对我国果蔬产品的以“绿色标准”为借口的贸易限制政策,极大地影响了我国果蔬产品对日美两国市场的出口,并直接导致我国国内果蔬生产者的利益受损。
表2 中国蔬菜、水果的产量及在世界所占份额 (单位:万吨,%)
图1 我国对日果蔬产品出口额变动资料来源:根据商务部和海关统计资料整理绘制而成
日本、美国、欧盟、东盟是我国果蔬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每年我国出口到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果蔬产品占据着出口总规模的2/3以上[4]。因而遭遇的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绿色贸易壁垒也就相当频繁,通过总结近些年来我国果蔬产品遭遇欧美各国以及日本绿色贸易壁垒的案例,可以发现果蔬产品出口遭遇绿色壁垒的主要表现形式[5]:
第一,极其严格并且苛刻的检验检疫措施;第二,极其严格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第三,对于绿色标签和绿色包装的严格要求;第四,以法律明文的形式确立产品的标准。
1.加大出口成本
果蔬产品进口国设立绿色贸易壁垒后,出口国产品进入进口国市场之前,就需要增加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通过绿色技术标准和法规的审查、相关的检验检疫费用,这样就必定导致出口产品的成本有所提高,最终降低出口国产品在进口国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如图3所示。
图3中的纵坐标P代表的是商品的成本或价格,横坐标Q代表的是厂商生产的出口数量,AC代表果蔬产品的单位平均成本。假设生产过程中存在规模经济,AC曲线凸向原点且存在平均成本递减的趋势,也就是果蔬产品的生产成本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减少。假设果蔬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为P0,在进口国未采取绿色贸易壁垒前,企业出口产量为Q1,出口到国际市场上的单位果蔬产品利润为R,如图3(a)所示。但是,当果蔬产品进口国确定采取较高的绿色标准和严格的检验检疫等制度之后,果蔬产品出口国必然要调整生产过程以及付出一系列额外的费用来达到进口国的要求和标准,那么就需要增加成本,这一增加的成本用△AC来表示。这样会导致果蔬产品的单位平均成本曲线AC的位置移动至AC1,如图3(b)所示。这样假设供给保持不变,即在出口产量仍为Q1的情况下,果蔬产品在进口国的售价至少需要从P0提高到P1才不至于使出口国厂商亏损。然而价格的提高会造成市场上果蔬产品的销量下降,进而影响出口。此时,果蔬产品生产者可能通过扩大规模增加产量,让出口产量增加到Q2,来降低成本获取利润[6]。
图2 我国对美果蔬产品出口额的变动资料来源:根据商务部和海关统计资料整理绘制而成
图3 绿色贸易壁垒对果蔬产品出口成本的影响
我国果蔬类产品出口企业为了获取国外认可的绿色标志,需要支付大量的检验、测试、评估以及花费大量的财力购买先进的仪器设备等间接费用,还要支付认证、申请费和标志的使用年费等直接费用,导致产品的成本大幅度提高。
2.制约和限制了出口数量
一系列“绿色标准”的实施,意味着所有出口到该国的果蔬产品中的化学成分和农药残留限量必须达到标准的要求,这样无疑就阻止了不符合标准的果蔬产品进入该国市场,进而限制了我国果蔬产品出口的规模,导致我国出口的果蔬产品难以进入其市场参与公平竞争[7]。由于近年来,我国果蔬产品遭遇绿色壁垒的案例频频发生,出口数量受到明显的限制,已经成为对外贸易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3.造成果蔬生产企业经济损失
绿色贸易壁垒案例频发,针对我国果蔬产品的扣押、退货、销毁、终止合同、禁止进口等事件随之而来。2008年我国出口到美国的鸭梨、荔枝等水果制品多次检验检疫不合格,进而遭到退货终止合同的处理,同时由于运输过程中水果制品需要进行保鲜的冷处理,费用投入很大,这样就使我国果蔬出口企业遭受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安徽、山东等省是我国果蔬产品出口大省,由于近期绿色贸易壁垒问题突出,贸易摩擦时有发生,导致大量出口物资积压,不得不转为内销。
4.给果蔬农民的收入带来不利影响
目前“三农问题”是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改革开放30年以来,农村经济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地改观,然而,城乡收入差距仍然在不断加大。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690元,农村人均纯收入397元,二者差距为1.74:1;而2009年中国大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5800元,农村人均收入4700元,二者比例为3.33:1,20年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了85%。统筹城乡之间的平衡发展,不断改善农民生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是党和国家长期的工作方向。我国果蔬产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带来的出口规模降低,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农民收入的增加,进而直接影响到“三农”问题的解决。
1.国际因素
其一,贸易保护主义。我们知道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世界各国一直以来都是十分重视对本国农业的保护和支持,因而,涉及到果蔬等农产品的国际贸易也就成为了贸易保护主义最为严重地领域之一。
其二,食品安全以及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国际社会对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关注与日俱增。世界各国纷纷通过制定和颁布有关食品的规则和标准,来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8]。目前已经建立并发挥作用的国际性食品安全组织主要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和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见表3)。
其三,果蔬产品等农产品贸易是贸易争端频发领域。有关统计资料显示,从1995年WTO成立到2003年,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共受理304起争端,而农产品贸易争端就达117件,占总量的38.5%。近年来,针对我国果蔬产品的出口又相继发生农药残留及化学成分超标等问题,贸易争端数继续攀升。
其四,发达国家具备较高的检测水平和技术标准。以日本、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为代表,随着本国技术水平和检验检疫标准的提高,不断修改和出台食品安全卫生法规。
其五,发达国家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政策。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特殊性地位,决定了一国对农产品贸易的保护必然存在。为了防止进口农产品对本国农业安全的冲击,世界各国自然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措施和手段来保护本国农产品的生产和农产品市场的稳定。
其六,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观念的提高。发达国家的消费者收入稳定、生活水平高、具有较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因此对绿色食品的需求量很大,同时对于产品的品质、种类的要求也极高。他们在选购蔬菜、水果时,首先看重的是无污染的绿色食品。很多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农业发展,往往以消费者健康为由,对我国的果蔬产品采取严格的检验检疫措施来限制进口。
2.国内因素
其一,我国果蔬产品种植环境的恶化。显而易见,安全优质的果蔬产品的生产来源于无污染的优质安全的种植环境。我国果蔬产品种植的条件先天优越,但是后天的环境却不断恶化,近些年来,大量农村耕地减少、土地荒漠化日趋严重、森林资源锐减、耕地质量下降、旱涝灾害频繁等问题,已经使果蔬栽培和种植的环境大不如前。
其二,农药的过量施用。我国果蔬类产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最为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国果蔬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施用,虽然保证了农业生产的顺利,但是却致使产品出口达不到国外检验检疫的标准。2007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抽查了23个大中城市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发现有47.5%的蔬菜农药残留超标。
其三,果蔬产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安全意识的淡薄。我国农村人口的受教育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农产品的生产者和加工者掌握的科学技术匮乏,卫生环保意识差,设备落后,难以开展科学合理的加工制作。除此之外,我国果蔬产品加工企业大多规模较小、技术和装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致使加工过程中食品添加剂、色素的滥用,最终使产品出口受阻于国外的绿色壁垒,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其四,我国质量安全认证体系不太完善。一个良好准确并行之有效的质量安全认证体系,是确保果蔬产品质量达标的关键环节,可以从源头上保证产品的质量。目前我国在果蔬产品等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认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已有的安全认证标准大多陈旧、复杂,达不到国际标准,没有同世界市场接轨。
其五,果蔬产品出口市场高度集中。前文已经分析过,我国果蔬产品出口目标市场过于集中,日本、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是主要的对象,而这些国家的市场正是绿色贸易壁垒实施最为频繁的地区,因而出口到上述地区的果蔬产品自然极其遭遇绿色贸易壁垒。
1.要明确果蔬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强部门间的相互沟通和协调的运转,确保在应对国外绿色贸易壁垒案件中发挥积极有效地作用。目前我国具有果蔬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能的部门有农业部、卫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除此之外,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行使其职能时,也涉及到果蔬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表3 目前世界主要食品安全组织
2.进一步完善果蔬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建设。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包括果蔬产品在内的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其中涉及到果蔬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继续推进果蔬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为保障果蔬食品安全、提升质量水平、规范进出口果蔬产品贸易秩序提供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环境。
3.不断提升果蔬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的水平。要花大力气在我国建立起一整套功能齐全、标准严格、技术先进的果蔬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在源头上保证我国果蔬产品的高质量。截止2008年,我国已建设了323个国家级、部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各省份也建立了1780个省、地、县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不少地区还在果蔬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超市配置了专门的快速检验检测设备,极大地促进了输出果蔬产品的质量合格达标。
1.积极开拓新市场,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长久以来,以日本、美国和欧盟为主要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是我国果蔬产品出口的传统目的市场,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果蔬产品出口比重占据出口总额的75%以上。然而,这些国家和地区也是绿色贸易壁垒实施最为严厉的区域,使我国果蔬产品出口面临着极大的风险。因此在巩固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不断开拓新市场,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就显得尤为重要和明智。大力开拓中东、东盟等新兴市场,前景广阔,也有助于分散果蔬产品出口风险,保证出口规模的稳步增长。
2.鼓励果蔬企业发展产品的深加工,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一部分经过市场考验的果蔬出口企业,积极发展果蔬产品的深加工,转变以往一味追求初级产品出口数量的思路,不断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参与国际竞争。
3.以质量取胜,走品牌战略之路。应该在全行业树立起“以质量取胜”的观念,让果蔬企业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安全达标,才能赢得市场,保证企业的生存。同时,积极地进行品牌建设,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外部效应,增加企业的品牌价值。
1.多方促进国际合作。由于果蔬产品本身保质期短,对运输的要求较为严格,那么离我国距离较近的贸易国,运输费用就相对较低,就更有利于开展果蔬产业的合作和果蔬产品的贸易。因此,我国应认清贸易现状,积极促进同日本、韩国以及东盟等地区的产品贸易合作。加强与这些国家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互相之间实现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
2.积极参与国际绿色环保会议以及绿色规则的制定。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绿色环保会议,同时进行多边和双边贸易协定的谈判,开展互惠贸易,降低果蔬产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风险。另外,要在国际绿色规则和标准的制订中发挥话语权,参与讨论,让世界听到来自中国的声音。
1.设立信息收集的驻外机构。各级政府要及时地了解全球果蔬产品市场状况以及绿色壁垒高发地区市场的信息,并及时向国内企业发布,规避出口风险。可以设立信息收集驻外机构,方便及时有效地了解绿色贸易壁垒的相关信息。
2.强化信息的迅速传递和共享。我国政府应该建立起果蔬产品绿色贸易壁垒的网上通报、咨询、预警综合系统,方便国内外果蔬产品贸易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以此来提升我国果蔬产品生产企业以及果蔬生产者对绿色贸易壁垒的防御能力和反应能力。
3.建立对绿色贸易壁垒高发区域的预警机制。现阶段,日本、美国、欧盟是我国果蔬产品出口的三大市场,同样也是果蔬产品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较为频繁的区域,因此,我国应该特别加强对这几个市场的绿色贸易壁垒信息收集和通报工作,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果蔬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我国果蔬产品生产销售领域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有效地服务管理机构,因此,组建果蔬产品行业协会,建立起行业自律规则,维持果蔬产品出口秩序,以统一的行业规则确保出口产品的质量,势在必行。同时行业协会还可以成为政府与企业间沟通的桥梁,发挥纽带作用,积极斡旋,在遭遇绿色壁垒案件时起到积极的作用。
[1] 周中林.绿色壁垒——理论与实证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2] 邓小华.安徽农产品出口现状、问题与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8(2).
[3] 胡北平,李美红.绿色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影响与对策研究[J].经济前沿,2009(12).
[4] 赵红霞.我国果蔬产品如何跨越日美绿色壁垒[J].商场现代化,2008(1).
[5] 张德纯,刘中笑.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蔬菜出口的影响[J].中国蔬菜,2006(3).
[6] 冯德连.国际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7] 许海青.中国农产品出口的绿色贸易壁垒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9.
[8] 杨连娜.中国与欧盟的农业贸易政策改革及影响[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F752.62
A
安徽省软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科技引领和支撑安徽‘三农’发展全面转型与农业产业升级问题研究”(11020503008);2011—2012年度的中央财政预算项目“可追溯系统、物联网技术与茶叶供应链质量保障体系研究”
韩宝鑫(1987-),男,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与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