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鹏
(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广东珠海519000)
电费回收工作是保障供电企业经营成果的生命线,面临困境,要临危不乱,严阵以待,坚持预防与追收的回收原则,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供优质服务,缩短抄表周期,推广预付费装置,开展信誉度等级评价,采取法律措施,严控电费回收风险,使电费回收风险在内外防线的共同防御下处于“能控、可控、在控”的状态。
由于目前的电力营销模式主要是用户先用电,后付费,交易行为的发生与电力企业销售收入之间存在着时间差,这就造成了类似于“赊销”的交易行为,产生了用户欠费或迟交费的风险。而且这个风险会随时因客户的经营状况、政策及经济形势等因素而变化。同时,企业内部人员、技术、管理能力的变化等因素也较大地影响着电费的回收。因此,电力企业必须及时识别风险、化解风险,设计并落实电费回收全过程监控的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以迅速反应,全力促进电费回收,减少欠费对电力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在我国,对于长期拖欠电费或者不缴纳电费的用户法律并没有给其明确的规定应该进行如何惩罚,因此,这就助长了一部分客户不良的风气,认为不缴纳电费大不了就断电,给供电企业造成了许多坏账和死账,损失了许多国家和供电企业的利益,长期以往,必将影响供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这种客户交费意识淡薄现象的长期存在也不利于我国供电企业与国际接轨。
由于电费管理同时涉及营销和财务两个专业,营销人员缺乏财务知识,对一些电费票据、支票等事项的处理不能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操作;财务部门的账务处理不能及时和营销系统核对数据;财务未达账和营销对账不及时,电费票据管理松散、重视不够等,都会造成营销和财务电费账的不一致,既影响了正常的电费催交,也造成电费不能及时回笼。
供电企业长期的垄断优势使得供电企业的许多工作人员养成了不好的工作态度,尤其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搞不清楚状况就自行短电,使得一些客户抱怨颇多,甚至有一部分客户因为此故意拖欠电费,客户投诉的增多不仅加大了供电企业的工作量,而且影响了电费回收的正常运行。
长期以来,我国供电一直是垄断行业,人们对供电企业的印象一直不好,“电老虎”是人们对于供电企业的长期称呼,在这种长期的优越性影响下,供电企业对客户的了解甚少,尤其是其经营状况,资金管理等方面认识尤其肤浅,更缺乏对信用等级评价机制的建立,因此,就很难从根本上形成对对客户风险意识的防范和预警机制,不利于电费回收,更容易助长不缴纳电费的客户的不良风气。
一方面,我国供电行业由于历史和长期的发展一直处于独霸天下的局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其约束较小,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法规的接轨,我国供电企业逐渐走向正规,尤其是对于拖欠电费,收取滞纳金等问题虽然法律有所规定,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却问题重重,因此一直处于搁置状态,这样就使得正常的电费回收都比较困难,更难谈说是滞纳金,另一方面,客户由于长期养成了即使不缴纳电费,也对企业和个人没有很大的影响,因此,一些意识比较单薄的客户,尤其是一些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就故意拖欠电费,影响着正常的电费回收。
一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新媒体手段向广大用户宣传《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提高用电人员对电力市场的认识,让用户建立起依法用电,依法交费的良好习惯。必要时也可以将恶意拖欠电费的用户在媒体上“曝光”,从反面来宣传他的错误行为,促使其在舆论的压力下主动清欠电费。
二是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供电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对于清收电费工作,更需要工商、公安和法院等权利执法部门的支持,如果各地政府部门能高度,积极支持和配合电力部门催交拖欠电费,电费清收工作将变得顺利,防止出现供电公司一家清收“孤掌难鸣”的局面。
三是牢固树立“人民电力为人民”的服务宗旨,无论是清欠还是正常收费过程中,都要提高服务意识,把服务质量放在供电企业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对于困难的单位或缴纳不方面的区域,要重点开展服务,通过“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实帮人”来带动电费回收工作。
市场经济存在着巨大的商机,也暗藏着诸多不可忽视的杀机。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电力市场的整治也显得尤为重要。不法用户窃电的手段五花八门:有的使用高科技手段,远程遥控倒表窃电;有的成立专业化窃电队伍,专门从事窃电业务;还有的为不法用户提供窃电技术、装备及服务;更有甚者明目张胆地改变用电计量装置,拒绝用电稽查。这些偷窃电行为不但造成大量的电量、电费损失,使国家和企业财产大量流失,更重要的是扰乱了电力市场秩序。当前各级供电企业必须尽快不失时机地开展用电稽查和电力市场整治,规范用电市场和电费管理,严厉打击窃电行为,切实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
要从根本上解决电费拖欠和不交的问题,最核心的解决办法就是将电费与企业或个人的利益挂钩,因此,供电企业要建立健全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对拖欠电费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等级定期在社会公布,并与其他经营利益挂钩,在这种利益制衡下,就自然减少了一些企业因为意识淡薄问题而拖欠电费情况的发生,于此同时,供电企业还可以实现多样化缴费,如除直接到供电公司来缴费外,还可以实现银行缴费,自助缴费,网上缴费等等,建立预警防范机制,较少电费拖欠缴纳的风险,增加供电企业的收益。
针对我国当前单一的收费方式,改革现行的供电收费管理,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收费方式,尤其是对于一些特殊地区的情况,可以尝试引进先进的收费方式,如在经济发达地区开展与银行的合作或是推行电费购物卡形式,而对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方,可以就近设立电超市等缴纳点,这样就在客观上减少了一部分电费的无形损失。
3.5 完善电力法律法规,实现供电系统的法制化和制度化
在市场经济下,指导所有企业运行的规则是法律法规,因此,应该完善电力法律法规,对长期拖欠和不缴纳电费的企业和个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追究其民事责任,这样以一种法制化和制度化的方式运行,就避免了因为人为原因导致的争执,同时这种制度化和法制化的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供电企业走向更加法制和健康的道路。
总之,在市场经济下,电费回收工作中将不断出现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化解电费回收风险,及时足额回收电费。这是一项新课题,也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工作。它涉及到多个部门的综合管理,要求用电各部门和人员的相互支持、协调与配合,通过不断深化与完善电费管理模式及手段,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系统,使其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
[1]刘桂华.电费回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企业家天地,2009.
[2]张宝.电费回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技术应用,2011.
[3]舒文平,许新兰.电费回收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