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协会设立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心深圳分中心
为贯彻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推动深圳市互联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2012年11月,中国互联网协会授权深圳市互联网技术应用协会成立中国互联网协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心深圳分中心(以下简称深圳评价中心)。深圳评价中心将在深圳市通信管理局和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深圳市互联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促进深圳市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
2012年11月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与深圳市互联网技术应用协会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按照协议约定共同组织开展深圳市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互联网企业信用等级分为三等九级(AAA、AA、A、BBB、BB、B、CCC、CC、C),每年组织开展2~3批次评价工作,评价通过后,按照商务部和国资委有关规定,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由中国互联网协会统一颁发信用等级证书和牌匾,并出具《信用等级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结果将向商务部和国资委报备,并将通过商务部年度“诚信行商宣传月”等活动进行推介,加强对诚信企业的宣传,推动互联网行业提升诚信水平,积极构建诚信、和谐的网络环境。
中国互联网协会于2008年5月成为商务部和国资委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并成立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心(简称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授权北京至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自2008年至今,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已组织开展了9批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共200余家互联网企业获得了A级以上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