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

2012-12-27 23:49
互联网天地 2012年7期
关键词:电信业民间资本

部委

2012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启动

据悉,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开展的“剑网行动”于7月启动,将持续到今年10月底,为期4个月。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将针对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站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加强监管力度,以查破办结一批大案要案为目标,有力维护网络环境下健康、规范的版权秩序,有效遏制网络环境下侵权盗版违法行为的高发势头,建立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产业繁荣发展。

2012年“剑网行动”将开展5项重点工作,分别为: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继续开展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工作;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完善督办协调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在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法律意识。

出版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年内有望出台

7月,新闻出版总署正在着手起草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管理办法,据悉年内有望出台。该办法主要对各地出版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级出版产业基地的标准、国家级出版产业基地的考核及动态管理、基地产业规模、发展规划等方面将有明确的规定。

而且,已有的9大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的管理、运营也将纳入该管理办法中。

据了解,于2012年12月31日到期的《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延期的可能性大。新闻出版总署正在和财政部沟通相关事宜。

《通知》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主要内容是对部分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并对部分新华书店执行增值税免税或先征后退政策。

深圳市药监局:互联网成假药销售重要渠道

6月底,深圳市药监局通报了上半年“三打两建”成果。在查办的大案要案中,网络及电视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大要案占大要案总数三分之一。

互联网制假售假是近年来药械和保化假冒产品销售的一个新的特点。为此,深圳市药监局专门安排执法人员,利用搜索引擎定期在互联网搜寻药品经销信息,严密监测重点网站、论坛等,挖掘违法犯罪线索。打击互联网制假售假成为药监部门目前重点工作之一。

深圳市药监局执法大队队长黄晓战表示,网上销售假药形式较为隐蔽,通常销售假药的网站服务器、不法分子所在地、发货地址都不在一处,假药通过快递等方式销售,整个环节涉及公安、网监、药品监管、物流等多个部门,监管难度很大。而网上非法销售的产品有效性、安全性无法保证,会延误患者的治疗,危害人体健康,破坏了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因此,他建议消费者购买药品一定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或药店,“如果要在网上买药也要到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合法网站上去购买”。

工信部:2012年前5月软件业经济收入稳定增长

2012年前5个月,我国软件产业整体保持平稳发展态势,收入稳定增长,出口增幅有所回升,中心城市软件业快速增长。具体特点有:第一,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增幅有一定回升;第二,运营类服务持续快速发展,嵌入式系统软件增长加快;第三,软件出口和外包服务持续低位增长,5月开始有回升趋势;第四,西部地区增势突出,中部地区下滑明显;第五,中心城市增长较快,服务化发展领先全国。

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高层研讨会在京举办

6月29日,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高层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出席研讨会并作重要讲话。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会长郑新立,上海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雄,有关专家学者、部属高校、研究机构、企业代表等出席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苏波分别主持会议。

苗圩在讲话时指出,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推动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全面渗透、广泛应用和综合集成,全面增强工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绿色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加快构建惠及全民的信息服务体系,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取得显著成效。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国际产业发展制高点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国要素成本增长与产业价值链低端的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环境约束不断增强的国内外形势,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历史任务艰巨,迫切需要发挥信息化引领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苗圩表示,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应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不断引领人类生产方式的新变革,正成为一种全面、动态、优化的资源配置方式,重塑全球化时代国家产业竞争的新优势。我们要准确把握当前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上迈出新步伐。

苗圩强调,面对国内外更加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我们要围绕中央提出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部署,大力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立足当前,利用信息技术发展应用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眼长远,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司局负责人,重点省、区、市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两化融合试验区负责人,部属高校领导,国内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家,有关学协会负责人及制造业企业、信息化企业负责人等200余人参加了论坛。

工商总局:媒体要构建虚假违法广告“过滤器”

6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贯彻实施《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大众传媒应切实发挥广告审查员初审、广告经营管理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审核等环节的作用,构建起预防虚假违法广告的“防护网”和“过滤器”。

目前,大众传媒已成为我国广告发布的主要载体。据工商总局统计,2011年全国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期刊社、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广告经营额已达1800多亿元,占全部广告经营额的58%。

甘霖指出,广告发布审查是大众传播媒介的法定义务。大众传媒要健全制度,完善广告发布审查程序,特别是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保健食品、电视购物、招商加盟以及收藏品等广告的审查把关力度;要落实责任,对未认真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致使违法、低俗广告发布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发布

6月27日,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精神,落实“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推动资源共享”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指导思想。鼓励民间资本依法进一步进入电信业。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积极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加快推进电信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为民间资本参与电信业竞争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实施意见》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八个重点领域,即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网络托管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以及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实施意见》还从法制建设、加强监管、完善服务、营造“走出去”环境,以及加强指导和监督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强指导和监管,督促电信企业遵守电信业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民营电信企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猜你喜欢
电信业民间资本
资本支出的狂欢:投资潮即将到来 精读
金茂资本 上地J SPACE
中国电信产业改革绩效研究的新视角与方法创新
中国电信产业改革绩效研究的新视角与方法创新
资本策局变
电信业新变局
第一资本观
高人隐藏在民间
高人隐藏在民间
高人隐藏在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