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路 食品:我到底归谁管
随着三聚氰胺、苏丹红、瘦肉精、地沟油的尘埃落定,天津“注胶虾”、红牛“质量门”接踵而至。
追寻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风波,“慢性中毒”的标签也许危言耸听,或真或假的炒作也许夸大其辞,但公众对食品的重视与依赖,对安全的敏感与问责,却真实而深刻。
目前,全国13亿多人每天消耗粮食、蔬菜、肉类等食品200万吨,共有食品生产企业40多万家、食品经营主体323万家、餐饮单位210万家、农牧渔民2亿多户,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数量难以估量。
在这样的“刚性”数字下,任何体系、标准、流程都应事无巨细,一探到底。然而,错综复杂的安全标准,多龙治水的政府监管,无一例外地映射出“有待改善处”颇多。
自1980年末至今,我国的食品标准修修补补30年,分散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总体数量多,且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缺失、超期,其科学性、合理性、衔接程度都影响着食品安全监管和行业发展的需要。
而如何将食品安全监管由“各家独唱”变成“协奏曲”,更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属于多部门“分散和分段”的管理模式。一个不到40平方米的面包房,里间做面包,算生产,归质监管;外间卖面包,算流通,归工商管;支了几张桌子给顾客用餐,算餐饮,就得归卫生部门管。
多头监管模式增加了部门配合的复杂度,也暴露出责任交叠或盲区的弊病。再加上社会监督的缺位,违法企业极易逃脱。
在业内关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集权”呼声高涨的当下,卫生部网站1月30日刊出声明,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字里行间流露出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研究相对滞后、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监测评估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酝酿中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能否成为一记重拳,实现国标统一?能否成为监管集权的契机?在下一个五年,我们拭目以待!
(陈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