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栖
潘un微博的回味
文/沈栖
“潘un”是青岛的一位网民,今年27岁,八零后。清明节期间,青岛汇泉广场草坪被掀、沿海一带扒路种树的图片在网上热传,她情不自禁地写了一系列微博,参与讨论。虽说全青岛大面积种树事件,政府听从民意,早已被叫停,但潘un的微博还是值得回味,因为它折射出的是当下力倡的公民意识。
先作些回顾,看看潘un的微博——
微博一:“决定不骂人了。之前除了地震海啸动车相撞,不怎么关心政事,而这一切,都从青岛新市长上任,全青岛大面积种树之后,发生了改变。开始我跟着大家骂了几句,可看着越栽越密的树,决定收声做事。”
微博二:“曾经我以为网络暴民离我很远,但空前一致的怒骂让我意识到,我们几乎都是网络暴民的一分子。我在愤怒,我身边的同学、朋友也都在愤怒。”
微博三:“我决定做点什么,可当我跟朋友一碰头,大家一起商讨我们能做什么的时候,却支吾不出个所以然。为什么?因为我们都不清楚,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能干点什么?”
其实,“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能干点什么?”这不仅仅是潘un及其朋友们遇到像“全青岛大面积种树”的事件而不知所措,在日常生活中,在人们的身边也常有如此的困惑。反观现实,让人发牢骚、骂“山门”的事不乏其例。诸如小区道路积水了、垃圾溢出了、路灯不亮了、树木砍伐了,怨声载道,但缺失的恰恰是“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能干点什么?”的自我拷问。正如潘un微博所言:“我们习惯了出事时先选立场、站队、斗争,却不习惯甚至都不知道如何采取合理合法途径,去发出声音,去行使权利,去维护权利!我想我们更该做的,是去研究一下怎么去行动,而不光是喊口号、搞人身攻击。”
潘un确实有了公民意识的觉醒,且看她是“怎么去行动”的。首先,她和朋友们查阅了《宪法》和《山东省行政决策程序》,清楚了自己的公民权利,“明白了我们有权利去管种树这事”;继而,他
们选择了谨慎的立场,避免道听途说以讹传讹,
“不管网上的图片是什么样子,眼见为实,我和几个朋友去沿海一线实地查看”;最后,他们拨打了青岛市政务热线,向官方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是一种充满理性和建设性的诉求,是充满克制与善意的表达。我激赏一网评所云:“脚踏实地,温和理性,较真而不顶牛,对这位青年满怀敬意!”
民主政治建设的终极目标是要建成一个公民社会。公民社会理应是由一大批富有公民意识的公民所组成的,由此
可见,我们在向往公民社会的同时,必须倡导国人不断地培育和树立公民意识。100年前,中国一批眼光超前的启蒙思想家就致力于阐发公民对于现代国家的意义。如康有为1902年发表《公民自治篇》一文,提出对公民的见解:“人人有议政之
权,人人有忧国之责,故命之曰‘公民’。”梁启超的“新民说”,与康有为观点相似,他认为公民的重要特质是“政治自由,享有参政的权利”,同时要培养“视人如己,爱国如家”的公德。参政议政固然是公民意识的一个重要表征,但“忧国之责”、“爱国如家”也是公民意识的题中之意。一个公民社会的建成,政府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和约束自不待言,公民的作为如潘un那样明确“怎么去行动”,也是不可或缺的。
行笔于此,读到近日《新民晚报》上刊登的一则消息:位于上海市中心的申田大楼属售后公房,空间逼仄单调,缺少绿树花草。刚开始时,业主牢骚不断,坐等解决问题,不见改进更是埋怨不已。但有几位热心业主却觉得不能事事依赖政府,于是带头捐款,又向其他业主募捐,街道和物业也出钱出力。经过一番自力更生,这个面积并不大的小区如今拥有了令附近居民羡慕的美丽花园。——这种公民意识值得赞美呵护,使之发扬光大!
公民社会,顾名思义是公民自己的社会。倘若公民没有潘un、申田业主那般的公民意识和作为,成么?
图:陆华 编辑:郑宾 3937581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