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峰
缺乏归属感的“城市少年”
文/周峰
“他们既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又无法享受父母的关心和爱护,在心理发育及逐渐成熟的关键时期,教育缺失、意识观念的不成熟和社会不公平的存在,使他们易产生偏激的观念和过激行为。”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记者。那么,具体来说,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孩子走上歧路的?
与父辈相比,农民工第二代少了与农村的血脉联系以及对农村作为归宿的认同,多了对融入城市的渴求。他们主动“抛弃”了农村,却因为隔膜和歧视,又被城市所拒绝。“他们在城市生活,却不能成为城市中的一份子,或许应该称他们为‘城市新市民’。”有专家认为。
放眼经济较发达地区,我们随处都可以看到农民工忙碌而又疲倦的身影。他们从贫穷而偏僻的家乡来到美丽而陌生的城市,从事着最最艰辛的工作,追寻着发家致富的梦。他们是这个城市的建设者,却不是城市资源、利益的享有者,在教育、就业、医疗、保险等许多公民权益事务方面与城市居民严重不对等,甚至受到城市主流文化与价值观念的排挤。在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远不及同龄城市青年的现状表现越来越明显时,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心理落差。
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但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时,农民工二代的心理就会失衡,导致对城市的反感甚至仇视,这种被歧视感和心理落差成为潜在违法犯罪的动因。这也导致了他们中的一些人索性“破罐子破摔”,虽然明知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会被判处刑罚,却没有丝毫的罪恶感。
再者,现阶段缺乏管理农民工二代的专门组织机构,大部分地方流动人口没有档案,没有被纳入社区或街道管理,而且房屋租赁市场混乱,就学、就业等相关资料缺失,使得这个群体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处于“学校不管了、家庭管不了、社会没人管”的状态,
这样带有“不屑”的管理使得流动人口的新生代缺乏归属感,而让他们觉得自己是边缘性的群体,被排斥在城市生活之外。同时这样的管理漏洞容易让具有犯罪心理的农民工二代钻空子,助长他们的犯罪气焰,甚至对一些有劣迹者无法及时地纳入工作视线,很难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和管理。
教育因素对一个人社会行为的潜在影响,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特别是在人的青少年时期。而对于农民工第二代,教育更具有特殊的意义,因为良好的教育可以使“社会中多少出身低微却有才能的人能够沿着社会经济的阶梯向上爬”,通过个人奋斗实现人口的垂直流动,但我国现阶段的现实是,这些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没有获得切实的保障。
农民工二代就像一群候鸟,他们随着家长到处漂泊,读书问题已成为青少年时期面临的最大困难。虽然当前国家推出了免费义务教育的举措,但这种困难依然存在,表现最明显的是教育体制的问题,由于农民工子女的大量涌入,造成当地教育资源严重紧缺,使当地政府在尽可能满足他们就学需要的同时,不得不采取措施限制农民工子女入学,如收取借读费、限制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等,这样就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教育教学管理良莠不齐的民工子弟学校产生了。
同时我们也看到,农民工二代就读的民工子弟学校基本上都位于城郊或者农村地区,教育水平较低、师资力量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不齐全、学校环境较差等问题也是经常存在的问题。同时,由于不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民工子女的学习成绩与学校教育质量不存在紧密关系,许多学校消极、被动地应付他们的学习,这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管理,也人为地损伤了他们的自尊心,造成了他们对社会偏执心理的产生。成绩差、受到老师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必将导致他们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试问在这样的情况下,学校教育如何保证学生的安全教育、心理教育或者给予更多的生活上的指导?那么现实情况就变成了在家里父母没空管教或管教不当,在学校仍然管理不善,导致正值读书年龄的孩子们早早辍学,走上社会。
相对本地户籍的未成年人来说,农民工二代的失学率较高,受教育程度低,过早脱离了有效的学校教育管理,不少人终日游手好闲,为满足自己上网、吸烟、喝酒等消费需求,不惜以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财物供自己随意挥霍,导致侵财性犯罪所占的比例居高不下。也有不少人没有归属感,逐渐成为游离于农村与城市社会体系外的“社会游民”,很容易受自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的影响而犯罪。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的调研显示,外来未成年人由于文化程度低,容易冲动,遇到问题不能正确解决,动辄施之暴力,为一些口角之争或者小摩擦就采取暴力手段大打出手,涉及罪名大都集中在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作为未检科的一名检察官,林检察官和很多农民工二代犯罪嫌疑人有过接触,她说,很多孩子都是小学、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也没个像样的工作,整天就在社会上混。“他们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林检察官告诉记者,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农民工二代的犯罪方法一般比较简单,很少有高智商、高技术的犯罪,且犯罪多为临时起意,往往带有突发性和情绪宣泄性的特点,有很大的随意性。调查显示,涉罪的农民工二代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以初中、小学为主,从文化程度看,小学文化66人,初中文化134人,分别占总人数的32%和64%。
但由于文化素养、劳动技能等自身差距而导致收入差距的存在,每月领取着微薄的工资,生活在低矮简陋的出租房里……迫于生活压力,其中一部分人走上了以身试法的偷盗抢的道路,或者行为不检点、不务正业,经常酗酒、赌博,严重影响了孩子世界观的形成,对自己子女的发展成长施加了直接的影响力。同样,农民工二代在看到没有通过父辈的努力改变其生存和发展的命运时,对生活和生存状况的不平衡心理使他们逐步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而另外一部分农民工的情况是整日忙于为生计奔波,无暇顾及子女的教育问题,使得这些小小年纪、本应受到父母良好教导的孩子任由自己发展,缺少必要的人生道路的指引,极易走上迷途。当这些父母回过神来却发现孩子已经走上了犯罪之路。
这些父母大都自身文化水平有限,有的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棍棒底下出人才,对子女的一些不良行为采取粗暴的打骂方式,殊不知,这样不仅无法与孩子进行沟通和交流,往往还会增加孩子的逆反心理。孩子无法得到父母的教育和关心,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便会产生心理问题,开始由不喜欢上学到逃学,和不良社会青年混在一起,打架甚至犯罪。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青浦区工作站社工张晏在工作中接触到很多农民工二代未成年人,“在和他们沟通的过程中,我发现家庭教育对这些未成年人的性格形成、心理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张晏告诉记者,有一个观护帮教对象怎么都不同意父母过来签订帮教协议,他不想让父母知道自己的事情,也不想让他们管,原因是家里人包括姐姐对他的教育方法从来只是打骂,没有好好沟通过。这个小孩的父母也是早年间来到上海打拼的外地人,家庭经济条件相对来说还不错。“在他的印象中,父母除了赚钱,就是对他的打骂。”
此外,部分外来打工人员的家庭结构不完整,使得他们的子女常常难以感受到来自家庭、来自父母的温暖,容易造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点。
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的逆反、偏激心理,再加上文化程度较低,使得不少农民工二代容易冲动,遇到问题不能正确解决,动辄施之暴力,为一些口角之争或者小摩擦就采取暴力手段大打出手。“农民工二代犯罪所涉及的罪名,除了侵财类犯罪外,大都集中在暴力性犯罪,如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青浦区检察院提供的调查报告显示。
有专家认为,大部分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并不属于犯罪范畴,即使是严重的不良行为,多数也只是处于犯罪边缘或是具有犯罪倾向的现象,也就是所谓的亚犯罪。如果对进入亚犯罪状态的少年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疏导,就会遏制大量少年犯罪现象的产生。然而显示情况是,仍有很大一部分犯错的未成年人并没有受到有效的教育或者说他们根本不愿意改正。
据林检察官介绍,在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办理的许多案件中,都存在一些农民工二代的危害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但由于未满14或者16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认为是犯罪,只能教育放行的情况。
“但是,随着这类人群年龄的增长,他们极有可能再次实施违法行为。有的农民工二代在成年人的带领或者教唆下,实施了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如小偷小摸、倒卖假发票、贩卖淫秽光碟等,发展下去就是犯罪,是处在犯罪边缘的‘高危人群’。”
另外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是,农民工第二代具有较强的小群体意识,相同的境遇与类似的生活故事,使他们对自己身份的一致性产生了认同,也就很容易形成一种群体意识。这种群体意识形成一种向心力,使他们的交往、沟通更多地局限于同乡之间,从中寻找精神的归属、依托和认同感。浓厚的“乡党”意识和团伙意识,是农民工”第二代”问题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促因。
作为第二代农民工,由于年龄较轻,他们缺少社会经验,独立生活能力较低。在平时的交往中,往往以老乡、兄弟等名义混在一起,而在这个小团伙中往往又会产生一两个“权威”、“中心”人物。小团伙中的权威人物,在沾染上不良习气后,又会迅速地将其传染给他人,形成连锁反应。 在此情况下,他们很容易达成“共识”和默契,并最终导致一人斗殴即“同仇敌忾”,共同犯罪。
记者从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青浦区工作站了解到,相当一部分犯了错误的未成年人并不十分配合观护帮教,有的干脆勉强来两三次就不来了,连他父母都不知道他去哪了。“就这样继续在社会上晃荡,生活工作都没着落,难免再次拉拢团伙从事违法行为,那么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目前的状况看来,这类农民工二代的数量也非常大,据不完全统计,已经远远超过已构成犯罪的农民工二代人数,隐患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