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刊来稿要求首发,切勿一稿多投。向本刊投稿者,应当保证作品著作权的完整性、合法性,作品及内容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2.因条件所限,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若稿件投到本刊超过30日未接到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来稿如被采用,除非另有约定,将会被发表在包括但不限于本刊、本刊合订本、精华本、增刊、丛书、读者网等《读者》系列媒体以及本刊合作网络、手机媒体。
3.本刊在采用稿件后支付的稿费,除非另有约定,已包括稿件今后发表在本刊合订本、精华本、增刊、丛书、读者网等《读者》系列媒体以及本刊合作网络、手机媒体的稿费。稿件在本刊发表之后,除非另有约定,作者即已授权给本刊处理转载事宜。凡以转载、转摘、复制、翻译等方式使用该作品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必须征得本刊同意,并在使用时注明转或摘自本刊和注明作者姓名,且须向作者支付稿酬,否则将追究其侵权责任。
凡向本刊投稿,即视为同意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