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三措施改进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2-12-12 08:12王鸿
卷宗 2012年9期
关键词:责任人信访工作办案

王鸿

近年来,苍溪县纪委围绕“廉洁苍溪、和谐家园”主题,针对基层信访工作新形势,大胆探索,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着力构建阳光信访、质量信访、和谐信访工程,解民忧、顺民意、得民心,受到群众欢迎。

“三公开”打造阳光信访。一是公开信访渠道。坚持以搭平台、畅渠道、听民意为己任,采取公示栏、宣传手册、办事指南、广播、电视、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网址、通信地址、接待时间,信访受理范围、接访流程、处理程序和信访人的权利义务等,广角度为群众送上了信访“路线图”。二是公开接访信息。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接访公示牌,公布接访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建立领导定期接访制度,每周星期三由一名县纪委常委到县纪委信访室现场接访,面对面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更加有效地推动“事要解决”。同时,向上访群众发放纪检监察信访指示卡,使上访群众方便快捷地找得到门,认得到人,办得了事。三是公开处理结果。坚持将提高信访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作为破解基层信访的关键来抓。建立季度信访形势分析会制度,采取以案说法、带案指导等形式,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办信办案能力培训;在办理过程中,积极探索吸收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案件调查的做法,运用问题通报会、群众见面会、现场咨询会等方式把办理过程向群众公开;调查结束后,由接访领导协同调查组及时回复来访群众,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三到位”提升质量信访。一是制度规范到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信访案件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关于做好领导分片包案化解信访工作的通知》《派出纪工委信访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县纪委常委班子、派出纪工委和基层纪检组织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的原则、程序、方法和有关要求,推进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责任落实到位。认真实行信访案件“四个一”(包案领导为群众信访案件包抓第一责任人,办案单位领导为信访案件办理第一责任人,办案工作组长为调查处理落实第一责任人,办案单位主管信访工作领导为办案业务指导第一责任人)责任机制和“四定三包一回访”(定办案人员、办案时间、办案纪律、办案质量,包调查处理、监督落实、稳控息访,实行一案一回访)落实机制。对重要信件确定专人督办,限期查处,确保了信访办理质量和效率。三是矛盾化解到位。对重复访和越级访突出矛盾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案一人一抓到底的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群众解释工作,迅速结案销号,做到案结事了。对缠访闹访问题,尽力做好教育引导和沟通解释工作,理顺来访人员情绪,化解心结,促其息访,避免新的问题和矛盾。推行该机制以来,对372件群众实名信访问题,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重访率明显降低,越级访明显减少,信访结案率达到100%。

“三贴近”实现和谐信访。一是贴近生活,营造温馨接访环境。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县纪委将信访室设在群众容易找到的办公大楼的一层;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增添了现代办公设备,完善了信访信息网络软硬件建设,对接待设施进行了重新合理规划,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充分的考虑,精心营造“累了请您歇歇脚、渴了请您喝口水、烦了请您细细说”的温馨氛围,让上访群众充分感受到家的温暖。二是贴近感情,坚持热情接访态度。坚持“五个一”严格规范接访行为,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情接待、一句好话相送,实行不让信访件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发生、不让群众在我面前受冷落、不让单位形象在我这里受影响、不让纪检干部称号在我这里受玷污“五不让”要求。据统计,实行这一举措以来,全县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85件,没有发生任何冲突和不良后果,较好地维护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三是贴近群众,推行便捷下访方式。深入开展“纪委书记下基层”、“我为群众排忧解难”实践活动,通过“乡村夜话”、“民情直通车”等形式深入基层,了解民诉民求,维护群众利益。深入开展纪检监察信访矛盾集中化解活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深入部门、乡镇、村组和群众进行走访,及时、就地、有效化解了一批事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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