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以来,石屏县把林业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紧密结合,大兴造林绿化之风,5年间新增造林面积40多万亩,并于2010年先后获得“全国林改典型县”、“全省绿化模范县”等荣誉称号。深化改革。一是凡是能够确权到户的集体林地全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确立了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同时,按照政策规定,把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一并交给了广大林农,切实维护了广大林农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3年多的努力,全县目前已确权集体林地245.1万亩,确权率达99.99%,均山到户率达97.4%,群众满意率达99.99%,纠纷调处率达99%。二是开展了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行森林采伐指标5年结转使用和取消消耗结构及林种起源分类,精简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适度放权乡镇、推进阳光审批,提高了工作效率,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林农群众办事,社会资本投入林业生产经营的信心增强、力度加大、领域拓展。特别是在采伐指标分配上,采取“让老百姓说了算”的办法,科学安排伐区,合理分配指标,把年度采伐限额直接分配到符合条件的林农和林地经营者手中,进行张榜公示后,落实到山头地块,把权力交给老百姓,由他们自己说了算,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林农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制定出台《石屏县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引导集体林地、林木流转行为,全县集体林地林木流转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
强化服务。一是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种苗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林业产业建设的投入。2009年,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884.7万元,新增造林面积12万亩。2010年以来,发放林业贴息贷款7500多万元,带动全年林业生产投入2亿多元,新增造林面积达18万亩。二是林业部门大力引进推广林果良种,印制了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和宣传手册,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培训网络。三是县级建立了林业产权管理服务中心,并在有条件的乡镇组建小型林产品交易市场,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林产品市场体系,有效疏通林产品市场流通渠道,促进林农增收。
科学引导。一是把林业作为推进山区综合开发的重要抓手,有效途径,确立了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核桃、竹子、杨梅、速生丰产林、林下资源开发等特色林果产业的总体思路,进行林业产业结构大调整,让林农从发展林业产业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截至去年底,全县共建成万亩连片特色经济林果5处、千亩连片24处。初步形成10万亩速生林产业基地、10万亩杨梅枇杷产业基地、10万亩核桃产业基地、5万亩竹子产业基地等近10个林业产业示范样板区。2010年,全县实现林果产值5.3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62元中有20%来源于林果产业,预计到2015年,全县将实现林果产值6亿元以上。二是编制了《石屏县中低产林改造总体规划》和《关于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力争通过10年的努力,完成中低产林改造150万亩,使森林覆盖率达70%,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0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总产值突破10亿元,农民从林产业获得的人均收入超过3000元的目标。简化审批手续,让林农根据自家林地情况对中低产林进行改造,只要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就及时给予审批。2009年以来,已有几千户林农大户实施了中低产林改造,改造中低产林面积近20万亩。三是鼓励支持县采伐林场利用林区采伐迹地先行先试,在不同地区、不同海拔立地条件下引进速生树种进行全面更新造林。目前,采伐林场王家山林区已建成全省连片面积最大、长势最好的速生林基地。发展速生桉种植5万多亩,2008年第一批速生桉平均胸径已达到12厘米以上,树高达10米以上,2013年即可进行生产采伐。在王家山示范区的带动下,全县目前发展速生桉20多万亩。预计5年后全县仅速生桉一项年产值就可达到4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