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菊芬,唐 波,赵建甲
(1.泸西县植保站,云南泸西652400;2.泸西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云南泸西652400)
泸西县位于滇东红河州北部,是典型的农业县,全县国土总面积1 674 km2,有5镇3乡、81个村(居)民委员会、47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3.5万人,占90.5%。200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8.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 507.49元,粮食种植面积2.91万hm2。粮食总产量13.593 0万t,蔬菜总产量12.73万t,肉类总产量3.162 8万t,禽蛋产量0.198 7万t。至 2010年8月,全县累计有8家企业的16个农产品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认证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4 333.33 hm2,产量10万t,产值1亿元。泸西县农业资源丰富,主要以烤烟、优质米、蔬菜、水果、生猪养殖等为主,畜牧业为支柱产业;此外,林果、魔芋、灯盏花等生物资源也十分丰富,农副产品综合开发潜力巨大。2009年全县蔬菜种植面积4 066.67 hm2,实现产值2亿元。其中,种植冬早蔬菜2 133.33 hm2,外销冬早蔬菜10万t,产值7 800万元;种植优质稻6 466.67万hm2,产量6 000万kg,产值2亿元;畜牧业发展迅速,全县已建立2个黑山羊养殖基地,黑山羊存栏8.4万只,出栏5.8万只,外销0.7万只; 5个肉鸡养殖基地,肉鸡存栏30万只,出栏60万只,外销20万只;全县8个乡 (镇)建立了100个仔猪基地,饲养母猪2.5万头,外销仔猪15万头;肉牛养殖基地建设初具规模;水果种植面积达8 000 hm2,产量12万t,实现产值2.4亿元。
目前泸西县仅有农产品质量检测仪器RP-410型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只靠抑制率不超过70%来判定农产品是否合格,其它农药成分、重金属含量、有毒有害物质均无法检出,设备落后、技术力量薄弱、检测抽样覆盖面小、经费匮乏等,使追踪服务欠缺,督查力弱,远远不能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客观要求。
一方面生产者受传统生产观念的影响,质量安全意识偏低,仍存在农产品病虫害防治用药不科学,只求效果和价格,追求产量而不重视质量,极易造成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影响产品质量。另一方面大部分经销商追求暴利,销售违禁农药,在查处违禁农药销售过程中,有的销售者甚至制造重重障碍,阻止、妨碍执法工作,造成农业投入品监管难度大。
农村实行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营体制,经营主体千家万户,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难以满足标准化的要求,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参与监管部门较多,监管效果不理想,联合执法常常流于形式和声势,缺乏统一权威的对城镇农产品销售市场和城乡农贸市场的监督执法。虽然农环、植保等农业职能部门提供了农产品简易速检手段,但因缺乏工作经费和仪器设备简陋而难以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难以保障。
“民以食为天,食以洁为先”。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以人为本,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如果解决不好问题,将对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带来不利影响。
严格按照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级政府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绩效考核内容,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形成以党委政府主导,农业部门负责,卫生、质检、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机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统一规划,建立健全泸西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测机构和自律检测机构。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承担执法性检测任务;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也应建立速测点,开展自律性检测;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建立中介性检测中心。二是加大投入,配备现代化仪器设备和检测手段,充实检测力量,提高检测水平。三是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四是推广速测技术,扩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从生产源头上加强监管。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制定和完善各种农产品标准,以标准化生产基地为基础,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协会为龙头,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推广、土肥植保、检测检疫等职能部门的作用,把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转变为农民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技术规范,带动千家万户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通过科技和管理人员的服务、引导、监督,让生产者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推进农产品生产地全面自检,从源头上杜绝和防止超标农药、化肥等污染源隐患。切实做好初级农产品生产源头、生产过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全面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凡未经认证的农产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为了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的安全生产、流通和销售,防止有害农产品进入市场,建立、规范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将设立在城镇的所有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列入监管范围,大型超市要建立稳定的以标准化无公害生产基地为基础的固定进货渠道。明确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标准,配备精良的检测设备和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建立农产品信息服务平台,为消费者和政府决策者提供及时、全面、精确的市场信息和参考资料,同时,积极培植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组织化程度,提供自身能力之外的各种有效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经营风险,确保获得比较稳定的收益,并为政府制定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提供意见和建议。
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手段,广泛宣传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知识的宣传,引导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的认识,引导生产者遵守生产安全农产品的良好职业道德,提高公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意识,强化绿色消费行为和品牌意识,倡导安全生产,放心消费,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从生产环节入手,以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为整治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专项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着力解决最急迫、最突出的问题和隐患,确保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平均合格率逐年稳步提高,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有效遏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制度建设,促进综合执法,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的长效机制。
2010年8月底,泸西县完成4.65万hm2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推进认定,其中无公害蔬菜基地6 645.87 hm2,无公害水果基地6 193.33 hm2,无公害粮油基地2.40万hm2,无公害干果基地 3 213.93 hm2,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1 533.33 hm2,无公害畜禽养殖24.5万 (头、只)。绿色食品基地认证8个,认证产品16个,总面积4 333.33 hm2;重点加强对认证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认证企业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承诺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与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法人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杜绝生产者和经营者不按规定进行生产和经营,只图经济利益,不顾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和品质。鼓励和提倡诚信经营,并对好基地、好企业和名牌农产品实施经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