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东
(普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云南普洱665000)
普洱市位于云南省西南部,地处低纬山原地带,北回归线横穿市域中部。地势北高南低,山川相间排列,形成北窄南宽的中山宽谷帚状地貌。北有云岭、东有哀牢山阻挡寒流,而东南和西南暖湿气流可由南向北长驱直入,形成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优势。全市海拔在317~3 370 m,气候、植被、土壤垂直立体分布十分明显,海拔800 m以下为准热带气候,海拔800~1 400 m为南亚热带气候,海拔1 000 m以下全年无霜,海拔1 300 m以下基本无霜,海拔1 300 m以下热区被誉为 “天然温室”,面积居全省之首占28%,其中热区耕地面积26.67万hm2,发展冬早蔬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据统计,全市耕地总面积39.3万hm2,常用耕地面积20.07万hm2,其中有水灌溉可发展冬早蔬菜耕地面积8.5万hm2,现有蔬菜播种面积仅2.2万hm2,平均单产12.26 t/hm2。所以,在普洱市发展无公害冬早蔬菜前景广阔,可建成全国重要的冬早蔬菜供应基地。
改革开放以来普洱市蔬菜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的物质生活,在蔬菜生产中农药对提高产量和质量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农药污染问题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除个别乡镇局部地域外,普洱市水、土、气资源洁净。据调查,普洱市绝大多数蔬菜种植区空气、灌溉水、土壤均符合 《无公害食品 产地环境评价准则》(NY/T5295-2004)标准要求。例如普洱市镇沅县无公害整体推进基地面积2.18万hm2,基地周围5 km、主导风向20 km内无工矿企业污染源,空气清新,按照NY/T5295-2004的要求免测环境空气;检测235个土壤的铅、镉、汞、砷、铬,206个合格;检测9处灌溉水水质,全部合格。
普洱市蔬菜生产中以农药污染为主,伴有少数肥料污染。
据检测分析,在600个抽样样品中有156个样品检出农药残留,72个农药残留超标,检出率26.0%,超标率12.0%。抽样地点检出率大小顺序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产基地>超市;超标率大小顺序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生产基地>超市。
检出农药中,甲胺磷的检出率7.5%,超标率6.3%;乐果检出率2.3%;氧化乐果检出率5.5%,超标率5.3%;甲基对硫磷检出率1.7%,超标率1.3%;毒死蜱检出率14.0%,超标率0.2%;对硫磷检出率0.5%,超标率0.5%。
抽样品种超标率大小顺序为葱蒜类 (35.0%)>豆类 (26.9%)>茄果类 22.2%>根菜类 19.4%>瓜类10.4%>白菜类9.5%>绿叶菜类8.3%>甘蓝类4.0%。
当地特殊的气候条件既给蔬菜生长发育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也为病虫害提供了滋生的场所,使大量病虫得以周年循环繁衍,致使病虫害问题日益突出。为确保产量,生产中又不得不加大农药施用量,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农产品中农药的残留量超标,危害人类健康。
菜农在生产过程中,为了快速杀灭病虫害保证产量,盲目加大农药使用量。据调查,一般菜田农药用量少则15~30 kg/hm2,多则45 kg/hm2以上。使病菌和害虫对一些常用农药产生抗药性,于是菜农又擅自提高浓度,增加喷药次数。如2.5%溴氰菊酯乳油由常规的4 000~5 000倍提高到1 000~2 000倍,而且一旦发现病虫,无论轻重,每5~7 d就喷1次药,直至采收。
云南省先后制定出台了 《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和 《云南省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普洱市农环站也对全市县、乡两级农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培训,但对生产的主体菜农的组织培训很少。
在对581户菜农的调查中,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6.9%,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54.4%、24.8%,文盲占3.9%。近年来随着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农技推广工作的加强,普洱市菜农科技水平和文化程度都有所提高,他们知道使用禁用农药会对人体造成损害,但在生产中依然忽视对健康的影响而偏面追求表面品质和经济效益,在防治蔬菜病虫害时,仍然喜欢使用高毒、剧毒的化学农药,菜农科技素质偏低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行为制约着无公害蔬菜的发展。
普洱市部分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情况是证书是申报主体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的,但无公害基地的土地所有权或经营权却是分属这一基地范围内菜农的,这就造成种植管理分散,无法集中统一管理。在蔬菜生产中各干各的,造成有其名无其实。
要加大农药销售监督管理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禁用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的销售渠道,定期公布蔬菜田禁用农药名单。禁止剧毒、高毒农药在蔬菜生产基地销售和使用。
建立健全蔬菜农药残毒监测管理体系,是新时期蔬菜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监测机构首先要配备必须的检测设备;其次配备一定的检测人员,能随时进行抽样检测;第三保证检测部门所必须的工作经费;第四加强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以提高检测人员的素质和检测技术水平。
建立可追溯系统、生产记录制度和产品标签制度。对生产中的主要活动,如对种子或种苗来源、农药化肥灌溉、病虫害发生与防治、蔬菜生长等情况进行记录。产品上市前标上标签,标明品种、规格、产地、生产者姓名,使生产者、市场和消费者三者紧密联系在一起。一旦出现农残等有害物质超标问题,可根据相关信息追根溯源,使生产者无法在同行中立足,这种约束对规范无公害蔬菜生产将会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建议在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开辟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专销柜台,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质量公示,实行不同级别不同价位的原则。
根据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普查结果划分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将申报主体改为当地菜农的蔬菜协会,与纳入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的菜农签订协议,严格按照无公害蔬菜生产种植规程进行,在生产中不得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农药,施用有机肥料、生物肥料、生物农药,逐步减少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的施用。在管理上,农业部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负责无公害基地的技术指导和农残监测,定期公布蔬菜上可使用农药品种,制定农药使用计划和高效、低毒、无害化农药应用技术、病虫害综合治理技术、农作物无农药污染控害技术,并培训农民应用于蔬菜生产中。各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管理,搞好基地周边环境的治理,避免受到新的有毒有害物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