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奇,周琳,吴宏,梁庆宇,许苹
(1.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管理大队 200433;2.大连解放军第210医院医务处 116021;3.上海市卫生局科教处 200040;4.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00031;5.第二军医大学卫勤系卫生事业管理教研室 200433)
医疗风险(medical risk)定义为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对他人身体发生医疗侵权行为而应负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风险,包括:医疗事故、医疗差错、不良反应和并发症[1]。而医疗风险管理(medical risk management)包括对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药品设备的管理、风险管理教育、事故之后的风险定义和控制、风险传递的过程监控等[2]。国内骨科医疗风险管理尚不完善,无论理论还是实践方面都有所欠缺[3],因此,借鉴国外骨科医疗风险管理的框架和模式,逐渐完善我国的骨科医疗风险管理很有必要。
为了有效进行医疗风险管理,四国设立了国家级的政府专门机构,其管理机构,机构名称、成立事件和机构设置如表1所示。其中,这些专门机构所进行的医疗风险管理都包含了骨科风险管理。作为骨科风险管理的最高级别管理机构,美国和加拿大是政府机构与非政府组织(NGO)相结合,两者分工不同,彼此协作管理,而英国和澳大利亚则以国家或州与地方政府为主导。这些专门机构属于介入骨科风险管理的第三方,旨在监督医疗单位、处理骨科安全事件以及研究、评估分析与骨科风险相关的事件。专门机构的介入可以促进处理安全事件的公正性,更能令公众信服。
表1 美澳英加医疗风险管理机构比较[4]
表2 美英澳医疗风险管理相关法律比较
表3 美英加澳不良事件上报系统[8]
目前,美英澳均通过法律、法规或行业指南进行骨科医疗风险管理,促进病人安全事件分析[5]。美国制定了相应法律法规保护自愿上报差错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促进形成非惩罚性、安全的医疗报告环境[3]。英国、澳大利亚则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由卫生部发布全国性的指南,以行业规范的形式指导、监督和控制病人安全的质量[5]。其中,在美国 AHRQ网页的“消费者和患者”一栏中可以为骨科患者提供了解疾病的指南。另外,在检索过程中,未能查到加拿大在法律、法规或行业指南方面关于骨科风险管理的资料。
崔小花等的《美英加澳和中国台湾地区医疗不良事件上报系统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中系统地对美英加澳的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做了比较分析。美国骨科安全报告系统是AHRQ示范项目的一部分。美国的报告系统是自愿和部分强制相结合的,鼓励骨科临床医生与卫生机构自愿报告,并通过法律保护报告者的合法权益。对于骨科警讯事件和医院感染,主管机构会部分强制。病人、家属及事件旁观者可以通过网络电子表格或书面报告上报骨科不良事件。对于上报的数据,四国均会举行会议或论坛进行交流,反馈学习。
国外(骨科)医疗风险管理机构大多由中央政府主导,州政府、医院和非政府组织机构组成,有明晰的组织体系框架,各自职责和职能清晰,相互之间统筹协调,使医疗风险管理趋于专业化和规范化(不断完善的骨科医疗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能更好地明确各自职责,规定各自关系,充分调动积极性,能更好地为骨科医疗风险管理服务)。
完善立法,建立良好的法律支持环境,可试行法律援助工作进医院,尽快扭转医务人员在遭受不法侵害时无奈又无助的尴尬局面;重视患者主体地位,依法畅通患方诉求渠道;加强公安机关对职业医闹的处置力度,消除职业“医闹”的活动空间。
非惩罚性的上报系统能增强人们的上报意识,有利于上报内容的客观、及时、有效;上报内容的评估与反馈有利于医务人员从上报事件中得到经验教训;同时上报的数据集成数据库,能为风险分析提供基础数据。
[1]樊震林,王旭,许苹,等.我国医疗风险管理概况[J].解放军医院管理杂志,2007,14(8).
[2]连斌,许敏等 .美国医疗风险管理对我国的启示[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06,13(1):12-14.
[3]王市敏,张良吉.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医疗风险管理体系比较研究[J].管理改革评论,2011,3(3):67-69.
[4]Sun NY,Wang L,Zhou J,et al.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analyses of healthcare risk management[J].Journal of Evidence-Based Medicine,2011,4(1):32-47.
[5]孙纽云,王莉等.美英加澳和中国台湾地区医疗风险管理机构、法规与运行机制的比较研究[J].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1,11(2):117-124.
[6]The Senate and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in Congress.Patient Safety and Quality Improvement Act Of 2005.[2010-8-14]Available from:URL:www.pso.ahrq.gov/stat-Ute/pl109-41.pdf.
[7]Patient Safety and Quality Improvement Final Rule.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EB/OL].[2010-12-21 ]. http://www. pso. ahrq. gov /regulations/fnlrule01.pdf.
[8]崔小花,孙纽云,等.美英加澳和中国台湾地区医疗不良事件上报系统管理模式的比较研究[J].中国循证医学杂志,2011,11(3):23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