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清县水务局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国家新时期水利方针、政策,不仅重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加注重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通过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依法治水、实施举措、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实现了管理水平有提高、节约保护有发展,为建设节水型社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促进了我县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宝清县位于完达山北麓,三江平原南缘,境内三面环山,有中小河流31条,总面积1万平方公里,地貌特征为“四山一水四分田,半山芦苇半荒原”。全县水资源总量为8.7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为2 700立方米,属于全省中等水平。由于特有的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全县的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丰枯年份,旱涝横行,给全县工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危害。在治理水患的历史上,我县曾一度存在盲目性,旱了打井,涝了挖沟,缺乏在水资源方面的科学统筹和长远观念。21世纪以来,有6年出现过严重干旱,2年严重春涝,而且每年旱涝不均。近年来,县内的厂矿企业数量逐渐增加,用水量在增大,污水排放处理措施不力,管理不严,使水质条件逐步恶化,因此水资源安全和水资源短缺,已成为我县发展社会经济的制约因素。
反思教训,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在水利建设中,必须要更加重视水资源的配置和节约,把拦蓄天上水,储备地下水,以及水资源保护放在突出的位置,狠抓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质、水量。为拦蓄境内境外水,兴建了龙头桥水库。为加强湿地补水和修复工作,县政府组建了七星河湿地国家级保护区管理局(正处级)和东升湿地省级保护区管理局(副处级),在全县范围内扩大退耕还草、退耕还林面积,逐步恢复生态原貌。全县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已牢固树立实现人水和谐的新理念。
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早在1986年就成立了宝清县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1年,我县实现了水务一体化,成立了水务局。为保证水资源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我们实施了一系列新措施。
一是搞好制度建设工作。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宝清县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公告》、《宝清县水资源费征收使用规定》、《宝清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县政府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水资源管理工作。为搞好宝清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宝清区域资料调查及入河排污口调查以及正在开展的水利普查等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挂帅,落实责任,保证了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是加强宣传工作。几年来,我县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水法》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举办培训班,以及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法规条文,并抓好贯彻落实环节。县水务局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之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设立水法规咨询站,发放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全县广大干部和群众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为我县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强化节约用水工作。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节约用水尤为重要。为真正把节水工作落实好,县政府明确要求新建工程项目不安装水表及节水器具的不审批、不验收、不准使用。坚持节水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原则。首先是加强工矿企业节约用水。对企业实施计划用水,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年初下达用水计划指标,对较大用水户全年按月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超计划用水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敦促企业采取节水措施。通过完善节水措施,节水效果明显提高。2008年以来,我们对县域内大中型用水户单位实现了远程在线实时监控,安装水表38块。同时,为其他中小型用水户安装水表18块。据初步统计,县宏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宝利碳化物有限公司、鼎鑫砖厂等企业年节水达500万立方米。其次是实行农业节约用水。近年来,我县通过多渠道投入资金7 000万元,建成4个旱田节水示范区,节水面积达2.31万亩,水田节水面积达12.05万亩,据测算年节水量1 000万立方米。第三是实行城乡居民节约用水。通过人饮工程建设,目前我县已有67%的城镇居民和78%的农村人口饮用自来水,自来水中的60%商服和居民安装了计量水表和节水设施,基本实现了变零散用水为集中供水,既改善了居民生活用水,又实现了节约用水。
为积极探索实践水资源管理的新思路、新模式,我们加强了水资源基础工作,统筹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之间的关系,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实现水资源管理的新跨越。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为做好取水许可档案管理,我们采用文字和微机双重管理,对用水户分门别类,规范文书填写。对入河排污口的调查登记采用GPS卫星定位仪定位,以CAD软件制图入微机管理,每年还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掌握地下水资源的动态变化,在全县城乡布设地下水动态观测井18眼,常年进行观测,积累资料;为保证饮用水源的安全,我们对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跟踪检查。另外,在挠力河、七星河、宝石河等三条县属较大河流上,设立断面站,定期监测水质、水量,确保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用水的安全。经过努力,摸清了全县水资源现状,为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提供了翔实可靠的数据。
二是搞好规划工作。近年来,完成了宝清县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编制工作,2010年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委托业内单位完成了编制宝清县宝清镇城镇地下水详查方案。目前,等待省水利厅的审查验收。方案的形成为依法管理水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2010年还启动了全县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全县节水规划等项目方案拟编工作。近年来对县啤酒厂、鸿源浴池进行了水平衡测试工作,还给多家企业制定了节水规划。对拟建的重大工业项目建立了水资源论证制度,对山东鲁能宝清煤电化项目、宏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双阳净水厂等水源工程进行了水资源论证,协调办理取水许可,项目实施前,进行了科学规划。
三是严把取水审批关。为严把取水许可关,稳步推进水资源规范化管理工作。每年初,都要对取水单位进行核查,对超期限许可证及时敦促更换。同时,按照省水利厅有关文件所界定的权限和职责,重新规范了涉水许可审批程序,在办公室醒目处悬挂上墙。对在市政供水管网内的大中型取水工程项目从严审查,目前已发放取水许可证114个,对超出县级审批范围的项目,及时向上级部门申报,并做好协调办理工作。
多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水行政执法和水资源管理工作是一密不可分的整体,只有抓好水政执法,才能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成立机构,规范执法队伍。1999年,我县经双鸭山市编委批准成立了水政监察大队,在各方的支持下,通过不懈的努力,基本达到了国家要求的“八化”标准,执法工作步入科学、规范化的轨道。在管理上,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在政府公开网上公开各项职责,在工作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探索依法行政的新机制,制定了《宝清县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将20余项规章制度,汇编整理成册。在执法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行执法人员和执法程序公示制,增加了执法透明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配套设备,加强执法基础建设。近年来,我们累计投入资金70余万元,购置了电脑、超声波流量仪、水质分析仪、多媒体组合、摄像机等执法设备55台(件),更换了2台水行政执法车辆。目前,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在岗24名职工都配备了微机,办公手段基本实现信息化。
三是依法治水,树立执法队伍权威。为保证全县有一个良好的水事环境,加大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力度。几年来,共查大小水事案件25起,调解水事纠纷18起,为地方法院出具水事鉴定8份。严肃处理了原富山乡和电业局个别职工围垦河道、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私自取水、县啤酒厂拒交水资源费、万金山乡和夹信子镇农民破坏水利工程等水事案件。成功调解了境内国营农场与乡村之间的水事纠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从而树立了水政执法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维护了水法的权威,为水利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