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秀珍 黄秀芳 邓晓明 洪华珍
精神分裂症在急性发作期需短期住院治疗,而长期需在社区家庭中继续巩固治疗。出院后患者的康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其间需要家庭支持及自我延续住院医疗护理的功效[1],目前家庭照顾者对精神卫生知识了解少,缺乏有效的健康指导和康复训练手段等。为此,笔者对在居家环境中向需要连续照顾的患者及其家庭提供连续性、综合性、专业性的健康照护服务,其目的在于增进和维持恢复患者健康,预防延缓病情复发和再入院治疗。现报道于后。
1.1 对象 选择2008 年1 月~2009 年12 月临床痊愈出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入组标准:符合CCMD-3 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BPRS≤30 分,自知力因子分≤2 者;排除智力低下和脑器质疾病、躯体疾病、酒精及药物依赖者;主要照顾者均为患者的一级亲属,并愿意接受干预能完成整个治疗过程者。符合上述条件120 例,按出院的先后顺序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各60 例,干预组男46 例,女14 例,年龄15~62 岁,平均(27.35 ±6.72)岁,有配偶27 例,无配偶33 例;病程2 个月~4 年,平均病程(2.32 ±1.76)年,对照组男43 例,女17例,年龄17~59 岁,平均(29.26 ±8.31)岁;有配偶23 例,无配偶37 例;病程2 个月~5 年,平均病程(2.17 ±2.39)年。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1.2 方法 入院前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实施居家护理的目的,对病情康复预后的意义及采取的方法,取得他们的积极配合,两者出院患者均维持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干预组每3 个月进行1 次家庭访视,当地患者借每个月“686”项目下乡的机会,由主治医师和护师各一名到所包干的乡镇卫生院和家庭发放药品时,对家属或患者进行居家护理干预。
1.2.1 居家护理的内容和方法 主要内容包括服药指导、疾病宣教、生活护理、康复护理、病情观察等;实施居家护理指导,发放精神病健康手册,向患者及家属讲解疾病知识,如维持用药重要性、疾病复发征象、常见药物不良反应及饮食睡眠方面护理要点、按规定时间复诊、家庭技能训练等。居家护理方法:由一名精神科副主任医师实施指导,确定4 名精神科护师为随访护士,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包括居家护理的内容,各种量表的正确评定,与患者和家属的沟通方式及随访的注意事项等。对每例入组的患者建立档案,并确定随访时间,外地患者出院后每个月进行电话随访,个别特殊情况随时电话或书信随访,门诊复查。上门随访时间为患者出院后3、6 和12 个月。当地患者借每个月下乡发放药品时,对家属和患者实施干预。指导各项护理和健康宣教,了解患者恢复情况,对照组给予常规出院宣教、门诊复查,并于出院后6、12 个月收集相应资料。
1.2.2 评价工具 日常生活能力(ADL)评定量表[2]:该量表广泛用于评定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包括进食、洗澡、修饰(洗脸、梳头、刷牙、刮脸),穿衣、控制大小便、上厕所、床椅转移、行走(平地45m)、上下楼梯共10 项内容,每项得分0~15 分,总分为100 分,评定结果分为3 级,≥61 分为良,41~60 分为中,≤40 分为差,该量表在国内应用的信度和效果好;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2]:评定精神症状及严重程度,采用8 级(0~7 分)评分法,总分及各因子分越高,精神症状越严重;Mornmingside 康复状态量表(MRSS)[2]:该量表评分越高,提示患者对周围环境的依赖程度越高,活动能力缺乏,社会交往不足及精神症状明显。复发标准:有明显的精神症状(BPRS≥28 分),精神分裂症症状消失至少2 个月后再出院,再入院以1 年内病情恶化再次住院治疗为标准或需再次住院治疗[3],在入组时,6 个月、1 年后各评定1 次。
1.2.3 统计方法 将数据资料输入计算机,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10.0 软件包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t 检验,计数资料用χ2检验。
2.1 两组干预前后ADL、BPRS 及MRSS 评分比较(见表1)。
表1 两组干预前后ADL、BPRS 及MRSS 评分比较(±s)
表1 两组干预前后ADL、BPRS 及MRSS 评分比较(±s)
注:两组同期比较,1)P <0.05;2)P <0.01。
由表1 显示,两组入组时ADL、BPRS、MRSS总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6、12 个月末评定时差异则有统计学意义(P <0.05 或P<0.01)。
2.2 两组干预后服药依从性比较(见表2)。
表2 两组干预后服药依从性比较[例,(%)]
由表2 显示,干预1 年后,两组服药依从性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1)。
2.3 两组复发率比较 随访3 个月时干预组再次住院1 例,精神症状恶化(BPRS)≥28 分2 例;对照组再次住院3 例,精神症状恶化5 例;对照组累计再次住院5 例,精神症状恶化8 例。随访1年时干预组累计再次住院5 例,精神症状恶化9例;对照组累计再次住院7 例,精神症状恶化13例。干预1 年后,干预组复发14 例,复发率21.67%;对照组复发20 例,复发率33.3%。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74,P <0.05)。
居家护理可使患者得到持续的照护,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增强家属照顾患者的知识与技能,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国外学者认为居家护理是指在家庭环境中,向功能障碍者或慢性病患者提供的医疗护理,社会支持和日常生活照顾等一系列服务,而国内是由专业医护人员在居家环境中,向需要连续照顾的患者及其家庭提供连续性、综合性、专业性的健康照护服务。精神分裂症患者病程长,由于经济的原因,不可能长期住院,这些患者在家中如果能得到护理人员的指导和照护,不仅可以节省费用,同时得到恰当的照护,对患者和家属都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情。
本文显示,两组干预12 个月ADL 评分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居家护理能提供患者安全而熟悉的社会心理环境,患者可以在熟悉的环境中休养,有家人陪伴,饮食及其他生活较为个性化[5]。在护理人员连续的护理与指导下,患者得到的护理更为有效,患者的自我护理水平有所提高,出院1 年后干预组BPRS、MRSS 总分以及复发率低于对照组(P <0.05),干预的患者总体康复状态好于不干预者。其可能原因是:一方面良好的服药依从性在控制精神症状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另一方面,通过自我管理和教育训练,给患者及家庭照料者提供各种知识,促进相互支持和理解,使他端正对疾病的态度,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帮助患者家庭妥善解决好各种与患者有关的心理应激问题,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为患者康复创造适应的环境。同时良好的支持有利于促进患者与社会接触,减少情感和社会功能的退缩,由于患者的生活技能和社交能力的提高,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使出院后的生活更加丰实,生活质量也随之提高。可见居家护理干预可以维持疗效,改善精神症状,减少社会功能残疾,降低复发率。
精神疾病是一种慢性病,常年住院形成住院综合征,与社区隔绝,与人群隔绝产生孤独,不利于康复和治疗,导致精神病人精神衰退,所以除了重视药物治疗外,还应注重患者的社会功能康复及社会适应问题。推广居家护理服务模式,有利于患者重返社会,成为社会有用的人,同时可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节约医疗服务资源。
1 Libeman RP.Handbook of psychiatric hehabilitation[M].New York:Macmillan,1992:345~346.
2 张明园.精神科评定量表手册[M].长沙:湖南科学出版社,1998:103~217.
3 亢明,李坚,谢健.社会心理干预的家庭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康复[J].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1992,18(5):258~260.
4 田亚丽,李继萍.支气管哮喘病人居家护理研究进展[J].护理研究,2009,23(4):943~944.
5 林菊英.社区护理[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