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城
意义视界中的幸福辩证法
张开城
幸福是一种价值判断,或者说是一种价值评价,是人们对生存世界、生活情景意义的肯定。价值判断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具有相对性,所以幸福具有辩证性。幸福辩证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物质生活条件是幸福感的基础条件,但不是主要条件,精神上的幸福具有更高层次的意义;在享用和创造方面,劳动创造是幸福的源泉,没有劳动创造就没有享受的物质资料;在感受与境界方面,人们的幸福感与人生境界、道德境界有关,境界不同,幸福感也不同;在个人与社会方面,在谋求集体的、社会的幸福的前提下,要重视并维护个人的幸福;在比较与体认方面,要在比较中感悟和把握幸福。
价值判断;幸福感;幸福观;个人幸福;集体幸福
小仓志祥说:“一切人都追求幸福这一基本事实,是谁都不得不承认的,可是,怎样看待幸福,却成了问题。”〔1〕怎样看待幸福,怎样理解幸福,就是幸福观问题。幸福观就是人们对幸福问题的根本看法,是关于幸福标准和获得幸福途径的观念。有道德主义的幸福观、禁欲主义的幸福观、享乐主义的幸福观等等。
幸福是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或意识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目的而产生的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和愉悦。〔2〕
幸福其实是一种价值判断,是人们对生存世界、生活情景意义的肯定。
意义是什么——是人们在对象性关系和互动中对客体的赋值。人不能离开世界而独立存在。“生活世界”,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是“有意义”的世界。生活世界的意义,在于它是人类与之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交换的世界,是人按照“内在尺度”“创造”的、实现人类自身发展的世界,是与人兴衰与共的世界。〔3〕
自人类出现以后,就与自然界发生了某种关系, 这种关系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主体是能动地从事认识和实践活动的人,客体是纳入主体活动领域并与主体相对应的客观事物。主体是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承担者,客体是主体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指向的对象。二者共同构成了意义世界的发生学前提。〔4〕
能动的主体具有自我实现的冲力。它改造世界,使之符合主体自己的目的。所以,主体的活动具有生产的属性,是有目的的创造条件改变环境的能动过程。具有“建设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理想’的世界的力量”〔5〕。黑格尔说:“主体在其规定的自在和自为的存在中所固有的对自己的确信,就是对自己的现实性和世界的非现实性的确信。”列宁重述了这段话,并解释说:“这就是说,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6〕于是就有了客体主体化和主体客体化的对象化运动,就有了人与世界的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和审美关系。
“价值”是揭示外部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当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要时,客体对于主体就有价值,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越高价值就越大。
小仓志祥说:“我们人存在的本性在于下述这一点上,即:作为‘世界——内——存在’的我们,每逢自己遇到种种事物和情况,都要看它们所具有的某种意义。而且可以说,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所希求的‘幸福’以及各人所看出的‘意义’,才是广义的价值。” “人们常常向往某种有益的东西而生活”,“可以认为,所谓最广义的价值,是意味着那种益处(或坏处)” 。“追求幸福的愿望是人性的最基本的事实。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好的和合乎心愿的东西,归根到底都能导致这种幸福,因此才被认为是有价值的。”〔7〕
幸福是一种价值判断,或者说是一种价值评价,是一种关于价值现象的认识活动。评价是以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对象和反映内容的,以获得关于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即“善”、“美”的认识为目的的。一般说来,评价结果与评价主体有直接联系,依主体的特点而转移。知识性的认识是人的主观反映客观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体的状态、需要与认识结果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认识是不依主体的具体特点为转移的;而评价性的认识则不同,由于评价是对客体与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的认识,因而主体的客观存在状态,包括主体的需要、特点以及其他的规定性等,作为价值关系的构成要素也就必然会对评价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使评价结果依主体的具体特点而转移。
价值具有客观性,因而我们可以对生活质量即幸福进行量化的考量,比如广东幸福指标体系(参见表1)。
表1 幸福广东指标体系
但这种考量是从人的生存条件出发的,主要着眼于物质生活条件的满足,着眼于物质生活层面的幸福。作为一个政府善意的民生话题这无可厚非。但价值还具有主体性。意义世界的存在是由于人的“在场”,物本身无所谓意义,物的意义是属人的,是人的理解和体认。由于价值关系的形成是以主体的需要为主导因素的,因此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就会因主体及其需要不同而不同。所以主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就不是一种自然的现成关系,而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确立的同客体之间的一种创造性关系。这就决定了价值的相对性。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们对某种事物的属性、结构、本质的认识是有限的、相对的,因而对于某物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方面和范围上满足人的需要,即对客体实际价值的认识和把握,也是有限和相对的,使物对人的价值表现出相对性。所以在价值判断、价值评价中,评价结果受制于多种因素,包括客观事实、主体关于评价对象的知识、主体的文化修养、价值观和生存境界、主体的好恶和当下的心境等。所以幸福具有辩证性。相同的生活条件人们会有不同的幸福感。一种生活情境,在有的人看来很幸福,而有的人则觉得不幸福甚至很痛苦;不同的生活条件人们也可以有相同的幸福感。丰衣足食使人幸福,但有的人在贫困中也很幸福。
幸福的辩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物质和精神
人们的幸福是一个综合体,其中包括物质上的幸福和精神上的幸福。而精神上的幸福具有更高层次的意义。人按照一定的道德目标进行理性的思考,对生命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有了高层次的理解和把握,在这样的起点上确定人生的目标,指导自己的行为,调整自己的体验,从而产生生命崇高感和人生幸福感。如斯宾诺莎所言:“财富、荣誉和感官快乐不是幸福,幸福是德性本身。”〔8〕
赫拉克利特说:“如果幸福在于肉体的快感,那么就应当说,牛找到草料吃的时候是幸福的。”〔9〕爱因斯坦说:“人们努力追求的庸俗的目标——财产、虚荣、奢侈的生活,我总觉得都是可鄙的。”人类要生存,诚然要解决温饱问题,但人是高于温饱的,只知道吃吃喝喝,那是“猪栏的思想” ;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人只有献身于社会,才能找出那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的意义。〔10〕
中国儒家的苦乐观具有道德至上的特点,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於我如浮云。”杨子法言谓:“使我纡朱怀金,不如颜氏子之乐,颜氏子之乐,内乐;纡朱怀金者之乐,外乐。”颜回穷居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但能以孔子为师,聆听教诲,有精神上的富有和充实感。虽然贫穷但生活很幸福。孔子称赞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11〕
现代京剧《红灯记》中李奶奶听了日本宪兵队长鸠山的话——“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后不为物质引诱所动,反而说“我看那富贵荣华如粪土,穷人家粗茶淡饭分外香”。这反映的是一个人如果出卖了良心的人格,即使物质上再富有也是不幸福的。
一般来说,物质生活条件是幸福感的基础性条件,但不是充要条件。甚至有时不是必要条件,物质需求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最重要的,单纯财富的占有并不意味着幸福。
(二)享用和创造
劳动创造是幸福的源泉,用以满足人们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产品、条件都是劳动创造的产物,没有劳动创造就不会有享受的资料。在劳动过程中,人们能够发挥自己的才能,体现自己的价值,把自己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到劳动创造过程及其成果上,从而获得一种成就感及自我实现的快乐。〔12〕人生的意义不是现成地呈现在人的面前,而是人在困难、紧张的寻求中找到的。〔13〕如果你能成功地选择劳动,并把自己的全部精神灌注到它里面去,那么幸福本身就会找到你。〔14〕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合于德性的现实活动。人具有了道德品质后还必须进行现实的活动才是幸福的。一个人的幸福并不在于他拥有或具备某种东西,而是要看他是否在善的引导下去实施现实的活动。只有行动,才能获得快乐,才能赢得真正的幸福。生活是美好的,而行动是美好的体现。因此,“合于德性的行为,使爱德性的人快乐。”〔15〕他指出,幸福不是某种神的恩赐,也不纯粹是机遇的礼物,而是通过学习获得的,通过人的努力争取的,所以,幸福虽是人所共有的追求和愿望,但它不会凭空地分配给每一个人,而是钟情于那些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人。〔16〕包尔生也说:“对于真正善良的人来说,对于意志完全由德性支配的人来说,有德性的行为始终是最大的幸福和喜悦。”〔17〕
魏英敏认为,幸福存在于不懈地追求中,追求是人们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进行的积极的实践活动,它能够把人类的愿望、目标发展成具体的、实际的行动,进而又使实际行动变成创造新的现实的过程。〔18〕
电视剧《篱笆·女人·狗》中的枣花,离开狗剩改嫁给小耕,生活条件一下子变得非常优越,穿金戴银,闲居家中。虽然有宠物相伴但仍然寂寞孤独,没有幸福感。她不愿被当作宠物关在家里过寄生虫一样的生活,走出家门,在一个饭馆里找到一份工作,也找到了生活的乐趣。
(三)感受与境界
幸福感肯定与人们的人生境界、道德境界有关。境界不同、生活志趣不同、价值追求不同,幸福感也不同。罗国杰认为,在目前的中国,人们的道德境界大体上可划分为四种类型:极端自私自利型、追求个人正当利益型、先公后私型、大公无私型。〔19〕冯友兰在《新原人》一书中曾说,人与其他动物不同,人做某事时了解他在做什么,并且自觉地做。正是这种觉解使他正在做的事对于他有了意义。他做各种事有各种意义,各种意义合成一个整体也就构成他的人生境界。每个人各有自己的人生境界,可以把各种不同的人生境界划分为四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
一个人做事,可能只是顺着他的本能或其社会的风俗习惯。就像小孩和原始人那样,他做他所做的事,然而并无觉解,或不甚觉解。这样,他所做的事,对于他就没有意义,或很少意义。其人生境界就是自然境界;一个人可能意识到他自己为自己做各种事,这并不意味着他必然是不道德的人,他可以做些事其后果有利于他人,但其动机则是利已的,他所做的各种事对自己有功利意义,他的人生境界就是功利境界; 还有的人,可能了解到社会的存在,他是社会的一员,他是社会这个整体的一部分,有这种觉解,他就为社会的做各种事,或如儒家所说做事是为了“正其义不谋其利”,他是有道德的人,所做的都是符合道德意义的道德行为,他所做的各种事都有道德的意义,所以他的人生境界是道德境界;最后,一个人可能了解到超乎社会整体之上还有一个更大的整体,即宇宙,他不仅是社会的一员同时还是宇宙中的一员,是社会组织的公民同时还是孟子所说的“天民”,有这种觉解,他就为宇宙的利益而做各种事,这种觉解为他构成了最高的人生境界——天地境界。〔20〕
朱光潜说:“每个人都不免有一个理想,或为温饱,或为名利,或为学问,或为德行,或为事功,或为醇酒妇人,或为斗鸡走狗,所谓“从其大体者为大人,从其小体者为小人”。这种分别究竟以什么为标准呢?哲学家们都承认:人生的最高目的是幸福。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对于这个问题也各有各的见解。积学修德可被看成幸福,饱食暖衣也可被看成幸福,究竟谁是谁非呢?我们从人的观点来说,人之所以高贵于禽兽者在于他的心灵。人如果要充分地表现他的人性,必须充实他的心灵生活。幸福是一种享受。享受者或为肉体,或为心灵。人既有肉体,就不能没有肉体的享受。我们不必如持禁欲主义的清教徒之不近人情,但是我们也须明白:肉体的享受不是人类最上的享受,而是人类与鸡豚狗彘所共有的。人类最上的享受是心灵的享受。哪些才是心灵的享受呢?就是真善美三种价值。学问、艺术、道德无一不是心灵的活动,人如果在这三方面达到最高的境界,同时也就达到最幸福的境界。
一个人的生活是否丰富,就是说有无价值,要看他对于心灵或精神生活的努力和成就的大小。如果只顾衣食饱暖而对于真善美不感兴趣,他就成为一具行尸走肉了。这番道理本无深文奥意,但是说起来好像很迂阔。灵与肉的冲突本来是一个古老而不易化除的冲突。许多人因顾到肉遂忘记灵,相习成风,心灵生活便被视为怪诞无稽的事。尤其是近代人被物质的舒适这个观念所迷惑,大家争着去拜财神,财神也就笼罩了一切。”〔21〕
(四)世俗与崇高
主张幸福就是快乐的感性主义幸福观常常遭到人们的非议,其实梳理一下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思想不难发现,他们的观点在今天仍旧有许多值得称道的地方。虽然德谟克利特说过:“一生没有宴饮,就象一条长路没有旅店一样”,伊壁鸠鲁说过:“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和目的”,但德谟克利特告诫说,不要沉溺于感官的、肉体的快乐之中,在我们享受感官的、肉体的快乐时,更要想到精神的、灵魂的快乐和幸福。而且二人都主张过一种节制和适度的生活,警惕欲望的膨胀。〔22〕
今天很时尚的享乐主义与思想史上的快乐主义不能等同,今天物欲高度膨胀的价值观与近代功利主义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社会转型期价值多元化格局及差异冲突一定程度上造成人们的困惑、迷茫和惊慌,尤其是金钱价值观的冲击,对传统价值观的失望, 导致一些人精神支柱的缺如。一些人见利忘义,唯财富、金钱是趋,个人主义恶性膨胀。有的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损人利己,不择手段地达到自己的目的。有的精神空虚,寻求物欲的满足和感官的刺激。在人们沉湎于动物性需求的时候,真正属于人的东西、人性的东西、崇高的东西则被遗忘了冷落了抛弃了。
我们不赞成片面夸大市场经济负面效应、把经济人与道德人尖锐对立起来割裂开来的观点。但我们同时也必须承认, 市场经济条件下确实存在着反人性反人格的倾向。如有的人说:“我现在只认识钱,要脸不要脸无所谓。”有的人说:“良心值几个钱一斤。”并且,他们把好人好事、雷锋精神视为为了某种卑劣的目的或视为一种滑稽可笑的行为,用利益、金钱尺度去衡量一切。
还有,对物质的盲目追求和对科技理性的盲目崇拜排抑了人们的人文关怀,使人受物的趋使,甚至在物欲的无限膨胀中成为钱和物的奴隶。人的工具性演化,沉沦于计算和操作,导致精神的空虚、无头脑的匆忙,真实的自我迷失在无精神性的劳作之中了。尽管人们征服自然,获得丰厚的物质财富,但肉体住进新盖楼宇而灵魂仍然在户外淋雨者大有人在。那些关于人的灵性和生命的终极价值问题:仁义、温爱、自由、幸福遭到可怕的放逐。凡此种种,都与社会主义国家倡导的主流价值观大相径庭。〔23〕
(五)自我与社会
人具有社会性,是“社会的动物”。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人的生存和生活条件离不开社会,不能脱离社会谈论人的幸福,个人的幸福与集体幸福、自我幸福与他人幸福是相关连的。我们主张追求的幸福,是个人幸福与社会和他人幸福的统一。而且,不能脱离群体和社会谈个人幸福及其实现。“当一个人专为自己打算的时候,他追求幸福的欲望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满足,而且决不是对己对人都有利。”〔24〕罗曼·罗兰写道:“在一切人之中生活,这就是幸福,为一切人而生活,这就是义务。”
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就是为了使每个人都能幸福地生活,每个人的幸福构成集体的社会的幸福。因为集体、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集体、社会幸福通过个人幸福表现出来。离开了个人幸福,没有个人的劳动创造和全面发展,集体社会幸福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另一方面看,集体的、社会的幸福是个人幸福的基础,个人幸福只能在集体、社会中,通过集体、社会得到实现。每个人在为集体、社会做贡献的同时,也就直接或间接地使自己的幸福得到实现,没有集体的、社会的幸福,就不可能从根本上保证个人的幸福。
个人幸福和集体幸福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虽然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不同程度和不同范围内,二者也不可能避免地存在着矛盾。然而,这种矛盾一般不是对抗性的,完全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我调节得到解决。
强调谋求集体的、社会的幸福,并不意味着否认或忽视谋求个人幸福,而是在谋求集体的、社会的幸福的前提下,十分重视并积极关怀、维护个人的幸福,并且尽可能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地、热情地关怀和维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享受,使他们的个性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使他们的现实生活幸福美满。
(六)比较与体认
人对幸福的体认常常需要参照系,在比较中感悟和把握。现在很多人衣食无忧,生活富足,但不少人并不感到幸福和满足,而是牢骚满腹、口出怨言,自我感觉空虚、无聊、迷茫、烦燥。其中的问题之一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看过《基督山伯爵》的人都知道大仲马的名言:“世界上没有快乐或痛苦,只有一种状况与另一种状况的比较。只是如此而已。只有曾身受过最深切的悲哀的人,才最能体会最大的快乐。”“那些天生有钱,事事都能如意办到的人,不知道人生真正的幸福是什么,正如只有那些曾抱住几块脆弱的木板,在狂风暴雨的海洋里颠簸过的人,才能体会到一个晴朗的天空是多么的可贵。”〔25〕
〔1〕〔7〕(日)小仓志祥.伦理学概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80,68-69,79.
〔2〕唐凯麟.伦理学教程〔M〕.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461.
〔3〕张开城.主体性、自由与海洋文化的价值观照〔J〕.广东海洋大学学报,2011,(5):1-2.
〔4〕张开城,王宁湘.哲学·世界·社会〔M〕.广西民族出版社,2002.50.
〔5〕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288.
〔6〕列宁.哲学笔记〔M〕.人民出版社,1993.229.
〔8〕〔17〕陈瑛.人生幸福论〔M〕.中国青年出版社,1996.25,20-21.
〔9〕章海山.西方伦理史话〔M〕.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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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论语·述尔,论语·雍也.
〔12〕杨浩文等.伦理学概论〔M〕.石油大学出版社,1995.178.
〔13〕〔24〕(苏)A·N·季塔连科.马克思主义伦理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4.179,193.
〔14〕乌申斯基.人是教育的对象 〔M〕.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425.
〔15〕亚里士多德.尼各马科伦理学〔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14.
〔16〕(德)弗里德里希·包尔生.伦理学体系,何怀宏,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47.
〔17〕魏英敏.新伦理学教程(第二版)〔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471-472.
〔18〕罗国杰.伦理学〔M〕.人民出版社,1989.468.
〔19〕冯友兰.人生的四种境界〔J〕.光明日报,2011-05-16.
〔20〕朱光潜.谈人生价值〔J〕.读者,2007,(5).
〔21〕古希腊罗马哲学〔M〕.商务印书馆,1961.116-118,367-369.
〔22〕张开城.增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的探索〔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2008,(8).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人民出版社,1972.234.
〔25〕(法)大仲马.基督山伯爵〔M〕.查群英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8.
〔责任编辑:陈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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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9187-(2012)03-0038-05
张开城,广东海洋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广东 湛江 524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