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玉峰
20世纪60年代末,郎格朗等人的“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思想传入美国,受到了普遍重视。1994年5月,克林顿总统颁布了《从学校到工作机会法》(School to Work Opportunities Act),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学校—工作体系,成为20世纪90年代,以至于21世纪以来,主导美国职业教育终身化改革的基本策略。探究美国职业教育终身化发展的历史沿革、做法和经验,对构建我国的终身教育体系大有裨益。
美国职业教育终身化的做法和经验
在终身化进程中,美国职业教育积累了一些具有借鉴意义的做法和经验,具体如下:
政府以法制手段推进职业教育终身化 首先,立法具有针对性。每一项法案的颁布都不是为了解决所有的问题,而是尽力解决最迫切的问题,因此更集中、更有效。其次,立法具有客观性。每一次立法都是由专家学者经过几年的调查研究、分析考证才最终确立的。因此,法规具有很强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再次,立法具有连续性。每一个法案的确定都是建立在上一个法案的基础之上。前后法案有继承关系,后一次法案往往是前一次法案的补充和修正,前一次法案又是后一次法案的前提和基础。最后,政府的财政支持是推动法案实施的重要手段。政府在资金上的大力支持是美国职业教育终身化发展迅速的一个主要原因。从《莫雷尔法案》到《从工作到学校机会法》,每一个法案的实施,联邦政府不仅都给予财政支持,并且力度逐次增加、范围逐次扩大。
整合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 走综合发展的职业教育改革道路,是美国推行职业教育终身化的历程中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影响很大的一项改革举措。
第一,在普通教育机构中广泛开展职业教育。社区学院的办学方针是依靠社区、服务社区、发展社区。其办学形式灵活,学历证书教育、职业岗位资格证书教育和各种非学历培训并举,满足了社区公民各年龄段的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美国高校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继续教育基地,不但面向社会开设各类高层次培训班,而且与企业联合办学,根据企业的需求,有针对性地为职工开设各类相关课程,举办各种短训班,接受企业委培本科生、研究生的任务,以多种方式为职工提供进修提升的机会。第二,各类教育互相沟通,构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美国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位文凭并行、并重及有条件沟通的制度,促进了职业教育和其他教育之间的有效沟通,搭建人才培养的立交桥。第三,美国学校大多采用学分制,实行灵活学制和弹性管理制度,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广泛沟通,实行不同类型的学校和教育机构之间的相同学分互认,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使学习和就业(创业)可相互结合、交替进行。
构建开放性社会教育体系 大力推行职业教育终身化,使美国的职业教育融入终身教育的各个阶段,形成了一个具有多目标、多渠道的社会开放性及教育手段现代化的职业教育终身化体系。
为满足广大成人职业教育终身化的需求,美国创设了许多独立的成人教育机构,并采取经费补贴政策,鼓励民间机构举办各种技术培训。在成人教育中心学习的学员,一般不缴纳学费,其中的经济困难者,甚至还可得到一定的生活补贴。在职业教育终身化的经费投入方面,美国政府建立了劳动力培训专项拨款、再就业培训专项拨款、就业保障专项拨款等制度,来资助企业和学校的职业教育工作。政府为培训机构提供的经费额度,除与参加培训的人数有关外,还和培训后能实现的就业率有关。这样做既保证了培训质量,也促使培训机构按社会需要来设置培训课程。美国企业内部的职业教育通常直接与工作相关,追求针对性和实效性。企业用于职业教育的开支与用于厂房和设备的开支一样被看成是资本投资项目,可计入产品的成本,并能通过提高生产率得到回报。
美国个人参加终身化职业教育的经费一般由企业提供或由政府资助。为了加快职业教育终身化的发展,除了对各种职业教育终身化计划的拨款外,美国政府还通过各种渠道为成人学习者尤其是非传统学生提供财政资助。对接受终身化职业教育者的财政资助还体现在一系列的奖学金、助学金和贷学金上。
对我国职业教育终身化发展的启示
我国的职业教育终身化正处于关键时期,学习、借鉴美国的先进教育理念、教育模式和具体做法,并将其与本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终身化体系、模式等,无疑是十分必要和有益的。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终身化的法律体系 依法治国是一项基本原则,依法治教更是推进职业教育终身化必要的政治和法律基础。近些年来,我国在教育领域,包括职业教育领域,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诸如《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等,对推进职业教育终身化的发展起到巨大作用。但当前我国有关职业教育终身化的法律法规仍不健全,特别是在具体操作层面上更显得匮乏。
由于缺乏法律的保障和约束,致使在职业教育终身化的推进过程中,尤其是在一些关键节点上,要么出现了梗阻,要么雷声大、雨点稀,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问题多多。如产学结合、校企合作问题,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特别是行业企业参与办学问题,构筑不同类型教育之间立交桥问题,对教育的客观评估问题等,应认真研究、借鉴美国等其他国家的成熟经验,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终身化法律体系。
整合教育资源,加大职业教育的投入 实现职业教育终身化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政府的主导作用,教育部门的主体作用,行业、企业的关键作用和社会各界的基础作用,都是实现这一系统工程必不可少的。
政府的主导作用不仅指政府在制定和实施职业教育终身化法律法规方面发挥着独一无二的领导作用,而且各级政府还应是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主渠道,保证该项经费的投入随着财政收入和人口的增加而等比、甚至更高比例增加。对于职业学校而言,要把职业教育终身化作为自己的崇高事业,并成为这一事业的主力军。不断拓展与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沟通、合作的深度与广度,积极、主动地为社会各类人员进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教育与培训,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共性需求和个性需求。
行业、企业不仅是职业教育终身化的受益者,还应是教育目标、教育规划、教育实施的重要参与者,特别是要在一些关键节点发挥关键作用,如所需人才的规格、质量,特别是职业能力的内在构成,包括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的具体要求等。特别是在校企合作、产学结合、实践教学基地的建立等方面,行业、企业的作用是实现培养与培训目标的关键因素。
现代社会的每一位成员都是职业教育终身化不可或缺的参与者,上述各种作用的发挥都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社会的其他领域,包括社区、图书馆、博物馆等也是这一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博物馆通常采用参观、演讲、讲解、参与各种研习活动等方式,为人们提供学习机会。图书馆可编印目录、索引及各种资料,供人们学习和查阅;协助学校开展终身化职业教育活动;参与社区研究和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