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黄胜旗
加强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国土建设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黄胜旗
安吉国土资源局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国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建设法治国土为目标,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力和程序,不断增强国土资源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
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养成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依纪自律的良好习惯。在保障发展中不断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提高服务和监管的水平;在保护资源中充分发挥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的管控作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中树立国土资源管理法治权威,遏制违法违规的势头;在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彰显国土资源执法的良好形象,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公信力。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制度。通过定期组织自学、培训、研讨、听取法制专题讲座等形式,提高系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并建立工作人员学法档案。
完善政策法规制度。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必要可行的原则,科学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管理服务方式转变、规范行政行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和改善群众利益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和完善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后3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报送备案审查,同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与后评估制度,坚持立、改、废并重,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协调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
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国土资源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快推广审批集中和批管分离。重点推进土地征收、土地登记、供地审批、矿业权审批等行政权力运行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和格式化。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政务建设,健全网上信息服务平台、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实行网上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国土资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和公开范围,确定公开事项,制定公开目录,设立公开标准。全面公开向社会服务的各类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过程和结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依法及时办理答复。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和门户网站,提高公共查询服务水平,建立土地登记、地质资料和行政审批结果等国土资源信息便民统一查询平台系统。建立健全国土资源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加大信息维护力度和更新速度,落实信息公开载体,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信息安全等定期评议考核。
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明确本部门实行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程序和责任,完善内容会审制度和听证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统一原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工作程序。完善国土资源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程序,把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建立国土资源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广泛、易引发矛盾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把控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否符合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是否符合绝大多数群众利益,是否会影响社会稳定等重大内容。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增加行政程序意识,及时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编制完善各行政执法事项工作流程,明确各事项办理条件、执法步骤和办理时间,并落实经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健全行政执法回避、调查、听证、集体讨论、告知、送达等程序和规则。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进一步固化行政执法程序、流程、标准和期限。
切实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一律不得从事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岗位。
严格违法行为查处。及时制定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立案标准和执法依据。通过动态巡查、举报热线、来信来访等多渠道收集违法线索,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案件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过程和结果。
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征地裁决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和内部管理层级监督作用。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征地裁决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全面执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机制。
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对于重大决策要跟踪执行情况,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有必要时可以做出停止执行决定。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权有责,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严格行政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岗位职责,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度,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建立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过错侵害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合法权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及时启动监督程序,追究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对因行政不作为、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或损害群众利益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执法人员责任。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开展典型案例指导和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年度工作重点和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暴露的突出问题,建立行政行为内部纠错办理机制和工作流程。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和违法案件曝光制度。加强12336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平台建设,畅通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渠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建立年度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切实落实审计、监察等部门的专项监督意见。对于人民群众举报、新闻媒体以及网络曝光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